“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6篇
“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篇1
1月3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有主持召开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部署会暨专项斗争推进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长效常治机制责任分工方案》,并就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20xx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长治之年、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之年,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顺利转化,要在强化日常监管能力,堵塞监管漏洞的基础上,进一步紧扣上级部署和科室职能,制定好实施方案,进一步紧扣长效常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要提高站位,自觉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围绕长效常治的目标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三是高位调度,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照单全收、全面配合、全面整改,切实将反馈问题归零。
“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篇2
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一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各项决策部署,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保障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县在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
(二)保障目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一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统计口径
义务教育教师比较对象为当地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住房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财政支出)、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奖、综合考评奖励。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地区附加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住房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财政支出)、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奖、综合考评奖励。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兼任。
由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落实教师待遇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各负其职,主动作为,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县教科局要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定期向组织、人社部门了解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数据,进行比对,结果提交人社部门。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分析研判,并向领导组办公室提供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低于本地公务员工资时,人社局测算需要调整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数额,提交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领导组研究。
县财政局要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并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领导组审定的需要调整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数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对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工资待遇统计制度,由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定期与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情况,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立即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汇报,领导组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和联动机制。为加强新时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县将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定期报告及监督检查机制。本地公务员工资进行调整时,由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调整后工资进行比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低于本地公务员工资时,由人社部门测算需要调整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数额,提交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研究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增加预算,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建立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支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
(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山区及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乡村教师工作津贴政策,山区及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在原来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所在地类别实行分类提标。
“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篇3
持正面典型引路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既注重挖掘推广解决民生诉求方面的典型,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去年以来,我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的有力抓手,深入了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群众的“问题清单”“意见清单”变为干部的“服务清单”,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一桩桩、一件件解决,让群众从一件件好事、一桩桩实事中,感受党的为民情怀、感受作风改进的成效,增加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法与成效
(一)拓宽渠道,动态化掌握群众诉求。
一是建立问题研判机制。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直联渠道,梳理干部作风问题不满意工单,今年共研析干部作风类问题3100余件次,筛选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问题久拖不决等线索,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媒体曝光、情况通报、跟踪督导等方式,及时纠正干部思想认识偏差,扭转工作不用力、在岗不尽责等问题。
二是用好问题反馈渠道。加强统筹协调,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市纪委通过市县镇“直通车”机制,倒查市直部门加重基层负担、搞责任甩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市委组织部通过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大走访活动,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市场监管局等推行“接诉即办”“投诉速办”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诉求快速稳妥解决;市住建局在广播电视台开设栏目,与市民在线交流,答疑1100多个,受理办结问题228件。
三是探索以下看上查问题办法。改进督导调研方式,以阶段性梳理作风大改进行动工作重点,对每次督导纠治的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作为下一次专项督导调研的重点任务,持续深化作风改进。工作专班对照“问题找得准不准、改进措施实不实、整改效果好不好、群众满意度高不高”的四问,组织开展4批17次督导调研,看实况、察实情、出实招、促整改。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协调联动,制度化解决诉求问题。
一是“小切口”入手抓具体。抓住能马上解决的“小切口”,快查快改,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让广大群众看到变化、增强信心。20xx年以来,先行一步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问题整治、对政务APP过多过泛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真正实现牌子“减下来”,作风“实起来”。
二是“细台账”管理促经常。坚持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相结合,及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问题整改复盘,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发现的新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深入分析研判、找出症结、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改进提升,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聚焦“群众急盼的、重点工作要办的、马上能改的”事项,形成9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清单,针对教育、卫生、住建等领域探索建立作风改进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对标先进抓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3个落实台账,做到年初建账、年中督账、年底交账,从机制上推动诉求问题常态化解决。
三是“大协调”攻关破难点。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能直接回答的按照有关规定耐心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转交相关区市、部门办理,并做好跟踪回访,确保群众诉求解决见底见效。同时,实行部门集中联合攻关,改进会商研判机制,整体推进问题解决。
(三)营造氛围,常态化推进作风转变。
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既注重挖掘推广解决民生诉求方面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营造对标先进、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又对反复发生的负面典型强化警示鞭策,通过“一线调查”栏目曝光不担当、不作为事例。
二、经验与启示
一是及时敏感有效捕捉群众诉求是转作风的基本功。
对照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党员干部要经常看看精神在不在状态、工作在不在状态、作风在不在状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思维,贴近群众、走近群众,多层面、高效率掌握诉求,让党员干部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二是制度建设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根本之策。
作风问题长期以来持续存在,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的刚性约束没有立起来。改进作风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工作,紧盯各种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潜入地下等新表现,建立切实管用的制度,把干部作风大改进的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
三是作风问题的形成“非一日之寒”,彻底解决“非一日之功”。
解决作风问题,必须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坚决防止一阵风、一刀切、大呼隆、走形式,要以作风改进的鲜明导向,带动社会风气转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载体、强化措施,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以作风大转变促进地方大发展。
“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篇4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篇5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健全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扫黑除恶斗争规范化、常态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镇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督导,建立健全了科学有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和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内在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勢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打造支撑县、镇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赵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安排,通过长效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从根本上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线索摸排常态化。辖区17个村要时刻对本村所有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有针对性的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及人员重点关注,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镇党委、纪委要对群众举报、村中上报线索对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深入排查,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査移交制度。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结合基础大排查行动,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村落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对象坦白、检举、揭发线素的深挖细查,做好检举揭发人保护工作。各村要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账,及时移交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具备打击条件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二)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村也要不间断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互相勾结、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基本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完的基础上,针对症结,加强监督,对出现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至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生活要长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镇和村党组织的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党的政治优勢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斗优勢。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治机制,发挥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加强对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的土壤。
四、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群众动员机制。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镇直有关部门要与派出所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派出所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宣传举报电话、信箱等多种举报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和匿名线索同等对待,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二)组织领导
1.完善领导体系。沙河店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沙河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充实纪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沙河店镇党委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基层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沙河店镇政府
2019年4月28日
“向群众汇报”长效机制篇6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二、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三、补齐短板,突出问题整改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四、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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