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1 第一条为保证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菁选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1
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首都体育学院。
(二)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五)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三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德、智、体、美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主动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
第五条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负责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监察处及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学校各部门(单位)接受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纪检*门的监督下进行。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
第十条 首都体育学院为北京市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京外省(区、市)统招考生填报首都体育学院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填写。
第十一条 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新闻学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不需参加体育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
(三)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在文化和体育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
1. 北京市考生: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休闲体育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 京外省(区、市)考生: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体育类专业投档方式,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体育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的考生。
(四)舞蹈表演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有要求,考生须遵从其规定。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不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具体如下:江西省考生参加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安徽省考生参加模块三或模块四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参加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联考。
1. 参加首都体育学院专业考试(校考)考生:在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经徳、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2. 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直接报考首都体育学院,经徳、智、体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五)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须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以及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围棋、国际象棋、举重、跆拳道等项目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
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首都体育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果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由学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完成招生录取。
(六)“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1. 报考首都体育学院“双培计划”或“外培计划”的考生,须做为一个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并须符合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仅录取填报“双培计划”或“外培计划”相应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2. 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双培计划”拟定合作培养学校为*传媒大学或北京体育大学,采取“3+1”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合作培养学校学习(享受合作培养学校学生同等学习生活待遇,无需交纳额外费用),第四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学习。2017年“双培计划”招生专业:新闻学专业、运动康复(冰雪运动损伤预防与康复方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场馆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
3. 首都体育学院2017年“外培计划”拟定境外合作培养学校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入学外语要求为雅思6.5分)或美国伊萨卡学院(ITHACA COLLEGE,入学外语要求为雅思6.0分或托福85分)等,采取“1+2+1”培养模式,即第一、四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学习,第二、三年在境外合作培养学校学习(在境外访学期间的学费及一次往返旅费由*专项经费资助)。考生在入校后需签订相应协议,1年内要达到境外合作培养学校入学外语要求。2017年“外培计划”招生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冰雪运动方向)专业、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新闻学(冰雪运动方向)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康复(冰雪运动方向)专业。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及肢体残疾者,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均不予录取。
(三)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体育教育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不予录取。
(四)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五)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符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教人〔2001〕49号)文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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