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对外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需求、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举措。业内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菁选2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对外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需求、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举措。业内人士指出,《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实招硬招多,有助于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进一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确保循环畅通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产业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魏琪嘉对记者分析,目前,工业经济*稳运行,但也面临着压力,工业品价格高位运行,中下*业、私营和中小微企业稳定恢复尚不牢固,制约工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仍然存在。
聚焦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打通堵点卡点,确保工业经济循环畅通。
——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提高发电供热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能需求。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的应缴税款全部暂缓缴纳。完善能耗双控有关政策,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
——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持续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大力增加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强化对重点行业的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领域“1+N”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
拓展市场空间
今年第三季度,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工业生产有所放缓。如何振作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方案》提出,挖掘需求潜力,拓展工业经济市场空间。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在5G、千兆光网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内需潜力大是我们的优势所在,是我国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实际。”魏琪嘉说,工业内部“挖潜”空间仍然较大,工业保持*稳运行是有条件、有支撑的。
为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面向北京冬奥会转播等重大场景促进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推动传统线下业态供应链和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信息消费。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外资利用水*,推动外贸稳定发展,这些都致力于拓宽市场发展空间、激发市场需求潜力,是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的重要力量。”魏琪嘉说。
健全保障措施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怎样强化政策扶持?《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健全工业经济保障措施,包括完善重点行业发展政策,优化重点区域政策体系,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破解企业用工难题。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工程,要坚持系统观念、久久为功,把握好政策的实施力度,区分轻重缓急,统筹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魏琪嘉说,《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在资金支持方面,强调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力度,特别是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提出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在政策标准方面,强调重点行业发展政策、重点区域产业政策协同配合,通过不断强化标准的带动和倒逼作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实施方案》还提出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强制定政策的事先评估和事后评价。魏琪嘉认为,通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有利于不断*和发展生产力。
展望未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表示,从中长期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前景广阔。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陕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我省高质量发展步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xx〕178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持制造业*稳较快增长
(一)加强对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建立制造业龙头企业一对一包抓服务机制;加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预警,按月研判分析,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年度增速快、贡献大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三)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密切监测煤炭、钢铁等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加强原材料供需上下游协作,建立钢铁、水泥等大宗商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原材料生产企业与客户企业签署中长期供销协议,降低企业原材料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促进工业品销售。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优势工业品、“名优新特”消费品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免费为企业提供展销服务。采取*台让利、企业让价、*补贴的方式,与知名电商*台合作开展联合促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运行保障。指导能源企业与用户对接,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保障重点用户用能需求。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优质企业走”原则,推动生产要素和能耗指标向好项目、好企业集中,实现资源高效优化配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中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在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时期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六)实施科技型企业发展倍增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区)给予奖励;设立高新技术百强、创新活力五十强、创新能力三十强企业排行榜。支持科技人员自主创办、大中型企业孵化外溢、引进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上规计划,每年筛选重点入库培育企业给予省级科技项目自主立项补助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对通过拟上市企业培育立项的给予科技项目支持。(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充分利用秦创原创新驱动*台资源和政策包,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秦创原*台建设。加大企业研发支持力度,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中小企业最高300万元)。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产品首版次应用给予奖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制造业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广。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模式开展技术攻关,按照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30%、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建立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清单,鼓励企业参与“揭榜挂帅”,对“定榜”项目给予奖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九)实施“551”企业数字化转型特派员行动。成立5个数字化特派员小分队,组织50名专家,服务100家企业,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鼓励企业“上云用数”。开展制造业“上云”企业星级评定,对当年获得省级认定的优秀星级“上云”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5%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0个左右,每个奖励50万元。对两化融合项目按照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通过贯标认证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一)加快智能化工厂建设。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台经济发展、工业互联网发展、智能工厂建设、产业大脑建设”五大工程为抓手,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推动制造业提档升级
(十三)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继续落实好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若干政策措施,围绕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布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链主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大配套企业支持力度,强化产业链招商补链延链,着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设立重点产业链提升专项资金,对产业链重点项目、“卡脖子”补短板产业化应用项目、链主企业、重点配套企业等给予支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五)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对强基础的重点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六)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跟踪服务清单,按月监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对列入清单中投资进度快、投资额大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当年有望建成投产的新增产能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七)支持汽车产业项目建设。用好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车项目按照产能每增加10万辆汽车,奖励12亿元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按照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行情况分批拨付。对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投资额的2%、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补。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领域研发应用,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按照投资额的3%、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八)提高制造业绿色化水*。加快工业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大节能力度。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制造项目建设,建成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对绿色制造项目按照投资额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九)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原则,扎实推进园区优化整合。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园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园区专业化配套服务能力和承载水*,对园区公共设施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作用,省级相关部门要整合各自现有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支持产业发展类的资金原则上当年6月底前下达完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设备更新、依法并购;完善制造业中长期融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一链一行”主办行制度,对“链主”企业上一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配套企业,可根据市场化原则实行纯信用无抵押贷款。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普惠小微企业的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制造业贷款、利率水*等因素综合评估,按照符合条件的新增贷款投放额不超过0.5%的标准予以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制造业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求清单,进行靶向招才引智。围绕制造业用工需求,加大订单式培训和支持力度。支持举办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落实好全省各类人才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相关政策,为制造业人才引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积极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构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在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适时对各市(区)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领跑者、省级以上园区亩均效益领跑者和市(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跑者给予奖励,将县域工业集中区纳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高产区、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制造业企业在投资落户、开办经营、项目审批、资本对接等环节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诉求响应*台(即“陕企通”)作用,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设“一指减负”*台,实现企业减负政策“一指申报”“一指评估”“一指办理”。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加速折旧、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转让减免税、进口设备免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省*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省税务局、西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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