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4篇
【篇1】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常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党委常委会议是学校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的一项会议制度,议事范围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
研究贯彻校党代会决议、决定的方案和措施。
2.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党内监督、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两课”建设以及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党委工作部署和安排,听取党委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工作汇报,讨论、协调和处理党内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产业、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学位建设、内部机构设置、财务预算、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产业发展计划、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以及其它关系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讨论推荐全委会讨论决定的干部;
讨论决定副处级领导干部,行政部门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校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六级职员;
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交流、考核、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6.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讨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分析校内外形势,讨论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学校稳定工作,并作出相应决定。
9.讨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10.讨论其它需要党委常委集体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参加人员
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校党委常委。根据需要,不是党委常委的校领导、校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在讨论“三重一大”议题时,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安排其他有关同志列席。
三、会议时间
党委常委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四、组织安排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常委会的会务工作,主要任务有:
1.收集、汇总议题,并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凡需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填写会议议题审批表,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前三天送交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2.一般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参加和列席人员。
3.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4.协助校领导督办党委常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的落实。
5.向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委常委传达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相关要求
1.党委常委会必须有党委常委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召开。党委常委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对会议将讨论的重要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2.党委常委会按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党委常委会原则上不予讨论。
3.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党委常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的,会议不予讨论。
4.党委常委会议在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需要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的方能生效。
5.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议题应经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凡涉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要在会前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或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以便作出正确决策。
6.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时,如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应回避。
7.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问题,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奖惩以及会议强调的保密事项,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违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8.常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常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与会党政领导要按工作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督促检查;
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应向党委常委会汇报。
东南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东南大学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及党章和有关制度的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党委常委会在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的职权,向全委会负责,接受全委会的监督。党委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范围是: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并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
2、讨论决定全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察、统一战线、群众工作以及加强党的办学治校能力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全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具有方向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审议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讨论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审议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讨论确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
5、讨论决定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6、讨论决定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党组织的设置与变动。
7、讨论需报上级党委和政府审批的人事事项。
8、讨论决定以校党委名义发布的涉及学校全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校党委领导同志代表党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及以校党委名义上报上级党委的重要文电。
9、负责召开党委全委会,提出议题建议并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
10、审定召开全校党的代表大会,检查党代会的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11、研究应由常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议题的确定
1、党委常委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党委常委、非常委党员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需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问题,由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书记审定。凡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事先应协调沟通,形成初步意见或方案,重要事项还应提供论证方案,并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
2、议题主办部门或单位应提供简要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或方案,由分管校领导向常委会汇报。凡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干部事项,党委组织部事先应认真考察,并向常委会提供考察材料。
3、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及有关材料,除因特殊紧急情况临时召开的以外,应提前1—2天送党委常委及列席常委会的同志,复杂事项的材料应提前5天送达,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4、凡未经书记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委常委会议程。
四、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委常委会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凡提交讨论的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应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分管校领导要亲自参加调查研究。重大决策的方案,必须广泛听取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2、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3、党委常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4、党委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常委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提出,委托会议主持人或其他常委在讨论中汇报,但不作为表决意见。
5、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参加党委常委扩大会的成员为:党委常委,非常委的中共党员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党员校办主任;
校长为非中共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应邀列席常委扩大会。
6、党委常委会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必要时可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进会场,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场。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常委会上形成决议的议案,应提前拟好决议草案,供研究时参考。需分发有关书面材料的,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分发。
7、党委常委会议事,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常委以及参加扩大会议的其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8、党委常委会议事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干部任免等重要事宜,须经应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有效。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的意见,在征求常委们的意见后,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9、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自荐)、面试答辩、驻点调研、组织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与会同志认真酝酿、讨论。
(3)对意见分歧较大或重要问题不清楚的,可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查清。
(4)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人选表明同意、不同意或者暂缓讨论的明确意见。缺席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
(5)会议主持人指定一名常委负责监票,由工作人员负责计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10、党委常委(扩大)会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到本人及夫妻关系、直属血缘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11、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事时,党委办公室应派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12、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事情况的讨论结果,必要时由党委办公室起草纪要送阅。
13、党委常委会议事情况和决定的问题,经批准公开之前,其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违者应追究纪律责任。
五、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1、党委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对议事结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开具“决议(决定)执行通知”,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凡收到常委会决定(决定)执行通知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经党委办公室汇总,由党委办公室根据要求及时向书记或党委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2、党委常委会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书记同意后,可以在常委会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常委会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3、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情况和所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批准,应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宜于公布的决议和文件,经批准后,可通过校内媒体及时公布。
4、东南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结合东南大学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及党章和有关制度的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党委常委会在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的职权,向全委会负责,接受全委会的监督。党委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范围是: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并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
2、讨论决定全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察、统一战线、群众工作以及加强党的办学治校能力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全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方针、政策和具有方向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审议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讨论决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审议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讨论确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
5、讨论决定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6、讨论决定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党组织的设置与变动。
7、讨论需报上级党委和政府审批的人事事项。
8、讨论决定以校党委名义发布的涉及学校全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校党委领导同志代表党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及以校党委名义上报上级党委的重要文电。
9、负责召开党委全委会,提出议题建议并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
10、审定召开全校党的代表大会,检查党代会的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11、研究应由常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议题的确定
1、党委常委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党委常委、非常委党员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需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问题,由党委办公室汇总后报书记审定。凡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事先应协调沟通,形成初步意见或方案,重要事项还应提供论证方案,并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
2、议题主办部门或单位应提供简要的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或方案,由分管校领导向常委会汇报。凡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的干部事项,党委组织部事先应认真考察,并向常委会提供考察材料。
3、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及有关材料,除因特殊紧急情况临时召开的以外,应提前1—2天送党委常委及列席常委会的同志,复杂事项的材料应提前5天送达,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4、凡未经书记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委常委会议程。
四、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委常委会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凡提交讨论的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应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分管校领导要亲自参加调查研究。重大决策的方案,必须广泛听取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2、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
3、党委常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4、党委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常委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提出,委托会议主持人或其他常委在讨论中汇报,但不作为表决意见。
5、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参加党委常委扩大会的成员为:党委常委,非常委的中共党员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党员校办主任;
校长为非中共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应邀列席常委扩大会。
6、党委常委会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必要时可通知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讨论到有关内容时进会场,汇报或讨论完毕即退场。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常委会上形成决议的议案,应提前拟好决议草案,供研究时参考。需分发有关书面材料的,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分发。
7、党委常委会议事,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常委以及参加扩大会议的其他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8、党委常委会议事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干部任免等重要事宜,须经应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有效。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的意见,在征求常委们的意见后,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
9、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自荐)、面试答辩、驻点调研、组织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与会同志认真酝酿、讨论。
(3)对意见分歧较大或重要问题不清楚的,可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查清。
(4)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人选表明同意、不同意或者暂缓讨论的明确意见。缺席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
(5)会议主持人指定一名常委负责监票,由工作人员负责计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10、党委常委(扩大)会执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到本人及夫妻关系、直属血缘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11、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事时,党委办公室应派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12、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事情况的讨论结果,必要时由党委办公室起草纪要送阅。
13、党委常委会议事情况和决定的问题,经批准公开之前,其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违者应追究纪律责任。
五、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1、党委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对议事结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开具“决议(决定)执行通知”,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凡收到常委会决定(决定)执行通知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经党委办公室汇总,由党委办公室根据要求及时向书记或党委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2、党委常委会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书记同意后,可以在常委会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常委会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3、党委常委会讨论的情况和所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批准,应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宜于公布的决议和文件,经批准后,可通过校内媒体及时公布。
4、党委常委会决定或决议4、党委常委会决定或决议的事项,必要时应向党委全委会报告和提请审议。
【篇2】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
政协常委会议主持词 *标题:区政协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主持词
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同志们:
经区政协六届第八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应邀列席今天会议的有: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侨联负责人,以及在涵的市政协常委。等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将向大家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听取大家对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意见。
今天会议的议题主要有4个:
1、听取区政府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就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展开座谈;
3、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规范性文件;
4、其它有关事宜。
现在,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
刚才,**同志为我们全面介绍了上半年我区经济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在这里,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本次常委会议召开之前,我们组织常委,配合市政协视察组,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视察,深入了解并亲身感受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下面,请各位常委结合刚才黄副区长的情况介绍,以及平常的所见所闻,就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踊跃建言,积极献策。
……
刚才,大家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说明各位常委都作了精心的准备,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所提意见和建议大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很好,今后应继续保持和发扬。因时间关系,还有许多常委未发言,没有发言的同志,有什么好的看法、建议,请于会后报办公室,我们将一并汇总,呈送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现在,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规范性文件。请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同志简要介绍有关文件起草的依据及要点。常委会之前,这些文件已经发放给全体常委,请大家边听边思考,多提意见和建议,力求把这些规范性文件制定得更完整、更具操作性,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区政协的各项工作。
……
现在,进行下一个议题,首先为各位政协常委颁发常委铜牌和常委证。
……
接下来,协商讨论本届区政协工商经济界委员如何做好帮困助学结对子工作,请**副主席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
集中讨论意见,最后拍板决定。
各位常委,同志们:
涵江区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议程。我们共同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转自 况的通报,并围绕如何推进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展开热烈的讨论。我们共同审议了区政协5份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和推动区政协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办公室要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尽快以正式文件下发。我们还协商讨论了区政协工商经济界委员与贫困学生帮困助学结对子的方案,为把这一活动搞得更扎实有效探索了一些新思路、新办法,专委办要根据刚才定下来的意见组织实施。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借此机会,我简要讲三点意见,作为本次常委会的小结:
一、树形象,有条不紊地开展一系列有益的活动* " iD = "TxtPart" >
【篇3】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和水平,实现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嘉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坚持“五个统筹”原则。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政治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6.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大事,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7.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每位常委对分管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县委常委会讨论重要问题时,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发生较大分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县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所有常委都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1.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嘉善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决定召开县党代表大会、县党代表会议和县委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3.研究决定全县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包括总体思路和目标、重要方针政策和举措、年度计划安排等。研究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财政预决算方案及重大收支计划调整等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全县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包括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及编制调整方案等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全县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包括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事业、科技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全县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嘉善等重大决策部署,包括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建设与管理、法制建设、政法稳定工作等重大问题。
7.研究决定全县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有关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研究对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等重大问题。
8.研究决定全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进城市化进程、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重大问题。
9.研究审定县委年度工作要点、县委重要文件和县委领导同志代表县委所作的重要报告、讲话;
讨论研究县人代会上的县政府工作报告。
10.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等请示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
11.研究其他应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
1.县委常委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由县委书记确定,并由县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县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县委副书记召开并主持。
2.县委常委会议题一般由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分别提出。议题提出后,由县委办公室汇总报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形成县委常委会建议方案,报县委书记审定。确定后,由县委办公室通知议题承办部门、汇报人做好准备。
3.县委常委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员,会议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4.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前要进行充分酝酿。可先由县委书记和有关常委进行酝酿,也可由县委书记委托有关常委进行酝酿。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必要时要提供两个及两个以上可作比较的方案供会议讨论。
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后向常委会提名,为常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研究拟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议题,主汇报单位应附有县纪委(监察局)、综合治理、人口和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表彰奖励副科级以上干部还应附县委组织部意见;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县政府应先提出意见。
涉及机构、编制方面的议题,一般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提交;
涉及财政、经费方面的议题,一般由县财政局提交。其他部门提交议题中,如涉及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内容按程序会前与组织、人事、编办、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并附相关部门意见。
拟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一般先送县委办公室有关科室审定把关,报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5.县委常委会议题不搞临时动议,每次提交讨论的议题要适量,以保证参加会议的县委常委有足够的时间发表意见、研究讨论。
6.县委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县委书记请假,并告知会议工作人员。对研究讨论议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书面表达的意见在表决时不计入票数。
7.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
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8.对应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县委常委会时,县委书记可与有关常委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四、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出席人员:县委常委。
2.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
讨论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人民团体的议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人民团体有关领导同志列席。
根据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或邀请部分县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需要报道时,县级新闻单位派记者列席。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违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会议纪要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1.县委常委会要整理会议纪要。纪要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县委书记签发。
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发放范围:主送县委常委,抄送县人大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必要时增发有关镇(街道)和县有关单位。
2.县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由常委按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县委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县委办公室负责督办和报告落实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县委常委会作出的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县委常委会决定。
六、会议服务
1.各镇(街道)、各部门对经领导批准拟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的议题材料(含领导批示件),报送县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后,方可报请会议讨论。
2.县委办公室根据县委书记审批的议题,拟定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内容包括:议题次序安排,每项议题的汇报人、汇报时间和列席人员、新闻报道等。会议议程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委书记审定。
3.按照县委书记审定的会议议程,由县委办公室负责以书面形式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各出席、列席和其他与会人员,特殊情况可电话通知。
县委办公室主任要将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及其原因会前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4.议题主汇报单位要按照统一格式印刷会议文件、材料,要求简洁、清晰,一般限3000字以内,汇报时间在20分钟以内。会议材料由县委办公室会前发与会人员(需保密的除外),会后需收回的文件,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收回。
5.根据会议内容,由县委办公室提出新闻报道建议,提请县委书记同意后,在会前做好安排。
6.县委办公室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并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7.议题汇报人和议题涉及的列席人员按候会制要求提前等候,待上一个议题结束后,迅速进入会场,确保议题衔接紧密、有序。
8.县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会议讨论情况。会议记录使用会议专用记录纸,做到字迹清楚,格式规范。
【篇4】常委会议题汇报材料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政协市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马上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为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作准备的会议。会议期间,大家集中精力协商讨论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确定了两个报告的报告人,对《市政协2005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大家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工作报告。常委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这两个报告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充分吸纳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常委的共同努力下,六届市政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建言献策取得新成果。市党政领导对市政协提交的建议、建议案、调查报告、提案的批示比以往增多,对委员们反映和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市直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市政协意见、建议的自觉性和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职能推出新举措。广大委员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参政议政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比如,今年我们先后采取在现场召开提案办理的答复会、实行反映社情民意专报制、建立以课题为纽带和以专委会为依托的专题调研机制等措施和作法,活跃了政协工作。三是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的工作有新起色。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党外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政协主席联席会,加强了同各方面的联系,增进了广泛的共识,进一步增强了政协工作的活力。四是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就开好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和做好明年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做好参加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全体委员会议是市政协最重要的参政议政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认真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认真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搞好大会发言和对口协商,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事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市政协委员,作为全市各界的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这个舞台上参政议政,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为民代言、为民立言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见解独到地出主意、献良策、当高参,才能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舍此别无他途。从现在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召开,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围绕全会的有关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地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摸清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每位常委都要精心准备提案或会议发言,努力做到参加会议胸有成竹、建言献策掷地有声,切实提高全会协商的质量。同时希望常委会的同志带头参加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带头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会议的各项活动,带动全体委员开好全会,充分履行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职能。
二是要认真思考明年的工作。2005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做好市政协工作十分重要的一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既为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广大政协委员施展才干、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刚刚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市政协常委中,有的是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政协专委会的负责人,有的是党政部门的负责人,有的是一个方面的专家学者,有的是企业负责人,许多同志从事或熟悉经济工作,对我市经济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思考,有研究。希望同志们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鸡年就要到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恭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