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中国反恐法看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对中国反恐法的看法3篇
第一篇: 对中国反恐法的看法
也许不少人对分税制比较陌生,什么是分税制?呵我们有什么关系?其实我们今天每一个人都在分享分税制的红利:中国的财政收入从分税制实施前的5 千多亿元迅速窜升为目前的近2 万亿元,使中央财政贫弱的局面得以改观,进而使中央得以做许多多年想做而无法做的大事,比如加强了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增加科技与教育经费,加强了基本建设力度,以及实现了军队不经商等等。地方财政同样不断提高。
今天我们回放此项改革的决策背景和过程,是因为于10年此项改革设计、实施的情形相比,今天中国深化改革与体制完善的国内外背景更加复杂,改革和发展的难度更大。当我们谋划今后的发展大局,寻找深化改革的新的突破口,着手完善已初见轮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汲取过去一些重大改革所取得的经验,是大有裨益的。
实施前夕:悬崖边上的中央财政
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由于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中央财力的薄弱,使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的国防、基础研究和各方面必需的建设资金严重匮乏。
正是这场财政危机,让党中央、国务院痛下决心,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拉开了序幕。
囊中羞涩的财政部长
每年一度的全国财政会议,就像家庭理财一样。收支是否平衡?花费是否超出全年的收入?下一年度怎样安排支出等等。财政会议就是一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都要参加的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判断和做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会议。
1991年的全国财政会议,给一位刚到财政部工作的人士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当时的财长是王丙乾。这位工作人员说,每年财政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做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当时中央财政十分困难,第二年的预算无论如何都安排不了,有一个大的窟窿,因为前一年税收只有2970多亿元,很多地方非常困难,又赶上贵州遭遇大灾,中央没有钱给地方。王丙乾出于无奈,要各省作“贡献”,从1000万到1 亿元不等。
财政会变成了“募捐”会。一些财政厅厅长却对王丙乾说:“跟我要钱,我可没有!”一些富裕省份的财政厅厅长与财政部长当面“反目”。“很多年过去了,我还在为王部长难过,那时做财长非常可怜。”一位财政部干部回忆说。
“反目”有没有道理?有!比如广东,依据与中央签订的财政大包干“契约”,每年只向中央财政上交22.74 亿元,递增9%,再要钱就超出“合同”范围。但是,让财长下不来台的是,原以为由于中央给了广东很多优惠政策,就连关税都留给了广东,中央财政遇到困难,要点小钱会如此不给面子。
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共发生过两次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事,每次总数大约都是二三十亿元。其实人们心里都清楚,名为“借”,实为“取”,就是要地方“作贡献”。
财政会议还向地方“压”税收指标,压不下去预算盘子就定不下来,中央财政下一年度就无米下锅。因此,财政会议上“罗圈架”打得不可开交,税务局长跟财政部“打”,地方财政厅厅长也跟财政部长“打”。税务局说:我们收不了这么多。财政部坚持不让步。当时,几乎所有省份对中央下达的税收指标提出异议,特别是富裕地区。
一年一度的全国财政会一开就是半个多月到20天,会上不是认真总结财税工作,变成人们为“领任务”,分税“收指”标而争执不下的会议。
1992年,刘仲藜接王丙乾任财政部长。在工作交接时,刘仲藜拿着手中的账册对王丙乾说:老兄,我真佩服你呀,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他最懂前任部长的苦衷。
刘仲藜感慨地回忆:“那几年实在太困难了。”他把国库的报表拿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鎔基,朱镕基只说了一句话:你这个财政部长真是囊中羞涩呀!
1992年,全国财政收入3500亿元,其中,中央收入1000亿元,地方收入250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2000亿元,赤字1000亿元,当年的赤字大部分向银行挂账。中央财政非常困难,刘仲藜向分管银行的朱镕基副总理借钱,朱镕基没有借答应。
中央财政难以为继
1993年上半年的一些指标发出警示,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十分紧张:
整个财政收入一季度比1992年同期下降2.2%,按可比口径也仅仅持平;
工商税收14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12% ,去掉出口退税10% ,仅比上年同期增长1.4%.而1993年一季度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5.1% ,上半年达到14% ,比1992年GDP 增长12.8% 高出不少。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比例失衡,全国生产增长速度很高,而国家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十分紧张。
税收增幅小,开支却大幅增长。资金不到位的情况多方出现:粮食收购财政亏损性补贴资金不到位;
重点建设资金不到位,很多重点建设卡着脖子,如铁路、港口、民航等。按照往年的进度,重点建设资金上半年至少要拨付全年的40% ,而1993上半年为19.5% ,差了将近一半;
重点生产企业和重点出口企业缺乏流动资金。
与此同时,需要由中央财政收入中支出的硬支出,一分也不能少。在朱镕基宣布财政再困难也不能到银行透支之后,所以那一年,刘仲藜三次找朱镕基副总理,希望他批条子向银行借钱,自然没借来。当时已经到了不借钱工资发不出去的境地。
第二篇: 对中国反恐法的看法
对婚姻法的看法
软件11-2
王真
在现代的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我认为这是人们思想开放的一种体现,不像老一辈的人,就算不幸福也会一辈子在一起。
婚姻法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我认为真的不大,现在婚姻法改了,我认为改的有利也有弊,但弊大于利。
新婚姻法的出台,最大的利就是可以抵挡拜金女,但是,新婚心法给我的感觉就是把中国所有女性的权利、地位全都抛弃了。
一个好女人在新欢一个男人之前肯定不会是看上一个男人的财产,在一起也肯定是两情相悦的,但是,如果一段时间过后,因为某种原因他们离婚了,房子、车子都是男方买的,现在离婚了,女方将得不到任何,只能两手空空的离开,男人可以凭借着以前的资本重新来过,但是女人呢,她最大的资本就是自己的真心和当年的青春,真心付出被抛弃,青春也不可能回到从前。
新婚姻法让中国倒退了好几百年,又让中国回到了封建社会,现在男人可以可以凭借着新婚姻法随便换媳妇,只要结婚前有房有车,他们还怕什么,离婚大不了红本换绿本,只要花个18块钱就能换个老婆,新婚姻法,悲哀,新婚姻法修订的时候是男的多还是女的多,是有权有势的多还是贫民多,新婚心法还不是那些官员给自己留的后路,中国,腐败。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像这些国家的离婚成本是非常之高的。离婚后,男方不单要支付巨额离婚费,还要每个月付给前妻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每个有良知的国家都在竭力为保护妇女权利而不断完善法律。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信奉一点,对妇女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民族强大和优秀的基础和根源,因为孩子的第一个教师就是母亲。因为他们知道,妇女在社会生存环境的安定程度,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下一代的总体发展。
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如果结婚前是各归各,结婚后依旧各归各,离婚了更是各归各。那还用结婚做什么。如果说房子是目前离婚后闹的最凶的问题。难道这样的规定出台后,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答案,典型一刀切。悲哀,悲剧,无耻。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存在。既然这样,那反正结不结婚,状态一样。那相什么濡以什么沫。谈一辈子爱不更自在。散买卖,即散交情。
那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等下刚生了。男人出轨了,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因为中国“法棍”说了啊,房子不是你丫的。大街上睡去。
如果一个女人有点底子还不怕。但是那些没底子的女人呢?那真离婚,带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没底子,那按中国的法律,孩子就会判给男方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现在又都只有个把小孩,那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生活还有什么盼头?不说财产没了。青春没了。前途没了。连自己身上掉下肉都不能归自己所有。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是什么?法律如果是用来一刀切的,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倒退到如此无知地部,除了悲嚎,还能说什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信不信。妇女相对而言还是社会的相对弱势群体。一个连弱势群体都不能好好保护,甚至还把这个群体往绝路逼得环境,只能说堕落到无药可救了。就算是打战,就算是杀红了眼的残酷军队,他们都知道一点,不要把炮弹往有女人和孩子的地方打。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的女人不得不自己去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在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所以说,大女人是逼出来的。届时,还有谁敢去做家庭主妇呢?.
虽然我写了这么多愤慨的话,但我是个男生,作为一个男人,首先要知道什么叫做责任,负责任的男人不需要婚姻法的约束,但婚姻法同样约束不了花花公子,所以,我认为婚姻法就是一群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研究的自己的退路,以便自己以后更好的“呵护女性”。
第三篇: 对中国反恐法的看法
中国员工对加班的看法香港研究协会一项对“跨国企业员工与国内企业员工对加班问题的看法”进行调查,同样的问题是:对于公司安排的加班(没有额外的加班补贴),您的态度是:A、非常愿意 B、比较愿意 C、无所谓 D、不太愿意 E、非常不愿意 ,最后共有4986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跨国企业员工表示非常不愿意加班的占15.4%,而国内企业员工表示非常不愿意加班的占70.8%。
所以,当提到“加班”一词,中国的企业员工大部分可以用“义愤填膺”来形容他们的心情:“这是对人权的不尊重!”“这简直就是剥削!”“真倒霉,看看人家欧美国家,薪水高、工时短,还有很多福利和休假,我们简直过的不是人过的日子!”
其实,中国员工在看待“加班问题”时,应该更加全面、客观的分析和面对。从人性的角度来看,确实愿意加班的人占少数。但是在中国发展的现阶段,中国人仍需要加班!
第一、很多人都看到欧美国家福利制度的完善,下午的巴黎街头是喝咖啡的人群,充满了休假生活的惬意。但是,欧美国家现在的闲暇并不是天然产生的,也不是国家领导人自己规定的,而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形成的。2007年美国人均GDP是46280美元,中国人均GDP只有2280美元,美国工人人均劳动生产率是中国工人的6.5倍,正是欧美国家的这一系列经济优势才能保障在国民经济稳定的前提下给员工相对休闲的工作生活。但是早在六、七十年代,美国人均GDP是3000美元的时候,他们同样是加班,为增长国家的经济实力而做着不懈努力。
第二、欧美国家现在也不是没有人加班,为了事业发展,为了支撑家庭生活更加安逸,他们也要加班。在加拿大多伦多,豪华写字楼里仍然是要加班的公司,一样要加到半夜,只有一些特别大型的公司,比如说IBM、微软才能做到加班少。世界第二大铝业公司的高层管理ALCAN,每天都在不断努力工作,他坦言:我一个星期要加班两到三次,没有另外的薪水!我今天的职位都是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得来的。另外一位为了开拓中国市场而学习中文的德国老外,他熟练的中文就是;我累!公司要求他学中文,对于一个四十多岁、家庭负担很重的人来说,学习一门世界上最难的语言,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不学,就没有工作!
第三、目前,加班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结果,效率更不上,时间来帮忙。早在中国实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的时代,可以说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保障,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房子也是分配的,人人很舒服,按时上班,按时下班。那么结果呢?人人吃不饱,经济一塌糊涂!在人为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强调控制,其结果只能是是经济发展停滞,甚至是倒退。
第四、加班原因分析中,51.7%的被调查者认为加班的主要原因是在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自己的工作量。这就涉及到一个“工作效率”的问题,一个是工作拖沓、上班混时间,这几乎成了职员的通病,调查数据显示,员工每天上班所“混”的小时是:在0.5小时以内的占48%,1-2小时的占31%,2-3小时的占10%,4-5小时的占4%;二是工作前计划不够,往往在急需某一项工作时发现自己还没有做完,只好加班。大部分的人只看到“加班”本身,却忽略分析导致“加班”的自身原因。
在职业竞争和社会现状客观存在的当今,片面看待问题和抱怨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现阶段,中国人仍需要加班!岗位有限、人才无限,只有自己不断的努力、调整心态,如果一个人想要在事业上获得更大的成功,正常对待加班的心态是十分必要的。调查报告从职务阶层分析,阶层愈高加班时间愈长,高达42%的高层主管平均每周加班超过15小时者占20%,基层员工则占12%。
一位外资企业的主管说,她毕业后来到这家公司,常常要加班,一开始很不适应加班的工作方式。她的一位年长的朋友告诉她:“其实,有班加说明你有社会价值,像我现在工作很轻闲,感觉在浪费生命,如果在年轻一次,我会选择搏一搏!”她听了之后觉得有道理,从那之后,他不再抱怨,而是给自己注入更多的工作激情,创造工作的情趣,每天打扮的清爽美丽、一杯咖啡或是热茶,然后认真地完成工作,或者准备次日的工作,或者补习自己所欠缺的东西,让加班变得充实。两年后,由于出色的业绩,她成为公司最年轻的主管。
要知道,加班不一定是必要的,但员工对待加班的心态要正常,即加班不是额外剥削员工的时间,而是对于我们与别人差距的补充。俗话说:笨鸟先飞,鸟都知道要加班,而且还是自愿的,人为什么还要和自己过不去呢?所以,中国员工首要做的就是摒弃对“加班”的仇恨,端正对“加班”的误解,因为,在现阶段的中国,我们只有“加班”才能使国家更加强大,有实现闲暇生活的可能;只有正确对待“加班”问题,我们才能更加积极快乐的工作和生活,自身的能力才能更好地被激发,使自己在众多的就职者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