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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执纪问责小标题【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14 18:1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执纪问责小标题【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执纪问责小标题【优秀范文】

执纪问责小标题6篇

【篇一】执纪问责小标题

纪委职责依纪监督执纪问责

  3月22日晚,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专栏刊发《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文,四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

        文章指出,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他所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等,都是从当前现象和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如果我们8700万党员的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怎么能够带领13亿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奋斗目标?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贻患、放任自流。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也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比如把有的干部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
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这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
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就是对抗组织调查。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也只有这样才叫名正言顺。

       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纪律审查也要服务于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跟上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篇二】执纪问责小标题

“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及要求

2014年9月2日 14:27 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 大 中 小

贺夏蓉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王岐山同志指出,“三转”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三转”的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监督执纪问责”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及要求,对于深入推进“三转”、落实监督责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
  
  纪委的监督职责是由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所决定的。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但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主业弱化、作用虚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屡见不鲜,纪检监察机关成了“万金油”,其监督权威和监督效果都在明显下降。因此,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转变监督理念、找准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要准确定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准确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也就是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对这些监督和检查行为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而不是冲在一线,替代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权力(包括监督权力)和履行职责(包括监督责任)的再监督、再检查。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准确定位就是要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破除工作中经常出现的“把协调等于牵头,牵头等于主抓,主抓等于负责,监督等于把关”等习惯做法,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
  
  要突出重点。中央要求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开展监督,要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突出巡视重点、聚焦“四个着力”,发现问题、用好成果、形成震慑。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巡视组要收缩巡视范围,巡视重心由“相对全面”回归到“四个着力”,发现和反映违纪违法线索,更好发挥监督作用。派驻纪检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纪检监察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各派驻机构要正确处理好“派”与“驻”的关系,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要创新方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四面出击”到“定点突破”的方式转变。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成绩斐然,与转变方式密不可分。巡视工作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调“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实行“三个不固定”,切断利益链条。将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加快巡视频率,有效地提高了巡视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同时创新约谈方式,通过一对一的约谈,发挥触动和警示作用。去年,中央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约谈了53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这种一对一的约谈方式既是一种提醒、督导、激励,更是转变工作作风的见证,是“治未病”的方式创新。
  
  执纪——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
  
  纪律检查机关是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执纪,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通过审视历史可以看出,不同历史时期党的纪律的内容和纪委的职责不尽相同,但有一条始终未变,就是严明党的纪律,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惩处是其他机构所不能代替的。对腐败分子而言,纪委就是一把永远出鞘的利剑。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执纪出现了诸多问题,在执纪理念上还没有树立起科学和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如少数人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急功近利等。在执纪方式方法上还比较单一,安全防范措施还不够规范等。因此,现阶段必须按照“依规、严格、及时”等要求,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坚决查纠不正之风;
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将执纪职责落到实处。
  
  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不仅是推动科学执纪的需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更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重事实、重证据,用事实说话,办出铁案。要按照“不打无准备之仗,也不打有准备无把握之仗”的要求,既要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办案行为,又要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
  
  要严格。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以数量、等级来衡量工作成效,不定指标,做到有多少腐败案件就要查处多少。要建立科学实用的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查办案件的绩效管理。要从严、慎重使用办案措施。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
  
  要及时。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早打招呼早处理,治病救人,保护干部。同时要落实“快查快结”,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破除以办大案论英雄、大而全办案思想,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使案件尽早移送司法机关。
  
  问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最大的亮点或关键点,就是强调和突出“责任”二字。三中全会在提出“两个责任”的同时,提出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抓住了责任制的关键。问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制实施十多年来,之所以偏软且带有形式化的倾向,关键就是没有责任追究。实践证明,只有严格的问责,才能传递压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就是严肃追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2013年全国共问责2146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1477人。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在行动上。
  
  要明确问责情形,即明确“对谁问”的问题。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分解责任,层层追究,明确规定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哪些情形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哪些情形要追究两者的共同责任,切实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失责必问责。
  
  要规定问责内容,即规定“问什么”的问题。在作风建设问责上要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在行政问责上,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在监督问责上,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上述行为的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调查认定的事实、情节以及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依纪依规对被调查人作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问责。
  
  要规范问责程序,即规范“怎样问”的问题。从问责的启动、调查的展开,到处理意见的提出、研究,再到处理决定的形成、送达,以及问责对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等,都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真正体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问责主体“守土尽责”,问责程序“一个不少”,实现问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运用好问责结果,即“问后怎么办”的问题。要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凡经查实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姑息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凡被问责的组织和个人,都应与其评优评先、工资奖金、提拔重用等挂钩,最大化地运用好问责结果。
  
  (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社会学博士后

【篇三】执纪问责小标题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19日)

  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前年,我们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去年,我们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底调查,对全部477名涉案人员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这些案件,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今年,地方领导班子开始换届,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好问责工作,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空军的同志说,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相当于其体重一样重的黄金。我们培养一名省部级干部要多少代价?很多干部从基层做起,慢慢成长起来,最后毁于一旦,一失足成千古恨。出问题的人之前就会有迹象,为什么不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和解决问题呢?这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有了执纪监督尺子,就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央巡视组是代表中央去反馈,要找党委(党组)书记直接说事,坚决把责任压下去。细化整改问责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10月15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的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篇四】执纪问责小标题

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作者:李利华;

作者机构:省纪委驻省发展改革委;

来源:廉政瞭望

ISSN:1671-8690

年:2017

卷:000

期:012

页码:P.60-61

页数:2

中图分类:F542.3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强化监督 主业 聚焦 问责 发展改革委 中央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工作

摘要:近年来,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在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督部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推进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篇五】执纪问责小标题


执纪问责监督调研报告
突出执纪问责,提高监督惩处实效
根据市委“不忘x心、牢记x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今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通过到基层所实地查看、与青年干部召开座谈会、到扶贫领域进行走访等方式开展关于突出纪检监察执纪问责,提高监督惩处实效方面的调查研究,现将相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通过调研发现目前纪检监察出现的问题
(一)执纪监督理念上的不适应。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以致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这些与新形势不适应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很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却又认为纪检干部享有豁免权,不会有追责问责一说。
(二)执纪审查能力上的不适应。落实监督责任是派驻机构的首要任务,因此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必然离不开执纪审查。然而,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xx反映的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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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上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理顺工作机制,树立正确的执纪理念。一是树立对派驻监督的正确认知。这是从严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基础。派驻监督是各级纪检机关监督的延伸,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同级监督难的问题。作为派驻机构,应当好派出机关的“前哨”,发挥好平时站岗、有事报信的作用;
努力用好监督执纪的“利剑”,敢抓敢管、严肃执纪,对驻在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处理建议。二是理顺工作机制。一方面要理顺与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关系。对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言行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应早打招呼早提醒,防微杜渐。坚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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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对发现制度缺失或政策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应与“一把手”勤沟通、多交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争取“一把手”的重视。另一方面要理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又要把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追责问责机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拓宽监督视野和渠道,确保监督更全面、更深入。
(二)改进监督方式,坚持执纪审查和权力制约并重。强化执纪监督必然要求改进检查监督方式。在完善监督方式中把提高执纪审查能力与水平和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统一起来,确保监督责任履行到位。一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做到管住大多数,从而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二是转变执纪审查方式,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规范调查取证工作特别是谈话取证,提高案情分析和审理能力,准确运用纪律语言开展执纪审查,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要坚持完善“一案双查”,把追责问责作为执纪审查的必然延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要突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担当,发生系统性违纪行为等严重问题,违反中央八项x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巡视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问题的问责,同时要做好纪律检查建议和案件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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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一片的效果;
三是找准监督途径,盯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派驻机构要着眼于规范权力清单抓权力制约,扎紧制度笼子;
要着眼落实重大部署抓专项监督,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深度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要着眼财经管理抓财政审计监督。通过引进第三方专项财政审计监督方式,对驻在单位及其资金量大的部门进行财务收支状况的财政审计监督,督促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落实好财经管理制度。
三、下一步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执纪审查是其重要职能。加强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对于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x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监督履职尽责
一要增强监督意识。正确处理监督与合作、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既要保持监督检查相对独立性,也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服务参与中监督,紧紧依靠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工作。
二要把握监督重点。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重点,利用“一岗双责”、述责述廉等多种方式,督促党组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并强化责任落实。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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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
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要创新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与监督对象的利害关系和影响。比如开展跨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对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或党员干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驻在部门采取电子监控、社会评价和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引进第三方专项审计对直属单位和资金密集的责任部门进行审计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督效果。
(二)主动适应工作形势
一要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更多地运用谈心谈话、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要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牢固树立“执纪问责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意识,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碰“高压线”的,坚决严肃查处。
三要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四、通过调研发现自身还存在的问题、原因查找和整改方向(一)自身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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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党纪党规的学习不够自觉、不够深入。自己总是感觉到党章和党纪党规以前学习过,内容也都熟悉,从而造成没有经常性的阅读、没有深入领会党章深刻含义,没有准确把握党纪党规的适用性,跟随局党组学习,往往是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自觉主动抽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比较少,经常以工作忙、任务重和事务性工作多等理由,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的精神。
2、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做到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党风党纪的日常贯彻上,我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还存在偶尔精神懈怠,没有做到时刻以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有时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到位、思考不全面,特别是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习惯于当“二传手”,说过就算干过了,满足于开会布置要求,至于工作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则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
3、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硬度不够。作为党的纪检干部,在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同时,还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约束党员行为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要比一般的党员更要“硬”。中纪委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省纪委要求“铁腕、铁纪、铁军”,市纪委培树“十型”干部,都是要让我们自身先“硬”起来,然后才能去“打铁”,才能协助党组织搞好党风建设。要想自身“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理想信念的问题。人生如屋,信念是柱,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章,牢记我党的最高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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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最终目标,时刻把握党的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问题原因
1、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及深入把握不够。把学习党纪党规等理论当作软指标,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上下的功夫不深,存在重实践轻理论倾向,对中国xx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和精髓缺乏系统的理解。
2、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不论是碍于面子或是随众心理,归根结底可以说都是世界观改造不深、党性原则要求不严的反映,究其根源是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身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更应注重小节,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厉,才能杜绝问题的产生。
3、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工作方式有待改善。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管理的手段还不多,方法、方式有待加强和改进的问题。自己要根据单位实际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方法,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大纪检监督力度,让每个人都心怀备戒,行有所止。
(三)整改方向措施
1、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努力掌握马xx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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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我局实际,全面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水平,学会管理自己,学深管理单位,学精管理业务;
广泛学习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2、牢记党的宗旨,服务好自己的监管对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要求,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
3、以党章为根本,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就是纪律检查工作的主业主责。聚焦主业主责,关键是要认真履行好纪律监察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任务。在工作实践中,我要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列入日常工作例会的必学内容;
严格执纪问责,定期不定期在单位开展纪律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查办案件,形成严制度、严要求工作格局和不能违、不敢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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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执纪问责小标题



作者:冀健华[1] 作者机构:[1]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区纪委、区监委 出版物刊名:四川党的建设 页码:58-58页
年卷期:2019年 第16期
主题词:监督;问责;扶贫;贫困县区;专项治理;作风问题;广元市;脱贫

摘要:广元市利州区是省定贫困县区,2017年实现脱贫摘帽。近年来,全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监督执纪问责嵌入“六个精准”全过程,建立“1234”工作体系,实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和精准监督同步同轨同向,为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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