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9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 一、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好学前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
一、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各地积极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财政投入持续增加,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14%,“入园难”明显缓解,学前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公共财政投入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总量不足、办园体制不顺、公办幼儿园运转困难、教师队伍不稳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上公办园难、上优质民办园贵”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上问题和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亟需完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坚持分级管理,落实政府责任。按照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县级政府是发展当地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履行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省、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综合考虑各地幼儿园平均办园成本、收费标准及财力水平等实际,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四)坚持激励导向,强化绩效考评。实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考核制度,综合考评各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经费投入机制建立、资金使用和收费管理等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改革公办幼儿园经费核拨办法,按照幼儿园招收幼儿数量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综合财政拨款。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为: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市、区,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含民办)。生均财政拨款不含保教费等收费收入以及幼儿园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地方不得降低。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随经济
社会发展逐步提高,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依据当地财力状况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所需资金按幼儿园现行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纳入年度预算。
生均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经费、保育教育业务和后勤服务等运转支出,具体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保育教育业务、教师培训、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邮电费、教玩具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生均财政拨款不得用于发放超出基本水平的绩效工资,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等。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挤占生均财政拨款,由同级财政部门另行安排。
(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鼓励各地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教研指导、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三)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办园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学生资助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由所在县(市、区)自行确定最高收费标准。
(四)积极扩充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支持各地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新建居民区、旧城改造应当按规定、按需求明确幼儿园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县级政府要把教育部门列为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教育部门审核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位置、结构等;纳入规划的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采取划拨方式按标准供应土地,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可在土地出让时依法设置配建条件,确保用地供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采用“交钥匙”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推动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集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当地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幼儿园在优先满足举办者入园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被当地政府接收或与当地公办园合并的,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暂不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位。鼓励其他阶段学校附设幼儿园(班)从所属学校剥离,实现独立办园。
(五)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按规定比例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
工。采取区域内合理调配、政府购买服务、县(市、区)统一招考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引导、监督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依规全员纳入社保体系;支持在偏远农村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落实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工作生活待遇政策。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培训投入,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的幼儿园教师培训,要将公办和社会力量办园教师统一纳入培训范围,按照“谁举办、谁培训、谁负担”的原则,不得向幼儿园和教师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幼儿园应当积极安排教师参加培训,为教师参训提供便利条件。
(六)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对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保教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解决。鼓励各地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幼儿园应当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对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政策的省辖市、县(市、区),省财政自2019年起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奖补引导;并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作为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因素,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对落实政策出现财力缺口的地方予以补助。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还将结合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收费管理、困难幼儿资助、教师队伍建设等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等核定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实施学前教育规划,支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县级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筹措核拨经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提供经费测算所需数据,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强化经费管理。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学籍管理。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在园幼儿数,是安排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贫困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和普惠民办幼儿园生均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在园幼儿信息录入系统,完善学籍,并做好幼儿转园和升学时的学籍转接工作。
(三)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指导意见,明确申报对象、认定程序、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
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2017年12月底前下发实施。各地要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四)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方便接送”的原则,新建5000人口规模左右小区要配套建设幼儿园。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生均园舍建筑面积、游戏场地、绿化用地,按标准配备教育活动、生活、办公设施设备,保障幼儿安全和保教工作需要。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保教收费管理,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基本保教质量。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五)加强指导监管。各级教育部门要强化保教工作专业指导,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提高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的评估导向。各级政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把理顺幼儿园办园体制、规范各类幼儿园管理和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经费使用、资助对象界定、教职工待遇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篇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现状分析及其政策建议
倪嘉敏
【摘要】Thedatalistedinthe“Chinaeducationalfinancestatisticalyearbook”from2009to2014,whatpresentedthatthegovernmentfinancialinvestmentscaleandcost-sharingproportioninpre-schooleducationcostsharingislow,Family’sabilitytopayisverydifferentandtheproportionistoohigh,socialsharingabilityisweak.Soweshouldstrengthenthecostaccountingofpreschooleducation,strengthentheprotectionofpre-schooleducationfunds,improvethefinancialcompensationforthedisadvantagedgroups,andencouragethecommunitytodonatetopre-schooleducationsoastoimprovethecostsharingmechanisminpreschooleduca-tionofourcountry.%对2009-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所列数据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存在的问题是:政府财政投入规模偏小,分担成本比例偏低;家庭支付能力差异巨大,分担比例偏高;社会分担能力偏弱。应当通过加强学前教育成本核算、强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提高政府对弱势群体的财政补偿、鼓励社会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等途径,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期刊名称】《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年(卷),期】2017(000)001
【总页数】7页(P8-14)
【关键词】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作者】倪嘉敏
【作者单位】陇东学院教育学院,甘肃庆阳74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7
2010年以来,随着《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的落实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开始蓬勃发展。但学前教育经费短缺依然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构建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已迫在眉睫。实际上,目前我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力度仍然不足,家庭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学前教育成本,幼儿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长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鉴于此,本文通过对《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9-2014年)》所列相关数据的梳理,力求客观呈现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现状,探寻其中存在问题,最终提出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相关政策建议。成本原是经济学的概念,后来逐渐应用到教育领域。教育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是指国家用于教育过程的一切直接和间接劳动(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的总和;二是指培养每一个学生消耗的全部费用,即单位产出的消耗量。因此,学前教育成本可以定义为幼儿在幼儿园的学习期间内所消耗的价值总和,即一定学习期间内培养幼儿所需要的各种资源耗费,包括教育机会成本、教育变动成本和教育固定成本[1]。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最早由美国的学者约翰·斯通提出,起初应用于高等教育领域。他认为,教育是一种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能够满足多个主体的需要,其受益人主要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纳税人、企业、家庭、学校。这些主体应根据所获利益的多少来分担相应的教育费用比例,同时还要考虑主体的支付能力[2]。因而,
教育成本分担指的是教育费用在各个受益主体之间的分摊。主要涉及到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是谁、每个主体各自分担的比例是多少、各主体采用何种方式分担等三个关键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我国多个政策文本有所涉及。如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曾明确提出:“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3]《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4]从中可见,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为政府、家庭及社会三方,且政府是学前教育成本最主要的分担者。此外,如同高等教育一样,学前教育在成本分担中亦遵循“受益原则”与“能力支付”原则,即受益多者多支付,受益少者少支付;能力强者多支付,能力弱者少支付。但鉴于学前教育具有极强的公益性与普惠性,“教育公平”原则是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应遵循的另一基本原则。(一)政府的财政投入规模偏小,且分担成本比例偏低2008—2013年我国幼儿园教育经费投入状况如表1所示。1.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明显偏少首先,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偏低。如表1所示:2008—2013年,我国幼儿园的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由2008年的132.94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862.37亿元。但其占GDP的比例最高仅达到0.14%,这与上世纪90年代欧盟委员会保育协作组织提出的1%的目标相差甚远。而早在2008年,OECD国家这一比例的平均值就已达到0.52%。我国较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相差甚远,与此同时还远远低于巴西(O.4%)、墨西哥(0.7%)等发展中国家[5]。
其次,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重偏低。如表1所示:2008—2013年,我国幼儿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至2013年达到3.52%。同期的普通高校、普通中学、普通小学的占比分别为19.6%、30.14%、31.21%。但当年幼儿园的在园人数却占到了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在校生总和的11.3%,意味着国家用不到4%的教育财政投入负担11.3%的在校学生教育费用。据相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的平均值达到或超过了7%,特别是与我国国情较为接近的巴西、墨西哥、蒙古等发展中国家,这一比例均达到或超过了8%,其中巴西为8%,墨西哥为8.9%,蒙古更是达到了18%[6]。可见,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投入偏重于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在整个教育系统中不被政府所重视,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努力程度不够,致使其投入经费明显偏低。再次,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学前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偏低。如表1所示:2008—2013年幼儿园各类教育经费均保持增长趋势,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年均增长率高达69%,但仍低于年均增长率为72.43%的学杂费。表明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并非学前教育经费增长的主推力,学前教育经费之所以增长主要源于家庭投入,政府把本该由自己承担的学前教育的公共责任转嫁到了家庭层面。因而,虽然从2010年起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有所回升,但在2013年仅达到40.81%。而在同年,OECD国家这一比例的平均值就已达到77.55%,其中欧盟国家的平均水平达到了80%。可见,在我国未来学前教育普及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担负起更大的责任,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的比例,维护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7]。2.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比例偏低从公共财政的角度考虑,学前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是社会。佩里研究小组自20世纪60年代起对123名低收入家庭的儿童进行了近40年的追踪研究。研究结果表明,
待这些儿童长大到27岁时,财政投入回报率为1.7∶16;到40岁时,投入的回报率已高达1∶17.07。其中,对幼儿个人的回报率为1∶4.17;对社会的回报率为1∶12.9[8]。教育经济学家帕卡罗伯洛斯认为,沿着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顺序,各个教育阶段产生的社会效益在减小,个人收益在增加。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人生奠基阶段的学前教育相对于其他阶段教育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最为可观的,其个人收益在高等教育阶段则彰显得最为明显。这种观点与我国著名教育经济学家王善迈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后者曾研究过我国教育的社会收益率,得出了初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30.50%)远远高于高等教育的收益率(11.00%)的结论。可见,学前教育的公共受益率高于其私人收益率,根据“受益原则”,政府理应成为最主要的分担者。2008-2013年我国幼儿园生均学杂费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比例、各分担主体分担成本比例变动趋势如图1所示。图1显示,2008—2013年,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波动较大,呈先下滑后回升的趋势。由2008年的68.11%①跌落至2010年的34%,又从2011的41.78%缓慢回升至2013年的50.1%。显然,政府分担的成本比例较之2010年以前有了实质性的下滑。表明政府已逐步由学前教育成本的主要分担主体演变为重要分担者,这既与政府的学前教育收益情况即根本受益者身份明显不符,也与我国目前“政府主导”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政策不符。纵观世界范畴,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可分为四种模式:即以爱尔兰为代表的政府单方负担型;以印度等国为代表的三分均担型;以法国、瑞士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分担型;以韩国、日本为代表的私人主导分担型。而在政府主导分担型的国家中,其学前教育财政支出中都是政府一方占绝对优势,一般占总支出的50%以上。实际上,随着学前教育社会价值的日益凸显,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已成大势所趋。因而,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政府负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比例要远远高于50%,我国政府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比例明显偏低。(二)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不合理1.各个收入阶层的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存在巨大差异近年来,随着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我国居民的人均收入及储蓄率都有了大幅增长,加之受“教育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等理念的影响,幼儿家长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普遍很高。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家庭的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存在巨大差异,从而影响了家长对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实际需求。如图1所示,2008—2013年我国幼儿园生均学杂费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均呈增长态势。但显而易见的是,后者较之前者的增长幅度更大,到了2013年,幼儿园生均学杂费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仅为10.61%,但却占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9.32%。二者的差异极为悬殊,表明幼儿园生均学杂费较之农村居民收入而言已有了实质性增长,这必然对普通农村家庭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压力。详见表2。如表2所示:我国农村家庭对幼儿园学费的支付能力明显弱于城镇家庭,且城乡不同收入阶层间的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差异巨大,城市最高收入户的支付能力是最低收入户的13.07倍②。比照当年幼儿园2198.86元③的生均学费标准,可以发现农村最低收入户缺乏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农村中等偏下收入户和城市最低收入户支付幼儿园学费后已所剩无几,勉强具备学前教育支付能力。而学前教育需求是家庭对学前教育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当家庭缺乏支付能力或支付能力不强时,会直接影响到其学前教育需求。这意味着当年有将近40%的农村家庭与10%的城市家庭的幼儿将被迫失去入园就读的机会,或被迫选择质量较为低劣的幼儿园就读,这将有违于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更不利于消除贫富之间的差距。
2.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偏高学前教育是兼顾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属性的准公共产品,但由于其公共收益率远大于私人收益率,因而学前教育在性质上更加接近于公共产品。若家庭分担的成本比例偏高,则明显有违其公益性。图1显示,2008—2013年我国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呈现增长后逐渐下滑的趋势。而同期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则呈反方向的变动趋势,表明这两者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伴随着政府分担比例的滑落,家庭的分担比例必然会有所提升。2010年是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在这以前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均低于30%④,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攀升至53.45%,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后呈下滑趋势,但最低水平仍然达到43.9%。据计算,这一时期,家庭年均负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为39.32%。而同期家庭对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教育成本的年均分担比例分别为2%、7.54%,即使是更加接近于私人产品的高等教育,家庭年均负担成本的比例仅为31.85%,相对于国内其他教育阶段,家庭负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明显偏高。(三)社会力量尚未真正参与到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社会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缴纳教育附加税;二是直接向幼儿园提供各种资助和捐赠;三是对幼儿园的培训合同支付费用[9]。由于企业缴纳的附加税最终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成为政府拨款的一部分,幼儿园的各类培训合同支付费用很难准确计量,故在此仅对第二种形式即社会捐赠经费予以分析。结合表1、图1可见,2008—2013年间,社会捐赠经费由2008年的1.52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5.02亿元,但其占学前教育经费总额的比例从未超过0.76%。因而,社会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微乎其微,除2010年超过10%外⑤,其余年份基本徘徊在6%~10%之间。表明目前我国社会捐资助学的氛围没有形成,企业、个人、基金组织向幼儿园捐资助学的热情普遍不高,致使社会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微不足道。
(一)构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是前提目前我国教育系统在会计制度上仍然实行收付实现制,仅对一些经营性业务实行成本核算,在统计时一般用幼儿园的各项教育经费支出代替幼儿培养成本。且在实践操作中,各地幼儿园、各类幼儿园的经费支出项目并不统一、固定,致使学前教育经费短缺与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低下并存。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拨款大量流向一些城市的示范园与实验园,但这些幼儿园的教育经费支出中常常包括了一些与培养幼儿无关的费用,教育经费使用效率较为低下;另一方面,受政府财政拨款的限制,许多农村幼儿园与民办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发展中举步维艰,只能通过压缩各项教育经费开支(包括一些与培养幼儿有关的费用)的做法来维持幼儿园的生存,这将不利于这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鉴于此,建议幼儿园全面实行成本核算制。教育部应该对各类幼儿园的成本内涵、成本项目、成本核算周期、成本核算方法做出明确统一规定。各省应结合本省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的支付能力、学前教育收益率等因素,按照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此外,建议各地教育局在幼儿园开学前召开收费听证会,将各类幼儿园成本核算的相关内容及收费标准公之于众,邀请家长、幼儿园管理人员、幼教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力求做到幼儿园收费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二)构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是核心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强化其在成本分担中的主导责任显得尤为迫切。首先,各级政府应将学前教育财政预算单列,规定公办幼儿园与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的最低标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曾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各地根据实际研制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10]。但这些要求尚未真正落实,导致学前教育经费经常被其他教育阶段挤占或
挪用,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难以长效增长。鉴于此,建议国家采取相关举措,督促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财政预算单列,教育管理部门在综合考虑每年在园幼儿数量、幼儿园教师编制数、幼儿园生均最低公用经费标准等因素的基础上,测算出每年公办幼儿园与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的最低标准。各地政府应以此为依据进行财政拨款,若在落实中出现问题,应及时给予追责。同时,对拨款额度高出国家规定限度的省份或地区,国家拨付专项资金及时予以奖励。其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立法保障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有关于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中的责任问题,至今尚无定论。综观世界各国实际,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新西兰为代表的单级政府分担型;第二类是以英国、德国、墨西哥为代表的二级政府分担型,其中英国的学前教育经费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担,德国由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关共担,墨西哥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共担;第三类是以法国、美国为代表的多级政府分担型。其中,法国的学前教育经费以中央政府投入为主、省级地方政府投入为辅,美国则是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省级政府为辅。对此,我国的指导思想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即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是县一级的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主要起管理监督的作用。但分税制实施后,各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存在很大差距,从而影响了其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中央政府、省级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贫困省份、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予以财政补偿势在必行。因此,明确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责任问题是保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足额拨付的前提。国家和省级政府的责任主要为立法、统筹、监管、投资,其中立法是其根本责任。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制定了独立的学前教育法案,如美国的《儿童保育法案》与《儿童早期教育法案》、英国的《儿童法案》、韩国的《学前教育法》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尚且处于空白状态,仅在《教育法》中对教育经费问题零星有所涉及,制定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已成当务之急。此外,以县为代表的地方
政府则担负着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同时统筹规划整个县域各类幼儿园经费的配置,监督各类幼儿园经费的使用情况。(三)构建政府对不利处境家庭幼儿的财政补偿机制是保障学前教育在成本分担中必须遵循“支付能力原则”与“教育公平原则”。即幼儿园的学杂费标准在制定时必须考虑到普通家庭的支付能力,政府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对支付能力较弱的地区或家庭的幼儿给予财政补偿,以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实现。首先,政府应以幼儿园的生均培养成本为主要依据,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幼儿园收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受制于生均培养成本、家庭支付能力、学前教育收益率、幼儿园性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考虑到家庭支付能力存在巨大差距,有学者呼吁将居民收入水平与支付能力作为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但我国居民的货币收入尚未完全透明化,在操作计量时困难重重。因而,建议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即按照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收费,至于具体的比例则可参照高等教育的相关经验。我国政府明文规定,高校学费以生均培养成本为主要依据,且高校学费标准占年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不能超过25%,这为幼儿园的收费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但幼儿园的收费依然有别于高校收费,主要基于如下两点原因:第一,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性质不同。高等教育处于学校教育金字塔的顶端,是一种精英式的教育,不具备普惠性,因此家庭承担的教育成本比例较高;而学前教育处于学校教育金字塔的底端,是一种全社会适龄幼儿都应接受的大众式教育,具有普惠性及社会福利性,因此家庭承担的教育成本比例要低。第二,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具体分担的教育成本不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需要额外承担个人机会成本,即法定劳动年龄段学生因上学未就业可能放弃的就业收入。学龄前幼儿由于尚不具备劳动力价值,因此并不存在个人机会成本[11]。据此,从理论上而言,幼儿家庭分担的成本比例应低于25%。但考虑到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政府投资过少、社会分担能力较弱及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的客观现实,建议将幼儿家庭分担成本比例的上
限定为30%。其次,采取多种举措,对贫困地区或不利处境家庭的幼儿给予财政补偿。针对我国不同省份、城乡之间,不同收入阶层之间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存在巨大差异,政府必须通过财政拨款倾斜或综合奖补等政策对这些家庭的幼儿给予财政补偿。这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利举措,也是政府公共责任的直接体现。国内许多省份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浙江省宁波市江城镇从2005年起向在政府审批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费发放学前教育券,江北区教育局则承担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50%的社保补助;甘肃省政府从2016年起向所有甘肃户籍的普通在园幼儿家庭发放1000元的现金补助,对集中连片特困区的建档幼儿发放2000元的现金补助。这些尝试都为我国学前教育普惠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四)构建社会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机制是补充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捐赠是学前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我国的社会捐赠氛围尚未形成,有限的社会捐赠经费主要流向东南沿海地区或拥有一定社会声望的高校,幼儿园获得的社会捐资屈指可数。政府应采取多种举措,鼓励企业、个人、基金组织向幼儿园捐资。其根本途径在于立法,虽然我国已正式颁布与实施了《公益事业捐资捐赠法》,但其过于笼统且缺乏针对性,对于一些具体事宜如捐赠经费的使用、监管,捐资企业的税收减免等问题鲜有提及。建议政府以此法的精神要领为指导思想,从国内实际出发,并借鉴西方立法,制定出专门的《教育捐赠法》。此外,也可通过减免捐赠企业税负、授予捐赠者个人名誉性职务、赋予捐赠个人或团体对幼教机构的冠名权、放宽教育基金会与儿童基金会的审批权等举措,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也可将捐资助学纳入到企业的社会信用评价考核之中,作为评估企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依据。注释:①政府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比例=幼儿园财政性教育经费×100/幼儿园教育经费支
出。②家庭的学前教育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家庭年收入。即:家庭年收入=户均人口数×城乡居民人均年入。其次,以每年城乡居民的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这四项之和作为人均必要消费性支出。即家庭每年的必要消费支出=人均必要消费性支出×户均人数。再次,计算出家庭每年的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即家庭的学前教育支付能力=家庭年收入-家庭年必要消费支出。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家庭负担的不止一个孩子的学费,故本文的估算比较保守,家庭的实际学前教育支付能力低于本文所列数据。③幼儿园生均学杂费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幼儿园的年平均学生数。即幼儿园年平均学生数=幼儿园年经费支出/幼儿园年生均经费支出。其次,计算幼儿园每年的生均学杂费。即:幼儿园年生均学杂费=幼儿园学杂费年收入/幼儿园年平均学生数。④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比例=幼儿园年学杂费收入×100/幼儿园年教育经费支出。⑤社会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比例=1-政府分担学前教育的成本比-家庭分担学前教育的成本比。
【相关文献】
[1]王彬.广州市幼儿教育成本与收费标准的实证研究[D].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04:10.[2]王彩凤.教育公平视阈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合理性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13(11):50-53.[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4][10]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Z].2010.[5]张萌.OECD国家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3:14.[6]庞丽娟.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应不低于7%[N].人民政协报,2011-03-02.[7]邬平川.我国学前教育投入的政府责任探究[J].教育学报,2014(3):94-99.[8]`段茹宏.学前教育政府投入模式建构基点刍议[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5(2):83-86.[9]`张曾莲.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6):51-52.[11]李萌.我国家庭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4(6):101-107.
篇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现状问题
【摘要】学前教育是教育教学的重要阶段,强调学前教育对于教学的整体进步来讲有重要的作用。从目前的具体分析来看,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需要有充足的资金,而政府作为教育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对于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影响着教育的发展速度与水平,因此就我国目前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状况做具体的分析,讨论了解财政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基于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政策意见,这于学前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十分的重要。文章对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现状问题以及政策等做全面性分析,旨在为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帮助。
【关键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现状问题;政策一、我国当前学前教育现状问题分析(一)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充足性分析。学前教育目前的主要问题表现在财政投入的充足性方面。从社会实践分析来看,学前教育的发展是否具有稳定性和财政投入的充足性有显著的关系,因为财政投入的充足性不达标会影响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师资力量的配置,而这些内容均是影响幼儿园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在当前基础分析不足以及编制不科学的大前提下,财政投入往往会出现比例不协调、力度不够大的情况,而这些情况的存在难以对幼儿园的稳定发展起到长期的支持作用。简言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充足性问题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合理、有效发展。(二)学前教育财政分配公平性问题。从目前的分析来看,学前教育存在着财政分配公平性方面的问题,此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地区间的公平性差异。就现阶段的分析来看,发达地区的整体教育水平比较高,资源投入也比较组,所以学前教育的整体成效比较突出,而欠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基础差、资源严重缺乏,这影响了区域教育的整体进步。从整体分析来看,为了改变这样的局面,财政投入需要做相应的调整,从而实现欠发达地区的资源配置增加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如此才能够实现区域教育的公平,但是目前的学前教育,基于区域平衡的财政投入实施效果不理想。其二是学前教育机构投入的差异性显著。就目前的资料分析来看,财政投入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多集中在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得到的财政支持比较少。总体来讲,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期都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基础,其发展对于学前教育的进步意义显著,而目前的这种财政投入现状对于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平衡发展十分不利。二、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政策建议基于上述分析,要解决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面的具体问题,工作还需要从两方面开展,以下是具体的分析和讨论。(一)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充足性。第一,就学前教育的稳定性发展来讲,财政投入的充足性必须要得到保障,而要保证财政投入的充足性,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不容忽视:首先是办园标准、师资标准问题的解决与学前教育成本的最优化核算。总体来讲,在实践中需要对幼儿的教育规律以及身心发展特点做深入性的研究,然后基于研究制定达到学前教育最低质量水平所需的基本办园条件,此条件具体包括了幼儿园园舍的建设标准,设施安全标准以及玩具、教具等配套设施的标准等。严格的对相应的规章制度做落实,保证学前教育的从业人员具有专业的理论以及技能水平,并在量化各项指标的情况下对幼儿园的员工编制、编制人员的经费支出等做科学性核算,基于核算支出财政预算,并在充足性水平下做总体成本以及经费标准的估算,可以更加有效的保障财政投入的充足性。其次,需要对政府与市场的成本分担比例做明确的界定,并对政府主导、私人积极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进行健全。从具
体的学前教育具体分析莱卡,其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所以需要对政府财政投入责任进行强化,以此来提升财政投入的力度,实现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的发挥加强。总体来讲,财政投入是学前教育的主导性资本,通过财政投入的力度提升实现对社会力量投资办园的动员和鼓励,以此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学前教育,有了社会资金的参与,公办、民办和谐并举的办园格局可以形成,而在这样的格局下,无论是财政投入还是社会资金都得到了充足的利用,学前教育的资金充足性会更加显著。最后是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职责做合理的划分,从而构建能够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支出稳定性和合理性的长效机制。从现阶段的具体分析来看,中央和上级政府在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信息缺失现象,所以县级政府是学期教育财政支出的主要责任主体。但是学前教育的成本是由县级政府和省级政府共同承担的,所以各级政府需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做单独的支出分类并纳入到财政预算当中,然后参照各政府所要承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比例进行预算编制,以此可以保证预算的充足性。(二)注重学前教育财政支出的公平性。第一,从目前的具体分析来看,我国区域教育的差异在不断的加大,因此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面要更加重视公平性的体现。就学前教育财政支出公平性的具体实施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对学期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和方式进行明确。就现阶段的分析来看,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以及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高,所以公平性问题解决要先从这些群体入手。为了缩小地区间的差异,中央和省级政府需要对财政能力相对偏弱的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和偏远山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而使县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建立覆盖范围广且布局合理的幼儿园,保证地区间和城乡间的学前教育机会均等。另外,为了保证群体间学前教育机会的公平,需要构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由国家对弱势群体进行资助从而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如此可以保证城市流动儿童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均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其二是需要对城市和农村的客观实际做全面性考虑,以此确定政府对不同类型幼儿园的财政支持力度。就目前的分析来看,民办和公办是幼儿园的两个基础分类,这两类幼儿园的主体支持资本不同,具体的发展也不同,因此财政投入在支持方面要做科学性分析。就城市民办幼儿园来讲,利用发放教育券、助学金或者是购买民办结构学前教育服务等方式能够直接向入园的儿童以及家庭提供财政支柱,从而避免财政资金投入到民办机构后出现资产难以核算以及破产清算问题。就现阶段的农村情况来看,因为之前计划生育的影响,农村的适龄儿童比较少,所以在农村学前教育难以形成规模化的经济。因为民办幼儿园以盈利为主要的目的,所以鼓励其进入农村地区的困难比较大,因此在农村地区发展民办幼儿园不太现实,基于此,农村地区需要由财政直接投入做公办幼儿园兴建。当然,为了在农村公办幼儿园的构建中避免资源的浪费,可以基于人口调查以及交通分析,确定中心城镇,在城镇开班幼儿园,这样,公办幼儿园既能够帮助实现农村学前教育体系的构建,还能够避免学前教育中的资源浪费情况发生。
篇四: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当今学前教育存有的问题
刚性增长,教育资源难以满足社会需要,存有大量“黑园”;三是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四是民办幼儿园得不到财政支持,难以体现社会公平;五是收费标准多年不变导致收费情况混乱;六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解决学前教育供需矛盾所采取的措施短期化。一是为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承诺,通过社会监督将应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各级政府应充分理解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属性和政府提供相对应公共服务应承担的职责,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益性、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承担起主导责任和发挥主要作用。国务院应加快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立法工作,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便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依法制定促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规划、制度和措施。三是各级政府应增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使公办幼儿园在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四是增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经费应尽快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实现预算单列,进一步增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一整套规范的财政投入、分配、保障机制,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五是改革收费制度,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管理机制,科学核算办园成本和确定个人与政府之间分担的比例,制定符合发展需要并相对统一的收费标准,坚决取消不规范收费
篇五: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学前教育是小学教育的基础,是人生学习的起点。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幼教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发展。以峰高为例,峰高街道现有17所幼儿园(公办附属幼儿园9所,民办幼儿园8所),占地面积5994平方米;有幼儿教师有幼儿教师76人(公办教师45人,民办教师31人),学前入园率达93.3%。但同整个基础教育相比,学前教育仍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还存在影响和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亟需规范和加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校舍不足,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按照市农村幼儿园的基本办学标准,园舍建设上还普遍存在园舍不足现象,办学条件还相对滞后。街道幼儿园普遍办学规模较小,音、体、美教学器材和娱乐设施简陋,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匮乏。2、师资力量弱,专任教师缺少。目前,全街道公办幼儿专业教师仅仅7人,远远达不到实际需要。其余的均为小学转岗教师和临聘教师,保育员和保健教师也尚缺。3、在幼儿园中午就餐上存在巨大制约。应该说,中午就餐,有利于提高幼儿入园率,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也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顺应了民意。但是,目前是校舍不足、教师不足,幼儿园建设资金存在缺口较大,解不了餐厅问题,人员问题,如何解决幼儿就餐,难度较大。4、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家长也需要适应的过程。二、对策建议(一)扩大资源,增加供给1、大力推进乡镇中心和村级幼儿园园舍建设。顺利完成镇属各级小学幼儿园、村级幼儿园的新建工程。
2、有效提高幼儿园园舍总数和在园幼儿总数。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尽最大可能确保规模幼儿园园舍数在满足群众需求,政府投资,加大幼儿园餐厅建设力度,完善设施,提高幼儿入园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在园舍规划上采取各镇依据各镇实际具体规划,市县教育部门把关的操作机制,确保规划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3、加大聘用教师、保健保育员的力度。建议市县教育部门专门向政府申请,加大幼儿教师、保健保育员的招考比例,分配至乡镇农村幼儿园。在幼儿教师聘用上各镇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聘任资格、待遇落实等措施。
(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依照学前教育事业的社会公益性属性,各级政府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统一规划与管理之中,落实人力、物力、财力。逐步完善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一方面强调政府部门投入的责任,形成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强约束;另一方面按立法规定,确定学前教育资金的投入方向、使用细则、效率评估等办法。对公办幼儿园加大资金投入,要求民办幼儿园确保每年毛收入总额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三)加强监管,规范办园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与指导,加大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管理力度。按照办学标准、督导评估等一系列标准,做好各幼儿园的规范性工作,切实加大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对无证非法办学的民间办学要进行清理并取缔。加强幼儿园校车管理及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做到监管指导常态化,安全教育深入化。(四)科学保教,提高质量1、要建立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机制,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前提下,开展大规模的学前教育工作者专业培训,提高其学历层次、持“双证”上岗、园本教研、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切实提升幼儿教师基本素质。
2、要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公民办幼教会,每期举行一次大
型幼教研讨会和公开示范课观摩,可通过开展幼师儿歌弹唱、书法、绘画、手工制作、舞蹈、
讲故事、教案设计等竞赛活动,促进了幼师素质的快速提高,从而规范办园,科学育儿。(五)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产生“小学化”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既要整改幼儿园在办园方向、教育内容、方式、环境创设、小学招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在扩大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家长科学育儿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幼儿园园长、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查找并自觉纠正保教工作中存在的“小学化”问题,建立健全防止“小学化”现象的长效机制。
篇六: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优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
‚我们应该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为广大学龄前儿童提供普惠、具有较高质量的教育。但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来看,应慎提‘学前教育义务化’‛。‚义务教育‛意味着既要普及、免费,又要强制性。从学前教育发展趋势看,‚普及‛和‚免费‛都是我们应该努力追求和达到的目标,但要不要‚强制性‛却需要慎重。‚学前阶段教育不需要像中小学那样追求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且从幼儿的行为习惯、性格、情感态度的培养来说,家庭教育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是否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应该考虑可能性和适宜性的问题。‛为了推动我国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要做好两件事:一是优化并建构合理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二是改革完善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由于学前教育长期被边缘化,财政投入长期不足,造成底子太薄,历史欠账严重,短期的巨大投入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有限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还存在着严重的区域投入结构、机构投入结构和教育要素投入结构的不合理问题,东、中、西部地区财政投入差距显著,城乡生均财政投入差异巨大,农村、民族、边疆、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不同性质的公民办幼儿园和不同等级的幼儿园间投入差异明显;注重基础设施硬件的投入,普遍忽视教师队伍建设……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效率低,而且制约了我
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扩大和质量提升,区域、城乡间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均衡问题依然严重。如何缓解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并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笔者认为,要着力优化并建构合理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包括6个主要方面:提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责任层级,建立分区域、分项目、分重点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担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学前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对农村、民族、边疆、贫困地区实行制度化的专项经费投入;构建以优先发展公益性和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公共财政投入结构;打破公、民办壁垒,有重点地加大对各类性质的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力度;制定分类别、分人群、分区域的幼儿园教师财政投入保障与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财政投入的公平与效益。在解决好投入问题的同时,笔者认为,亟须改革完善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提升管理责任主体重心,以强化政府领导、组织、统筹和保障的能力。‚我国长期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但近些年在社会转型和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远远滞后于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同时,由于缺乏对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权责的明确、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关系和权责配置规定模糊、不明确,导致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同层级政府间职责不明,权责配置不清。‛特别是多年来‚地方负责、分级管理‛被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误读为发展学前教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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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县及以下即乡镇政府的责任,责任主体重心过低,统筹协调和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破解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笔者建议:首先,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即加大省级政府对省域内学前教育的统筹领导责任和县级政府对县域内学前教育的管理指导责任。其次,明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管理主体重心和财政保障重心的双上移,行政管理的重心要从乡镇提升到县级政府;统筹管理的重心进一步提升到省级政府;财政投入保障的重心则以中央支持下的地方政府为主,并且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有区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落后的地区,财政保障的主体重心应该越高。再其次,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应紧紧抓住中央、省、县三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调整,重点加强中央、省和县的职责,同时也注意发挥地市和乡镇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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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FinalrevisionbystandardizationteamonDecember10,2020.
浅析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人生发展的奠基性教育就是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还是基础教育的基础、终
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与效益,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个体早期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民主文明的进步,对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价值。它的公益性很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于切身相关,也始终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关键词:学前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关注热点前言
近两年,我国走出忽视学前教育的低谷,开始有回暖的趋势。但是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限制,其发展要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况且它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也存在矛盾。当前我国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满足民生重大需求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学前教育,其重要性已逐步为社会所认识,我国正釆取措施完善并解决学前教育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混乱,收费水平差异大政府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造成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混乱和差异大,严
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大多家长为了孩子的学习会选择条件较好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但是仍旧存在普遍违规收取赞助费或择园费的现象,例如,城市的学前教育机构普遍利用家长迫切培养子女的心情,举办兴趣班、特长班等进行额外收费,并且各种代办费名目繁多而且成本不透明,家长不晓得自己的钱
花在了什么地方。大多数子女进入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家长很多都交纳了赞助费,部分幼儿园高额收费,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只能硬着头皮交上钱。也有不少幼儿园条件特别差,根木无法为幼儿提供有基木质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家庭们,生活条件差,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教育费用,只能选择较差的幼儿园,使得学前教育质量差异更大。
(二)我国各级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现在各大院校培养目标单一,只开设针对培养幼儿教师的专业,造成幼儿
教师充斥市场,质量参差不齐,忽视了幼儿其他方面的需求。这些院校应该找到自身发展的特性,朝着一个专业重点发展,形成自己的优势,而不是随波逐流。其实我国学前教育市场发展存在很大空缺,早教机构鱼龙混杂,问题十分突岀。例如,一些院校可以重点培养幼儿营养师或者幼儿心理咨询师,同时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满足孩子各方面的需求;也可以致力于研究幼儿智力的开发,培养更多科研人才,进行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等等。以上种种都告诉我们,院校应该紧跟时代潮流,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级人才。
(三)教育质量不均衡提供合格的学前教师和教师的薪酬,才能有高质量的师资,才能保证学前
教育水平的高质量。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固定编制,工资的高低也是和学校的生源多少和办学效益相关,民办的教师的质量和待遇基本没有良好的保证,故而在学前教育民办教师通常待遇远远不如在公办幼儿园工作的教师。由于这种待遇较低,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教育机构级别不同,教育质量也就不同,有的时候差别很大。因此,总是有教学较好、质量较高的教师往待遇办学效益较好的发达地区幼儿园流动。一些落后地区和办学薄弱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师往往
得不到保障,城乡发展差距大,出现严重师资短缺,H常使用的教材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孩子们的监管都是很大的问题,不用提游戏娱乐了,从而根木不能保障学前教育服务供给的均等化。二、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改革和完善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体制1.收费透明化。建立学前教育机构成木计算和公开方法,成木信息以报表的形式报告政府,向社会公开,最重要的是告知家长,让他们知道钱花哪儿了。2.物价部门应进行成本审核。核实学前教育机构送上来的报表,确保会计新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理性,让孩子们上有保证的学,让家长们放心。3.地方政府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我们在成木透明化的同时,也要为乱收费设置“门槛”,让它们“无处遁形”、“无从下手”。4.教育部门设立监督体系。有效监督是否有学校乱收费,并设立信箱,让有疑惑、有困难的家长提出意见,我们会作岀相关回应,保障学前教育收费的合理性。
(二)应采取基木目标与梯度目标相结合的设置思路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出来的不一定都是做幼儿园老师,还这个专业还可
以分的更加精细,如保育员、家政服务人员、儿童营养师等等。现在国民生活条件好了,更加重视对孩子的培养,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教育方面,还有行为礼貌、体形训练、才艺、日常饮食、营养搭配、儿童心理等多方面。当前大学生普遍学历较高,我们可以让大专生承担保育工作及相关辅助工作,本科生担任幼儿园老师,这样也有助于提升害子们的素养。研究生、博士生们则从事幼儿教育专业方面的研究,丰富我国幼儿教育的理论世界,提升理论水平。这样
的梯度目标设置公平合理,以培养幼儿教师为基本目标的同时,兼顾层次需求,满足当前我国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政府应当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家长抛开自身情绪和认知的局限,顾全大局,站在国家的角度看待学前教
育,可以认识到学前教育对公民家庭生活的和睦、公民素质的提高、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与国家的经济繁荣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但是幼儿家庭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必然存在不足,所以完全期望幼儿家长是一种不现实的想法,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希望经济在发展的同时,政府教育能够保证每位儿童都能得到成长所需的基本学前教育服务,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为社会的未来发展所需的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三、学前教育的意义:
良好的学前教育对公民的终身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近些年来世界各国都开始对学前教育加大关注的力度。国内外大量的研究表明:1.学前教育对个人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6岁之前是人的行为习惯、性格雏形形成的阶段,是儿童礼貌、责任感等社会行为和人的品格形成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抓住这个关键时期,为未来社会输送培养大量优秀人才。2.学前教育对家庭的和睦有着重大的影响
在实施计划生育国策的背景下,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那么子女的健康发展与否就对家庭的和睦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若是独生子女出现意外,他的父母等众多亲人都会痛不欲生,造成的遗憾和损失恐怕一生都无法弥补。3.学前教育对教育事业有着重大的影响
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开端,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效率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取得更好学习成绩。有着学前教育阶段扎实有效的学习,孩子们也会更快适应义务教育。4.学前教育对社会有着重大的影响
对学前教育补偿性的投入有利于消除社会贫困,减少个人犯罪,且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收益由教育开端的不平等而导致的阶层之间不平等距离的拉大,也可以通过对学前教育增大投入的方式而缩小,避免造成一代贫,代代贫的恶性循环。结论
学前教育阶段是基础教育的基础阶段,是一个人行为习惯和个性养成的要阶段,是国家振兴和民族繁荣的希望所在。而对这些可爱的孩子,我们怎么忍心让他们为生活所累,怎么忍心看到他们无法舒展天真烂漫的笑
颜。所以,我们更要重视学前教育,关注幼儿身心健康,打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生长环境,给予他们良好的教育,是我们广大幼儿教师的职责所在。参考文献:[1]张志宏.现代培训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9:5.[2]吴志宏.教育行政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333.
[3]吴秀娟.成功校长的实践与研究[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4]蔡迎旗.冯晓霞•论我国幼儿教育政策的公平取向及其实现.教育与经济,2004,(2).[5]王杰.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一以甘肃农村幼儿教师为例.学前教育研究,2009,(1).[6]教育部等.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早期教育,2003,⑷.[7]王晓芬.义务教育的推进对贫困地区幼儿教育的影响.学前教育研究,2010,(2).
篇八: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及对
策探讨
作者:左妮鹭来源:《校园英语·月末》2020年第07期
【摘要】在社会进步的前提下,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却显现出相对滞后的现象,经费短缺的问题也逐渐暴露,这成为目前相关部门探究的新内容,研究旨在寻找到相应的解决对策,保证学前教育的不断发展。西部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经费总量略显不足,也缺少多种筹资渠道,使之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与城市教育间的差距变大。相关部门看清未来发展趋势,结合西部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其经济实力与学前教育的发展差异,通过深入地探讨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有效地解决经费短缺的问题,也为学前教育提供更广阔的发展途径。
【关键词】学前教育;西部;农村地区;教育经费;短缺原因;对策探讨
【作者简介】左妮鹭(2000.09-),女,汉族,四川绵阳人,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我国学前教育曾长期处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这种情况随着经济的进步有所改善并获得一定的学前教育成效,但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仍旧走入了困境,面临着教育经费短缺的局面。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东西部学前教育呈现出二元分化的情况,更凸显出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经相关调查表明,在二十一世纪初西部农村幼儿园的数量较多,占全国幼儿园总量的55%左右,但其学前教育的经费是总投入金额的20%,可见经费数量不高。西部农村幼儿园面对幼儿入园的人数常感到吃力,导致西部学前教育水平停滞不前。究其根源除了经济的不平衡性,还存在政府责任的缺位和市场的失灵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其特点寻找到应对措施,缓解西部农村地区的学前经费短缺问题。
一、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经费短缺的原因
1.学前教育财政体系的缺失。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是基于对学前教育的初始性和公益性等的理解,同时政府的理解程度受到其对学前教育所拥有价值的影响,故对西部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方面重视略显不足且整体投入有限,导致学前教育财政体系的缺失。西部地区的学前教育主要是县乡(镇)政府来负责,存在事权与财权的不统一,没有完善的财政体系,在教育经费紧张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将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那么对学前教育方面的投入随之减少。与此同时,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开展中缺少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认识到民办力量带来的社会效益,却没有鼓励民办投资的积极性,在辅助性方面的责任不到位,无法吸纳更多的资金,使民办机构的发展受限且质量不高。
2.市场失灵,缺少筹资渠道。西部农村的市场活力不足,缺少学前教育经费的筹资渠道,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导致的:
首先,部分农村家庭收入不高,而学前教育的费用超过其承受能力,使幼儿不能接受到正规的学前教育。同时,农村陈旧的教育观念下,人们对于幼儿的教育的理解还处于看护方面,可能会为减少日常开支而忽略学前的教育。幼儿机构为了生存只能满足家长需求而出现低质量的教育。
其次,学前教育的市场属性一直处在弱化的趋势,西部农村很难将多种闲散的资金注入学前的教育,虽可以通过村委会筹资或政府补贴等方式来筹资,但村委的筹集有着不稳定性。
最后,西部农村学前教育中,大部分民办幼儿机构都选在较为集中的县区,这样能满足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需求,也能获得较好的收益。但对于偏远的农村地区而言,民办幼儿园在投资后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相应的回报,故不愿意大力投资,使学前教育经费短缺。
二、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经费的发展分析
第一,对于西部县镇机关的所在地和市场活跃度强且发展较好乡镇地区来说,该地区的公办幼儿园即使没有当地政府的全力支持也能正常的运营,而且民办幼儿园的数量较多,有着一定的筹资渠道,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与保护。
第二,对于西部较偏远且贫困的乡村地区来说,该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但财力不足,导致其发展缓慢,市场需求下降,其潜在的需求有待开发,但缺少稳定的筹资渠道,仅凭政府力量不足以寻求发展。
三、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经费短缺的解决对策
1.解决第一类型地区学前教育经费短缺情况的对策。相关部门针对不同地区,采用与之相应的解决对策,发掘民间的力量,使之與当地政府协力推进学前教育的稳步发展,开拓出多种途径来筹集资金。
首先,省级政府应重视该地区的学前教育,随之建立起农村幼儿教育的专用款,有针对性地完成财政体系的完善,对省级以下的各地区调拨不同金额的专款,保证每次拨款都能发挥出其效用,提升专款的使用率。
其次,积累资金,灵活地选用本息分离的方式,鼓励政府还本、幼儿园还息,也可以反之采用政府还息、幼儿园还本的方式,鼓励民办幼儿机构的建设和资金的投入,支持幼儿园向银行贷款,使资金来源稳定,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再次,借鉴东部地区的经验,以县级政府为主体,制定“民建公租”策略,并将其纳入财政的相关规划,保证该投资的回报高于银行贷款以活跃市场。“民建公租”的方式下,幼儿园的所有权、相关设施的使用权、最终的管理权等都应归属于学校,那么当政府将本息支付完毕后,该幼儿园的所有权则应回归政府,这样能在双方需求满足的前提下活跃市场,推进西部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然后,在有条件的地区,相关部门将小幼机构剥离。新时期,凭借先进理念认识到小幼若处于长期不分的情况会对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发展有影响,因此应对满足独立发展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剥离。对于剥离出的幼儿园应及时赋予其法人地位,为其独立发展提供辅助,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最后,重视乡镇中心园的建设。除了依托于市县一级政府每年固定的拨款外,还应寻找到稳定的筹资途径,较好地改善经费短缺的情况,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2.解决第二类型地区学前教育经费短缺情况的对策。对于第二类型地区的学前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应强调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主导性作用。该地区在中短期的时间内不能引入较多的民间资金,面对这种情况,各级政府应引起重视,做到各司其职,寻找解决贫困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办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改善学前教育资金短缺的情况。
首先,提升政府的重视度。为了能更好地解决与学前教育资金短缺相关的诸多问题,省级政府应及时设立起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专用款项,构建起从上到下的农村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体系,并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该措施的实施,需各级政府做到事权和财权的真正统一,使省级政府所管辖的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专款能够按时足额的发放。政府的重视能够解决基层政府无法有效发展学前教育的问题,实现学前教育的稳步前行,为后续工作带来辅助与支持。
其次,关注学前教育水平的提升。当地政府要考虑到农村贫困地区的特点和不足,努力发展公办园,注重提升村园的整体办园水平,通过宣传使村民认识到学前教育的益处,改变以往陈旧的理念,释放出学前教育潜在的市场需求,使经济呈现活跃式的进步,为学前教育经费短缺的改善提供强大的助推力。
再次,凸显中心园的辐射作用。农村贫困地区可以将正规的学前教育和非正规的形式融合,根据情况选用以中心园为引导、开展多个教学点的全新模式,展现出中心园的主导和辐射效用,强化教学点所蕴含的发散力,使二者结合缓解学前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除此之外,农村贫困地区不仅要依靠政府固定的拨款,还应探索各村筹资和教师集资等方式,协同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最后,创新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结合,采用科学的统筹方式。因农村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的情况,市场的需求量不足,其所蕴含的需求潜力没有得到发掘,当地缺
乏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专款,也没有专门的经费机制。相关部门纵览全局,认识到义务教育的经费体制较为健全且有着稳定的筹资渠道,在创新理念的引导下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将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融入义务教育的体制,在暂时的纳入过程中保证现阶段农村贫困地区所需的学前教育经费有着相对稳定且可靠的获取渠道,从而确保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多样化的筹资渠道,做到长远化的发展。
四、结语
新时期,为了推动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稳步发展,相关部门认识到经费短缺问题的重要性,将解决这一问题放在工作的首位,纵览全局并结合西部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解決手段,借鉴东部地区的经验拓展多种经费的筹资渠道,设立农村贫困地区对幼儿教育的专款,建立起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教育经费体系,保证政府事权与财权的结合,做到款项的专用及足额的发放,保证学前教育经费的充足,促进其在新时期下的发展,满足幼儿教育多样化的需求,提升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1]拓春晔.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解决对策研究[J].科教导刊(下旬),2019(03).
[2]白荣琪.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基础教育研究,2019(05).
篇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
浅析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现状及对策
学前教育是具有公共性和专业性的公共资源,社会在这一资源的分配上应当秉承公正、平等的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我国学前教育规模较小,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对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但其相对能力却在下降。为缓解这一矛盾,学前教育成本开始由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这种成本分担定价模式能有效缓解学前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但也导致学前教育有失公平和收费贵等新问题。本文将简要分析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现状及对策。
一、学前教育的准公共品属性分析“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按照产品收益范围的差别,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通常,学前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它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形式上的不可分割性、效应上的正外部性、公益性和普惠性等基本特征。(一)竞争性和非排他性1、排他性。学前教育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为学前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并不是每个幼儿都能够公平地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只有受教育者付费才能消费学前教育资源。2、非竞争性。学前教育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只需追加相对低廉的社会成本便能连续地为追加的消费者所消费,其边际成本曲线富有弹性。(二)形式上的不可分割性教育的本质是在培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的未来,教育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改变命运的最有效的途径,教育从来就不是一个盈利的行业而是一个公益的事业,学前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育从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只是免除了公民必须上幼儿园的义务,而不是免除了政府提供学前教育这个社会公共产品的责任。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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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三)效应上的正外部性幼儿教育是否具有正外部效益是政府应否给予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外部性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说的是如果一项经济行为附带地也对其他消费者(第三方)形成影响(获益或受害),而相应的成本并没有反映到市场价格中,就出现了外部性。按照经济学所揭示的规律,在存在正外部性的领域,必然会投资不足。因为这类投资不仅给当事方带来收益,也给其他方带来收益,但当事方只能根据自身的收益来确定投资水平,因此,这个投资水平一定小于社会最优的投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投入就变得非常必要。那么,幼儿教育是否具有正外部性?除了投资者(家庭)之外,有没有其他受益方?大量研究表明,幼儿教育的受益者除了儿童个人、家庭之外,国家是主要的受益者。概括起来:幼儿教育对人的各种能力的发展都有长期的积极效应,可以提高其未来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增长能力,提高国家的公民素质,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和道德素养;幼儿教育可以提高妇女就业机会,促进男女平等,减少贫困人口,降低社会救助费用;幼儿教育有利于打破“一代贫困,代代贫困”的恶性循环,促进社会公平。(四)幼儿园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1、公益性学前教育对个体而言是“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对社会而言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国家而言是“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从经济角度看,是“筑建国家财富”,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从政治角度看,是国家战略项目,具有公共服务体系组成成分的性质。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显著的公益性。2、普惠性①普及性——解决“人人都要接受”的问题。学前教育是每个人一生生活的基础,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石,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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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高,对社会越有利;覆盖面越广,对国家越有利。大力推进普及学前教育,已成为当前国际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1990年)明确提出,出生即是学习的开始,各会员国应为所有儿童提供早期的保育和教育。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在上个世纪20年代就强调“小学教育应该普及,幼稚教育也应当普及”。所以,不管从个人,还是社会,抑或国家的角度,都必须引导和力推学前适龄的新一代公民接受这一阶段的教育。
②普惠性——解决“人人都能接受”的问题。普及与普惠是相辅相成的,要普及就必须普惠,只有普惠才能普及。在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经济能力还很低的现实条件下,要推进中低收入家庭积极承担学前教育支出,扩大学前教育普及面,就必须大力发展价格适度,适合绝大多数家庭经济水平的“广覆盖”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实现学前教育事业在普惠中普及,在普及中普惠,使普通民众“上得起”园,普遍惠及每一位幼儿。
二、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以幼儿园教育为主)的现状(一)公办幼儿园的数量比例高于私立幼儿园目前,北京公办性质幼儿园占67%,上海市占71%,许多地区公办幼儿园的数量比例高于私立幼儿园,各地的政府也非常重视公办幼儿园的发展,福建省将在近年逐步增加投入,在各地兴建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幼儿教育。虽然我省目前与先进地区的现状尚有相当差距,但对公办幼儿园作用的认识可谓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二)私立幼儿园在硬件设施、师资水平、卫生保健等方面不够完善私立幼儿园因主要的投资为私营企业或个人等,大都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因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证乱办学现象严重。据2009年统计,泉州私立幼儿园有320多所,无证幼儿园有135所,2010年通过排查,私立幼儿园增至500多所,无证办园228所。二是园舍设备简陋,管理不规范,卫生条件差。很多幼儿园厨房没有“三防”设备,食品加工流程不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很多私立幼儿园没有消防设备,一些幼儿园租用居民住宅楼,疏散楼梯只有一个;部分幼儿园司机及车辆证照不全,车况令人担忧,且常有超载现象。私立幼儿园作为半公益半营利性教育组织,受到自身特点的限制,有的私立幼儿园过多追求盈利性,导致了学前教育中一些扭曲的现象出现,如超班、超额招生,减少教职员工的配职数量,园舍设施设备简陋,追求低投入、低品质、高回报,私立幼儿园“繁荣”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忧患。据调查,南安市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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