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17篇)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局职责与权利 1.司法局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1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局职责与权利
1.司法局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管理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2.司法局是干什么的他们有什么权力
司法局有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司法调解、司法公证、管理监狱等等职责、权利。
主要职责是: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8、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10、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12、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管理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扩展资料
司法
(Justice),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
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三权分立”,司法与行政、立法之间有严格界限和区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
3.司法局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4.司法局干什么的,它主要管理什么部门有什么样的权利,希望大家说
的
司法局【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5.司法厅(局)的义务,职责,权力是什么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市属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工作。
(四)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
篇二: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团场、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团场、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一、组织领导全所干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二、全面领导、管理司法所的各项行政业务、所务管理工作。三、做好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及人员分工,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四、指导、组织街道、团场、乡镇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五、做好司法所与所在街道、团场、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六、调查研究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和建议。七、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清政廉洁,秉公执法。八、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一、协助指导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二、协助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基层单位、社区连、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组织检查。
四、建立健全,完善、规范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台帐。五、组织好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的培训。六、按照师市普法办的要求,经常性组织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及各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七、充分发挥所在团场、街道、乡镇普法宣传骨干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有创造地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八、认真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工作任务。九、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安置帮教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明确帮教小组工做职责。二、严格履行帮教责任制,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建档、考察工作,切实落实帮教措施。三、每半年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对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对危险程度较高的帮教对象要加大管控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转化工作。五、及时上报安置帮教工作报表。六、帮教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底有总结。七、采取有效措施,使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司法所工作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积极参加局、科及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召开的相关会议和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局、科工作例会,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作好记录。
三、坚持每月召开两次所务会议,研究安排当月工作和进行月工作小结,每月组织两次政治学习或相关业务学习活动。
四、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应加强自学,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五、做到学习、会议有资料、有记录。考勤和工作日志制度一、建立健全考勤登记簿,准确、详细记录所内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二、遵守所在团场、街道、乡镇的作息时间,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三、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所长外出或因事(公、私)、病一天以上必须向科领导请假,外出或因事三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告之去向和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所,同时需向所在团场、街道、乡镇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所内人员因病、事外出(一天内)需向所长请假,一天以上需向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所。假期界满及时销假,对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四、建立工作日志簿,坚持做好工作日志,如实记载当日工作情况。请示、信息报告制度.一、建立健全请示、信息报告登记。二、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期请示、汇报,常规工作按局、科要求每月汇报。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三、逐级请示、汇报。所内工作人员向所长请示汇报,所长向主管科领导、团场(街道、乡镇)领导请示汇报。
四、准确、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统计报表制度
一、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月报、季报、半年和年度报表。二、对基层单位、社区、村、连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时统计汇总并装订成册。三、报表务必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四、统计报表填写时,一般不得涂改,否则加盖说明章。五、上报报表一律经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贵重物品管理制度一、建立贵重物品登记簿,将所内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二、对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禁止外借。如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借取,需出据借据,并由保管人负责收还。三、贵重物品如果损坏、丢失,由负责保管该物品的人员赔偿。纠风廉正责任制度1、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思想和尊纪守法的观念,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2、严格按照纠风责任书中的要求,制约自己的行为。3、坚决克服随心所欲、目无组织纪律等无政府思想,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树立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清政廉洁的模范。档案管理制度1、设立标准的文书档案柜。并由专人管理。2、档案资料根据类别、项目、时间顺序分别归档保管。3、根据资料性质建立永久保存档、长期保存档、短期保存档。4、归档文件、资料、卷宗做到完整、准确、齐全,认真填写封面、目录、备考表和编页号。5、归档资料做到装订规范。
篇三: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其实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到底有呢?下面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是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效劳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一、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盛市、县各级党委、纪检监视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各项规章制度。二、司法所廉政建立实行所长责任制。所长对全所的廉政情况负责。三、全所工作人员在履行司法所政务公开各项职责中,应严格遵守规章。在指导调委会工作,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进展法律效劳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为基层社会效劳,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
态度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法定权利。
五、对廉政自律执行较好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违法乱纪行为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将给予严肃处理。
篇四: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检查监督工作。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三、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七、参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是:(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协助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和逐步深化依法治乡(街)、依法治村(居)、依法治厂(矿)等各层次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依法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特别是农村地区要帮助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民主议事、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村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法律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这项工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作的重点是,指导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城乡集贸市场建立健全调解委员会和三级调解网络,在城乡结合部、厂村(街)结合部和纠纷多发的毗邻地区建立发展联合调解组织,并指导调解组织搞好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多形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要及时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区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及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抓好防止纠纷激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并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和错误的调解;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和有关政法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争取重视和支持,解决调解工作遇到的困难,有效维护调解人员履行调解职能的正当
权利,保障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的落实。(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司法部的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关政策、规定和本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负责规划、指导、监督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争取基层政府支持,不断改善办公用房以及装备设施建设;指导法律服务所认真充分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围绕基层工作重心,大力开拓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业务切入点和增长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禁越权或违法执业,并主动争取本地律师、公证组织的支持和协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其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这项工作的重点是,代表基层政府及时受理调处群众要求政府解决的纠纷或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的疑难纠纷;在处理民间纠纷中要坚决贯彻调解为主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协助,努力解决纠纷所涉及的实际问题,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的调处要及时向基层政府请示汇报,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对作出处理决定的纠纷,应当监督当事人自觉执行,对事后反悔拒不执行又不起诉的,可以采取法律许可的措施督促执行,或动员帮助当事人诉诸司法程序解决。(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全国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和地方人大普法决议和本地有关普法工作部署,承担本乡镇(街道)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负责培训法制宣传员队伍;根据各时期普法重点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有关重点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把普法工作与逐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乡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板)报、讲台、夜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法律讲座、以案讲法、知识竞赛、咨询解答、文艺表演、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及时总结交流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六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领导下,承担本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辖区内的村(居)民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队伍及其组织网络,并指导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和在押在教人员情况,组织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建立实施帮教责任制;积极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和有关部门扶持性政策与经费保障,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广辟安置就业渠道,有条件的应利用社会企业发展过渡性安置基地或创办安置实体;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本地综治部门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下,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对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和防范工作,协助参与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村”和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等群众性活动;按、照综治部门的部署,积极配合、参与本地“严打”斗争和各种专项打击统一行动。(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八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要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完成基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关工作。政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和法律事务,充分运用各项职能手段,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篇五: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司法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工作。(三)负责本市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二)负责本市工作。(十三)负责(十五)管理本市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二、主要职务就是各内设科室的职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督办、外事、信访、、安保、、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挂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科
管理、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指导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者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
(五)财务科
拟订全局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和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六)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全县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执业资格、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初
审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机构及在我县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和律师的执业活动。
(七)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管理、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植、发现和推广典型;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咨询来信来访和请示等;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核,确认案由,提出予以援助或不予以援助的意见;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的统一领取、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总结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篇六: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行政有哪些主要的职责
司法行政是司法的行政,是围绕司法活动而展开的各种保障和服务的统称。相信大家都不太了解司法行政的概念,下面就让店铺来给你科普一下什么是司法行政。司法行政的简介
司法行政职能主要涵括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基层人民调解、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主要职能。司法行政的内涵职能
在中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内涵和职能,既不是上面所述广义的,也不是狭义的,而是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国家司法部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它不是司法机关,所以不能具体办案。具体地说,就是在广义的司法行政概念的基础上,除去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自己行使内部系统管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之外的那一部分,主要含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几大块。
司法行政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有关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依法治理等司法领域的行政事务实行国家管理的活动。司法行政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指导监督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审批工作的职责。(三)取消组织指导公证员考试工作的职责。(四)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五)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责(一)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
改造罪犯的工作。(三)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
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四)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
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
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六)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七)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
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九)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十)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
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
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
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十三)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七: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社会服务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其他法定权利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在乡镇的司法工作的个人的工作职责大家都了解吗?那么相关的工作职责是的呢?下面就和店铺一起来看看吧。乡镇司法工作职责【1】乡镇司法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能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廉政职责一、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盛市、县各级党委、纪检监督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二、司法所廉政建设实行所长责任制。所长对全所的廉政情况负责。三、全所工作人员在履行司法所政务公开各项职责中,应严格遵守规章。在指导调委会工作,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进行法律服务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社会服务,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态度对
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法定权利。
五、对廉政自律执行较好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违法乱纪行为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将给予严肃处理。乡镇司法工作职责【2】
1、协助本村两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村民和学校开展普法工作;
2、协助本村两委依法治理和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3、协助本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建档工作;负责和协助对重大或突发性矛盾纠纷(信防人员)上报、汇报工作;负责组织村民小组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开展、交流活动;4、负责本村村矫正联系工作;负责落实村矫正对象近亲属监督人员;负责联系村矫正对象帮教志愿者;负责汇报本村矫正对象的活动及表现情况;5、负责本村刑释人员回归后的谈话帮教工作;负责了解和掌握帮教安置对象中“三无”人员(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并及时做好谈话和汇报工作,协助本村做好力所能及的安置工作;负责掌握本村刑释解教回归人员基本情况,并及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6、负责为本村村(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正确引导村(居)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特困村(居)民和残疾人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职责。【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篇八: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所是做什么的: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等重要职能。
司法所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衔接管理制度:(1)每收到监所有关接人通知,应及时动员其亲属如期接入。(2)接监所移交释解人员档案后,三日内向所在村发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通知。(3)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三日内由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根据现实情况落实两名安置帮教责任人。
2、定期走访制度:安置帮教责任人对一般帮教对象实行每月走访一次,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每半月走访一次,主要任务是了解帮教对象现状,帮助解决其思想、生活疑难。
3、信息反馈制度;村级安置帮教组织每月向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汇报一次工作,发现重要问题随时汇报;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难以处理问题随时汇报。
4、安置帮教记录卡制度:乡镇安置帮教组织对帮教对象实施安置帮教活动要有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安置帮教记录卡实行一人一卡。
5、例会制度。工作站每月要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村(居)委会治安民调主任、帮教组长出席的会议。每月召开会议的时间要相对固定,也可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民调工作每月例会合并召开。内容:汇报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及其安置情况、帮教小组活动情况、交流安置帮教信息、布置近期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接待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或家属来访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陈述,依据法律和政策给予解答,对确属工作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并给予答复。切忌方式简单粗暴,置之不理,或者超越权限、政策范围答复。接待时要记录有关情况。
7、考核制度。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对本乡镇所辖村(居)、企事业单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帮教率和重新犯罪率进行统计和考核,并向县综治委和司法局汇报考核情况,作为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8、“五谈心、五必访”制度。“五谈心”即犯了错误谈心、遇到挫折谈心、思想有疙瘩谈心、情绪反复时谈心、重点帮教对象谈心。“五必访”即婚丧嫁娶必访、家庭闹矛盾必访、帮教对象生病必访、家有困难必访、家有特殊情况必访。
9、村(居)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职责:(1)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口粮田、责任田;(2)督促、检查帮教责任人履行定期走访制度、信息反馈制度;(3)力所能及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社区矫正工作原则
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原则
二、依法适用、适时办理的原则
三、分工负责、相互配配合的原则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贯彻上级机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决议,部署本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措施,拟定社区矫正重大问题解决方案,指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教育培训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责任追究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矫正对象出现擅自离开所在地域、重新犯罪等情况的,实行责任追查,属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的,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考公务员上的,是什么编制:
可能司法所是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但在这单位里面工作的人是公务员身份的,为了区别工作单位的性质所以叫做参照公务员管理,你填的那份表其实就是公务员登记表了,因为单位是参公性质的所以才叫参公登记表,你是公务员身份,也可以转任到其他公务员单位
篇九: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1、为确保司法所的工作能正常开展,司法所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2、司法所工作职责分为所长职责与司法助理员职责;3、司法所长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4、司法助理员协助所长工作,侧重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并负责做好所内事务〔包括记录、考勤、文书、统计档案、固定资产保管、平安保卫、卫生、后勤等〕和所外事务〔包括外出调查、送达各种文书、调解纠纷、催促当事人履行协议、讲法制课等工作〕;5、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服从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完成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
司法所长职责
1、管理指导全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2、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3、经常进展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工作的落实,以及抓好司法所的全面建立和所有关人员的管理教育;4、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5、指导管理好法律效劳所的工作;6、抓好解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7、理解报告群众对现行的法律、法令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到互通情报,当好政府的“参谋〞;8、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司法所岗位目的责任制度
1、指导人员调解工作。镇、村〔居〕全部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要到达“六统一〞、“五有〞和“四落实〞,调解纠纷成功率到达95%以上;
2、指导基层法律效劳工作,使法律效劳程度不断进步,做到无违纪、无投诉;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刑释解教人员100%建档,衔接率85%以上,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步教育改造质量;5、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为镇人民政府当好法律参谋,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和积极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当好助手;7、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法律进农户〞活动为载体,进步全民法律素质;8、按照司法所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应承当的职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树
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
2、每月坚持集中组织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
3、制度学习方案,按照方案自觉完成各项内容,
人人有学习笔记,做好会议学习记录;
4、提倡自学,不断进步业务程度;
5、积极参加有关的业务培训,不断进步司法行政
工作技能。
诚信制度
1、忠于职守,遵守纪律,遵守司法职业道德;2、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那么,保守工作机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3、履行职责必须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热情效劳,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
4、承受法律监视和人民群众监视。
请示报告制度
1、司法所工作中发生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立即报告;
2、司法所应当将全年、半年工作方案和总结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区司法局,同时报镇党委、政府主管指导;
3、司法所年终应当向区司法局述职;4、司法所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当妥善处理,不能答复和处理的,应当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所长请示汇报,所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指导请示。
5、司法所恳求报告应当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并及时传达落实。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司法所应当建立日常登记制度,认真登记所办理的业务,详细记载所受理事项;
2、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展统计并及时上报,同时附相应的情况分析和说明。统计数字应当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
3、司法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形成格式卷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司法所卷宗应当完好、齐全,装订标准,打印件与原稿同时存档;
5、司法所应当配置专门档案柜、档案盒存放档案,有必要的防潮、防火、防损和防盗措施;
6、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目录清楚;7、档案保管期限按规定处理;
8、司法所应当建立档案查〔借〕阅制度,严格查〔借〕阅审批手续,定期清点、及时收回借出卷宗,密卷应当控制查〔借〕阅范围。
业务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上班时,安排本周的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学习情况和部置下月工作;
3、每季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学习党规党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必须端正会风,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缺勤,特殊情况必须先请假;
廉洁自律制度
1、公共财物进展登记造册,落实详细的使用人和保管人,不得挪为私用。
2、不得违规收受财物;3、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值班时间饮酒;
4、不准到娱乐场所进展不安康的娱乐活动;
内部管理制度
1、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司法所工作全面负责。搞好标准化建立,强化内部管理,进步工作质量,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协调内外关系,决定本所重大事项;
2、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应当仪表端正,使用文明用语,礼貌简言,按待群众热情周到;
3、每周一到周五必须按时上下班,双体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4、因事〔病〕不能上班,要先请假,准假前方可离岗,两天内由所长批准,三日以上提请局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勤,否那么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鼓励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根底上,进展工作创新;
6、工作时间不准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和聊天;
7、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物品存放有序,保护公物;
8、充分发挥办公设备的效用,节约用电、用纸和交通费及通讯费开支;
9、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进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贪依法办理各类业务,服从指导,团结同志,各负其责,配合所长做好各项工作;
10、交通工具和其他办公设备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将车借给非本所人员驾驶,违者责任自负;
11、未经所长答应,不得以司法所名义招待来客。
篇十: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到达法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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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岗位责任制度
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标准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聚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二、但凡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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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
所写出报告报请县局处理。四、报县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
限期调离、予以辞退。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但凡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
请示、报告、研讨制度
一、对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需要统一认识的;发现有群体性矛盾激化苗头的;本所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或集体重大行动的,都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请示。
二、对年度、半年度工作情况,办理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事件,本所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必须上报的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县局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四、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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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其它重要事项。
内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设“小金库”。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标准。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六、交通工具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违者责任自负。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借给他人使用的、酒后驾车的、公车私用的,将扣留车辆,除所长写出书面检查外,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病、事要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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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所属乡镇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所属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分片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经所属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病、事假一天扣10元〔住院治疗除外〕。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
六、局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或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30元,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除通报批评外,并给予2倍扣款,连续三次给予3倍扣款,视情节给予处分。
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每月考勤情况由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局基层管理股存档。否则不予拨发工资。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除停发工资外,依照公务员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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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办理各项业务要认真登记,做好受理事项的详细记载。二、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按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三、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有登记和履行手续。四、所有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标准,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五、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五年或长期。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县局批准后销毁。六、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要及时收回借出的卷宗。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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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诚信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方针。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受理案件,不得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欺骗性承诺。四、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立场。不得迎合当事人或满足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实施非法或欺诈性行为。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标准》,使基层法律服务做到标准、诚信、守信。六、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格的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司法干警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力。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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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接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安置帮教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二、检查、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三、了解、掌握和做好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研究、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七、协助乡镇表彰奖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八、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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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社区矫正制度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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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达到法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
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
岗位责任制度
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
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
二、凡是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
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所写出报告报请县局处理。
四、报县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限期调离、予以辞退。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凡是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
请示、报告、研讨制度
一、对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需要统一认识的;发现有群体性矛盾激化苗头的;本所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或集体重大行动的,都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请示.
二、对年度、半年度工作情况,办理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事件,本所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必须上报的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县局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四、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本所其它重要事项.
内部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
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设“小金库”。
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
六、交通工具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违者责任自负.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借给他人使用的、酒后驾车的、公车私用的,将扣留车辆,除所长写出书面检查外,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
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二、病、事要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所属乡镇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所属乡镇分
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分片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经所属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请病、事假一天扣10元(住院治疗除外)。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
六、局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或电话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30元,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除通报批评外,并给予2倍扣款,连续三次给予3倍扣款,视情节给予处分。
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每月考勤情况由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
前报局基层管理股存档。否则不予拨发工资。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除停发工资外,依照公务员
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办理各项业务要认真登记,做好受理事项的详细记载。
二、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按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
三、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有登记和履行手续。
四、所有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
五、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五年或长期。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县局批准后销毁。
六、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要及时收回借出的卷宗。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
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诚信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方针。
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受理案件,不得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欺骗性承诺。
四、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立场。不得迎合当事人或满足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实施非法
或欺诈性行为。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使基层法律服务做到规范、诚信、守信.
六、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格的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歧视弱势群体。
司法干警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力。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四、不得接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安置帮教工作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二、检查、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三、了解、掌握和做好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研究、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
七、协助乡镇表彰奖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八、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
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级帮教制度
一级帮教:对表现差,随时随地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并配合公安派出所严密控制,及时打击重新违法犯罪。
二级帮教: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继续违法犯罪趋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会同乡镇村干部、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三级帮教: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较少的刑释解教人员,会同村干部、调解组织、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监外执行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社区矫正制度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篇十二: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司法所工作职能司法所工作职能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承担法律援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司法所所长职责一、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要求;二、领导全所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责;三、主持研究、讨论司法所的重要事宜;四、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汇报工作;五、督促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六、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会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承担法律援助日常管理工作;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请示汇报制度一、坚持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二、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三、对司法所的工作安排、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大民事纠纷的处理和日常重要工作等,应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并及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四、对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请示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五、请示汇报工作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对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应制作公文;情况紧急时,可电话或口头请示,但应作好记录,以备查考。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每月不少于两次政治学习,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有关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三、每月不少于两次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四、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所内团结和凝聚力;五、按规定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严格学习纪律,积极发言讨论;六、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廉政勤政制度一、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关于公务员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和公务员行为规范;二、勤奋敬业,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三、在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时,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四、公正执法,不得徇私枉法,不得打击报复当事人;五、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文明行政制度一、遵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公务员文明行政的行为规范;二、严格按照司法所职能范围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三、坚持文明执法,诚信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四、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五、公开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一、司法所指定具有文书档案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二、公文处理完毕,应及时立卷归档;三、卷宗的装订,要加封底封面,并填写卷内目录,统一编归档号;四、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按专业要求立卷归档并注意保密;五、做好档案的借阅、使用和回收登记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清洁和安全;六、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交通工具管理制度一、司法行政警车(含摩托车)只能作为工作用车,不得从事营利性运输,不得租借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警车号牌租借或转让;二、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严禁动用警车参与和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活动;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到礼貌行车和安全行车;四、无特殊紧急情况禁止乱鸣警笛,严禁在酒店、宾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
停放警车;五、司法行政警车须由持警车准驾证的人员专人驾驶,非警车驾驶人员不得驾驶警车。六、司法行政警车应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交通管制部门的监督、检查。法律援助站工作管理制度一、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涉及法律援助的来信、来访;二、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登记,并进行初步审查;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向当事人说明理同并告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四、对有关部门移送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五、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压制、推诿、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指导边区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络体系,落实帮教工作各项措施;二、坚持帮教接待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工作,防止漏管、脱管;三、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谈话教育活动,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四、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为刑释解教人员协调就业机会;五、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总结、统计报表和信息。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二、对每名矫正对象指定专人负责对其开展矫正工作,做到“四知道”(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居住地址、活动范围、亲属概况);三、加强对表现较差的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出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不
篇十三: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省、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省、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2)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制定贯彻执行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3)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4)领导全县的“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协调“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物资装备。(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干部队伍。(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依法制定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三)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四)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五)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并监督实施。(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七)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八)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规划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依法报告管理传染病疫情信息。(九)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评价、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十)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十一)制定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十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调度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紧急救援,防止灾后疫情发生和蔓延。(十三)制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十四)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及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五)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卫生执法监督,受理卫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十六)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组织实施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十八)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全县“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及城建资金的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四)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城市分区规划、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建重点工程规划方案和市区主要沿街建设方案;参与审查市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论证,保证建设项目的科学合理。(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六)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城市化进程。(七)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住宅发展计划;负责有关城市拆迁许可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做好授权范围内县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八)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指导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有关建设项目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九)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审批和管理标准设计。(十)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工作。(十一)综合办理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给排水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供气、供热行业的发展。(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办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检查市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催办市政府决定的各项工作。
(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并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实施。(三)组织筹备市政府召开的各种综合性会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各种专业性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有关工作。(四)负责市政府综合性指示、决议、决定、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会议报告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刷、翻译工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市政府专业性文件的核稿工作。对政府制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审查上报备案。(五)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政务会议和有关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六)负责文件的收发、承办、缮印、立卷、归档工作和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七)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检查催办转给有关部门的信访处理和落实情况。(八)负责对外交流、对外联络工作,扩大对外友好往来。(九)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联络处和政府各种接待服务工作。(十)负责管理市政府机关事务,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十一)负责市政府办公大楼、大院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及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安全防火及保卫工作。(十三)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永联镇的居委会建设工作。(十四)收集、综合、反馈市内外重要信息。(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二)拟订人
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理流动、有效配置。
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
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十)会同有关部门拟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十二)负(十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统计局(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八)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九)协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十)建立并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十一)收集、整理国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实施国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二)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计划;依照法律、法规或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三)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露天焚烧秸秆、城市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五)指导和协调解决本区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大家环境纠纷;管理全区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工作。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按国家规定审定区管和市上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对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组织“三同时”审查与验收;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七)监督执行国家和四川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标准;负责组织和管理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质量公报。(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法规知识。(九)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博爱户科技进步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与指导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篇十四: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司法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一、领导值班制度:街道领导每周三上午8:
00-11:00在调处中心轮流值班;值班领导按时到岗,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矛盾激化纠纷,应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做好矛盾的调处工作。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和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掌握信息、动态,及时作出预案,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三、接待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来电要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提出拟办意见,填写分流交办或直接办理结果。四、期限处理制度:根据各类不同的矛盾纠纷,分别制定调处完成期限,一般纠纷的调处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能适当延长。五、重大疑难纠纷请示报告制度,在来信来访来电中,对重大疑难纠纷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报告,重大疑难纠纷是指:(1)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
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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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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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
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五、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守则一、坚持四项原则,执行政策法律;二、坚持三个服务,方便人民群众;三、恪守职业道德,竭诚热情服务;四、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公正严明;五、工作认真负责,注重社会效益;六、抵制不正之风,保持廉洁奉公;七、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隐私;八、规章制度公开,提高服务质量;九、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十、服从上级管理,自觉接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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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文明用语一、您好,有事请慢慢讲。二、请坐,把您所要说的话全部讲出来。三、请问,您办理什么事项。四、请您不要急,冷静一点细细说。五、对不起,您的事情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我们的工作范围,请您与XX机关(部门)联系,他们的地址和电话分别是XXXXX,XXXXXXX.六、请您稍等一下,这件事情我们必须向领导请示一下。七、请您核对一下笔录,确认后请在笔录上签名,同时加盖手印。八、您还缺以下材料,需补齐后再来。九、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可继续询问。十、请您在约定时间内来办理相关手续。十一、请您将户口本、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材料随身带好。十二、谢谢您,司法所工作人员严禁吃请受礼。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的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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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52197123和52281829。十四、您慢走,欢迎您有询问的法律问题随时找我们,我们将会热情地接待您。
司法所所容所貌管理规定一、司法所所长负责本所办公区域的日常
管理工作。二、办公场所要保持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应设有明显标志和办事指南。三、各种上墙公示要规范、美观。四、文明办公,衣着整齐、礼貌用语,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五、落实卫生制度,每天清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不得乱扔、乱堆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从门(窗口)倒污水杂物。六、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关好门窗,办公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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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工作规范(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及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指示精神,在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小组领导下履行调处职能。二、制定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三、做好来信来访登记接待、矛盾纠纷分流指派、非诉讼调解和督查回访工作。四、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收集报送和初期化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钝化和控制工作。五、接受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指派,做好相关工作并报告情况。六、具体指导村组、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纠纷信息员、调解员业务培训。七、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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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受理本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包括: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区的纠纷;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村干部或部门干部,村、社区调委会不便调处的纠纷;纠纷当事人认为调委会所有成员都应当回避的纠纷;经村一级调委会调处后无法达成理解协议的纠纷或者不服村一级单位处理决定的纠纷;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纠纷;其它应当由中心受理的纠纷。下列案件中心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要求调解,另一半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纠纷;已向法院起诉或有关行政部门正在处理的纠纷;刑事犯罪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应受治安处罚的案件;法律明确规定由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其它不属于调处中心管辖的案件
民间纠纷处理程序一、接受、审核当事人申请有关证据材料,
七日内立案或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及解决途径。二、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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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承办人署名,并加盖人工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或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书应经中心主任及有关领导审核后,再加盖印章。
四、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处理终结,特别复杂疑难的可以适当延长。
五、对基层调委会受理的疑难纠纷,应在接报后当即指导或及时予以调处。
调解工作守则一、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当事人自愿、平
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解,法律、
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三、以当事人满意为前提,合法合情合理为基础,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调解;四、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依法调解;五、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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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六、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七、遵守调解时效原则;八、调解时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工作纪律一、不准任何有偿调解行为,坚持免费咨
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二、不准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蛮横;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
私;四、不得侮辱、威胁、压制和打击报复当事
人;五、不得与法律服务人员串通、介绍案源牟
取私利;六、不得接受请客送礼、徇私舞弊。
江宁区秣陵街道百家湖“大调解”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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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群众来信来访基层反
馈信息咨询、查询纠纷调处
接待登记、立案登记、复议、仲裁、诉讼
行政纠纷民事纠纷
行政调解人民调解
诉讼调解
民间调解
行政职能部门司法所、调委会人民
法院社会组织
调处成功
调处不成功
签订协议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
纠纷调处不接受调处意见的
结果反馈信访人
其他解决渠道
司法所所长职责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导和决议。二、接受区司法局的领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完成区司法局和镇(街道)党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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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三、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镇
(街道)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负责全所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五、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计划。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七、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江宁区司法局
职能分工1、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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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制度化、规范化。2、公安派出所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
体,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及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对脱管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进行查找,对违法犯罪的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3、民政办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指导村、社区积极参与,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列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4、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求,且具备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5、财政所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进行。6、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符合条件,有意从事个体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营业执照、税费征收等事项时,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提供便利和优惠。7、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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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户籍登记在我区,且长期固定居住在我区以及其他试点地区社区矫正组织(公安机关)要求委托的下列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刑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工作制度一、例会制度。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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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对突发紧急情况,边处置边报告。三、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矫正人员和社会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矫正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矫正工作的水平四、责任追究制度。矫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制度,恪尽职守。矫正对象出现擅自离开在所地域,重新犯罪等情况,属工作人员失职导致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其行政至法律责任。五、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矫正组织内部和社会监督,保证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职能和程序规范开展工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箱、接待群众来访等形式,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六、信息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信息遵循存储安全、内容准确、报送及时和信息规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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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
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顺利实施;2、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考核奖惩1、对矫正对象的行政奖励包括表扬、矫正积极
分子和记功三种。2、对矫正对象的行政惩处包括警告、记过两
种。
工作纪律1、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对矫
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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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遇有特殊情况、问题或重大事宜,及时反映和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和处理,不得推诿、懈怠。
3、提高执法意识,公正、严明执法,不得有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矫正对象,玩忽职守,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和其他违法行为。
4、依法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权利,不得有非法侵害矫正对象身体,侮辱矫正对象人格,非法剥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矫正对象的身体、物品或住所,利用公益劳动实施变相体罚、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矫正对象和其他违法行为。
5、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得利用矫正对象从事营利性的活动或者牟取其他私利,向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索取财物、谋取私利,收受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的贿赂和馈赠,非法将矫正对象的监管权交予他人行使和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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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的调处;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团场、街道、乡镇人民政府
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团场、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
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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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所长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所干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
二、全面领导、管理司法所的各项行政业务、所务管理工作。三、做好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及人员分工,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四、指导、组织街道、团场、乡镇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五、做好司法所与所在街道、团场、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六、调查研究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和建议。七、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清政廉洁,秉公执法。八、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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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一、协助指导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二、协助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总体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基层单位、社区连、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组织检查。
四、建立健全,完善、规范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台帐。
五、组织好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的培训。六、按照师市普法办的要求,经常性组织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及各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七、充分发挥所在团场、街道、乡镇普法宣传骨干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有创造地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八、认真完成年度普法教育工作任务。九、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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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制度
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积极参加局、科及所在团场、街道、乡镇召开的相关会议和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局、科工作例会,做到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作好记录。
三、坚持每月召开两次所务会议,研究安排当月工作和进行月工作小结,每月组织两次政治学习或相关业务学习活动。
四、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应加强自学,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五、做到学习、会议有资料、有记录。
考勤和工作日志制度一、建立健全考勤登记簿,准确、详细记录所内工作人员出勤
情况。二、遵守所在团场、街道、乡镇的作息时间,坚持按时上下班,不
迟到、不早退。三、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所长外出或因事(公、私)、病一
天以上必须向科领导请假,外出或因事三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告之去向和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所,同时需向所在团场、街道、乡镇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所内人员因病、事外出(一天内)需向所长请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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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上需向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所。假期界满及时销假,对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三、建立工作日志簿,坚持做好工作日志,如实记载当日工作情况。
请示、信息报告制度.一、建立健全请示、信息报告登记。
二、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期请示、汇报,常规工作按局、科要求每月汇报。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三、逐级请示、汇报。所内工作人员向所长请示汇报,所长向主管科领导、团场(街道、乡镇)领导请示汇报。
四、准确、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
统计报表制度一、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月报、季报、半年和年度报表。
二、对基层单位、社区、村、连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时统计汇总并装订成册。
三、报表务必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四、统计报表填写时,一般不得涂改,否则加盖说明章。五、上报报表一律经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建立贵重物品登记簿,将所内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二、对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禁止外借。如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借取,需出据借据,并由保管人负责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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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贵重物品如果损坏、丢失,由负责保管该物品的人员赔偿。
纠风廉正责任制度
1、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思想和尊纪守法的观念,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2、严格按照纠风责任书中的要求,制约自己的行为。3、坚决克服随心所欲、目无组织纪律等无政府主义思想,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树立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4、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清政廉洁的模范。
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标准的文书档案柜。并由专人管理。2、档案资料根据类别、项目、时间顺序分别归档保管。3、根据资料性质建立永久保存档、长期保存档、短期保存档。4、归档文件、资料、卷宗做到完整、准确、齐全,认真填写封面、目录、备考表和编页号。5、归档资料做到装订规范。(八)办公室综合制度1、定期整理、存放已阅过的文件资料,文件、物品归置有序,摆放整齐。2、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室内卫生天天打扫,办公室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杂物。3、在办公室内从事与办公活动无关的其他事务,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打牌、玩电脑、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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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力戒粗话、脏话。5、注意仪容、仪表,工作时间着装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树立良好的司法干警形象。6、同事之间互相团结,互相尊重,共同做好本职工作。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节假日安排好值班,确保人、财、物安全。(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十)处置突发事件、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十一)定期考评奖惩制度(十二)监督制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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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衔接登记制度:司法所在接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通知函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向刑释解教人员服刑、劳教前所在单位或现住所社区发出通知,由基层单位或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基层单位和社区在10日内将通知回执交司法所,司法所在10日内将通知回执交发函部门。基层单位和社区对经调查在本单位或本社区居住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建立帮教档案,并落实帮教,对经调查确不在本小区居住的,及时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司法所。
2、危险程度等级评定制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由司法所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现单位或所在社区反馈的情况,从刑释解教人员原犯罪行、家庭状况、现实表现、有无重新犯罪倾向等方面综合做出危险程度评定等级,并根据所属等级,确立帮教措施。
3、管理制度:司法所应加强对基层帮教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代表所在团场、街道和乡镇与基层帮教组织签订帮教责任书,建立帮教档案,逐级落实帮教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托管、不失控,对外出经商、务工、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切实掌握去向,及时申请落实异地帮教。
4、帮教制度:对列入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要分工负责,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在帮教工作中坚持:“一个延伸”(即把帮教工作延伸到监狱);“两种帮教”(即组织帮教、家庭帮教);“三定三包”(即定组织、定对象、定措施、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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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教育、包转化)、“三不”(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纷过去);“四个一活动”(即每月谈一次话、每季度探望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家属座谈会、每年送一本书);“五个结合”(即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思想教育相结合、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与单位实际相结合、墙内教育与墙外教育相结合、个别交流与集体谈话相结合);“六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经济上一样扶持、有才能的一样使用、有突出成绩的一样表彰奖励)。要多方位、深层次的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6、考察制度:在帮教期内要定期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考察,对危险程度等级较高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不定期经常进行考察,对危险程度等级较低的刑释解教人员可适当放宽考察时间,考察必须客观全面,如实记入档案,作为解教的重要依据。
7、档案管理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要一人一档建立档案,将有关帮教材料按类别依次存入档案。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期满解帮后,帮教档案交司法所封存。
8、信息反馈制度:各单位、社区每半年将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向所在团场、街道、乡镇综治办或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
8、保密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涉及机密、个人隐私较多,各种文件、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准无关人员翻阅。有关部门需要查阅的,应办理调档登记和有关手续。
9、解帮制度:刑释帮教人员帮教期限为三年,从申报登记建档立帮之日起计算。假释、保外就医、缓刑、管制及判处附加刑人员的帮教期从刑期完毕之日起三年。帮教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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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帮教的安置帮教组织须填写解除帮教审批表,报司法所审批。对于危险程度等级较低,确实改过自新、表现良好的帮教对象,经考察认为确无再危害社会倾向的,可申请提前解除帮教。
10、回访制度:对列帮人员每年回访一次,了解其接受帮教后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鼓励他们自立、自主、自强,从中发现好的典型予以宣传。
11、责任追究制度:如所属单位、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期内重新犯罪的,帮教单位、社区要向司法所书面上报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责任倒查追究情况汇报,司法所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与单位、社区签订的帮教责任书的规定,追究单位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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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1、每年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调解工作业务知识以及与调
解工作有关的其他法律知识不少于两次。2、做到学习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资料、有安排、
有总结。3、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
(二)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1、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2、每次例会,主任和副主任应做好充分准备,确定学习内
容和业务内容。3、调解员在例会中,及时汇报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和存在的
问题。4、工作例会有主任安排下月工作,并对上月疑难问题,主
持讨论,找到解决方案。5、做好工作例会的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6、调委会与人民法院、信访部门综治部门的联席会议
每年不于两次。(三)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建立登记帐簿,设立专人进行纠纷登记工作。
2、做到登记纠纷的时间、地点、纠纷人、事件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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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纠纷登记做到分门别类,一事一记。4、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记明移交机关、承办人。5、纠纷登记簿应妥善保管,一年归一档。(四)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1、纠纷受理人应了解纠纷的性质,对比较繁杂,争论较大的疑难纠纷,及时向单位汇报。2、对疑难纠纷,调解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政策,法规,不要随便发表意见,应经领导批准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3、对特殊纠纷,可邀请专家和有关方面领导到庭,一边听取各方面意见。4、建立调解员回避制度,确保纠纷的公正调处。5、坚持讨论意见保密制度,不得向当事人随便泄露。6、疑难纠纷讨论结论,经主任审批后,方能公布。(五)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登记簿。2、每季度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3、针对纠纷多发地、敏感期、特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六)回访制度1、对已调解的纠纷及时进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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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对已调处的又有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进行随访,以便当事人更好地履行调解协议。
3、做好纠纷回访记录。(七)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制度,确保信息通畅。2、及时做好矛盾纠纷信息的疏导、传递工作。3、做好纠纷信息的处理工作,做到纵向联系,横向联系协调。4、加强信息员培训,确保信息准确、及时、适用和有效传递。5、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主导作用,有效开展信息共享工作。(八)统计制度:1、建立健全统计台帐。2、定期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报表。3、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九)文书管理制度1、文书、卷宗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调节人员必须分类整理交管理人员归档。2、保管文书、卷宗,必须设专人、专柜,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3、文书、卷宗有专人管理,随时检查,注意安全,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携带和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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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书、卷宗管理房间要门窗坚固,室内整洁,空气流通,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5、查阅文书、卷宗,需由主任亲自批准。(十)总结表彰奖励制度
1、每半年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一次总结。2、对能够经常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每年表彰一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1、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人民调解组织调节矛盾纠纷要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和甚至于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3、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
定。(二)自愿平等原则1、人民调解组织在受理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2、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时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原则;3、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4、调解协议书要由当事人自觉履行;(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1、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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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人民法院不得因未经调解而拒绝受理。
人民调解员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4、不得泄漏当事人隐私;5、不得吃请受理。
人民调解员的职业道德
人民调解员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质调解技能。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工作职业道德。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质和调解技能。三、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四、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了解居民群众的社情民意,为群
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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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开展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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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xiningsciencetechnologyinnovationwork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达到法学大专以上学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司法所工作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政治、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建立学习档案,做好学习总结。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鼓励自学成才,力争在上级要求的期限内,本所人员全部达到法学大专以上学历。四、按时参加本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扣工资5元,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0元。五、在集体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记,不得交头接耳和随便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岗位责任制度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署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会议、研讨记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全所人员应当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优质高效、公开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二、凡是在办理案件中,因主观及故意或过失或恶意串通、越权办案、虚假承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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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或影响恶劣的,坚决予以追究。三、根据过错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的大小及认错态度,区别不同情况由本所写出报告报请县局处理。四、报县局处理的有: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津贴、赔偿损失;离岗培训、限期调离、予以辞退。本所处理的有:提出批评和书面检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凡是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责任人,一律取消本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及立功受奖资格。请示、报告、请示、报告、研讨制度一、对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需要统一认识的;发现有群体性矛盾激化苗头的;本所所要作出的重大举措或集体重大行动的,都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请示。二、对年度、半年度工作情况,办理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事件,本所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必须上报的事项,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县局进行报告。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三、工作中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四、需由所务会议研究拟定的:本所工作计划;讨论分析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论证;讨论决定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部署或本所其它重要事项。内部管理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到外地出差要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保持联系。二、财务管理按要求实行所长审批。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设“小金库”。三、办公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要及时维护。通讯设备要有通话登记,反对公话私用,提倡长话短说。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五、文印要由专人负责,司法所印章与法律服务所印章不得混用。六、交通工具要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违者责任自负。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借给他人使用的、酒后驾车的、公车私用的,将扣留车辆,除所长写出书面检查外,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考勤制度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二、病、事要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假期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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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位干警,必须参加所属乡镇签到、学习、考勤,每月签到次数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四、请假批准权限:请病、事三天以内,由所属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分片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经所属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未经批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五、请病、事假一天扣10元(住院治疗除外)。病、事假年累计45天以上,有病住院累计超过90天,不得评先晋优。六、局定期与不定期实地或电话抽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扣款30元,一个月内连续两次不在岗的,除通报批评外,并给予2倍扣款,连续三次给予3倍扣款,视情节给予处分。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年累计旷工在30天内,或病事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先、评优:1、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有病住院超过90天者;2、旷工年累计超过3天者;3、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者;4、违反法规制度,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每月考勤情况由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局基层管理股存档。否则不予拨发工资。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除停发工资外,依照公务员法,报有关部门处理。登记、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一、办理各项业务要认真登记,做好受理事项的详细记载。二、定期对受理的事项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按时上报。要求有情况、有分析。统计数字必须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数字。三、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有登记和履行手续。四、所有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五、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做好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档案保管期限:短期为五年或长期。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县局批准后销毁。六、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中的内容,要及时收回借出的卷宗。廉洁自律制度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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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诚信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理政、从严治政”的方针。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秉公执法、文明服务,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受理案件,不得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欺骗性承诺。四、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立场。不得迎合当事人或满足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不得协助或诱导当事人实施非法或欺诈性行为。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使基层法律服务做到规范、诚信、守信。六、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格的尊严,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歧视弱势群体。司法干警纪律一、不得私立章法。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力。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四、不得接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安置帮教工作任务一、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二、检查、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落实情况。三、了解、掌握和做好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研究、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七、协助乡镇表彰奖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八、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范围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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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社区矫正制度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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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使命
P> 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主要有12项: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并负责监督实施。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对外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3、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4、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5、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6、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装备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8、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局属单位。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市民咨询问题可能较多的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展开。包括:律师、公证员的注册执业及如何聘请律师、如何投诉问题、法律援助范围职责问题、农村(社区)的人民调解问题、社区矫正问题、司法考试相关问题、司法鉴定问题。还有可能涉及到法律上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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