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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10篇)

时间:2022-11-19 11: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10篇)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3篇)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范文一根据《中共远安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10篇)

篇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3篇)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范文一根据《中共远安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远主责办〔20XX〕3号),现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二、重点任务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实现责任落实精细化。2.推进党规党纪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纪律教育经常化。3.推进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制度执行刚性化。4.推进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5.推进纪检组织建设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效应最大化。

  三、具体措施和时间要求(一)推进“三个责任”全覆盖1.分类制定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7月1日-7月15日)2.按照分类定责、因岗定责的要求,落实完善局机关党他委和所属党支部两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制定下发各级党组织和局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清单。(7月16日-7月31日)3.加强痕迹管理,在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全面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实行月点评、季抽查、年考核。(长期坚持)4.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长期坚持)(二)着力强化党规党纪教育5.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抓好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的宣传学习。针对不同层级党员,制定个性化教育清单,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教育。(5月1日-12月31日)

  (三)大力实施廉政教育6.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5月1日-5月31日)7.积极发掘整理具有水利特色的生态文化,不断丰富具有远安特色的廉洁文化内涵。(长期坚持)8.通过巡回宣讲、漫画、视频、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运用县水电局网站、远安水利人QQ群、远安水利微信群、水利远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弘扬廉洁文化,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长期坚持)9.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住管好配偶、子女。把领导干部家风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10.认真剖析典型案例,切实达到以案说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和忏悔材料强化纪律教育。(5月1日-5月31日)11.扎实开展对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培训。(长期坚持)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2.按照坚持、加强、创新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长期坚持)13.党组织书记带头,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长期坚持)14.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约谈制度,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落实“五必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谈、分管范围必谈、敏感时间节点必谈、职务变动必谈、风险岗位必谈。(长期坚持)15.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长期坚持)

  16.完善和执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把评议结果作为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长期坚持)(五)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17.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长期坚持)18.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不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话,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其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和督促纠正。19.健全下级党组织向局机关党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长期坚持)(六)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紧盯节点假期,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重心下移,严格执纪监督。(长期坚持)

  21.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推诿拖拉、欺压群众等行为,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实、要求不严、为政不勤、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长期坚持)(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2.深入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长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1500字范文二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XX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

  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参加范围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三、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四、工作重点(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

篇二: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所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把落实监督责任变成自觉行动努力改变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约谈提纲:县纪委书记集体约谈委局班子成员讲话提纲

  为了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全力协助县委持续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委局职能和工作实际,我就新形势下委局班子成员如何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对大家开展集体约谈,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目的是通过与大家一起座谈交流,正确分析、准确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我们所担负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提升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这里,我重点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形势,强化责任担当

  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我们可以把它总结为三句话: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巩固发展,“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的到一定遏制。二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保持“猛药去疴”、“刮骨疗毒”、“横下一条心”的鲜明态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抓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

  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所担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把落实监督责任变成自觉行动,努力改变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履职尽责

  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相继做了部署,县纪委五次全会又结合实际对我县201X年的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总的来讲,可以用“治”“改”“落”“纠”“惩”“追”“建”七个字来概括。“治”即:从严治党、以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改”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及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纠”即: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惩”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治病树、拔烂树,转变方式,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追”即:追逃追赃;“建”即:聚焦中心任务,落实监督责任,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七方面除了追逃工作外,都是我们县级以下纪检监察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也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任务明确后关键是如何履职尽责抓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认识“两个责任”的关系。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

  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发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两个责任”之间是辩证统一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于强化“两个责任”,关键在于落实责任追究。强调责任,就味意着一旦一个地方或部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

  其次,要明确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概括的讲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又将其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为五项职责:一是组织协调,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分解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二是纪律检查,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三是党内监督,即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四是作风督查,即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五是案件查办,即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手

  软。

  最后,要统筹兼顾落实“两个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同时,作为一个党的机关,在抓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又同时担负着“两个责任”。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这一班人一定要带头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统筹兼顾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委局机关内部监管工作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一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抓好各自分管工作,凝聚合力共同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向发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要落实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作为党的机关,落实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要负第一责任,全面负责委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副书记、各常委负分管责任,具体要负责抓好各自分管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实行逐级传导、倒逼式追责。三要落实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这方面,与其他单位的不同的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再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党群机关纪工委又是县纪委的派出机构,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监督主要靠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强化权力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委局班子成员要带头接受监督、带头执行委局机关的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同时要从严加强对各自分管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法的要从严惩处,不能包庇隐瞒、姑息迁就。否则,按照“一案双查”规定,我们也要被倒查问责。

  三、提升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职责使命决定了我们要始终坚守“打铁还须自身硬”的理念,

  以高人一等的纪律作风要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提升监督实效。

  一要严以修身。修身立德是做人的根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最首要的就是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要牢记党的宗旨,站稳正确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情趣。

  二要严以用权。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秉公执纪。要带头立说立行谋事干事,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推动工作,带头严以用权、秉公执纪,做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表率。要勇于担当、敢于较真,坚决克服不愿得罪人、不敢得罪人的思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落实监督措施,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严以律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廉洁防线,夯实道德底线,决不碰触带电“高压线”。在执行纪律规定上,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对人民群众心存敬畏、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切实做到手握戒尺,行有所止。要秉持积极健康的人生追求,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住诱惑,始终自重而慎微、自省而慎思、自警而慎权、自励而慎行,做到克己奉公、刚正不阿。

  四要谋事要实。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一切从

  客观实际出发,讲真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心思用在谋事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狠抓落实中,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政策、方法和举措,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环扣一环地抓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事业,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五要创业要实。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当前,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一系列新的改革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三转”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多学习充电、消化政策,多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多系统思考和解决突出问题。

  六要做人要实。公道正派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政治品质。作为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干部,我们要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正己的一面镜子、一把尺子,经常照一照、量一量,看自己是不是达到标准、符合要求。要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决做到思想正派、执纪公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行为正派、待人公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和群众观,善于团结凝聚力量,务实推动工作落实。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发现、正视和修正自身的错误。切实做到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着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篇三: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督查问责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3篇根据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市建设局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接市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情况的通报》(兰委〔2016〕5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认领问题,迅速启动了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主体责任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对分管处室以业务要求代替主体责任要求;约谈程序、内容、反馈不规范,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约谈没有记录资料,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以业务为主;主体责任资料台帐不完善,存在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督查问责力度不够,以督查通报替代问责和二级单位学习制度不健全等5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根源,下发专项整改通知,派出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突出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目前,局系统5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强化了工作压力传导,规范了约谈工作,加强了督查问责,二级单位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各类台帐也得到了较好补充和完善。二、原因剖析

  剖析和反思市委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我们认为主要根源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入。局直单位领导虽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但侧重于管好自已,侧重于安排部署,侧重于经常提醒,但在严抓细管上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级越高,压力越大,并有逐级减弱的现象。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思想认识还不深入、不深刻,导致落实主体责任的“双重责任”还没有真正细致深入。二是约谈工作不规范。集中表现为工作性约谈多,提醒、告诫约谈少,满足于约谈达到规定次数,但约谈记录主要以业务为主,约谈情况反馈也不及时。这种行为表现,主要源于没有深入掌握规范的约谈程序,没有把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约谈的主要内容融入到经常性约谈中。三是督查问责不到位。尽管多次组织督查,每次督查都进行了通报,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深究原因是督查问责的力度不够,仅满足于督查了,看过了,反馈了,只要不出事就算过关了。三、问责处理对于市委督查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局系统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局党组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了16个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局直各单位主要

  负责同志约谈所属单位领导。局党组其他成员深入基层督导,亲自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直各单位对照市委督导发现的问题,查找相关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四、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通报》的具体问题,我局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即知即改和长期整改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和《市建设局开展“八查八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推进行动方案》,对整改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一)强化压力传导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抓深入学习。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思想高度重视,率先行动、以身作则,对照“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评价检验标尺和市委“八查八促”行动方案内容,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促进了自身思想认识的提高,努力做好不忘初心,党在心中、牢记责任、清正勤廉。(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配合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抓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局系统主体责任贯

  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骨干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局直单位领导和主体责任工作骨干的责任意识。(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0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是抓长效机制。组织局直各单位修订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等制度15项,督促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对照“866”评价检验标尺组织局直各单位自查整改,并将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二)规范约谈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局系统分层次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约谈工作的细节要求和记录规范,确保约谈工作在程序上、内容上、纪录上做到规范科学。(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约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凡约谈程序、内容、情况反馈不规范,记录资料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坚持约谈一次有一次约谈的效果,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完成)

  三是突出约谈重点。重点围绕重要工作部署、群众信访反映、干部任职交流、重要节庆时间、专项督查调研、纪律作风等,进行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责任领导:田明,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三)完善资料台帐在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主体责任资料台帐的同时,加强对局直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台帐的检查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督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清单,一项一项地审核销帐,不留死角和缺项,避免记录不清、不规范、内容缺失等问题。(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四)加强督查问责坚持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分层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考试,对局直单位作风纪律、三公经费、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局直重点单位开展了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局直单位及其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并综合运用督办、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有效处置。(责任领导:苟永昌,牵头处室:纪检组、监察室。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督促二级单位加强学习教育对二级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摸清开展学习教育力度不够的深层次原因,要求二级单位限期建立和健全学习制度,对一线单位因地域分散、时间错位,学习教育开展不够的单位,要求利用时间补足学习教育时间和内容,并做好学习教育记录。同时,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微信APP和“城建大讲堂”开展经常性的党建专题和廉政建设专题的学习交流研讨,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责任领导:武永礼,牵头处室:人事处。整改时限:8月26日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抓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高度重视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的自觉性,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全面落实《准则》《条例》,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方面持续用力,以实际行动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别在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和“两新”领域开展“敢担当、有作为”“提素质、促脱贫”“爱公益、作奉献”和“亮身份、当模范”主题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各基层党组织累计查摆问题6571条,整改6485条;全体党员查摆问题4.2万条,整改4.1万条。二、抓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为“书记抓、抓书记”,让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双向述职评议,把责任层层压实。在城区,全面完成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组建,健全完善区域化党建四级组织架构,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场会到我区观摩;在农村,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惠民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立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申报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掌握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状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先锋论坛”,对全区257名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批次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严格按标准落实社区党组织办公和服务经费,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新建、扩建社区办公服务场所10处,社区办公场所全部达标。调整完善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级办公服务经费24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村级党组织为民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对全区

  3.2万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集中排查,与1375名失联党员重新取得了联系,对50名失联党员给予除名处置,315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换届工作。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全面完成党费补缴工作。集中推进“两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80.7%和71%。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协商民主,建立起“两网融合、三社联动、三化推进”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民事民议民决,“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被评为全国创新社会治理最佳案例、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三、抓选人用人,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深化“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干部选任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实行常委票决制,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开展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和领导干部专项调研,对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分析研判和综合掌握。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围绕“433”工作体系,突出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使用干部,去年提拔干部27人,重用12人,交流33人,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干部培训班20期,培训干部3500余人次。落实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纪实制度,37名市管干部和796名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44人次,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

  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完成区管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反馈认定。严抓换届风气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严禁”和“四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建立严肃换届纪律“1+4”工作机制,制作换届风气监督流程图,制定责任落实清单、宣传教育方案、举报查核办法、督查指导意见四项制度,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四、抓纠治“四风”,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深入开展党风政风工作专项检查。去年,查处涉及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1起,涉及违反财经纪律1起,涉及婚礼大操大办问题1起,涉及违反公车封存规定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4人,通报曝光3起。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全区15个街道的公车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139辆登记车辆逐一进行比对核实,对问题车辆严肃整改。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提升工作效能的实施方案》,明确3大类11项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严查投诉案件,落实责任追究,组织明查暗访16次,作风效能检查逐步实现常态化。深化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在区纪检监察网设专栏,对85个参评单位确定的206条重点整改事项逐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控各类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0.79%,因公出国费用下降10.22%。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问题进行线索摸排,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0起,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五、抓执纪监督,强化廉洁建设制定《关于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76项任务落实到26个牵头部门和31个协办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督促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书,区委书记与区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常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背书,以责任清单的方式,把7项主体责任的目标任务逐一明确细化,使任务落实有据可查、责任追究有章可依。开展街道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制述职,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强化巡查监督,采取上下联动、横向结合,全面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总工会、民政局、市政局等12个部门实施巡查。加强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棚改旧改(征地拆迁)三项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区纪委联合街道纪工委、村居纪检组织成立督导组,选派9名处级干部包挂有拆迁任务的重点村居,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依纪依法、不出纰漏。强化权力监督措施,区纪委同93名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洁谈话,15名区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去年对3起问题线索进行了谈话函询,对3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和警示谈话,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信访包挂制度,对重要举报件筛选排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去年共受理纪检信访举报348件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

  败,尤其对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映的29件问题线索,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41件问题线索,及时跟进调查,认真核实处理。去年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6起,结案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六、抓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把执纪监督责任抓起来、见成效。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集体决策部署,帮助解决监督执纪中遇到的问题,为纪检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机关的坚强后盾。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区几大班子联席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协同推进全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新建400平方米廉洁教育中心,集查办案件、警示教育于一体,实现谈话点建设标准化,夯实执纪审查硬件基础。深化“三转”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新增纪检监察室,把更多的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严抓纪检干部的选拔使用、外部交流、内部轮岗工作。对全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清理规范,支持纪工委书记履主责抓主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树立得不牢,管党治党不够严格,执纪偏宽偏软,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部分案件查处不及时,时效性不强,存在拖沓现象。有些廉洁要求细化具体化不够,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盯得不紧,执纪监督不到位。尤其是李洪海案件的发生,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下一步,我们将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一是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尤其按照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严紧硬”。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更加突出常委会的带头表率作用,强化领导责任,厉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洁建设持续推向深入。强化监督检查,对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三是营造担当有为的政治生态。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工作暨“四个中心”建设推进大会精神,紧紧围绕“453”工作体系,咬定目标、持续用力,用好市委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四位一体”制度体系,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应,撸起袖子加油干,勇作携河发展的排头兵。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办案工作合力,

  严肃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通知》(慈党办传〔2016〕156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坎墩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一、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街道党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约谈时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优化党风政风,推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一)加强责任意识,构建链条式责任体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2016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街道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党工委书记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15份,与机关各办(所)负责人签订“正风肃纪、强责问效”责任状8份,与各村(居委、社区)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农村基层组织廉洁履职责任状26份,层层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部署到机关各办(所)、各村(居委、社区)和下属部门,厘清责任边界,使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党工委书记认真做到“四个亲自”要求,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积极做到“五个一”。严格执行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对廉政建设实行靠上一档责任追究。同时,专题学习《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慈溪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清单》,督促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线和联系村(社区)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上廉政党课、责任制谈话等规定。2016年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5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街道党工委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纪党规,2016年党工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内容4次。采取会议部署、定期约谈、经常提醒、问题警示、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全体市管干部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赴所联系村(社区)、企业上廉政党课开展主题宣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青少年宫北路北延拆迁安置等街道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严格干部选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始终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按照《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干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谈话公示等程序和要求,纪工委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共调整机关中层干部8名,提拔3名,其他干部岗位变动1名。从村后备干部库转聘村专职干部3名,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活动1次,开展村班子届末考察,积极探索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严格编外用工“定岗、定责、定薪”规范化管理。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制度保障。全街道上下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四)维护群众利益,提升信访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对所有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均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同时面对无理上访,严格遵循事实依据,帮助澄清事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信息搜集与处置,及早化解信访矛盾。2016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9起、受理各类信访件308件,调处成功率达100%。2016年受理各类纪检信访件5件,与去年同比下降79.2%,未出现宁波市级以上涉纪信访。

  (五)强化权力制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把深化基层小微权利规范运行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4月下旬街道抽调纪检、三资、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以查阅台帐、走访群众、约谈村干部等形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在“制度管权”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完善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度。查找发现“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小额工程无合同、资产出租无集体决策记录、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开不到位”等共性“短板”问题7个。针对权力规范运行中曝露出来的短板,在原来基层小微权力清单8大类20余项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2个补充文件,下发村级通用合同样本。建立街道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绩效评估体系,纳入街道对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专项考核范畴,从民主决策、民主实施、民主监督三个环节予以量化指标、定量考核,对年度考核得分前四位的村予以专项加分,从正面引导各村规范用权。同时,以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为抓手,积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大力支持执纪,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支持纪检“三转”,对纪工委书记分管工作重新调整,纪工委书记全程参与街道重大事项的酝酿和决策,纪检干部实现专职化并调整充实纪工委力量,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纪工委委员作用发挥的意见》,激励纪工委委员发挥作用。建立

  纪工委委员季度例会制度,支持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党工委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时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帮助协调督办,排除执纪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党政(人大)班子全方位支持配合纪检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践行“四种形态”,2016年各级各类廉政谈话活动覆盖对象576人次,实现了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属部门、各村(居委、社区)干部全覆盖,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消除了一些苗头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查办案件7件,处分7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3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2人。严肃党内问责工作,问责处理干部8人次。(七)加强风险排控,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情预警信息收集网络,进一步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通过“十里长街•清风坎墩”政务微信平台发布、举办“清风坎墩、携手廉行”主题活动、典型案例书面通报、短信温馨提醒、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2016年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宁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党章党规党纪主题学习等各类教育活动30场次,受教党员群众3500余人次。每次的班子对账会、机关干部大会和村书记例会上,党工委书记都会作廉政提醒。其他班子成员也积极履行“两岗两责”,对责任对象的廉政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常态化。同时,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将每年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今年开始改为对所有行政村每年均进行财务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防控风险。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活动,针对征地拆迁、

  安置房分配、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三资管理、公务接待、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防控机制。今年,积极配合市委第一巡查组对街道的巡查工作,主动抓好巡查发现问题的即行即改。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街道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党工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和年度廉情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八)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打造干部服务形象。完善常态化效能检查机制,先后出台《坎墩街道工作人员影响作风效能行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引导街道上下担当有为、规范履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效能有关规定,大力开展作风效能检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中盯住关键领域对象、抓住敏感节点,扎实开展“酒局、牌局”、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等反“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财务监督检查。2016年累计开展作风效能检查37次、下发通报25个,共检查单位186家,发现去向牌使用不规范、电脑管理不严等问题20个,并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谈话提醒69人次,努力使街道作风效能建设实现常态化管理。实现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78.19%。二、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做好表率,真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一年来,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工委议事日程,作为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了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业意识。二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党工委会议、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平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知识,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和不触碰纪律的高压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三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统筹谋划责任制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坎墩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并与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居委、社区)签订了4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经常性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督

  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两岗两责”,确保“两岗两责”的有效落实。(二)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民主议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原则,对干部选拔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均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工作,掌握廉政建设动态状况,力求防患于未然。三是支持执纪监督。支持纪工委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协调督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三)率先垂范,抓好廉洁从政。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宁波市委“20条措施”等相关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在日常工作和接待中,能按规定执行,八小时外,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村、企业了解掌握一线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意见征求,着力解决一批基层迫切需求的问题。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居委)书记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两岗两责”情况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均严格履行“两岗两责”,既对分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根据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全年领导班子成员56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街道班子领导作为联系村、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定期听取联系村(社区、居委)、大办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汇报,对分管联系的村干部、机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提醒和及时纠正。认真参加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联系村、部门班子及其负责人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针对抓好预防控制。运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加强对联系村、分管部门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三)切实发挥廉洁从政表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带头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讨论,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时向党工委书记及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按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按规定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年度廉情公示工作。

  四、存在问题过去一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全街道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但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较高,规定动作到位,但是在落实上其他举措相对欠缺,思想认识高度有待提高,教育学习的载体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一岗双责的执行力度有待增强。二是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不犯错、少犯错的正风肃纪机制加强了,但如何真正调动干部想创业、敢担当的自觉,欠缺管用办法。部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直面难题的勇气和锐气缺乏,“求稳”思想严重。个别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依法办事能力还有欠缺,习惯于老一套和粗放型管理方式。三是小微权力运行有待进一步深化。小微权力运行中还存在不彻底、不细致、不落实的问题,个别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不力,怕麻烦,求简单。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结合坎墩实际,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篇四: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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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作者: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20年第07期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本期微话题栏目为您梳理《规定》要点。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规定》执行。

  遵循原则

  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责任内容

  1.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2.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

  4.黨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

  5.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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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7.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

  8.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责任落实

  1.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党委(党组)可以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订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

  4.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

  5.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

  6.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7.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

  8.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9.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

  监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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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

  3.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不认真、不得力等情形,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篇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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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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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

  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

  16.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XX局落实全

  17.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

  况汇报。

  18.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19.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

  20.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

  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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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

  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

  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

  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

  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

  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

  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

  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

  “八查八促”

  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

  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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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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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

  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

  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

  XX

  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

  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

  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

  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

  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

  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

  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

  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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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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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纪检部门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第三条实施范围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

  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

  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

  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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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22.违纪违规线索报告。23.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24.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25.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第四条实施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

  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

  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

  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

  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

  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原则,由相

  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的依据。第五条签订责任书每年制定和制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

  任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责任书签订应遵照以下规定进行:

  1.签订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2.实行分级分层“签字背书”。

  (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

  (2)纪检组长与监察室主任就落实监督责任签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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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书。

  第六条处理和处分

  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

  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

  “签

  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

  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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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第一条约谈范围

  (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

  XX中心、

  XX中心单位负责人。(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

  XX中心、

  X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

  (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

  (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

  部。

  第二条约谈原则

  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

  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

  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第三条约谈方式

  (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

  (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

  谈和鼓励约谈。

  (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

  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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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

  约谈。

  第四条约谈内容

  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

  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

  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

  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

  第五条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

  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

  改落实等流程进行。

  第六条组织实施

  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

  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

  (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

  XX中心、

  X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

  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

  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

  4轮次;

  (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

  XX中心、

  X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

  (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

  1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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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

  (六)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第七条约谈要求(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第八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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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党支部正式党员。第二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第三条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

  1.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2.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第四条谈话提醒按照党关系的隶属,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时各支部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条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

  4.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

  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

  6.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7.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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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第六条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

  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谈话提醒,要事前对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第七条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

  第八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切实执行制度,各支部在年终总结时要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九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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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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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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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

  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

  (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

  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

  后附书面报告。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贯彻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

  XX中心、XX中

  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

  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

  面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

  (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

  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

  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

  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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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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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三条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第四条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以诚相待、文明接待,宣传教育、热情耐心,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方便群众、方便服务对象为出发点,时时事事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考虑。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第五条局信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批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统一受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是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第六条局办公室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要及时转办、交办到有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填写转办单提出要求。需呈送领导阅处的将原信摘要后附原信呈送相关领导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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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承办处室(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逐件进行登记;

  所有来信都要拆阅,来访都要接待;所有转交、交办事项都

  要及时调查处理,形成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上访人,同时向

  转办机关汇报。信访终结的案件,办理处室(单位)要做好

  处理意见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机关及省、市信访办交办、转办和局领

  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在

  40天内将办理结果和

  答复意见书报送局办公室统一上报交办转办机关。承办单位

  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办理结果的,由局办公室发催办单和督

  办意见书督促办理。

  第九条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限期内办

  结。

  第十条局办公室对来信及处理结果要分类装订、妥善保

  存。对经复核不予受理、重复、无法辨明真实意思或由于其

  他原因无需保留的信件,集中暂存,经有关领导同意,一年

  后销毁。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

  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处理

  随信寄来的钱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

  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和泄露领导对来信的批示。

  第十二条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承办处室

  (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中纪委、

  监察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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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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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要定期开展调研。市XX局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心工作推进的重大课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其他党员干部要利用工作或闲余时间开展随机调研。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多到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弄虚作假、不影响正常工作、不给社会各界人士增加负担。第三条要加强定点联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科学合理安排联系点,各个层级的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不交叉,可与联扶点、分管工作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处室的职能,积极联系多个领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要有计划、经常性,保持全年联系不断。联系工作可与蹲点调研、联扶行动、督查工作等结合起来,指导帮助社会各界人士,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意识,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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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思路、解决困难问题。第四条要开展定时谈心。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与社会各

  界人士谈心要做到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日常工作、调研检查中,主动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达到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目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开展工作、接待群众、走访调研等机会,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谈心,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谈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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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巡视巡察工作制度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主动配合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负责实施,并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第四条局机关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工作保障、资料收集等工作;人事处负责会议组织、个别谈话、资料收集等工作;其他处室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条XX中心、XX中心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指导下,由XX中心、XX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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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第二条督导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情况;(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六)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的情况。第三条督导检查方式:(一)采取经常性督导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反馈意见、综合汇报等方法进行。(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督促整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局党组同意,严格执行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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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将监督检查的情况与年度考核的情况相结合,作为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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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第一条述纪述廉述作风(以下简称“三述)的人员范围

  (一)局党组班子成员向市委进行“三述”;

  (二)县级干部、各处室负责人以及

  XX中心、XX中

  心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三述”。

  第二条“三述”的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岗位职责(含一岗双职)和目标任务管理,阐

  明工作思路、所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经验、教训、对策

  等。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报告本人的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

  指令、决议的情况;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

  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求真务实,贯彻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改进领导作风和

  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四)强化群众观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群

  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干部选拔任用、

  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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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责任分

  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履行主体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三述”的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

  “三述”

  人员范围,明确内容、要求、时间、方法、步骤等事项。

  (二)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市委、市纪委

  有关规定,本着对组织、对领导班子、对个人高度负责的精

  神,按照述纪述廉述作风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

  是地报告本人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报告

  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要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问题,不

  能只讲成绩,不谈问题,防止说空话套话大话。

  (三)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

  行“三述”,并接受与会人员及应邀参加会议人员的民主测评。

  (四)落实整改。“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

  方案。

  第四条“三述”的工作要求

  (一)“三述”的时间是每年年底。

  (二)“三述”须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

  (三)“三述”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

  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三述”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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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三述报告、测评情况及有关资料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制度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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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检查考核内容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由党组成员带队,纪检部门参加,对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年终考核与“三述”测评相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与“三述”测评工作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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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得分作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程序(一)平时考核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侧重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帐,进行督促整改。(二)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组核查、“三述”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第七条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次。第八条结果运用。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结果和落实整改”三种方式,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结果反馈。平时考核完成后,及时向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整改落实。(二)通报结果。年终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各项“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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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落实整改。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处室及管理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党组。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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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邮箱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党组。第二条评议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评议,把评议权交给服务对象和群众,由服

  务对象和群众确定评议等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寓纠于

  建,逐步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评议工作由市XX局党组负责,邀请党代表、服务对

  象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时间和次数根据需要确定,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第三条评议内容(一)优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等现象;有无假公济私、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三)行政效能方面。有无办事效率不高、拖延、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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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

  (五)政风、行风方面。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同政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确立治理重点,取得治理实效;是否关注民生、了解民意,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

  (六)廉洁从政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等问题。

  第四条评议程序评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二)组织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了解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等方法。(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座谈会等,综合评定市XX局、XX中心、XX中心工作情况,结果报局党组,并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四)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整改落实到位。第五条考核办法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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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局党组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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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第一条约谈范围(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X中心、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部。第二条约谈原则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第三条约谈方式(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

  励约谈。(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要提醒

  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约谈。

  第四条约谈内容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第五条约谈程序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等流程进行。第六条组织实施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中心、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4轮次;

  (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中心、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

  (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1轮次;(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六)各处室,X中心、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第七条约谈要求(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

  (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

篇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公司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公司党委及纪委针对所属单位及机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纪委等上级组织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与其负责人进行的谈话,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问题、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1.3约谈工作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深度分析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预防,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工作的原则。

  2约谈人与约谈对象

  2.1约谈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视情况,党委书记可委托党委其他成员,纪委书记可委托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实施约谈。2.2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约谈对象一般为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也可约谈该领导班子其他人员。

  3约谈形式

  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为主的形式进行。涉及领导人员个人的问题,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涉及领导班子的问题或者普遍性问题,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约谈分类

  主要分为常规约谈、重点约谈和问题约谈。4.1常规约谈

  需要了解以下情况,可实施常规约谈:4.1.1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以及学习贯彻党中央、省纪委、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情况。4.1.2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1.3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和反对“四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4.1.4约谈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

  4.1.5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解决情况。4.1.6对公司和本单位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4.1.7其他需要常规约谈的情形。4.2重点约谈

  存在以下情形,可实施重点约谈:4.2.1新任职的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需要进行相关教育、提醒、指导的。4.2.2承担公司重大物资采购、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运作及重大改革任务的单位、部门,需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重点安排、指导和沟通交流的。4.2.3承担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专项任务的单位、部门,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的。4.2.4配合、参与公司纪委重要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单位、部门,需要明确工作要求、提醒注意事项、加强信息交流的。4.2.5其他需要重点约谈的情形。

  4.3问题约谈

  存在以下情形,可实施问题约谈:4.3.1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安排部署,或者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致使落实不到位的。

  4.3.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致使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4.3.3领导班子成员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问题突出的。4.3.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出现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问题突出的。4.3.5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需要了解情况、提醒纠正,或者已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4.3.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四风”等要求不力,有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或者发生其他廉洁自律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4.3.7纪委班子及其成员不敢担当、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发现没发现的,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的。4.3.8对本单位、本部门暴露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对上级批办案件查办不力的。4.3.9对本单位、本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4.3.10对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的。4.3.11其他需要问题约谈的情形。

  5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5.1制定计划。每年年初,公司纪委牵头,会同党委办、组

  织部,根据掌握的相关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信息,制定年度约谈工作计划,明确约谈对象、约谈类型、约谈时间、约谈人等,并按程序报党委书记批准。日常工作中发现需要及时约谈的情形,可制定专项约谈计划,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5.2通知约谈。按照约谈计划,公司纪委提前1周将约谈安排通知到约谈对象,并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5.3实施约谈。约谈人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由公司纪委安排专人负责,准备专门的约谈记录本做好谈话记录和相关协调等工作。谈话结束后,约谈对象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5.4督办落实。对约谈人提出的需约谈对象或所在单位落实、整改的事项,约谈对象或所在单位应按约谈人提出的整改期限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对约谈整改事项实行挂账管理,公司纪委负责跟踪督办,并及时向约谈人报告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同时,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对切实可行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采纳。5.5材料存档。约谈材料存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并抄送公司组织部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篇八: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点试题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点试题姓名:得分:一、选择题:1.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A.形式主义B.官僚主义C.特权思想D.特权现象3.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B.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霍盖C.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D.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4.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帯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A.走在前B.作表率5.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A.党的建设B.经济社会发展6.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A.坚定政治信仰B.强化政治领导C.提高政治能力D.净化政治生态7.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

  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严起来。

  A.廉洁纪律B.群众纪律C.工作纪律D.生活纪律8.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A.党建工作B.业务工作9.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A.把方向B.管大局C.保落实10.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A.党的代表大会代表B.党员C.干部D.基层党组织和群众11.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A.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B.管党治党问题较多C.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12.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和(),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A.教育培训B.政治教育C.政治训练13.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等问题。

  A.不明确B.不全面C.不落实D.不细致14.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A.领导班子B.领导干部C.党员干部D.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15.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每()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硏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A.1个月B.季度C.半年D.1年二、填空题:16.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7.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18.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9.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

  20.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

篇九: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廉洁常规约谈办法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要求,压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规定,现就开展廉洁常规约谈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一、谈话分工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的二级单位(直属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各二级单位(直属车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副科以上领导人员进行约谈。3、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副科以上领导人员进行约谈。4、各单位(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约谈”的原则对关键敏感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约谈。二、谈话内容

  1、约谈对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2、约谈对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与需要注意的事项。3、约谈对象在遵守六大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防控廉洁风险以及廉洁过节等方面需要提醒的事项。4、约谈对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执行制度的情况。5.约谈对象过去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及信访情况。6、其他需要提醒的问题和要求的事项。三、谈话实施1、本次谈话为廉洁常规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涉及领导人员和关键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约谈方式。2、做好谈前准备。约谈人在约谈前应深入了解约谈对象相关情况,紧密结合约谈对象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制

  定约谈方案,丰富约谈内容。约谈对象要按照要求提前向约谈人递交书面材料。3、通知约谈。各单位(部门)应提前将约谈的时间、地点、方式通知约谈对象,并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4、实施约谈。约谈人与约谈对象进行约谈,应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填写《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约谈由公司纪委派出人员统一记录。约谈对象要如实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对约谈人提出的要求做表态发言,明确整改措施,并在约谈记录上签字确认。5、严守保密纪律。参与约谈的人员,对约谈的内容、材料等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对外随意泄露相关内容。各单位(部门)自行妥善保管约谈记录备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记录由公司纪委存入领导人员廉洁活页夹。6、填写《廉洁常规约谈反馈表》报公司纪委。附件:1.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2.廉洁常规约谈反馈

  附件1

  廉洁常规约谈记录表

  被约谈人约谈类型约谈时间单位及职务职级约谈人约谈地点记录人

  约谈内容:

  被约谈人签名:年月日

  约谈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洁常规约谈反馈表

  单位:约谈对象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人员人数时间:约谈方式

  反馈问题

篇十: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从严治党约谈制度

  2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讲话稿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讲话稿(1)同志们: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和实施意见,经处党总支研究决定,今天下午召开我处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议。下面,由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进行宣讲约谈。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律负监督责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2日,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委书记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14日,市委印发了我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委也对我市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15日,市局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印发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对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要求。处党总支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由处党总支、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党总支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处主要领导为

  因此,处党总支成员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坚

  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

  设是职责,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严格

  按照局党组的部署,从5个方面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

  牢、做实。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

  政治任务,必须尽到的政治责任。处党总支要义不容辞地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认真

  研究分析^p

  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

  建设与浉河的建设管理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处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负首责、负总责,必须具体抓、抓具体、系

  统抓、抓系统,做到工作重心有把握、任务重点有明细、重大事项亲自办、重要案

  件亲自督。班子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既要管事更要管

  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自

  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

  二是落实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是关键。处党总支要把主

  体责任的落实,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反“四风”相结

  合,同加强和改进作风相结合,把主体责任贯穿于作风建设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工

  作的方方面面。要切实抓好整改,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件件抓整改,

  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标准及时间要求,着力解决精神懈怠、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强

  等问题。要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形式、官僚、享乐和奢靡之风,建立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正党风转政风。

  三是落实防治腐败责任。反腐败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以落实市委、市政

  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意见》为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

  腐败工作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分析^p

  研究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认真落实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的制度,做到党风廉政

  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问责,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在惩治腐败工作上的主体责任。

  四是落实支持保障责任。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好后盾。同时,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出重要决定或出台重要决策、干部人事任用等,要按照程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五是落实正己正人责任。处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当作政治责任和硬件任务,切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班子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示范、树立标杆、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在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特别要管好自己,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执行说法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发挥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畅通下达上传渠道,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树立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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