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委员会(5篇)外事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省委外事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备案管理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事工作委员会(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外事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省委外事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备案管理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21.04.302021.04.30
商务综合规定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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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省委外事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备案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商务、外事、公安、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和减少劳务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20〕340号)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新的形势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外派劳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我省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外派企业)执行外派劳务合作项目,均须在省商务厅进行劳务备案。二、外派劳务备案管理包括外派劳务项目备案和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三、外省外派企业在我省招聘人员实行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管理。四、外派劳务项目备案时核查内容包括:
1.外派企业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需由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进行项目确认的项目是否已经确认(参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工作的通知》商合字〔2007〕27号要求);3.是否向国家禁止的博彩、色情等行业派遣劳务人员;4.外派劳务人员前往的国家或地区是否为国家有关部门劝告勿前往、建议谨慎前往或提醒留意安全风险的国家或地区;5.外派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五、办理外派劳务项目备案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准确的《外派劳务项目备案表》(附件1);2.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的商务部分复印件;3.需要进行项目确认的,应按规定提供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出具的《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函》;4.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谨慎前往或提醒留意安全风险的国家或地区派遣劳务人员,须提交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六、办理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准确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附件2)、《派出人员信息表》(附件3)。2.与外派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同一合同派出人员较多的,可以只提供一份合同并承诺与所有派出人员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致)。外省外派企业办理时还需提交其营业执照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只需营业执照),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外派劳务项目备案表》或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的商务部分。七、省商务厅在收到企业备案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盖章确认,并抄送省委外事办和省公安厅。八、外派企业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与外派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可参照商务部制定的《劳务合作合同》《劳务服务合同》等通用性文本。省商务厅将重点对薪酬标准、支付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纠纷处理和权益保障机制等易引发争议条款核查。九、外派企业在劳务人员出境后,应严格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合函〔2013〕253号)《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商合函〔2019〕10号)规定,通过系统履行外派人员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及时填报和更新劳务人员基本信息与月报数据。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业绩评价将以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为依据。
十、本省外事部门按照办理签证的有关规定,根据外派企业提交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复印件,为外派企业招收的劳务人员申办赴境外工作签证,提供指导和协助。
十一、本省公安部门依法为外派劳务人员办理护照,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办护照出国劳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本省广告发布者发布涉及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内容的广告,应当查验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派劳务合作项目备案表》,并据此核实广告内容。内容不实或证明不全的广告,不得发布。
十三、本《通知》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外派企业按照与(外方)雇主所签订的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而派出的人员,外派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外。
十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外派劳务项目备案表2.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3.派出人员信息表湖南省商务厅中共湖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30日
——结束——
篇二:外事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3.05.312013.05.31
律师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律协于今年1-4月开展各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演讲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等程序,目前已确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经统计,十届省律协委员会共有工作委员会18个,委员484人;专业委员会19个,委员620人。现将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律师协会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工作委员会(一)律师纪律(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21人)主任:张杰(凌志所)副主任:陈武明(厅律管处)、庄伟燕(广悦鸿鼎所)、王丽娜(瑞霆所)、李峰(鸿峰所)、杨望明(益信所)秘书长:伍思扬(天量所)
委员:冯晓阳(仲衡所)、陈建华(启源所)、李建国(鹏泰所)霍庭(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鲁楷(广和所)、植锦泉(盈建所)、何洪(通法正承所)、吴晁伟(道邦所)、麦金惠(莞信所)、孙成(莱特所)、吴建伟(广法所)、邝庆刚(正鑫所)、李海峰(正显所)、陈运生(乔博所)
(二)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35人)主任:黄建水(百科所)副主任:姚忠平(合盛所)、方壮毅(华商所)、骆世明(闻彰所)、宁向东(鸿基所)、陈达成(东达昊所)、肖伟华(法开所)、卢若飞(文宗所)秘书长: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委员:朱永胜(卓信所)、钟狄雯(广大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吴娟(金鹏所)、梁敏(星辰所)、王建中(建鹏所)、周文娟(悦智所)、李志勇(知明所)、肖万青(正大元所)、刘宏琴(中建合展所)、邱伟生(德赛所)、吴江(玉成所)、王金府(保信所)、罗卓伟(百德所)、陈喆彦(信捷所)、陈登嘉(华南所)、钟佩娟(海东所)、谢丽英(西江所)、何永刚(宜方所)、赖永和(远大永恒所)、陈美英(诚优所)、肖帆(锦帆所)、欧鹏(东源县公职所)、曾显辉(宏晖所)、陈壮辉(揭阳市法援处)、谭炳光(刚毅所)(三)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38人)主任: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副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官选芸(诺臣所)、梁国雄(易春秋所)、陈广鹏(法制盛邦所)秘书长:陈广鹏(兼)委员:昝飞(国道所)、张新强(天胜所)、陈军(金鹏所)、XXX(固法所)、傅显扬(法制盛邦所)、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宇梅(同益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孙在辰(北京市盈科<广州>所)、丁保银(合盛所)、胡欣然(广悦鸿鼎所)、沙辉(北京市中瑞<广州>所)、李玉良(人民时代所)、郑懿(君厚所)、但秋寒(正大方略所)、周卡方(环球经纬所)、杨慧杰(国信信扬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党俊平(耀圣所)、陈群(普罗米修所)、曾常青(宝城所)、甘定中(鹏正所)、吴俊梅(深和所)、孙清华(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李伟(知明所)、萧光贤(通法正承所)、李欣蕾(实丰所)、李捧玉(宝威所)、陈小东(德疆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余硕(天行健所)、龙光钊(浈阳所)(四)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曾锦(国信信扬<河源>所)副主任:刘棉春(巨信所)、庞奇凤(粤茂所)秘书长:傅海波(河源市公职所)委员:宋儒亮(诺臣所)、石安琴(金鹏所)、温旭(三环汇华所)、邓传远(广信君达所)、吕春华
(金桥百信所)、杨帆(北京市尚权<深圳>所)、鲁阳(金美所)、杜圣操(浩淼所)、刘敏(陈梁永钜所)、刘琛(玉成所)、胡冬勤(弘力所)
(五)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27人)主任:詹礼愿(博厚所)副主任:王先东(德赛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钟坚(通法正承所)、张黔(君厚所)秘书长:宋万俊(启源所)委员:颜俊(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XXX(民生康田所)、卢跃峰(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赵宏彬(金鹏所)、陈永忠(诺臣所)、陈克宇(智洋所)、宋喜霞(广大所)、陈远乐(广信君达所)、王琪(合邦所)、高均科(环球经纬所)、赵涯(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舒卫东(华商所)、涂红兵(星辰所)、洪国安(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贾润莲(知明所)、陈建南(新健达所)、程旭东(国慧所)、谭舟杨(莞信所)、张中强(江达所)、欧阳楚平(山外山所)(六)财务工作委员会(10人)主任:高海生(格林所)副主任:徐立(海之华所)、肖红(广大<深圳>所)秘书长:徐立(兼)委员:付国章(正平天成所)、卢绪毅(法丞所)、唐高翔(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崔小平(知明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刘文武(大公威德所)、方莉(铭建所)(七)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8人)主任:卢坚(法则明所)副主任:陈志辉(正念所)、封谟喜(雅商所)秘书长:蔡飞(金鹏所)委员:周磊(恒益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黄浩(广大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育新(启源所)、胡宁可(晟典所)、张晓玲(亚太时代所)、周蕊(北京市金杜<深圳>所)、耿爽(伯方所)、李爱东(汉章所)、杨健华(伟伦所)秘书长:胡瑄倍(海际明所)委员:段曼珍(力诠所)、白爽(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杨瑞华(法制盛邦所)、罗凌(卓信所)、何国瑜(茂文所)、苏丽英(广大所)、刘红丽(南国德赛所)、陈红(岭南所)、郭丽(宽和所)、董亚芹(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刘敏(顺恒所)、潘雁青(豪益所)、吴玲(宝威所)、
卢珮瑜(历维永盛所)、张丽丽(百勤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韩青(东方泽所)、徐英华(大公威德所)、游艳(凯邦所)、刘亚晶(晨光所)、黎海燕(益诺众承所)、熊小薇(共阳所)、刘萍(特力所)、刘莉(慧达所)、汪玉玲(伟伦所)、骆美平(五邑所)、刘颖(三良所)、齐跃玲(海东所)、吴付艳(正鑫所)、王苗苗(众浩所)
(九)文体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文震殊(正大联合所)副主任:叶勇(东江勤诚所)、张方亮(圣方所)、赵晓飞(恒益所)、喻晓明(天诺所)、丘彪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叶晨(立邦所)、张秋楠(德元所)秘书长:童春燕(法则明所)委员:景嘉琦(金鹏所)、邹耀明(环宇京茂所)、董亚民(至信忠诚所)、李华式(安华理达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邬德(启源所)、官选斌(诺臣所)、沈涛(正大联合所)、安宁(君厚所)、邓培启(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黄志勇(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建芬(海际明所)、白冬红(广州市公职所)、洪氢(立国所)、罗广平(广和所)、章成(开野所)、白昕(广和所)、赵国平(邦南所)、韩丽茹(韩晔所)、纪建斌(南天明所)、李道君(闻彰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徐德廷(非凡所)、张良华(德赛所)、赵琼(弘力所)、罗金良(邦杰所)、俞侃(广中所)、卢宏盛(千里行所)、林小岩(正德所)、文钊(意合所)、戴海燕(正鑫所)(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23人)主任:周荣炽(华法所)副主任:郭璇玲(广和所)、黄远伸(知明所)、孙俊杰(广信君达所)、华青春(国鼎所)秘书长:卢伟强(华法所)委员:熊浩(金鹏所)、吴秀荣(金鹏所)、蒋修贤(广大所)、庹明生(瑞霆所)、陈志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成尉冰(坚信所)、黄绍仁(龙浩所)、蔺存宝(宝慧所)、李周明(南天明所)、谭积丰(正明扬所)、林楚泉(名道所)、刘红军(万言所)、唐胜利(宝威所)、黎繁松(广能所)、葛志能(国邦所)(十一)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彭华(诚挚所)副主任:罗贤富(大观所)、陈勤(惠州市公职所)、刘晓晖(顺恒所)秘书长:关建明(海法所)委员:黎晨辉(广大所)、梁胜才(诚挚<广州>所)、何万龙(龙浩所)、叶锦婵(智捷所)、魏伟庆(潮星所)、彭志红(惠州市公职所)、陈赤洲(湛江市法援处)、赖鸿(劲龙所)、梁文光(粤茂所)、黄
纯坚(梅州市法援处)(十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25人)主任:王少敬(天行健所)副主任:吴兴印(至高所)、许锦深(创兴所)、张洪杰(海法所)、徐嵩(广信君达所)、曾学智(伟
伦所)秘书长:王静(诺臣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吴翔(法制盛邦所)、李治国(沐阳所)、尹春武(伯方所)、蒋月仙(正
念所)、魏龙(赋诚所)、刘鸿鹏(益诺众承所)、吴建勤(友邦方达所)、钟君安(日升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黎雄校(信宇所)、姚冠旺(开信所)、梁柱坚(赛力所)、杨文良(文业所)、马献平(正鑫所)、陈沐碧(碧天所)、林巧娜(阳江市公职所)、王彬城(谨信所)
(十三)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29人)主任:邱旭瑜(卓建所)副主任:陈满平(启源所)、李立坤(广和所)、程禹斌(保信所)、张育泉(法制盛邦所)、肖响华(大洲所)秘书长:薛丽莉(广大所)委员:张亚美(金鹏所)、马晓艳(科德所)、李文立(迅法所)、罗锦祥(隆利所)、林国栋(国信信扬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陈峻峰(德纳所)、周志辉(知明所)、曹茂华(广品所)、李旺东(盈达所)、刘蓉芳(旗轩所)、严凡(品科所)、黎波(礼律所)、谢鹏椿(泰旭所)、张念(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贺鸿德(鸿浩所)、谢文辉(广法所)、谢志坚(伟伦所)、付纯庚(天行健所)、刘军军(大贤东宇所)、朱雪峰(省厅律管处)(十四)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36人)主任:曹建宇(中信致诚所)副主任:陈妙财(华商所)、黄山(广悦鸿鼎所)、叶进国(莞泰所)、李纲(金鹏所)、刘晓军(信德盛所)、朱又又(合盛所)秘书长:张豫侃(启源所)委员:余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潘雯津(沁森所)、罗柳华(元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刘静(君厚所)、张爱武(粤高所)、王亚平(同益所)、田子军(踔厉所)、雷建威(诺臣所)、杨志刚(卓建所)、何苗(深田所)、任英(朗骏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何俊(新健达所)、高敏峰(中信致诚所)、朱继良(必至所)、张元龙(登润所)、梁建新(林德所)、冯冠维(友邦方达所)、黎小明(共阳所)、邝昕(正鸿所)、李敬子(泉胜所)、梁小军
(达伦所)、汤少新(嘉格所)、陈星(诚挚所)、邝浩文(正鑫所)、许伟龙(祥典所)(十五)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黄振辉(深宝所)副主任:江亚芳(岭南所)、陈宏辉(众诚所)、王云松(达熙所)、张凯(晨光所)、李晋沣(宏诚所)、
陈文峰(东江勤诚所)秘书长:洪笃凯(省法援局)委员:邢志强(君信所)、张春耀(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马必会(正大方略所)、张锡深(奔犇
所)、倪洁云(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李国勇(格林所)、宋振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马彪(国信信扬所)、黄鼎足(同益所)、许宜群(鑫涌所)、罗晓春(青泉所)、袁佳存(北京市盈科<深圳>所)、陈显敏(古今来所)、孔令文(凯坤所)、欧阳武斌(顺恒所)、向开元(昱桥所)、邓杰(莞信所)、伍亚秋(友邦方达所)、贾永莲(友邦方达所)、何灿(晨光所)、贤笑岩(晨光所)、陈家晓(保信所)、许自新(尚典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刘曼生(曼君所)、杨启宏(中大中所)、周汉基(汉基所)、谢涛(宜方所)、马安信(新北江所)、李武群(潮州市法援处)、陈少桦(秀博所)、杨雪标(汕尾市法援处)
(十六)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22人)主任:XXX豪(名成所)副主任:占春红(省厅律管处)、邓捷(省律协秘书处)、朱宝莲(广州律协秘书处)、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秘书长:过琼(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郭汉森(省厅律管处)、尹恩林(广信君达所)、李松涛(正大联合所)、曾丽萍(天一星际所)、刘永光(法制盛邦所)、吕利民(时文所)、陈壮(佛山市公职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华宗晟(硕源所)、刘玉招(东方大卫所)、叶虹(五邑所)、邓有淼(湛江市公职所)、黄伟冠(文业所)、陈伟健(河源市公职所)、方振宏(宏进所)(十七)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贾红卫(北京市隆安<深圳>所)副主任:杨闰(广大所)、陈健斌(卓信所)、郑智兴(晨光所)、郑耀阳(盈信所)秘书长:黄梅新(省厅律管处)委员:吴凯(恒益所)、伍健(踔厉所)、詹朝霞(金鹏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林凯(富临国泰所)、胡东(诺臣所)、谢捷(广信君达所)、王燕(固法所)、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林慕清(启源所)、钟瑜(国信信扬所)、李绪兵(陆台所)、刘全民(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范秀玲(广和所)、朱哲(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祝理力(晟典所)、吕
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王千华(众诚所)、熊代琨(鹏正所)、黄树稳(众诚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赵瑾(陈梁永钜所)、曹奕(莞信所)、石岳(泰旭所)、路艳平(卓信<东莞>所)、黄东伟(中元<中山>所)、余晓凌(邦杰所)、刘君雅(邦杰所)、刘照煌(伟伦所)、郭学民(伟伦所)、何冬明(盛鹏所)、左缅章(金浓所)、关国正(沿海所)
(十八)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黄思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副主任:徐敏彪(省律协秘书处)、梁淑军(国信信扬所)秘书长:史璞松(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郑静昊(凡夫所)、陈少明(东方昆仑所)、雷鸣(富临国泰所)、林壮群(法全所)、罗德旭(旭瑞所)、尹志强(绅源所)、吴宇志(广大所)、唐红炬(瑞迪安所)、颜春阳(舜华所)、靳林明(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朱利(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黄爱华(合邦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曾捷(法仕所)、谢丰凯(丰粤所)、莫赳(择正所)二、专业委员会(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郑剑民(圣方所)副主任:杨爱斌(合邦所)、蔡华(北京市尚权所<深圳>所)、陈永忠(诺臣所)、翁作熙(国信信扬所)、肖鹰(深义所)、郑城(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涂建军(豪盛所)、林志明(广大所)秘书长:蔡华(兼任)委员: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南芳(法制盛邦所)、阮防(合盛所)、李三新(正大联合所)、肖文齐(粤通所)、黄柏瑞(法制盛邦所)、宁伟辉(海印所)、龙锦强(同益所)、蒙立冰(富临国泰所)、赵耀(天一星际所)、郑中民(金鹏所)、倪敏(合邦所)、郑马(淳锋所)、刘平凡(际唐所)、欧湘富(星辰所)、刘辉(君言所)、陈科军(融关所)、徐旅(大公威德所)、林荻(德赛所)、郑灼武(盈信所)、赵国平(邦南所)、叶剑军(通法正承所)、黄国根(经纬法所)、谢涛(宜方所)、黄伟燕(国邦所)、李静染(良匠所)、郑严防(法申所)、谢文辉(广法所)、江迪彪(宝晟所)、方振宏(宏进所)、卓学龙(龙胜所)、陈荣(拓进所)、马献平(正鑫所)、吴玲(宝威所)、陈仪斌(乔博所)(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林泰松(国信信扬所)副主任: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蔺存宝(宝慧所)、梁桃波(三良所)、鲁阳(金美所)秘书长:王新(国信信扬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颜道成(法制盛邦所)、段曼珍(力诠
所)、彭晓伟(金鹏所)、万由伟(羊城所)、李鸿鹄(君厚所)、徐炼(国道所)、黄健(格林所)、陈英金(法制盛邦所)、党俊平(耀圣所)、郭璇玲(广和所)、陈小伟(晟典所)、胡俪凡(知明所)、吴江(玉成所)、官伟平(中大中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孔令文(凯坤所)、杨柏华(国龙所)、徐建民(至高所)、叶英鹏(万维所)、唐振武(国邦所)、钟永华(粤海所)、肖卫民(粤海所)、崔耀千(勤思进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黄日森(五邑所)、陈一德(法申所)、李太贤(大贤东宇所)、刘中强(法泰所)、张海雄(至友所)、钟指葵(兴源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华宗晟(硕源所)、欧阳如松(林德所)、龙春华(名道所)、廖祥平(广中所)、许伟龙(祥典所)、吴奕练(冠法所)
(三)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张钧(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邓文剑(正平天成所)、隋淑静(北京市德恒<深圳>所)、梁轶(胜伦所)、白光林(北京市盈科<深圳>分所)秘书长:李丽(广信君达所)委员:罗国林(格林所)、李乐(岭南所)、张黔(君厚所)、黎志凌(广大所)、陈国仔(穗益所)、王步林(金鹏所)、贾远鸿(经纶所)、沙骏(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梁彬(国信信扬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刘锋(法制盛邦所)、王泽锋(广信君达所)、杨XXX(北京市大成<广州>所)、王重平(合盛所)、操道伟(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张付忠(星辰所)、樊永强(雅尔德所)、杨俊杰(淳锋所)、缪亚峰(亚太时代所)、王先东(德赛所)、郑成杰(嘉格所)、陈胜忠(科源所)、陈映虹(中大中所)、赵华(品明所)、刘红增(海迪森所)、赖春龙(国邦所)、莫爵扬(国诚所)、黎展雄(余黎张所)、丁涛(勤思进所)、全昌春(宝晟所)、汪平斌(伟伦所)、刘华杰(大观所)、季忠良(明典所)、吕国昌(新北江所)、邹育兵(沃金所)、向振宏(莞泰所)、黄昌盛(正鸿所)、邵红(广中所)、林萱(冠法所)(四)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46人)主任:尹成刚(盛唐所)副主任:陈作科(广大所)、陈克宇(智洋所)、杨小菁(创誉所)、鲁潮(广和所)、章勋(广信君达所)、王旗(保信所)、徐清波(合盛所)、吕春华(金桥佰信所)、秘书长:蓝新宏(上海市建纬<深圳>所)委员:裴红艳(广大所)、陈镇慧(启源所)、邹阳(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渌湫(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张旭锋(格林所)、周玉忠(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花南(天一星际所)、林凯(富临国泰所)、韦国祥(人民时代所)、邱培杰(广大所)、陈启环(环球经纬所)、王志强(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王劲松(联建所)、郭维(华商所)、胡玉芳(北京市盈科<深圳>所)、杨林(卓建所)、王斌(大公威德所)、丁煜(德赛所)、刘曼生(曼君所)、崔建珍(金腾所)、何学兵(至高所)、金三宝(循理所)、
黎明(余黎张所)、梁文光(粤茂所)、王骞(卓凡所)、郑锋(法盟所)、黄志强(兴源所)、黄卫国(明典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张旭东(赋诚所)、刘雅风(遥力所)、李燕(旗峰所)、谭福龙(君政所)、卢宏盛(千里行所)、蔡盛长(广中所)、林杰坤(冠法所)
(五)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周璇(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所)副主任:朱孟禾(合盛所)、唐平山(君厚所)、谢乐安(安国所)、光东斌(知明所)秘书长:易湘洋(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委员:吴广(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陈忠(天诺所)、王勇(法制盛邦所)、王联珠(君信所)、邓柏涛(岭南所)、邱才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涛(同益所)、刘怀玉(正平天成所)、黄奕莹(国鼎所)、鲁力承(法制盛邦所)、倪烨中(君信所)、XXX(法丞所)、邹文科(法丞所)、姚昌辉(广悦鸿鼎所)、余赛旺(天一星际所)、周霞(正平天成所)、吴娟(金鹏所)、姚向阳(格林所)、胡樱(德良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傅祥鹏(淳锋所)、祝理力(晟典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李蕴芳(方源所)、王树义(方源所)、陈坚(德赛所)、张介亮(和为所)、张勇(桃园所)、周淑贞(正念所)、葛志能(国邦所)、梁柱坚(赛力所)、谭社芬(华南所)、李震兴(众浩所)、麦金惠(莞信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卢奕彬(岐山所)、刘桂东(粤剑所)(六)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王立新(北京市金杜<广州>所)副主任:张良华(德赛所)、张志(万商天勤<深圳>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黄亚平(北京市观韬<深圳>所)、魏龙(赋诚所)、钟瑜(国信信扬所)秘书长:肖兰(北京市金杜<深圳>所)委员:石其军(广信君达所)、张平(北京市君合<广州>所)、刘东栓(广信君达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胡轶(国信信扬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戚耀升(天一星际所)、常跃全(金鹏所)、刘霞波(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卢旺盛(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屠朝锋(南国德赛所)、万晶(北京市君合<广州>所)、李纲(金鹏所)、赵登峰(润平所)、廖耀雄(国欣所)、肖寒梅(竞德所)、高全增(广和所)、尹公辉(信达所)、徐非池(北京市大成<深圳>所)、陈沁(北京市大成<深圳>所)、任宝明(信达所)、邢顺伟(广和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张方亮(圣方所)、谢勇军(湖南启元<深圳>所)、方立(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郭磊明(万商天勤<深圳>所)、杜鸣欣(至高所)、吴兴印(至高所)、翟彩娟(今来<广州>所)、左缅章(金浓所)、龙喜福(金卓越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袁达松(香山所)
(七)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邓尧(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副主任:肖才元(广和所)、陈建南(新健达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黎志军(广信君达所)、王广华(三环汇华所)秘书长:周清华(华进所)委员: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延喜(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刘孟斌(三环汇华所)、李文立(迅法所)、饶卫华(广大所)、曾旻辉(华进所)、任琳(踔厉所)、戴锦良(胜伦所)、霍小媚(启源所)、谭小武(南国德赛所)、董咏宜(三环汇华所)、黎叶(华进所)、杨家睦(广大所)、黄刚强(天一星际所)、胡子骐(三环汇华所)、刘宇忠(格林所)、黄璇(正平天成所)、吴秀荣(金鹏所)、崔军(星辰所)、冯江(百利孚所)、黄智勇(华商所)、肖革文(海派所)、穆银丽(品然所)、陈岗(淳锋所)、胡波(晨光所)、王文奕(法厚所)、蔡银喜(中乾所)、蔡建生(嘉格所)、韩丽茹(韩晔所)、李安(润正所)、伦荣彪(广能所)、袁英军(济律本所)、刘建荣(沃金所)、熊仁武(智捷所)、曹柏荣(莞信所)、余伦(说文所)、陈家金(泰旭所)、杨树雄(新安所)(八)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20人)主任:王继丰(瑞霆所)副主任:蔡海宁(经纶所)、胡仕波(北京市盈科<广州>所)、田子军(踔厉所)秘书长:詹朝霞(金鹏所)委员:余建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吴剑良(广大所)、刘宇梅(同益所)、程跃华(三环汇华所)、朱建芬(海际明所)、徐立(海之华所)、吴伟波(汇俊所)、蒋修贤(广大所)、梁淑军(国信信扬所)、刘萍(特力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邝浩文(正鑫所)、马立云(法制盛邦<东莞>所)、刘敏(陈梁永钜所)、王金府(保信所)(九)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杨运福(恒福所)副主任:许光玉(海建所)、沈金龙(知明所)秘书长:任雁冰(恒福所)委员:史大佗(北京市盈科<广州>所)、谢明(经纶所)、林翠珠(恒福所)、黄晖(恒运所)、张静(恒运所)、廖茂文(茂文所)、杨永(沐阳所)、周崇宇(海建所)、龙玉兰(海建所)、李振海(海建所)、赵郁芊(正平天成所)、黄有奇(嘉得信所)、周忠进(海联泰达所)、廖海波(赋诚所)、李爱东(汉章所)(十)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12人)主任:谢玲丽(广信君达所)
副主任:郑子殷(诺臣所)、李越(名道所)秘书长:李军(木铎所)委员:王静(诺臣所)、罗凌(卓信所)、李朝阳(旭瑞所)、林志伟(本华所)、童春燕(法则明所)、李丽香(广能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钟华军(国锋所)(十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刘继承(胜伦所)副主任:郭蕾(晨光所)、沈威(融关所)、蒋四清(旗峰所)秘书长:江点序(领越所)委员:郑贤春(港宏所)、XXX(固法所)、蔡飞(金鹏所)、欧阳锋(君厚所)、朱又又(合盛所)、李正春(国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龙英(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冯志成(国信信扬所)、罗艾(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曾旭慧(正平天成所)、鲁楷(广和所)、王强(德纳所)、曾凡新(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张志良(金卓越<深圳>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陈巧玲(实丰所)、戴春锋(神朗所)、张瑞强(国邦所)、黎雄校(信宇所)、程卫民(华法<江门>所)、李敬子(泉胜所)、罗玉川(惠城区公职所)、章利兵(卓凡所)、曾荣松(广兴所)、巫清梅(诚优所)、谢克健(拓进所)、陈国华(御福所)、戴海燕(正鑫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吴建武(闻彰所)、蔡浩(中建合展所)、卢庆波(科德<东莞>所)、邓杰(莞信所)、郭春宏(海联泰达所)、朱峰(名成所)、袁良平(南天星所)、彭志(卓信<东莞>所)、徐小安(中亿所)、李春城(冠法所)(十二)WTO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韩俊(万商天勤<深圳>所)副主任:袁江荣(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杜圣操(浩淼所)秘书长:刘乙(广和所)委员: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国祯(环宇京茂所)、黄赞荣(经纶所)、曾利霞(正平天成所)、吴凯(恒益所)、李治国(沐阳所)、陈均艺(正大联合所)、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周文娟(悦智所)、熊代琨(鹏正所)、李靖文(广和所)、文强(群豪所)、罗士俐(众浩所)、李建琪(瀚杰所)(十三)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35人)主任:何富杰(海际明所)副主任:张弢(金地所)、李栋梁(广和所)、陈晓朝(广信君达所)秘书长:胡圣根(海际明所)委员:耿爽(伯方所)、崔建川(华誉所)、黄家章(诺臣所)、王春平(广信君达所)、石庆华(北
京市君泽君<广州>所)、靳荣举(金鹏所)、唐健锋(正平天成所)、董克难(南国德赛所)、朱秀恩(三环汇华所)、苏文荣(踔厉所)、刘育昌(法丞所)、胡瑄倍(海际明所)、周磊(恒益所)、蒋冬菊(恒生所)、梁映文(文领所)、茹敬艺(德良所)、陈峻峰(德纳所)、罗采枢(德纳所)、曾洛川(瑞霆所)、马骥(知明所)、赵鹏(君孺所)、何灿(晨光所)、邓有淼(湛江市公职所)、廖树强(网际所)、阮传欣(海日所)、关建明(海法所)、钟锐(卓凡所)、谢文杰(东江勤诚所)、周伟清(耀新所)、熊小薇(共阳所)
(十四)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21人)主任:宋儒亮(诺臣所)副主任:葛志坚(谨信所)、严凡(品科所)、范秀玲(广和所)秘书长:程虎(岭南所)委员:杨会林(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郑懿(君厚所)、李建蓉(格林所)、钟炜(同益所)、周丹青(伯方所)、浦洁(环球经纬所)、詹建军(政邦所)、高劲松(文迪所)、唐红炬(瑞迪安所)、黄宝浩(仁言所)、庹明生(瑞霆所)、蒋三国(大贤东宇所)、欧惠忠(惠泰所)、匡腊光(维纳所)、谢孝义(烨彰所)(十五)宪法与人权法律专业委员会(27人)主任:潘少华(仁言所)副主任:尹星(法盛所)、胡海雄(穗通所)、王节(深田所)秘书长:郭丽华(颐和所)委员:江安生(法制盛邦所)、袁兵喜(同益所)、刘佶人(金鹏所)、石治勇(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彭浩中(绅源所)、罗锦祥(隆利所)、黄卓童(国政所)、罗德旭(旭瑞所)、尹志强(绅源所)、张新强(天胜所)、陈铭(同益所)、陈妙财(华商所)、郑绪华(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谭泽先(嘉得信所)、管铁流(君一所)、李绪兵(陆台所)、李志勇(知明所)、陈小成(志成达所)、邓耀文(金卓越所)、钟君安(日升所)、王水文(卓凡所)、谭卫星(方中天所)(十六)环保法律专业委员会(15人)主任:李军强(绿建所)副主任:曹叠云(深田所)、杨瑞华(法制盛邦所)、张念(陈梁永钜所)秘书长:邵卫国(绿建所)委员:胡东(诺臣所)、林位军(法制盛邦所)、靳林明(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卢清华(伯方所)、杨河(格林所)、XXX绯(上海市建纬<深圳>所)、冯冠维(友邦方达所)、孔敬(友邦方达所)、李永祥(正鑫所)、谢鹏椿(泰旭所)(十七)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33人)
主任:XXX如(坚田所)副主任:卢跃峰(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黄华通(遵道所)、李伟(知明所)、张韶(通法正承所)、秘书长:刘玉招(东方大卫所)委员:方金贵(国信信扬所)、刘永光(法制盛邦所)、谈凌(君信所)、周庆元(君厚所)、庄东晓(恒福所)、梁永刚(恒福所)、文桃丽(卓信所)、李志云(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戴兴才(天诺所)、宋伟强(法丞所)、沙辉(北京市中瑞<广州>所)、饶芙蓉(广信君达所)、唐高翔(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梁巍琳(仁言所)、魏伟庆(潮星所)、胡振国(至高所)、衷幼宾(永隽所)、余硕(天行健所)、黎繁松(广能所)、周乐文(伟伦所)、刘琼(卓凡所)、陈新文(广兴所)、谢炳泉(法盟所)、陈萍(正鑫所)、罗海龙(君政所)、曾捷(法仕所)、林丽芬(千里行所)(十八)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雷建威(诺臣所)副主任:张志辉(龙浩所)、苏东海(广信君达所)、杨慧杰(国信信扬所)、李小宁(胜伦所)、秘书长:余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委员:孙在辰(北京市盈科<广州>所)、薛丽莉(广大所)、邓传远(广信君达所)、吴山林(同益所)、王琪(合邦所)、张亚美(金鹏所)、吕晖(正平天成所)、尹春武(伯方所)、张达富(天穗所)、向华友(木棉所)、陆妙卿(环宇京茂所)、王志卫(正大联合所)、彭中飞(正大联合所)、欧阳兵(岭南所)、昝飞(国道所)、张毅(卓信所)、王朝金(国信信扬所)、罗广平(广和所)、曾常青(宝城所)、章成(开野所)、吴俊梅(深和所)、陈群(普罗米修所)、刘琛(玉成所)、黄绍仁(龙浩所)、何万龙(龙浩所)、欧阳楚平(山外山)、袁志强(天行健所)、姚冠旺(开信所)、张中强(江达所)、贺鸿德(鸿浩所)、邝庆刚(正鑫所)、曾凡(明典所)、赵瑾(陈梁永钜所)、陈一辉(名成所)、黎波(礼律所)、熊智勇(环广所)、余晓凌(邦杰所)、叶建设(共阳所)、陈运生(乔博所)(十九)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13人)主任:揭英汉(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副主任:熊勇(瑞霆所)、曾丽萍(天一星际所)秘书长:凌娜(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委员:马晓艳(科德所)、陈彦(拓孚创展所)、黄志威(合邦所)、林永青(君厚所)、梁敏(星辰所)、陆星州(非凡所)、付纯庚(天行健所)、黎宇(大贤东宇所)、谢志坚(伟伦所)
——结束——
篇三:外事工作委员会
市外事办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和来年工作打算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心组织策划,服务我市对外交流平台
1.全力做好某某某某数博会外事服务工作
2.全力举办好"某某某某国际瑜伽日‧中国某站"活动。某月某某日,由某市政府、印度驻华大使馆主办,我办与某市文化和旅游局、某市体育局、某某区政府、某市旅文集团(某市某某度假区)共同承办的"某某某某国际瑜伽日·中国某站"活动在某某度假区举行,现场某某某余名瑜伽爱好者在印度瑜伽大师的带领下,集体进行瑜伽练习。该活动系我市首次携手印度驻华大使馆举办的文化旅游活动,旨在增进两地了解,促进两地在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3.配合做好"一带一路"东南亚相关国家驻华使节、知名企业家来筑交流考察活动
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日,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燕窝市场专业委员会牵头,我办积极配合,组织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兼驻蒙古国大使周浩黎、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务院原参事某某、泰王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某某某等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共某某人来筑考察访问。考察期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某某会见了某某一行,就某与印尼等东盟各国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4.承办"某某某某年中国——东盟(某)‘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交流周"活动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日,由中国—东盟中心、某市政府、某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市外事办、市文化和旅游局、东盟——某(某)旅游文化推广中心共同承办的"某某某某年中国——东盟(某)‘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交流周"在某举办。我办负责该活动的报请工作,并负责做好某月某某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德明会见中国——东盟中心秘书长某某、马来西亚旅游文化艺术部高级主任坦‧阿旺‧贝萨尔一行某某人的会务工作、陪同市领导巡馆、出席开幕式等活动。
5、协助做好第九届中国(某)国际酒类博览会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某某分别会见意大利前总理某某·某某一行、德国欧绿保集团董事会主席史伟浩等东盟及"一带一路"国家官员的礼宾服务及翻译工作。二是做好前大使团考察和接待服务工作。三是完成酒博会期间举办的某某某某中国·丝绸之路某国际美酒美食嘉年华——意大利之夜活动的外事服务工作。
6、做好"第某某届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大会"相关工作
第某某届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大会(以下简称"世批联大会")拟定于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月某日在某举办。我办负责该项活动的报请及外宾签证邀请函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为尼泊尔、葡萄牙、荷兰、泰国、墨西哥等某个国家共计某某人次的外宾签证邀请函。
(二)加强与驻华使领馆交流合作
1.积极邀请各驻华使领馆来筑参加数博会。某某某某年数博会实际参会的有:印度、埃塞俄比亚、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某某个国家共某某位驻华使领馆人员。
其中,某某某某数博会期间,日本国驻某总领事馆与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共同举办了"数字动漫"分论坛。《铁臂阿童木》制作担当、日本动漫大师某某庆二郎先生分别于某月某某日下午、某月某某日下午举办了以"动漫创造孩子的未来"、"大数据时代下的数字动漫产业"为题的两场讲座。
2.发挥优势,开展交流合作。某某某某年截至目前,我办共接待使领馆官员某某批次,某某某人,约某某个国家/地区。主要接待使领馆团组有:某驻某经济贸易办事处某某主任、英国驻某总领事馆、新加坡驻某总领事馆、德国驻某总领事馆、英中贸易协会驻某代表处、日本驻某领事馆、以色列驻某总领事馆、丹麦驻某总领事馆、美国驻某总领事馆、法国驻某总领事馆、德国驻华大使馆等。
(三)注重工作细节,做好外事礼宾工作
高度重视外事接待任务,不断提高外事服务水平。某某某某年截至目前共完成某某批次重要涉外团组共某某某人的外事服务工作。一是做好省市领导会见以下某某个重要涉外团组共某某某人与的外事礼宾服务工作,包括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某某分别会见赛峰飞机发动机(某)有限公司董事长布某某·某某、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官员等;市委副书记、市长某某会见瑞中协会荣誉主席瓦格纳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某某会见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校长尼克·佩特福等;市委常委、副市长某某分别会见某某大使奖法国青年访华团以及来筑参加某某某某某中日友好网球赛的日本网球运动员等。二是做好数博会期间首长及省市领导会见某某个团组共某某某人的外事礼宾服务工作,包括首长会见重要外宾、首长会见摩洛哥参议院副议长某某;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某某会见德国某某沙尔平战略咨询交流股份公司董事长某某·某某;市委副书记、市长某某会见美国陶氏
化学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某某等。三是做好某个国内重要团组某某人来筑调研和考察的服务工作,例如中联部调研组、外交部青年干部"根在基层"调研团、中国政府中东问题特使、驻法国前大使、外交部原副部长翟隽,驻德国前大使史明德等重要团组。四是做好某某个重要外国团组共某某某人来筑参观考察的外事礼宾服务工作,如德国科格努斯教育集团、巴勒斯坦干部考察团、日本经产省年轻干部代表考察团等。五是做好某个某某某团组共某某某人来筑考察参观的服务工作,如某某联谊总会、某电脑学会、某新时代同心行团组等。
(四)加快推进友城建设步伐
(五)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
按照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规定,编制了《某市某某某某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实行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某某某某年截止目前,我办共审核报批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某某批次,某某某人次。重要团组有:某月市委副书记、市长某某随省地方友好交流团赴某某、某某开展友好交流合作;某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兰义彤率团,一行某赴某某、某某、德国等国,开展对外宣传,与境外媒体联盟合作等工作;某月人大常委会主某某率团一行某人赴日本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法相关交流活动工作等。某某某某年至今我办主要为数博会、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等大型活动发放《邀请函》某某份某某人次。
(六)做好涉外管理工作
做好我市公民境外旅游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某月某某日和某某日下午,我办分别在某北站站内和某某社区服务某某广场摆设宣传台及宣传展板,
向市民宣传海外领事保护的基本知识,发放《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海外中国公民文明指南》宣传册,呼吁市民加强对出境目的国的了解,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增强风险和自我保护意识。该项活动得到某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某日报、某晚报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二是通过某某区、某区、某某区、某某区、某某区等深入开展领事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文明出境游宣传月"活动宣传效果,宣介外交部某某某某某热线,介绍领事保护知识。三是利用我办官方网站、某某、某某平台、出国管理处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七)牵头做好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1.做好对外交流合作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我办作为对外开放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组牵头部门,认真统筹做好相关工作。某月某某日,对外交流合作组组长某某副市长、某某副市长共同组织召开市委对外开放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组专题会议。会议审议了《市委对外开放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组工作规则》(讨论稿),就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会后,形成了《中共某市委对外开放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组工作规则(试行)》与《市委对外开放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组某某某某年工作方案》。在某某副市长及某某副市长两位组长的统筹下,对外交流合作组对各成员单位涉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每周按要求向市委对外开放委员会报送周报,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积极开展对外开放专家委员会建立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并梳理了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重要的国家机构部门负责人、重要国际组织负责人、重要外交机构负责人以及前驻相关国家大使等专家情况,提出了某市对外开放专家委员会建议名单。二是邀请前大使团
来筑考察并参加第九届中国(某)酒类博览会,旨在促进前大使团进一步了解某某,为我市对外开放出谋划策、牵线搭桥,帮助推介外交资源和合作对象,推动某与法国、日本和德国的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
3.积极推动签证中心事宜
4.加强与海外商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
(八)认真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1.举办"某某某某年某市领导干部外事工作培训班"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日,我办组织各区(市、县)、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高校及市直有关部门共某某人在中国外文局培训中心举办了"某某某某年某市领导干部外事工作培训班"。在开班典礼上,某市委常委、副市长某某和中国外文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某某强分别做了讲话。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如何开展好新时代的外事工作,开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国际关系》、《涉外工作对干部的基本要求》、《外事礼仪与外事纪律》以及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特色课程。
2.举办"某某某某年某市对外开放涉外人才英语培训班"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日我办在某师范大学举办"某某某某年某市对外开放涉外人才英语培训班",共有某某名来自某市各区市县、市属高校以及相关单位部门的涉外英语人才参加了此次培训。本次培训以外宣翻译为主,邀请了翻译界知名专家、学者和教授前来授课,培训效果良好,得到学院高度评价。
3.举办"某某某某年外事课程进党校"秋季班
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我处和某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外事课程进党校"秋季班培训。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发展中国家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拉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亚非合作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金砖国家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某某作了题为《一带一路走进发展中国家》的专题报告。市委党校县干班、中青班、社区领导干部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班、某市外事办领导干部、市委党校教职工约某某某人参加了培训。
(九)扎实开展外宣工作
一是某某某某年,推出《今日某》英文报纸第十一、十二、十三期,通过数博会等大型活动平台对外发放,得到中外嘉宾好评。为进一步拓宽覆盖面,我办还定期将报纸纸质版邮寄给使领馆、国外知名企业、国外商协会等近某某家机构。二是为促进某市翻译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及提升全市翻译与语言服务能力,更好地为某市对外开放及国际交流大局服务,由我办牵头成立某市翻译协会,目前,已有某某名个人会员确定加入市译协,其他发起单位还在邀请会员中。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建立我办英文版网站,我办已拟定了《某市外事办公室网站英文版建设工作方案》,并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与中国日报网站授权代理公司—某范特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英文网站建设和维护协议,当前,我办英文网站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测试与不断修改完善中,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正式上线。四是我办牵头完成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主要精神的某、某、某、某、某五个语种的翻译工作;完成某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英文翻译工作。
二、主要亮点工作及成效
(二)首次举办"某某某某年某市对外开放涉外人才英语培训班"
针对我市大力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高素质涉外人才需求,某市外事办主动作为,首次举办"某某某某年某市对外开放涉外人才英语培训班"。本次培训邀请的授课老师知识渊博、见解独到,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系统讲授外宣翻译工作的主要特点、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讲解口笔译训练方法和工作技巧,分享翻译技巧和心得体会,并通过现场演练、互动交流等方式帮助学员巩固学习效果,现场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赢得了学员们的高度评价。本次培训班增强了学员对中外语言现象和文化差异的认知,帮助其了解到外宣翻译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为下一步提升自身国际传播能力指明了方向。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某某某某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和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我市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对外交往不断增多,大型涉外活动数量越来越多、规格越来越高,我办的工作任务越加繁重。目前我办人手极为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二是业务水平亟待提升。随着某市对外开放程度扩大,对我办业务人员外事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需不断提高外事服务水平以更好适应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
四、某某某某年工作计划
某某某某年,我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以及市政府各项会议、文件精神,围绕某市委"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
一是根据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精神,强化新形势下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管理工作。二是围绕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总体部署,统筹好我市因公出国(境)安排,更好服务我市全球招商招才需求。三是加强对出访团组回国之后出访总结、成果转化的管理,建立出访成果评估机制。四是认真梳理和拓展我市外事资源,为我市因公出国(境)活动提供优质渠道。
(二)做好数博会等重大活动性平台外事服务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数博会外事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包括核心重点外宾的会前邀请、会后跟踪工作、邀请国际组织和重点企业举办相关分论坛及系列活动并做好省、市领导会见重要外宾的服务保障、重要外宾接待、外语志愿者招募、大会同传、交传、笔译等统筹协调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省外事办做好生态文明某国际论坛、酒博会、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其他大型活动的外事服务工作。
(三)继续加强与各驻华使领馆交流与合作
一是重点开展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驻华使领馆在大数据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二是加强与某、某某、某某等国家驻华使领馆开展旅游、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三是加强与欧洲国家如德国、瑞士在科技创新、工业、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四)扎实推进市委对外开放委员会对外交流合作组相关工作
围绕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核心区、国际某贸易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全国中高端消费品制造基地的发展定位,布局和构建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形成有重点、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体系。在欧洲主要推动与德国、瑞士、法国、意大利、英国五个国家的合作,重
点以中高端消费、中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职业教育、健康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为主;在亚洲主要推动与某、某、某、某、某五国的合作,重点以智能制造、电子设备、精密仪器、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为主;与欧盟合作推动全市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与东盟主要深化教育、文化、旅游、经贸等方面的合作。
(五)不断提升外事礼宾水平
(六)统筹资源,建强外事干部队伍建设
(七)优化宣传渠道,提高某知名度
(八)加强领保及涉外管理
1.做好领事保护工作。通过预警、宣传、培训等一系列方式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在我市高校、社区、外向型企业等单位开展领事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和保护某籍公民海外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涉外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委宣传部、省外事办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报送渠道,对发生的涉外案(事)件,有关部门将于第一时间内互通信息,并派员共同妥善处置涉外案(事)件。
3.做好外媒记者管理工作。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国安局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强化舆论引导。
篇四:外事工作委员会
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港澳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台办”)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事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外事处为集团公司设置的外事工作专办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含港澳台事务)范围包括:因公出国(境)考察;出国(境)培训、出国(境)工作;组织、参加国(境)内外相关国际会以、涉外业务洽谈会、展览会以及从事商务活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和接待国(境)外人员来华(大陆)访问;日常外事活动;出国护照、签证、赴港澳通行证、签注,赴台通行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及相关事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督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县(处)
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23号)执行。
第六条外事工作要注重政策性、科学性、计划性和实效性,本着规范、统一、透明的原则,加强管理,讲求实效,确保安全,注意保密。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相应的外事管理部门和外事工作人员开展外事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驻外机构等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八条根据外交部、港澳办、国台办和国家海事局授权,集团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审批本单位人员(不含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以下简称“主要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海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境)外相关人员来华(大陆)事宜。第九条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外事[2003]44号)要求,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须事先征得国资委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同意后,提前20天报国资委审核、同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互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集团公司领导及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如赴未建交国或其出国任务涉及国家安全和可能影响国家关系等重要敏感事项的,均需事先征得外交部同意,或经外交部审核上报国务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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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申请因公多次出国(境)签证(签注),按程序由集团公司报国资委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国资委领导同意.经批准已获多次赴国(境)外签证(签注)的人员再次出访需报国资委备案。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由集团公司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各单位可根据港澳业务需要,确定3-5名业务人员,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为其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多次往返的手续.
第三章出访报批程序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境),一般应提前20天向国资委外事局申报,报送材料包括:领导出访请示件(出访的具体任务,本年度第几次出访和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意见)、邀请函及译文、团组主要成员名单等。经国资委外事局审核,会签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后,报国资委领导同意。收到国资委外事局下发的书面同意通知后,方可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总部因工作需要组团(派员)出国(境),按如下程序办理:(一)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安排承办部门;(二)人力资源部提出审查建议;(三)集团公司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批;(四)人力资源部外事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各单位组团(派员)出国(境),一般应提前30天(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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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团组至少要提前60天)向集团公司提出组团(派员)出国的书面申请,并由本单位外事管理部门报写出国(境)请示件(格式见附件1)。出国(境)呈报材料原则上按组织渠道递送,京内单位可由外事专办员直接送达。
因公出访请示件内容包括:(一)出国(境)事由;(二)外方邀请函电(外文函电需附中文译文);(三)出访日期、出访国家(城市)、停留时间、出访日程表;(四)出访费用来源;(五)出访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5)第十六条参加由外单位组织的出访团组,按如下程序办理:(一)集团公司内参团人员所在单位报写出国(境)请示件(格式见附件2),并将组团单位的“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送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审核;(二)集团公司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批;(三)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发“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复函”至组团单位;(四)参团人员所在单位将“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或“赴台任务通知书”)原件、“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复函”复印件、政审材料原件、邀请函及译文等材料,以及出国(赴港澳)任务报批件(或赴台任务报批件)报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履行手续。第十七条出国任务批件有效期为3个月,从出国任务批件出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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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起算.因工作需要推迟出访,超过3个月必须重新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第四章出国(境)团组管理第十八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高质量、讲求实效、精简节约的原则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和选派人员。第十九条因公出国(境)团组要任务明确、具体,人员要精干内行,可派可不派的团组一律不派。杜绝一般性参观考察,严谨搞公费出国(境)旅游等不正之风。第二十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访必须是知性其主管或分管的业务,不得借故出访。第二十一条同一单位、同一部门的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总部组团出访,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执行,同时严格限制团组人数和在外停留时间.各单位组团出访,一般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一次出访一个国家(地区)一般限3至4天,最长不超过6天;两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2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4天;出席国际会议一般不超过7天。以上天数均含旅途时间.如工作上有特殊需要,应另行报批。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邀请外单位人员随团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或接受外单位提出的出访邀请。第二十四条参加国际会议、出访敏感或热点国家和地区、出访任务涉及敏感问题的团组,在正式报批前,须征求我驻外使领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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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意见。其他团组可不再征求意见,但应在到达出访国家(地区)后即使与我驻外使领馆(机构)保持联系.
第二十五条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少数受聘继续工作、有技术专长、身体健康的离退人员,如确属工作需要,可批准出国(境)执行公务,其出国(境)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由聘请单位办理。
第二十六条由集团公司审批的出国(境)团组出访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制定团组负责人,研究制定出访任务和计划,了解出访国家(地区)的相关情况,进行外事教育等。出访团组在外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出访路线及在外停留时间,要遵守外事纪律,听从指挥,保持与我驻外使领馆(机构)的联系.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即使总结,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同时,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向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提交出访总结或考察报告.
第二十七条根据外交部《关于我劳务人员改持隐私普通护照的通知》(领七函[2002]307号)集团公司派往海外项目长期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临时工作或考查人员,办理因公护照出国;其余人员办理隐私普通护照。
第二十八条因公证照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收缴和保管,也可根据有关规定授权有关单位对证照进行收缴和保管等管理工作.
第五章邀请外国人来访第二十九条根据外交部授权,集团公司可以邀请国(境).外相关人员来国内访问或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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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邀请外国人来访按如下程序办理:(一)邀请单位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请示件》(附件3)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附件4);(二)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审核、编号;(三)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分管外事领导审批.第三十一条邀请外国副部级以上政府官员、尚未建交国家的人员、知名度教高的人员及外国新闻从业人员来访,应从严掌握,在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二条《邀请外国人来华请示件》,应详细填写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理由与相关细节:(一)来华人员所在公司名称;(二)来华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护照号码、护照复印件;(三)来华目的;(四)在华停留时间;(五)访问城市或地区;(六)费用来源.第三十三条外事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将邀请外国人员来访及接待、效果情况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
第六章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第三十四条所有涉外人员均须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国发[1992]5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涉外工作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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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第三十五条涉外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坚决抵制国内外一切反华势力的活动。第三十六条所有涉外人员在外事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
度,不得越权处理涉外事项.第三十七条外事活动中,涉外人员应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
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第三十八条涉外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保守国家机密。第三十九条出国(境)团组原则上不准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资
料出访,确因工作需要须携带有关资料出国(境)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印发《〈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的工作办法》的通知(国保发<1995〉12号)和印发《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的通知(国保发〈1994>17号)中的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携带出国(境)。在国(境)外期间要高度警惕,防止泄密。
第四十条向外方提供文字资料,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第四十一条外事工作,责任重大。各级领导人员、各单位外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程和外事纪律,对违反外事规程和外事纪律的当事人、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在1年内停止为其所在单位办理外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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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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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外事工作委员会
学校外事协调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
学校外事协调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为切实加强外事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协调跨部门的涉外业务,根据分口管理,明确职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3)协调委员会于寒假前确定交流教师。(4)外事处在寒假期间将确定的交流教师资料报有关学校,向对方索要邀请信及签证表,并保证在4月15日前将邀请信和签证表交人事处。(5)人事处在6月1日前为校际交流人员办妥有关申请手续并取得出国批件交保卫处办理护照。(6)保卫处在7月15日前为交流教师办妥护照。(7)有关交流教师的各项管理条例由人事处制定并实施。2.交换学生的选拔、派出和管理(1)外事处负责与交流学校商定次年交换学生的名额,于12月10日前将交流学校所需学生的人数、专业方向及有关要求通知学生处。(2)学生处负责制定校际交换学生的选拔程序和标准,接受学生报名并负责审查资格。(3)教务处负责对具有资格的学生进行英语考试,将成绩交学生处。(4)学生处于每年1月份(寒假前1周)将当年的校际交流学生人选提交外事协调委员会讨论。(5)协调委员会于寒假前确定交流学生。(6)外事处在寒假期间将确定的交流学生资料报有关学校,向对方索取录取通知书。(7)学生处协助学生完成校内出国留学手续及申请护照的必要文件。(8)保卫处在7月15日前为交换学生办妥护照。(9)有关交换学生的各项管理条例由学生处制定并组织实施。3.校际交流学校学生的管理随着校际交流日益扩大,由交流学校送到本校的学生势必逐年增加.能否做好这类学生的管理工作是保持和发展校际交流的关键•对这类学生的管理・学生处和有关校系必须切实承担如下责任:(1)做好交换生到校的接待工作,使他们尽快熟悉新环境和了解有关规章制度。
(2)指定专人做这类学生的联系人.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3)与交流学校建立直接联系,定期汇报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4)学生处和外事处定期检查校系对这类学生的管理状况,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协助校系解决问题。(5)学生处负责办理有关来华居留手续。4.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实施由校系负责一旦学校确定合作办学的校系.该校系应积极履行协议,确保办学质量并随时接受外事协调委员会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