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4篇
第一篇: 2022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
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85元至78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640元至928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020元至6496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130元至7109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4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66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400元。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转正后定级前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710元。
三、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同时兑现2018年7月至12月的补发工资。
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8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60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591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360元至20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480元至2250元;
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215元至63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60元至7204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85元至2047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25元至2232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至3)。
义务教育教师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675元至6665元,薪级工资标准为每月288元至7989元,调整后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包含原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不再执行提高10%。(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4)。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42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4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66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400元。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420元,转正后定级前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710元。
(三)义务教育教师以外的其他中小学教师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按高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10%确定。
三、经费来源
这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四、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同时兑现2018年7月至12月的补发工资。
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
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加离休费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700元,省部级副职115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经费来源
这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三、相关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镇南关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比照同类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标准相应增加基本金,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四、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的调整工作,同时兑现2018年7月至12月的补发工资。
第二篇: 2022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
作者机构:无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02
卷:000
期:001
页码:45-46
页数:2
中图分类:F249.24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河南;实施方案;工资结构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22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
2020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导语: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技术等级减少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第四篇: 2022年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
机关工会主席述职报告机关工作人员简历
姓名
别
贯
入
政治面貌
间
有何专长
党
时
间兴趣爱好
毕业
初始学历
学历学位
在职教育
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任职务
工资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关系
所在单位
学习经
2
包括在校期间担任过何职务
工
作时
籍
地
参加
性
出生年月出生
1寸免冠照片
民族
页脚内容
机关工会主席述职报告
历工作经历
称谓
家庭主要成员(妻子、孩子)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页脚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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