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9篇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湘公消[2021]36号 关于印发《“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湘公消[2021]36号
关于印发《“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医院、特勤支队,总队机关各部门:现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军事业务工作条令条例学习月方案通知
承办单位:司令部警务处
承办人:刘敏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部消防局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在去年学习宣贯新的《共同条令》基础上,总队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深入开展条令条例学习,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意识、法纪观念,不断增强官兵组织纪律性,重点解决好制度不落实、正规化标准不高、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实现机关按条令条例进行指导,基层按条令条
例进行运转,官兵按条令条例规范言行,确保部队高度稳定,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
总队成立由政治委员詹寿旺任组长,副总队长黄根怀、罗灿、陈金辉、副政治委员董二明任副组长,其他总队党委成员为组员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满生参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时间安排
活动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四、学习内容
新的《共同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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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等。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8日)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周密的活动计划和日程表,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有线广播、视频系统、板报橱窗等多种载体,采取专题教育、领导宣讲、集中培训、座谈讨论、网上交流、观摩学习、辩论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的浓厚氛围。动员阶段,支队机关、大、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宣传板报不得少于1块,“五防五无”安全竞赛活动专栏信息报道不得少于2篇。
第二阶段:学习训练阶段(3月9日至3月20日)
根据部队担负的任务及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课堂教育与随机教育、专题授课与课外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官兵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规定的内容,全面理解掌握学习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牢记在心,贯之以行。新兵下队后,各地务必以支队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新兵授装仪式,同时利用早操和正课时间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和基层官兵进行队列训练,突出练好军人姿态和队列动作。总队要求各支队机关干部每周队列训练不得少于2课时,大队干部每周参加中队组织的队列训练不得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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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党委成员、大队军政主管开展条令条例授课不得少于1次。3月下旬,总队将开展一次条令条例、安全知识网上普考和视频抽考,《条令条例和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已公布在总队通知通告栏内,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3月23日至3月25日)
各级各单位要在组织全体官兵学习训练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有关规定,边学边查、边查边改,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服从意识不强、执行命令不坚决,贯彻指示随意性大,落实要求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拖拉,赏罚不公,执纪不严,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确保官兵加强纪律观念和提高令行禁止的意识;二是解决各项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办事不讲原则、办文不求质量、办公不守时间、内务建设质量不高、要求不严,办公室(宿舍)物品放置不统一、卫生状况不好,八小时以外公勤人员管理松散等问题,确保正规化管理标准高,“四个秩序”正规;三是解决衣冠不整、警便服混穿、不按规定配套使用制式服装、腰带、皮鞋,男军人蓄长发、留胡须,女军人戴饰物、鞋跟过高、不讲礼节礼貌、说话带脏字、称呼随意化的问题,确保官兵警容严整,礼节礼貌好,形象佳;四是解决干部骨干不知兵、不爱兵、不文明带兵,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官兵关系紧张等问题,确保不发生打骂体罚士兵事件;五是解决车辆管理制度不落实和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超速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违规使用车灯等违规问题,确保爱车、守纪、安全、节约行车;六是解决对“重点人”思想、行为掌控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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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措施不落实,安全防范不到位、出现失控漏管等问题,确保已经掌握的“重点人”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成立督察组对基层部队实施全方位、动态性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指导,督促学习活动的落实。总队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前,各支队要对所属单位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广泛开展知识竞赛、队列会操和宣传板报评比、内务标兵评比、遵章守纪模范评比等活动,检验并巩固活动效果。4月中旬,总队将开展一次军事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以确保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延续性。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条令条例是部队建设的基本法规和全体官兵的共同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对于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队各级要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要逐级进行思想发动,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重点和标准要求。
(二)紧密联系实际,统筹科学安排。要把学习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牢固树立
篇二: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以条令条例为准绳
加强自身对条令条例的执行力
——开展士官教育整顿学习活动心得体会经过前期士官队伍思想教育整顿活动的思想发动,使我对士官的管理教育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前期理论学习、与连队干部面对面谈心交心,我在近期工作中以条令法规为准则,认真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从条令法规中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良方”。通过参加各种教育活动,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身为一名士官,无论从工作标准、生活作风,还是思想觉悟、政治敏锐感等方面,距离一名优秀士官的素质和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就自己的所知、所感、所悟谈谈以“如何强化条令条例贯彻执行力、推动士官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自己作为一名第四年的士官,但是实质上距离一名优秀士官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尤其是在对条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上,总结归纳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条令条例的学习抓得不是很紧、领悟的实质性不够彻底,用条令条例规范自身言行的意识不强1、条令法规学习不经常。自觉进行条令条例学习的时候少,总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搪塞、来为自己辩护,不能静下心坐下来,扎扎实实地把条令条例弄通学透,记在脑子里,刻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2、条令法规学习不深入。每次考核前来一次冲刺背记,固然能使自己顺利地通过考核。但是这样的学习往往流于表面,头脑中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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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的那么一些印象,少许时日也就忘记了。平时的学习也多是重复诸如“连队一日生活制度包括起床、早操等九个方面”此类的条条框框,至于具体到其中每一个方面的内容就很少去深入探讨。3、学与用结合不够紧密。条令条例对部队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为什么总是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出现呢,归根到底还是在于学习的条条框框没有切实应用到日常生活和工作实践中去,学用脱节,偏学轻用。这一点在礼节礼貌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内务条令》规定早上第一次见到直接首长的时候必须敬礼,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一般都是用“某某好”代替了。4、用条令规范自身言行的意识不强。作为一名士官,有一些条令条例用来要求新同志觉得很正常,但是一旦拿来要求自己就觉得太拘束、太烦琐,不时地产生一些放松的情绪,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破坏了自己在官兵中的形象。“三手”现象这些方面看起来细小,但却是实实在在影响日常养成和自身形象的大事,士官骨干自己做不好,批评别人就不具有说服力,就缺乏底气;自己做好了,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新同志向自己看齐,把标杆摆在他们面前。二、条令法规落实不够坚决。对于连队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敢管、不愿管,认为那是痼疾,自己犯不着下那么大的力气去折腾,日常工作中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多讲多提要求。工作中有时紧时松的现象,工作标准和要求不能一贯地保持下去。这种现象是抓条令的经常性落实意识不强造成的。对于身边的人出现的一些细小问题不能很好地通过随机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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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帮助纠正。如在早操训练中,新同志的意见比较多,有很多同志找各种理由不出操,针对这种现象没有很好地告诉他们要以法规为对照,进行反思,深挖思想根源,坚持对症下药。这是工作中一个很大的不足,也是下一步应该下大力加强的方面。三、管理能力偏弱,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理顺。作为一名士官骨干,基层工作的经验不足,对基层工作的经常性、复杂性和琐碎性认识不足,在工作过程中,一些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新同志出现思想问题或纠纷,不能很好地开展思想工作,拿不出行之有效地教育帮助的措施。1、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自己平时的学习不够深入,不能很好地用条令法规去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我时常遇到一些工作不知道该怎么去开展,到底标准是什么的现象,给自己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2、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很多方面的工作不能紧抠条例条令的要求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法比较单一,管理教育缺乏说服力。我决心以这次士官队伍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加强条令法规的学习,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条令法规为依据,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整改,使自己在工作能力方面有新的提高、在学条令用条令的意识上有新的加强、在自身形象上有新的改观,实现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一、认真学习条令条例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理论学习上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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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搞好条令学习,熟悉条令内容,是贯彻落实条令的前提。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2、保证学习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加强对新条令条例贯彻落实,我将按照“学好共同的、精通本职的、牢记常用的、了解相关的”原则严格实行。学习时间上,每天从业余时间内抽出15分钟以上进行条令法规学习;学习内容上,注意区分层次和重点,首先是吃透常识性的和与本职密切相关的,再弄懂与本职相关的,最后是了解其它提高层次上的条款;学习质量指标上,坚持“日记一条,周学一节,月有提高”,争取达到“全面熟悉条令条例的重点内容、精通本级职责范围内的条令法规”的目标。二、在日常养成上抓落实,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强行为,首先要强意识,只有意识增强了,行为才会自觉,行动才会规范。注重学用的结合,保证条令学习的效果落到实处。一是经常性地开展自我批评,以条令条例为镜子,对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自身的问题;二是和身边的同志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提高。在日常养成中促进法规意识的树立。正所谓:“细微之处方能见真”。抓好日常养成,从军容着装、个人卫生、礼节礼貌等细小的方面做起,自觉用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通过一件件的小事来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条令法规意识,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在学法知法、正规秩序、履行职责、落实制度、严守纪律、维护形象等方面为所属人员的和身边人员做表率,起到“树起一个,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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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的效果。三、增强施管的能力。善于用条令法规去管理,规范“四个秩序”,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条令条例对部队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只要吃透条令,严格落实条令条例,管理教育部队就把住了方向、找准了路子。在正规化养成上求实效。从自身做起,从平时做起,从细微处做起,严格要求,坚持从出操、吃饭、集合站队抓起,从上课、开会有没有带笔记本、钢笔抓起,从离开连队有没有戴帽子、系鞋带、着装整不整抓起,从内务物品的摆放、背包质量抓起,从礼节礼貌、站姿、坐姿抓起。反复抓,直至达到条令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的标准。
75826401人。务任项各了成完面全力努同共的警民队大我经间期春动出检记登台输品化危为行法违通交理证驶驾扣暂载超车处查本运转客卸,次辆
篇三: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自觉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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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部队始终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条令是用准确、简明而严密的条文规定的关于军队战斗、生活等的行动准则;条例是分条阐述的关于军队某些重要事项、某些组织的组成和职权的规定等的法规。条例主要是指各项专业条例。条令条例把军事科学的原则,军事斗争的成功经验,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定制。它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方针、军事思想以及建军和作战的原则,是多年有效的法规,坚持用条令、条例指导部队建设和作战,就能达到令行禁止,集中统一,密切协同的要求,提高部队的正规化水平、科学管理水平和作战能力。当今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依法从严治军,实行条令化、规范化和正规化管理。条令、条例已经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基石。一些国家的军队几乎在建军和作战的所有领域都制定了相应的条令、条例,美军仅陆军战斗条令就有四百多种,军事条令条例建设日益走向系列化、合法化,成为军队的基本法规。我军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非常重视军事条令、条例建设工作。
建军之初,毛泽东同志就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军继续不断完善法规制度。
1958年,毛泽东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提出,要编写我军自己的战斗条令。随后,在叶剑英元帅主持下,全军动手,分工编写,综合汇稿,集体审修,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编写了我军第一批战斗条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蓬勃发展军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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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也走上了迅速发展的轨道。我们现行的条令就是多次修订的成果。(提问:那年颁布的共多少条)
条令条例是军队建设的法典,是从严治军、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的依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按条令条例办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要求基层必须按条令条例加强行政管理。而当前基层在贯彻条令条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学习缺乏系统性,执行上存在随意性,有的条令观念淡化,违反条令条例另立“土章法”、“土政策”等。
一、对条令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要坚决执行认真落实
条令条例作为军事法规,其中许多规定是非常具体、十分明确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要不折不扣、准确无误的执行,坚决照办就是了。比如内务条令有关军人礼节、军容风纪、日常制度、值班、警卫的规定;纪律条令有关奖惩项目、奖惩权限以及奖惩实施程序的规定;队列条令有关队列指挥、队列动作、队列队形的规定,就非常明确、非常具体,有的内容还有明确的定量要求。比如晚点名,条令规定连队通常每日点名,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查铺查哨,条令规定连队每夜不少于二次,其中一次必须在午夜进行,营首长每周、团(旅)首长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制度,条令规定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排务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连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这些定量规定,不是任意确定的,都是多年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军队建设的客观规律,有的还体现国家有关法律的精神。如纪律条令行政看管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七日,如需延期需经上级的批准,但累计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与国家《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的规定相一致的。条令规定
的行政拘留就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期限为半日以上十日以下,如加重处罚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超过十五日执法者本身就违法。再如内务条令规定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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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每次执勤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严寒或炎热时应适当缩短时间,这一规定体现了人体科学的精神,是适应军人体力状况的,超过这个时限,就违背了客观规律。以往有的单位曾经让战士一班岗站四个小时,结果战士身体不支,出现了坐岗、睡岗现象。因此,对于条令条例的具体规定,包括时限要求都要严格执行,坚决照办,任何更改、变通等随意性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危害部队建设,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二、对于条令条例的原则规定,要按照授权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有的同志总希望条令条例各项规定都非常具体,以便于部队“对号入座”,象查字典那样,从条令条例中找答案,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各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同,遇到的实际问题非常复杂,各军兵种各单位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别,如果不分具体情况,都规定同样的条件和量化标准,容易挂一漏万,约束过死,反而不便于部队结合实际掌握,而且还会影响条令条例的稳定性。比如同样是私自离队五天,初犯与屡犯,战士与干部,平时与执行紧急任务时,情节也是不相同的,在处理时就得有所区别,条令条例,尤其是全军共同执行的条令条例,只能规范全军带共性的东西,不可能把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和具体要求都规定出来。因此,对于条令条例原则规定的内容,有必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以便于部队执行,细则和补充规定只有授权的单位才能制定,非授权单位制定的有关规定和细则做法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至于那种层层制定补充规定和细则的做法更不允许。条令条例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维护部队的集中统一,政出多门,任意制定细节和补充规定,必然破坏条令条例的权威性。以纪律条令为例,其奖惩的实施细则,只有根据条令的授权,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其它任何单位任何部门都没有这种权力。由条令授权单位制定细则和补充规定,必须严格按条令条例的要求,结合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得违背条令条例的精神。凡是不符合条令条例精神的补充规定和细则,凡非授权单位制定的补充规定和细则都是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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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三、认真清理坚决废除一切违背条令条例精神的“土政策”
一些基层领导同志,管理教育越严越好,千方百计的想把战士管住制住,于是离开条令条例的精神,擅自规定章程,被群众贬称为“土政策”。一人误岗,全班受罚,误一班岗、超一次假、吵一次假,都要受一次处分。还有的规定超假一次扣发多少工资,误一次岗罚多少钱,等等。个别单位因罚钱、罚岗使矛盾激化,酿成事故。二是滥施奖励。工作辛苦了奖励假期;在报上登了稿子记功等等。有的还设立了“全勤奖”、“出操奖、“帮厨奖”甚至用连队伙食费购买奖品,搞物质奖励,造成了奖励“贬值”,失去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意义。(此处有一至两个事例)所有这些,都违背了我军现行的条令、条例,反映了有些同志条令、条例观念淡薄,纪律观念不强,在管理要作上的随意性大。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性,就要认真对照有关的条令、条例,以本单位制定的“土政策”进行清理。凡是条令、条例授权的,符合条令、条例精神和原则,适合部队实际情况,有利于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规定和制度,应当继续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几是违背条令、条例精神的一律予以废除;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离开条令、条例精神做规定、立章法。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
篇四: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条令条例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湘公消[2011]36号
关于印发《“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医院、特勤支队,总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主题词:军事业务工作条令条例学习月方案通知承办单位:司令部警务处承办人:刘敏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部消防局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在去年学习宣贯新的《共同条令》基础上,总队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深入开展条令条例学习,进一步强化官兵条令意识、法纪观念,不断增
强官兵组织纪律性,重点解决好制度不落实、正规化标准不高、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实现机关按条令条例进行指导,基层按条令条例进行运转,官兵按条令条例规范言行,确保部队高度稳定,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总队成立由政治委员詹寿旺任组长,副总队长黄根怀、罗灿、陈金辉、副政治委员董二明任副组长,其他总队党委成员为组员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满生参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三、时间安排活动从3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四、学习内容新的《共同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等。五、方法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8日)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周密的活动计划和日程表,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有线广播、视频系统、板报橱窗等多种载体,采取专题教育、领导宣讲、集中培训、座谈讨论、网上交流、观摩学习、辩论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的浓厚氛围。动员阶段,支队机关、大、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宣传板报不得少于1块,“五防五无”安全竞赛活动专栏信息报道不得少于2篇。
第二阶段:学习训练阶段(3月9日至3月20日)根据部队担负的任务及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课堂教育与随机教育、专题授课与课外引导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官兵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规定的内容,全面理解掌握学习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牢记在心,贯之以行。新兵下队后,各地务必以支队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新兵授装仪式,同时利用早操和正课时间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和基层官兵进行队列训练,突出练好军人姿态和队列动作。总队要求各支队机关干部每周队列训练不得少于2课时,大队干部每周参加中队组织的队列训练不得少于2次,支队党委成员、大队军政主管开展条令条例授课不得少于1次。3月下旬,总队将开展一次条令条例、安全知识网上普考和视频抽考,《条令条例和安全知识考试题库》已公布在总队通知通告栏内,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3月23日至3月25日)各级各单位要在组织全体官兵学习训练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有关规定,边学边查、边查边改,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一是
解决服从意识不强、执行命令不坚决,贯彻指示随意性大,落实要求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拖拉,赏罚不公,执纪不严,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确保官兵加强纪律观念和提高令行禁止的意识;二是解决各项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办事不讲原则、办文不求质量、办公不守时间、内务建设质量不高、要求不严,办公室(宿舍)物品放置不统一、卫生状况不好,八小时以外公勤人员管理松散等问题,确保正规化管理标准高,“四个秩序”正规;三是解决衣冠不整、警便服混穿、不按规定配套使用制式服装、腰带、皮鞋,男军人蓄长发、留胡须,女军人戴饰物、鞋跟过高、不讲礼节礼貌、说话带脏字、称呼随意化的问题,确保官兵警容严整,礼节礼貌好,形象佳;四是解决干部骨干不知兵、不爱兵、不文明带兵,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官兵关系紧张等问题,确保不发生打骂体罚士兵事件;五是解决车辆管理制度不落实和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超速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违规使用车灯等违规问题,确保爱车、守纪、安全、节约行车;六是解决对“重点人”思想、行为掌控不全面,帮扶措施不落实,安全防范不到位、出现失控漏管等问题,确保已经掌握的“重点人”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成立督察组对基层部队实施全方位、动态性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指导,督促学习活动的落实。总队将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前,各支队要对所属单位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广泛开展知识
竞赛、队列会操和宣传板报评比、内务标兵评比、遵章守纪模范评比等活动,检验并巩固活动效果。4月中旬,总队将开展一次军事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以确保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延续性。
六、活动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条令条例是部队建设的基本法规和全体官兵的共同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对于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队各级要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要逐级进行思想发动,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重点和标准要求。(二)紧密联系实际,统筹科学安排。要把学习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牢固树立依法带兵观念,切实提高干部带兵能力和处理内部关系的能力,坚决狠刹部队思想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和侵占士兵利益、打骂体罚士兵、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假外出、随意交往以及乱拉关系等问题,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三)突出重点问题,提高指导能力。要结合部队实际,下大力查找和纠正秩序不正规、作风不过硬、管理不严格与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各级干部自身素质和管理部队的能力。各单位要变宏观指导为跟进帮带,对条令法规反复学、反复抓,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定的程序、范围、方法开展工作,切实把条令条例
贯彻落实到机关自身建设和指导基层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防止出现重基层轻机关、重战士轻干部、重形式轻内容、重死记轻理解等不良倾向,避免严人不严己、严下不严上的现象,真正提高各级指导和管理部队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事故防范规定,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案件。
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总结请于4月1日前报总队司令部。
篇五: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条令条例整改措施
条令条例整改措施
3、个人奉献意识淡薄,集体观念不强。总是把个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对集体利益漠不关心,总想到自己,从不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总以为自己完美无缺,存在严重的骄傲自满心理。二、整改措施1、加强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全体官兵端正态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条令意识。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对法律,纪律条令的学习。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部队,把法律、纪律条令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学习来抓。3、严格落实好一日生活制度。干部要做好传、帮、带的作用,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督促,做好教育,勤检查,确保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4、加强爱国奉献教育,组织观看大量的爱国教育影片,使他们树立牢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X.21地点:会议室授课人:蒋雨宏方式:集中授课、自学交流讨论内容:日常制度
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部队和边防、海防部队一般不超过5%;内地驻防部队一般不超过10%;执行其他任务的部(分)队、舰艇部(分)队和担负日常战备值班任务的航空兵部(分)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执行办法,由师以上首长根据部队任务和所处环境规定。
士兵请假外出时,由连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外出证(式样见附录十);归队后,必须向连值班员销假,并交回外出证。连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连首长。
士兵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出时,通常2人以上同行,并指定负责人。
家住部队驻地的未婚军官,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请假回家的,必须于当日晚饭前归队。其他时间因故请假回家,累计时间从年度正常假期中相应扣除。
(三)请假人员外出,直接首长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直接首长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五)重要部位(目标)的安全情况。第一百八十一条查铺时,动作要轻,注意不影响士兵睡眠。查哨时,应当及时回答哨兵的口令和询问,严禁采取隐蔽的方法接近哨兵。查铺查哨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每次查铺查哨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第三篇:条令条例五十题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历史使命是什么?答: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2、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其基本任务是:
篇六: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同时大队认真组织学习了消防部队预防行政责任事故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订了车辆管理制度健全了安全工作档案严格落实了五条禁令把好了人车酒三关有效地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部队内部的安全与稳定
玉门大队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方案
玉门大队:为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依法
从严治警,确保部队集中统一和高度稳定,根据总队和支队的统一安排部署,玉门大队结合实际,决定从X月X日至X月X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开展,解决队伍管理中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不断强化官兵条令条例意识,确保政令警令畅通,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正规,树立官兵履职尽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警容严整、举止端正,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部队长效管理机制。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大队长赵军为组长,参谋马涛、韩杰、李童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王辉全面负责活动开展实施及总结上报。三、实施步骤
为便于活动开展,结合当前实际,将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召开科务会研究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并从思想上使全体人员认识到此次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和及时性,动员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并通过撰写稿件、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第二阶段:教育学习采取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全面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法,创新教育方法,丰富学习内容。(一)是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强化条令意识,重点抓养成,规范警容风纪,言谈举止,培养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二)是组织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使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兵员、士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规定》,重点掌握日常管理制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凝聚力。
(四)是组织学习《基层建设纲要》、《司令部工作条例》、《保密工作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树立服务理念。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大、中队要在组织全体官兵学习训练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有关规定,边学边查、边查边改,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意识不强,官兵为民服务思想弱化,法律意识、条令意识淡化,军人本色、奉献精神退化的问题。二是“三松”现象(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突出,四个秩序不规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三是官兵关系不够融洽、恶意告状,兵员管理中的侵占士兵利益、打骂体罚士兵、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假外出、随意交往以及乱拉关系。干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班长骨干队伍建设中的组织指挥、管理能力不高,骨干作用不强的问题。四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八小时以外”、外借兵员等环节安全管理弱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确定重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逐一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通过整改,做到坚持学用结合、管教结合,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工作训练的一举一动、自己单位的一人一事抓好养成,着力培养官兵遵章守
纪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官兵运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和按照条令条例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人人想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全体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对开展学习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而后对大队活动总体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于X月X日上报支队,同时做好支队验收的准备工作。四、活动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条令条例和部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是进一步规范部队管理,保持部队优良作风和安全稳定,提高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保障。大、中队务必要把“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结合实际,全面部署,人人参与。大、中队要结合部队当前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及早谋划,认真准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冬训和新兵第二阶段教育训练工作认真抓好日常队列训练,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要结合“车辆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突出抓好安全知识的复习、巩固,增强官兵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行车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严密组织实施,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有落实。要以基层干部的学习教育为重点,切实增强其运用条令管队带兵的能力。
(三)端正态度,孜孜不倦,狠抓落实。要把条令条例的学习纳入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在抓好条令条例学习月的基础上,要合理安排每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日,组织中队制作一个以部队日常管理或安全工作为主题的多媒体课件,利用远程视频教育系统,每周定期组织全体官兵进行一次学习教育,坚持全年全程抓好条令条例的学习。要把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融入到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各个方面,融入到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做到事事处处规范官兵的言行,时时刻刻受到教育,使广大官兵不断培养树立良好的军人作风和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坚持用条令条例指导部队的建设和发展,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管理部队,不断提高部队的正规化建设水平。
玉门大队2012年度战训工作汇报总结
玉门大队2012年的战训工作,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支队2011年度冬季训练实施方案》和《消防支队2012年度执勤岗位练兵实施方案》精神,大队紧紧围绕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这一中心,始终贯穿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这一主线,严格落实冬训和岗位练兵工作,为今年战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战训情况汇报如下:
安全防事故工作大队自今年年初以来,以“百日安全竞赛”为锲机,对去年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现将安全防事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大力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事故教育,建立健全了安全组织。自年初以来,大队为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学习和落实上级消防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文件规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及时建立健全安全防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并制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防事故工作会议,对上月安全防事故工作认真进行总结,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下月的安全防事故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支队下发的关于近期总队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的通报,并组织全体官兵认真开展讨
论,从中吸取血的教训,认真查找本单位在车辆及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苗头,制定整改计划,狠抓各项安全防事故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中队成立了安全防事故领导小组,并准备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
二、警钟常鸣,严防训练事故发生。在业务和体能训练中,能够严格执行支队下发的安全防事故措施,要求干部跟班作业,训练前认真的作好准备活动,注重训练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从而为完成各项训练任务、提高每个官兵的业务素质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确保了在冬训、岗位练兵过程中和执勤灭火救援当中无事故发生。三、加强人员的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在请销假方面,严格按照部队的请销假制度执行,按审批权限和比例请假外出,离队前做好途中安全和地方法律法规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四、严格车辆管理,杜绝交通和车辆事故的发生。中队在演练工作和执勤训练中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认真坚持一日生活制度化制度,在执行演练、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时,驾驶人员杜绝了开英雄车、斗气车和特权车的现象,乘车人员认真遵守乘车规定,按规定位置登车,并在车辆外出时始终确保有一名干部跟车,时刻提醒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
在日常的战备执勤工作中,驾驶员、战斗员能够按照各自的分工,坚持做到“日检查、周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今年年初以来,中队对执勤车辆器材进行维护、检修和保养,使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顺利地完成了各项战备执勤任务。
五、搞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全体官兵的身体健康。自年初以来,中队狠抓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教育炊事人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在日常生活中,定期对厕所、宿舍、厨房、餐厅和餐具进行消毒,始终该场所清洁卫生。中队为了有效地预防各种传染疾病发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证了官兵的身心健康。总之,通过及时教育和在中队全体干战的共同努力下,大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平稳开展,没有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顺利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以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一、建立灭火救援组,加强社会联动机制1、组织成立了灭火救援技术专家组,落实具体的工作任务,制定了有关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了灭火救援技术保障机制。2、为了加强特殊灾害事故联合处置能力,我旗成立了公安、消防、供电、供气、供水、医疗、交通、化工、工程抢险、人防、城建、园林、医疗救护、气象、地震等相关部
门和单位参加的社会联动组织,建立了社会救援联动机制。二、按照“从严治警”的方针,认真开展了条令、条例学
习教育工作大队进行了三次纪律作风整顿,从“严”、“深”、“细”上
下功夫,从增强条令条例意识入手,把落实条令贯穿到学习、生活、训练全过程。大队每月进行一次条令学习、严格执行了条令日制度,并开展了集中学习,做到了“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同时按照条令条例的标准要求,严格管理部队,做到了一日生活条令化、规范化,大队每星期进行一次警容风纪检查,保持了部队良好秩序。
三、加强了部队经常性管理教育和安全防事故工作大队对安全防事故工作进行了周检查、季度分析、季度报告和自我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大队干部及每个人的责任。同时大队认真组织学习了《消防部队预防行政责任事故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订了车辆管理制度,健全了安全工作档案,严格落实了“五条禁令”,把好了“人、车、酒”三关有效地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了部队内部的安全与稳定。
篇七: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条令学习整改措施
篇一: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查摆剖析材料
查摆剖析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活动的部署要求,经过对游击队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条例思考,我个人对条令条令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己存在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剖析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思想作风方面。虽然注重业务学习,但总感到在学习的深入性还有很大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学习缺乏计划性,工作中与本职岗位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岗位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对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
二、工作作风方面。主动沟通不够。长期以来,只注重于埋头工作,缺少人际的沟通,缺乏思想的敏锐性,往往只注意到事物的表面现象,并无注意到事物的本质。工作不够踏实,主动沟通的时候不多,出现风险问题考虑不周全。与领导和同事们的沟通少。
三、服务意识方面。窗口工作相关服务意识很重要,我对待工作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思考得少,深入研究少,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缺乏细致的思考和研究,主动性和积极性相对较低,服务意识还不强。在工作中事多的时候不拘小节有点急,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态度差,摆臭脸。
四、执行力方面。对上级交给的任务转交没法及时完成,充分说明出自身对待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的情况。
五、执法行为方面。在工作中,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的检查的不是细致,很多环境问题没有查找出来;对前来细密送去材料的群众检查材料不细致,很多漏洞没检查出来,对待工作不细致。
六、警规警纪。法纪观念不强,对遵守纪律观念淡薄,己在落实条令条例月活动中,没有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推行“微笑式”服务和窗口服务,要继续用微笑面对每一位来办事的群众,切实提高服务对象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彰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通过进一步创新执法观念,用好的做法来规范和衡量各项执法行为的同时,更新执法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并使消防部队形象更加良好。
(二)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眼前利益的利益,服从于单位利益,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要时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把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相配合与自觉地维护党的形象结合起来,努力增强集体荣誉感,自觉地维护党委的整体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获得新知,适应新的形势。要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挤时间认真学习本职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
长自己的才干,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以正确基本思路自己工作的实践实践。
(四)进一步增强宗旨思想和“公仆”意识,不断改进个人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求实务实抓落实的理论修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志,创造协作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篇二:条例条令学习月查摆剖析材料
条令条例学习月个人查摆剖析材料
根据支队统一安排,我中队条例全面落实条令条例学习,在认真组织官兵内在联系思想紧密联系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
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多方面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1、思想作风纪律松懈。由于自己参加基层工作时间短,未能全面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理论水平低,政治素质差,在个人思想意识、纪律作风、个人性意志毅力等方面,仍存在欠缺,对条令条例的学习、认识深度不够,纪律作风松懈。
2、工作作风略嫌踏实。工作中会工作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3、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对“服务”的体会的不会深不透,甚至个别时候对待办事鄙视群众还有高高在上的现象,有工作搞的还还不是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服务是永无止境的。
4、执行力方面:具体表现在领导交办的工作上,还存在解读和落实不不必能够完全到位,虽及时传达落实但被动揭示落实得多,主动落实的少,还不能完全做到日事日毕和雷厉风行。
5、执法行为方面。在消防执法工作执法中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运用不熟悉,没有充分把所学培训课程专业技能运用于实践,没有做到活学活用,导致自己工作缓慢管理水平提高缓慢、不能得心应手。
6、警规警纪方面。没有真正把纪律作风理念更重要臵入脑海,工作生活实践中还缺乏自我约束,没法很好地极好严格去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通过条规条例学习,结合自身实际,现提出概要整改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不只是一般知识的积累,而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大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环境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也同样会提高。只有刻苦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认真锤炼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敢于解剖管理工作自己,自觉纠正自身的缺点和出错,谦虚谨慎,做到虚怀若谷,以群众的评价和依此工作实践效果作为检验自己的依据。正确的估计自己,正确对待成绩与问题,顺利与挫折,兢兢业业。在
考虑问题上注意克服单一考量思维,学会立体思维的科学方法。在工作中有所见到,有所创造,有所进步。
三、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进一步构筑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助手意识。重点是要强化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加强与老同学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大局的事儿不做。
四、从自身努力提高对上级文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树立日事日毕、雷厉风行的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真心提升自己的执行能力,确保上级各项行使权力政令畅通,具体工作实施到位。并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争先意识,切实克服组织工作中不敢想、不敢比的思想。
篇三:“条令条例学习”剖析材料
条令条例剖析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与管理,提高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增强的能力,强化广大官兵的条令条例价值观念意识和纪律观念,正规部队秩序,推进部队发展,根据指挥部统一布署,学校在4月份开展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学校已经连续十多年“三无”,这与平时扎实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居安思危,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是不无关
系的。通过学习,使我明确了条令条例及各项中条文在部队管理和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了条令意识、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检查,针对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鉴于剖析如下:
一是学习不系统地不细致。学习条令条例和法规时对与自己工作、生活规章联系紧密的规定掌握较好,而对与本职岗位联系不紧密的规定不熟悉,不了解,特别是关于汤宝如行业现阶段的规定掌握甚少,掌握的不好。对于处置突发事件、警民纠纷等方面的规定更是说不上来,掌握得不细,理想主义认为自己技术干部,没必要学这些。二是工作上不够专研。入伍以来,自己的主要工作就是教书育人,近几年,学校任务多样,临时培训增多,作为一名教员,自己对于教学对象的需求对象把握不精准、授课内容贴近实际不紧密、授课艺术性不强等问题症结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日常工作中总是不由自主地放松了对专业知识的专研,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1-
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
三是安全意识也不强。结合自身实际,自己身上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思想松懈,总觉得自己是新生儿了,自己就能管理好自己的一切,不用条令条例来规范这些行为。其实不然,自己每天上下班都通过电单车自行车代步,只要在路上行驶,就存在很大的安全症结。记得学校还有几位同事都因为骑被他人撞伤的情况,仔细想来,自己确实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身防护,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管理。
下步我要针对自己身上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整改,我不想首先要在思想重视。思想是言行的先导,任何事情只有在思想上重视,才能把它完成好,工作学习都是如此。而且这些事情要做好事儿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破解提高的,自己要在思想上长期保持这种重视的,不能说学习月过去了一切又照旧了。其次要保持常态的学习,学习使人进步,学习使人明是非,懂道理。通过理性思考,把握教学规律,研究教学对象,提高授课艺术,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三名教员的职责。再者要以顾全大局来落实,说了就要去做,做什么事都合理按照规章制度甚
至执行。法规上禁止的坚决不做,不凭感觉做事,碰运气。平时做事生活牢记各项制度,用规章制度指导自己的当权者,高标准严要求,只要按照规范来做,自己就能干好每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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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对严格落实条令条例的思考
杭小波
摘要:条令是用准确、简明而严密的条文规定的关于军队战斗、生活等的行动准则;条例是分条阐述的关于军队某些重要事项、某些组织的组成和职权的规定等的法规。
关键词:条令,条例贯彻职责
前言:
条令条例把军事科学的原则,军事斗争的成功经验,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定制。
它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方针、军事思想以及建军和作战的原则,是多年有效的法规,坚持用条令、条例指导部队建设和作战,就能达到令行禁止,集中统一,密切协同的要求,提高部队的正规化水平、科学管理水平和作战能力。当今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依法从严治军,实行条令化、规范化和正规化管理。条令、条例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基石,所以我军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非常重视军事条令、条例建设工作。
随着部队条令条例学习的深入,基层官兵的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带兵人的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部队下大力抓了专项治理,打骂体罚战士、私自离队、逾假不归、酗酒滋事等严重违纪现象有所好转。注重检查督导,狠抓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的落实,部队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日趋正规。但是,我们清醒的看到在落实条令条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还很严重。如学习缺乏系统性,执行上存在随意性,有的条令观念淡化,带兵人责任心不强执行条令条例不认真、不严格,弄虚作假、隐情不报违反条令条例另立“土章法”、“土政策”等。上述问题
都是落实条令条例不坚决,法规意识较差的结果,因此制定条令条例固然重要,贯彻执行更重要。要把条令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必须不懈的努力。正文:
1、对条令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要坚决执行认真落实
条令条例作为军事法规,其中许多规定是非常具体、十分明确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要不折不扣、准确无误的执行,坚决照办就是了。比如内务条令有关军人礼节、军容风纪、日常制度、值班、警卫的规定;纪律条令有关奖惩项目、奖惩权限以及奖惩实施程序的规定;队列条令有关队列指挥、队列动作、队列队形的规定,就非常明确、非常具体,有的内容还有明确的定量要求。比如晚点名,条令规定连队通常每日点名,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查铺查哨,条令规定连队每夜不少于二次,其中一次必须在午夜进行,营首长每周、团(旅)首长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制度,条令规定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排务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连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这些定量规定,不是任意确定的,都是多年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军队建设的客观规律,有的还体现国家有关法律的精神。如纪律条令行政看管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七日,如需延期需经上级的批准,但累计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与国家《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的规定相一致的。再如内务条令规定卫兵每次执勤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严寒或炎热时应适当缩短时间,这一规定体现了人体科学的精神,是适应军人体力状况的,超过这个时限,就违背了客观规律。因此,对于条令条例的具体规定,包括时限要求都要严格执行,坚决照办,任何更改、变通等随意性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危害部队建设,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2、对于条令条例的原则规定,要按照授权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有的同志总希望条令条例各项规定都非常具体,以便于部队“对号入座”,像查字典那样,从条令条例中找答案,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各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同,遇到的实际问题非常复杂,各军兵种各单位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别,如果不分具体情况,都规定同样的条件和量化标准,容易挂一漏万,约束过死,反而不便于部队结合实际掌握,而且还会影响条令条例的稳定性。比如同样是私自离队五
天,初犯与屡犯,战士与干部,平时与执行紧急任务时,情节也是不相同的,在处理时就得有所区别,条令条例,尤其是全军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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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条令条例,只能规范全军带共性的东西,不可能把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和具体要求都规定出来。条令条例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维护部队的集中统一,政出多门,任意制定细节和补充规定,必然破坏条令条例的权威性。以纪律条令为例,其奖惩的实施细则,只有根据条令的授权,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其它任何单位任何部门都没有这种权力。由条令授权单位制定细则和补充规定,必须严格按条令条例的要求,结合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得违背条令条例的精神。凡是不符合条令条例精神的补充规定和细则,凡非授权单位制定的补充规定和细则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认真清理坚决废除一切违背条令条例精神的“土政策”
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性,就要认真对照有关的条令、条例,对本单位制定的“土政策”进行清理。凡是条令、条例授权的,符合条令、条例精神和原则,适合部队实际情况,有利于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规定和制度,应当继续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几是违背条令、条例精神的一律予以废除;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离开条令、条例精神做规定、立章法。我们要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加强正规化建设,必须做艰苦的工作,切实搞好军事法规特别是条令条例的教育,在全军官兵的心目中树立起条令条例就是法规的权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以条令、条例为准绳,加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4、干部,骨干要带头执行条令、条例
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执行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的神圣职责。对于干部,骨干来说,认真学习条令条例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管理和要求部队尤为重要,这是由
干部、骨干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干部、骨干既是我军条令条例的执行者,又是部队学习和贯彻执行条令条例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将欲治人必先治己。干部,骨干带头学习条令条例,模范地执行条令条例,严格依据条令管理好部队,就能带动整个部队,把条令条例贯彻执行好。干部、骨干的言行往往是部属心中的一面旗帜,是无声的命令,有巨大的号召力和凝聚力。骨干的表率作用,实际上是一个责任心问题,是一个精神状态问题。有了高度的责任心,精神就会振奋,行动就会高度自觉。我们干部都要认清自己在贯彻执行条令条例中的责任,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切实抓好条令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结论:条令,条例是军人必须总受的准则。
参考文献:《军队条令条例教程》军事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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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落实条令条例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二oo七年四月三日2武装警察部队淮北市消防支队烈山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总结为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官兵条令意识法纪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全面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部队预防事故案件能力大队按照淮北市消防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3日至3月31格按照支队统一部署结合中队工作实际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活动通知精神在部队内部集中开展以学条令明责任严秩序促正规保安全为主题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
条令条例整改措施(精选多篇)第一篇:杨陵区消防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部队战斗力,增强部队凝聚力及中队官兵条令条例意识和尊纪意识,努力实现警容严整、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管理严格的目标,中队根据支队文件精神,在中队内部积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学习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管理,而且强化了官兵行为规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存在的问题1、条令条例意识不强,个别同志认为条令条例学习是走过场,过了就没意义了,思想上不能高度重视,没有真正总结学习条令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个别同志作风松散,纪律观念淡薄。只要体现在集合站队,人总是拖拖拉拉,干工作总是找客观理由,不去动脑子,不去想办法,不能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有时还有违反纪律的现象。2、一日生活制度坚持不好。有极少数同志不能按时起床,不能按时就寝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中队干部找其谈心,总是找客观理由。
3、个人奉献意识淡薄,集体观念不强。总是把个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对集体利益漠不关心,总想到自己,从不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总以为自己完美无缺,存在严重的骄傲自满心理。二、整改措施1、加强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全体官兵端正态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条令意识。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对法律,纪律条令的学习。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部队,把法律、纪律条令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学习来抓。3、严格落实好一日生活制度。干部要做好传、帮、带的作用,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督促,做好教育,勤检查,确保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4、加强爱国奉献教育,组织观看大量的爱国教育影片,使他们树立牢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查摆剖析及整改措施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第二篇:2.21条例条令学习时间:2020.2.21
地点:会议室
授课人:蒋雨宏
方式:集中授课、自学交流讨论
内容:日常制度第一百七十一条《连队要事日记》由连值班员于当日就寝前
填写完毕。
连首长应当逐日检查《连队要事日记》填写情况并签字。
第一百七十二条连队其他登记统计的内容,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规定。
第五节请假销假
第一百七十三条军人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
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军人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一百七十四条请假1日以内(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士兵由连首长批准,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
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休息日和节假日连队外出人员占现有人数的比例: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部队和边防、海防部队一般不超过5%;内地驻防部队一般不超过10%;执行其他任务的部(分)队、舰艇部(分)队和担负日常战备值班任务的航空兵部(分)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执行办法,由师以上首长根据部队任务和所处环境规定。
士兵请假外出时,由连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外出证(式样见附录十);归队后,必须向连值班员销假,并交回外出证。连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连首长。
士兵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出时,通常2人以上同行,并指定负责人。
家住部队驻地的未婚军官,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请
假回家的,必须于当日晚饭前归队。其他时间因故请假回家,累计时间从年度正常假期中相应扣除。
第一百七十五条请假1日以上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军官和士兵,应当根据部队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分批给予安排;部队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正营职以下军官由旅(团)的首长批准;机关、院校的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士兵由营的首长批准并报旅(团)备案;
(二)军官或者士兵按照规定已经探亲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正营职以下军官和士兵由旅(团)的首长批准,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并报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其假期不得超过10日(不含途中往返时间);
(三)请假人员外出,直接首长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直接首长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第一百七十六条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应当予以追究。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伤、病人员,根据伤、病情况或者医务人员的建议,给予半休或者全休。
第一百七十八条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请假、休假的人员应当立即归队。
第六节查铺查哨
第一百七十九条连队应当组织军官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2次,其中1次必须在23时30分至次日5时之间进行。
营首长每周查铺查哨不少于2次,旅(团)首长和机关每周查铺查哨不少于1次,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查铺查哨,并不定期地检查连队执行查铺查哨制度的情况,适时进行讲评。
集中居住的营,必要时也可以统一组织全营军官连续查铺查哨。担负作战任务的部队和边防、海防部队,其他部队在必要时,应当增加查铺查哨次数。舰(船)艇部队的查铺查哨,按照有关条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查铺查哨的内容(一)人员在位和睡眠情况;
(二)武器、服装、装具的放置是否符合战备要求;
(三)取暖设备是否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的要求;
(四)卫兵(哨兵)履行职责情况,使用口令是否正确;
(五)重要部位(目标)的安全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查铺时,动作要轻,注意不影响士兵睡眠。查哨时,应当及时回答哨兵的口令和询问,严禁采取隐蔽的方法接近哨兵。查铺查哨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每次查铺查哨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
第三篇:条令条例五十题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历史使命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
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化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管理教育工作优良传统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分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
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6、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应遵循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坚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坚持继续和发扬优良传统。
7、军人相互间是什么关系?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8、军人敬礼分哪几种类型及基本要求?
答:军人敬礼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军服戴军帽或者不戴军帽,通常行举手礼;携带武器装备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阅兵和仪仗任务时使用。
9、军人相互间的称呼是如何规定?
答: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部署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加同志。在公共场所和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军衔加同志或者同志。
10、内务条令规定官兵间应保持什么样的关系?
答: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关系的基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必须按照官兵一致的原则,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同心协心地完成任务。
11、军人在哪些时机与场合不敬礼?
答:在实验室、机房、厨房、诊室等处进行工作时;
正在操作兵器和位于射击、驾驶位置时;
进行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在浴室、理发室、餐厅、商店时
着便服时
其他不便于敬礼时机和场合。
12、军人着装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军人必须按照规定着军服,保持军容严整。(1)、严格按照授予军衔的命令佩带军衔标志;(2)、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3)、军人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作训帽时,男军人帽檐着缘与眉同高,女军人帽稍向后倾;戴(绒)皮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军人为一指,女军人为二指。水兵帽稍向后倾,帽墙下缘距右眉一指,距左眉两指,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用时,
不得露于帽外;(4)、军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领钩、衣扣。着长袖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军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礼服、夏常服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军衣领,女军人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军服颜色相近。长、短袖制式衬衣与夏裤、裙配套穿着时,通常戴贝雷帽,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纽扣,礼仪场合戴大檐帽,系领带。(5)、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军鞋。着便鞋(含凉鞋)时,只准穿黑、棕色鞋(女军人可以着浅色凉鞋),鞋跟高度男军人不超过三厘米,女军人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6)、作战、训练、施工、体力劳动时,通常着作训服;其他时机和场合通常着常服;参加集会、检(校)阅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主管(主办)单位规定执行。(7)、参加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备时,通常扎外腰带,其他时机场需扎外腰带时,由团以上单位首长规定。(8)、季节换装时间和着装要求,由师以上单位首长规定。城市驻军由警备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规定。(9)、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人,工作时间通常着工作服或者便服。(10)、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11)、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
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13、戴军帽时有何要求?
答:军人着军服时,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作训帽时,男军人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军人帽稍向后倾;戴(绒)皮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军人为一指,女军人为三指。水兵帽向右倾,帽墙下缘距右眉一指,距左眉两指。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14、对军人举止有何要求?
答: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15、内务条令规定军人不得到哪些场所进行消费娱乐?
答:军人不得到地方的酒吧、网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
录象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严禁军人涉足不健康场所。
16、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7、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什么?
答:(1)、听众指挥,令行禁止;(2)、严守岗位,履行职责;(3)、尊干爱兵,团强者友爱;(4)、军容严整,举止端正;(5)、提高警惕,保守秘密;(6)、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7)、廉洁奉公,不谋私利;(8)、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9)、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10)、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18、队列纪律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一致;
保持队列整齐,出、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19、实施奖励的目的、原则和项目是什么?
答:奖励的目的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1)、严格标准、按绩施奖;(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3)、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1)、嘉奖;(2)、三等功;(3)、二等功、(4)、一等功、(5)荣誉称号。
20、实施处分的目的、原则和项目是什么?
答: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和部队,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处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1)、依据事实,惩戒恰当;(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3)、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士兵的处分项目:(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6)、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
(7)除名;(8)、开除军籍。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6)撤职;(7)、开除军籍。
21、当听见首长呼唤自己时如何去做?
答:军人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22、升国旗、奏国歌时军人有哪些礼节?
答:升国旗时,列队军人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位于指挥位
置的军官、文职干部,行举手礼;单个活动的军人,应当自行立正,着军服时行举手礼,着便服时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23、军人佩带警衔、帽徽、肩章、领花时有何规定?
答:帽徽:大檐帽、水兵帽、绒(皮)帽佩带5厘米大帽徽,钉于帽徽孔:作训帽佩带3.5厘米小帽徽,钉于帽瓦前中央线上,帽徽下缘距装饰(风)带上缘1厘米。
肩章:军官、学员、士官着常服、礼服、大衣时,佩带硬肩章;着制式衬衣、作训服时,佩带软肩章。义务兵一律佩带套式肩章。
24、着装时对鞋有什么要求?
答:操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军鞋。着便鞋(含凉鞋)时,只准穿黑、棕色鞋(女军人还可以着浅色凉鞋),鞋跟高度男军人不超过三厘米,女军人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着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
25、军人着便服是如何规定的?
答: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军人,工作时间通常着工作服或者便服;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
26、条令中对警服和专用标志有何要求?
答:军服以及帽徽、肩章和军种(专业技术)符号、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非军人。军人退出现役时,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27、条令中对军人仪表有何要求?
答:军人头发应当整洁。男军人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
过1.5厘米;女军人发辫不得过肩,女士兵不得烫发。军人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军人不得纹身,着军服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28、对军人佩带寻呼机、手机是如何规定的?
答:除工作需要并经师(旅)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信工具。经批准持有移动电话、寻呼机的军人,在办公场所或参加会议、训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应当将移动电话、寻呼机关闭。
29、军人请假外出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请假一日以内(不远离驻地,不在外住宿)的,士兵由连首长批准,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请假一日以上的人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符合探亲假(休假)条件的军官、士兵应当根据部队任务,人员在位率和工作情况分批给予安排。(2)、军官或者士兵按照规定已探亲或者休假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须请假时,营以下军营和士兵由团(旅)首长批准,团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其假期不得超过十天(不含途中往返时间)。(3)、请假人员外出,直接首长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直接首长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30、军人外出有哪些要求?
答:军人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归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军人在执勤、操课和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士兵请假外出时,由连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外出证,归队后,必须向连值班员销假,并交回外出证,连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连首长。
31、点验的目的、内容是什么?
答:点验是部队编制、实力、战备和安全状况的全面检查。团、旅每年应当进行1―2次点验,师以上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点验。点验的内容是:(1)、执行编制的情况;(2)、装备和物资的数量、质量、保管、维修、保养情况;(3)、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4)、装备、物资“三分四定”落实情况和携行能力;(5)、个人物品。
32、厨房值班员由何人担任?其职责是什么?
答:连队设厨房值班员,由副班长和指定的士兵轮流担任,受连值班员领导,其职责:(1)、验收购买的食物,并在单据上签字;(2)、监督按照就餐人数做饭,在给养逐日消耗登记凭证上签字,并于晚饭时向全连宣布当日消耗;(3)、督促炊事人员按时做好饭菜;(4)、督促炊事人员搞好个人卫生,检查并协助搞好食堂卫生;(5)、通知炊事人员做病号饭和给执勤、外出人员留饭。
33、为什么要制定《纪律条令》?
答: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令。
34、军人贯彻执行《队列条令》的基本要求?
答: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35、军人在哪些时机和场合应当自行立正?
答:升国旗时,列队军人应当自行立正;单个活动的军人,应当自行立正;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36、齐步的动作要领和行进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左脚向前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
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逢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37、正步的动作要领和行进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距地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关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逢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38、跑步的动作要领和行进速度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和中指第二节),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同时左脚
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点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39、军人行举手礼的动作要领是怎么规定的?
答: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40、队列的基本队形分哪几种?
答:队列的基本队列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它队形。
41、队列的间距是如何规定的?
答:队列人员间的间隔(两肘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的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
员间的间隔和距离。
42、立正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答:要领:两脚距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
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逢;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颚微收,两眼平视前方。
43、跨立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
44、行进的基本步法分哪几种?说出踏步的动作要领?
答: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和移步。踏步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45、立定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要领:齐步和正步时,听到口令,在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再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
46、脱帽、戴帽的动作要领是如何规定的?
答:脱帽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取捷径置于左小臂,帽微向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者帽墙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右手放下。戴帽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迅速戴正。
47、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转法、行进、立定、步法变换、行进间转法、坐下、蹲下、起立、脱帽、戴帽、整理着装。
48、三大条令的内容、颁布时间和《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的修改时间?
答:《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三大条令于1997年10月颁布施行。《内务条令》《纪律条令》于2020年3月由中央军委常务会议修改通过,并颁布施行。
49、连队一日生活的内容有哪些?
答:起床、早操、整理内务和洗漱、开饭、操课、午睡(午休)、课外活动、点名、就寝。
50、保密守则的内容有哪几条?
答:保密守则的内容有10条: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第四篇:2020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
二oo七年“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中队严密组织,认真贯彻落实,通过
一个月的学习教育整改工作,增强了官兵的条令条例意识,规范了部队正规化管理,取得了学习月活动的圆满成功,现将本次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教育学习方面
本次活动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增强了官兵的纪律条令意识,提高了官兵的思想文化素质,使官兵的纪律作风,举止言行,警容风纪有了明显的提高,为部队正规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队管理方面
中队通过一个月的整改工作,从一月生活制度抓起,重点严抓业务训练、政治学习、条令学习,以及查铺查哨、晚点名、请销假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克服了个别同志站哨纪律差,不假外出以及训练不认真、学习无记录等问题,提高了官兵学习自觉性,增强了遵纪守法观念,正规了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使部队战斗力得到了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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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验和好的方面
(一)采取集体授课,考评验收,调动了全体官兵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教育的实效。
(二)采用边学习边整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学习月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突出重点学习,抓典型事例,教育违纪者,教育部队。
四、不足之处
本次条令条例月学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整改工作目前仍正在进行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五、下一步的目标
我们将以这次条令条例月学习活动为挈机,继续深化教育学习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官兵的思想文化素质,同时,严抓部队管理,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完善部队管理,加快中队正规化建设。
杨陵区公安消防中队二oo七年四月三日-2第五篇:条令条例学习月总结中国人民
武装警察部队淮北市消防支队烈山大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官兵条令意识、法纪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全面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部队预防事故、案件能力,大队按照《淮北市消防支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3月1日至3月31日,严格按照支队统一部署,结合中队工作实际,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活动通知精神,在部队内部集中开展以“学条令、明责任、严秩序、
促正规、保安全”为主题的“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大队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卓有成效的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官兵的条令意识,有效的提高了部队安全防事故能力,规范了官兵言行,中队正规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队保持高度稳定,为今后大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精心部署
大队在接到支队文件以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军人大会,支委会,队务会进行层层动员,就文件精神对全体官兵进行传达。大队了以刘庆大队长、王德科教导员为组长,韩俊生参谋、曹锐指导员、杨大路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积极研究,精心部署了“条令条例学习月”的有关工作安排,制订了详细的人员分工:刘庆大队长全面负责活动开展实施,王德科教导员、俊生参谋协助大队长工作,曹锐指导员负责详细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开展,杨大路中队长负责积极协助指导员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实施方案要可行化、安排部署要细致化、分工职责要明确化、查摆整改要彻底化、宣传教育要及时化,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以此为契机,真正把中队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为整个活动的圆满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学习,深入理解
活动中,大队严格按照支队统一安排的学习教育任务,并制定了授课实施计划,采取干部轮流授课、集中学习的方法组织教育。干部在理论授课之中,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讲道理、举实例,重实效。在学习过程中全体官兵都能够积极参与,公差人员也都利用课后补课方式进行了学习,做到了全员参加,不漏人、不漏课、确保教育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截止目前大队共计理论授课12课时,备课教案8份。同时大队积极采取集中授课,分班讨论,板报宣传等方法,确保教育效果。
三、队列训练强作风
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大队利用每周三、周五教育后的时间组织开展一个半小时的单个军人徒手队列动作、班队列动作训
练。通过开展队列训练,进一步强化了官兵良好的警容警姿、雷厉风行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了官兵养成。
四、深刻剖析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活动中,大队通过召开安全管理形式分析会,认真开展自查和互
查,重点查摆了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查找、边整改、边提高。在活动中,有机地把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一是把教育整顿与提高支部凝聚力有机结合,组织官兵开展了自我查摆活动,发动官兵给支部提意见和建议等,查摆中干部及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累计有3条,战士查摆出的问题有4条,都在整顿活动列出了整改措施,做了妥善解决;二是把教育活动与当前战备工作和冬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一齐抓,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战备工作中的通讯工作、指挥员战斗班长应注意的事项、驾驶员和战斗员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讲解和统一。三是把教育活动与士官队伍整顿有机结合。中队针对士官队伍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次教育整顿,统一了士官队伍思想,端正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四是注重宣传鼓动,活动中中队组织出两期宣传板报,对学习教育、训练整顿情况进行了宣传,并撰写相关信息在支队网站进行发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大队还于3月22日利用晚上的时间组织官兵进行了理论测试,
确保官兵学习出成效,牢记条令、规章内容。
五、结合实际,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
活动中。大队结合实际情况,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
动部队正规化建设。及时建立健全落实部队管理、执勤战备等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从个人作风养成、尊敬团结、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等各方面扎实抓好战士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双人双哨制度、查铺查哨制度、有效推动了部队正规化建设,确保了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稳定。
六、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
活动中大队“条令学习月”领导小组按照支队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官兵条令意识、纪律观念、服役态度、安全意识,树立了积极预防、科学防范的思想,克服了“事故难免”、麻痹侥幸观念,纠正了个别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本次“教育活动”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比(请收藏好范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较集中,且重点突出、目的明确,通过大队党委和中队党支部一班人的严密组织,全体官兵的积极参与,达到了收心归位、统一思想、戒骄戒躁、树立信心。规范管理、端正作风的预期目标,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取得以上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大队在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个别同志态度不够端正,笔记字迹潦
草;个别官兵对学习内容不够深入、掌握不牢等。针对这些问题,大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此项活动,针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条令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迈好关键的一步。
武警淮北市烈山区消防大队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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