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8篇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0•【字号】汉政办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
(汉政办发〔2008〕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市场”的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实现我市农产品市场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场所、检测结果公示、检测结果网络化管理的五到位。推行合格农产品挂牌销售及进货验证或现场检测档案管理制度,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最终使上市销售的农产品都能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安全标准。
三、实施步骤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开始,先在重点批发市场、超市试点,逐步向全市所有农产品市场延伸。第一阶段:启动试点阶段。2008年4月1日-8月31日,在过街楼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晶众佳乐超市、桃心岛超市,进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第二阶段:推广扩展阶段。2008年9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市场准入范围扩大到市区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各县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三阶段:全面实行阶段。2010年1月1日起,市场准入延伸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
四、检测机构和检测项目(一)检测机构1.组建汉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购置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对生产或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进
行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2.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超市要设立检测点,设置专门检测室和
检测结果公示牌,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2名以上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自检工作。
3.各检测点的检测人员由市县农业部门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受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
4.市县区农产品质检机构对各检测点的检测结果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各检测点要进行即时监测,对所获得的数据及时传输报告,监测数据要准确、真实。
(二)检测项目凡进入实行准入制度市场的农产品,没有证明材料证明其质量安全状况的,需做以下检测:1.蔬菜、水果类-检测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2.畜禽类-检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含量;3.水产类-检测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
五、市场准入制度(一)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市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上市,应在自检或委托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县区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单,方可上市销售。(二)实行入市检测制度1.入市免检。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2.索证抽检。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市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要不定期进行抽检,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交易。
(三)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申请复检。对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六个月内禁止其产品进入汉中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四)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五)实行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应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六)实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并向消费者做出承诺。农产品检测检验机构要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农产品批
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开办者不履行承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伪造检测结果的,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为保障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水利、工商、质监、环保、商务、公安、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汉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市场准入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准入工作。2.明确职责。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影响面大,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建立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水产品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和抽检。工商部门负责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检测点的建立完善,维护农产品市场准入交易秩序,对进入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农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订、备案和发布工作,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管。环保部门负责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测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市场准入过程中商品流通领域内农产品的行业指导、管理和质量承诺制度的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市场准入的治安环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市场准入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3.抓好源头监管。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引导农民合理、科学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主体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4.扩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实行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篇二: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及早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打击违法行为迅速遏制违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为目标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到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力争不发生因工作不力而引发的使用禁用假劣农资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构建健康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及早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打击违法行为、迅速遏制违法态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为目标,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到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率达到XX%、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XX%,力争不发生因工作不力而引发的使用禁用、假劣农资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构建健康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春耕、秋种、动植物疫病高发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间和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农资批发零售企业、农资批发集散地以及专合社、种养殖规模户等农资使用单位,对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检等活动。对假劣农资游动商贩活动频繁的
地理交界区域,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等区域加大检查力度。
20XX年,我县重点围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非处方药、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方面,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一)开展农资市场执法监管在农资产品购销高峰和动物疫病高发期,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净化农资市场,维护正常的农资秩序。引导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质量承诺,严把进货质量关,督促其建好农资经营档案。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资商贩及区域交界地域的监管力度,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真实性、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成分为检测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全年抽检农药5-8个、饲料6个、肥料XXX个;抽检饲料6个(其中省检2个,市检4个)。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利用普法宣传活动、各类培训会、网络媒介等广泛开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依法守法经营。(二)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2、“瘦肉精”专项整治。紧紧抓住饲料、兽药、畜牧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不断完善整治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和监测濒次,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分别在4月份和9月份,组织开展上半年和下半年“瘦肉精”拉网监测行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城区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点)、规模养殖场、运输环节开展“瘦肉精”的监测,每批次不低于XX%比例测样,并按规定做好监测记录。
3、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未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兽用处方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行为。
4、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屠宰场设置情况、生产条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5、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养殖及育苗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6、其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在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高峰期,重点打击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
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群众投诉等信息,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等级分类监管,推动农资监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防范转变,逐步实现监管记录电子化、监管预警信息化。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成立由县农业局长任组长,执法、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各乡镇应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加大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销售与使用单位的管理,确保农业产品质量安全。2、强化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农资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管检查、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的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加强与市场监管、
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农资打假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形成农资打假工作的合力。
3、加大案件查处,严查违法行为。要做到有违法线索必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要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查案信息,形成联打态势,营造严厉打击违法产销用假劣禁用农资的行为。
4、完善应急机制,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农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严格突发事件
报告制度,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对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到禁用、假劣农资的行为,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救助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堵住漏洞,避免事态扩大化,降低假劣农资对社会的影响。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我镇辖区内规模种养殖企业标准化基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为重点,全年抽检样品数量1200个以上,确保辖区内农产品“质优、安全、放心、高效”,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以上,“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加强对水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二、工作重点(一)摸清农业生产主体组织开展本村(社区)内农业生产主体基本情况摸底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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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农产品生产、经营、初加工及收、储、运等环节监管对象底数,并建立监管对象信息数据库和监管档案,监管覆盖面100%。
(二)强化现场检查督导一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农业生产主体进行日常现场检查督导,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0%。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二是根据辖区行业特点,针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品违禁药物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农业局报告。三是按照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保障的特殊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综合检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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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镇农业站指导生产企业进行自检,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辖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四)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辖区规模种、养殖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制定并落实工作、技术和管理标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辖区规模种养企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达到90%以上。(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辖区有关单位、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建立培训记录,全年培训不少于12次。同时,加强农产品健康消费引导,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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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三、工作要求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村
(社区)落实一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人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组织本镇相关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承担对种植、养殖、销售过程中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上报情况。
(一)监管法制化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监管工作,增强严格执法意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二是强化信用监管。把依法治理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监管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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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测常态化一是制定全年监测检测任务计划。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瘦肉精”拉网式监测和例行监测工作,同时负责本辖区“三品一标”基地及规模种植基地产品检测,每月完成2个批次,每个批次不低于10个样品的快速检测任务。二是健全村级协管体系。进一步核实村级协管网格员的具体人员和业务能力,各村(社区)建立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协管网格员的源头把关和安全巡查重要作用。三是抓好产地准出制度落实。要在辖区内“三品一标”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落实产地准出制度,进入市场前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市。(三)档案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档案。归档内容包括完善镇级文件,检测记录、登记、报告,农安会议,投入品监管、宣传培训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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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档案至少保存3年。二是督促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档案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实施从生产到销售全程记录,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制度。基地生产档案至少保存2年。
三是进一步规范农资店经营行为。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四)会议制度化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调度阶段性工作。二是每年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大会,总结当年工作经验和不足,并部署下一年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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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负责。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网格员为工作成员,按照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统一组织落实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署,并积极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的专项整治工作和镇人民政府日常监管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年初由镇财政所预算2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监测室的日常开支。(三)强化责任落实及考核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标准,明确监管单位及人员职责,并建立日常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加大对农产品基地在农产品生产中的监测和监管抽查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测频率,适时发布监测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镇农产
篇四: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_为指导,以发展我县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防管结合的方针,一手抓安全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建立风险预警与产品追溯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县农业推广体系优势,直面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抓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一是以示范小区、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要强化对标准化小区、基地的督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效果;二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无公害、绿
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一标”的品牌效益,产生放大效应,推动标准化发展。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测手段,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努力拓宽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场所检测覆盖面,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口,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检测技术支撑。
(四)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在有害、有毒物质超标的区域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生产记录。严格整治和处理不规范、不合法的农产品生产行为。
(五)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时节,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农资行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农业和粮食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参照会农字〔____〕____)。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周密
部署、强化管理。要建立站长负总责,相关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农业综合站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及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和分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及时汇总农产品生产基地详细情况并上报县局。(见附表1)
(三)严格考核,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____年基层综合站年终考核指标。
(四)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信息积极开展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动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乡镇区域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乡镇学校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检测工作,并严格实施月报制度,每月底将检测总数汇总到县检测站(月报见附表2);
2、协助有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等开展申报“三品一标”工作,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监督并指导申报企业工作。
3、加强规范生产、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基地经营者的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查办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建设省厅退出一批问题品种,查处违法种子企业,查处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者,力争____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三、行动内容及要求(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县种子站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二)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____%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____%以上)。要深入本辖区____%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____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____个农户。(三)开展品种清退。认真开展停止推广品种和新审定品种清查,将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制种基地整治。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篇五: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周联平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法规股植保股经作股粮油股种子管理股土肥股农环站检测中心执法大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标准化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全县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以上,培育1个以上农产品品牌。水稻、蔬菜、茶叶及冰糖橙等主要农产品的标准化率达到40﹪以上。新增“三品”认证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4个。完成地理标志产品登记1个。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达标要求是:年内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大米、茶叶农残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水果农残超标率控制在4﹪以内,全年完成农产品样品检测2075批。三、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以永
兴冰糖橙、优质稻等农业主导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种植技术、采收及采后处理技术要求、分装分级、包装标示、市场准入等地方规范。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今年,重点要抓好黄泥涌水万亩永兴冰糖橙标准化生产核心示范基地、以郴州市乐活公司为龙头的湘阴渡镇5000亩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以中南三泰农业开发公司为龙头的5000亩粮食生产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示范区要做到“四有”,即有生产技术规程、有技术指导操作卡、有技术培训、有生产档案。三是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全力打造我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四是加大绿色食品原材料生产基地创建力度,争取新增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与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做好宣传发动和认证申报组织工作。二要加强对已获“三品”认证农产品的监管,包括产地环境、投入品及添加剂的使用以及质量抽检等。三要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的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食品的保持认证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一要搞好例行监测。全年完成农产品省检样品5批、市检样品70批、例行检测样品20XX批。二要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加强检测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要争取在年内通过省级机构认可和计量认证,使出具的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将市场准入实施品种由蔬菜逐步扩大到水果、粮食、茶叶等农产品,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抓好产销对接、质量互认、入市查验检测、不合格产品销毁、建立经销台账、质量问题报告等工作。集贸市场重点抓好挂牌亮证经营、质量索证、建立经营台账等工作。超市重点抓好质量索证、入市检测、检测结果公示、建立购销台账、产品标识等工作。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的配合,根
据各自职责,抓好基地农产品的准出和市场准入各项管理工作,积极搞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大力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今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全县要以生产记录、包装标识、产品质量和转基因产品为执法重点,切实抓好三大执法行动。一是1—4月份开展在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违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非食用物质及滥用添加剂。二是3—6月份开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和“毒鼠强”等禁用鼠药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五一”、“十一”厂期间各开展一次以农产品质量抽检和检查农产品质量标志及转基因食品标识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四、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周联平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法规股、植保股、经作股、粮油股、种子管理股、土肥股、农环站、检测中心、执法大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深入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氛围,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投入。要积极争取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投入,同时要积极向上级农业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加强协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篇六: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围绕种植养殖屠宰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不规范、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堵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
(二)主要目标
1、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安全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达到全覆盖。
3、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
4、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告知承诺、定期巡查、问题隐患清单、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用制度管质量的常态化监管方式。
二、整治重点
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果蔬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严厉打击种植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行为,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农业股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植物保护检疫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
(三)“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常年存栏50头(2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常年存栏200只(300只)以上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牛羊、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畜牧股牵头制定分方案,畜牧股负责组织实施养殖环节整治,动监所负责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整治、屠宰办负责组织屠宰环节整治)
(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查未按规定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猪、牛、羊、鸡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严查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动监所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屠宰办配合)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和运输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
收购运输生鲜乳和违反生鲜乳购销合同行为。(畜牧股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种植养殖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健全告知承诺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生产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与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上市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书一证”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畜禽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牛羊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规定。生猪屠宰厂(点)还要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要求,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四是强化科学用药。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分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实现各类生产主体全覆盖,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规范农兽药的使用。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依托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日志,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档案不完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问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对规模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检查一次;村级协管员要对小农户开展巡查
指导和宣传引导。二是明确检点。要以农业农村部的《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附件1)为参照,重点检查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养殖环节使用未经批准杀虫剂等问题。三是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实行台帐管理,限期销号。各单位每月17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控工作台账报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坚持“双随机”抽样,加大对“三前”环节、小农户、附具合格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集中连片产区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问题产品,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突出重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对飞行检查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及时上报。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乡镇、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要将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张贴发放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清单、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等材料,督促落实农兽药禁限用规定、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提高种植养殖者守法生产意识。
要组织农资科学选购和安全用药指导培训,提高生产主体辨真识假能力,普及绿色种养技术。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1月)。根据任务分工,1月下旬,农安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总体方案;五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分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2月至11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方案,组织力量,围绕专项整治五大重点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整治“组合拳”,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调研指导阶段(2022年5月、9月)。将整治行动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及时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分工
(一)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方案制定、风险监测、风险会商、信息汇总、宣传及综合协调工作;农业股、疫控中心、畜牧股、动监所、屠宰办分别负责果蔬产品、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分方案的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瘦肉精”整治方案由畜牧股牵头制定印发,畜牧股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整治,动监所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瘦肉精”整治,屠宰办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整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监督抽查、农
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工作。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专项整治方案有新要求,再及时进行调整。
(二)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负责在县域内具体实施,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分工包片,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县乡两级在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要利用移动终端开展工作,并将监管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平台,实现监管工作实时化、痕迹化管理,要及时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建立现场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三)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查处。对不属于兽药的“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存在安全隐患的,主管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涉嫌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行为的,由执法机构予以查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动协调,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条件保障,把整治行动作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发现问题是能力、查处问题是业绩”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查处解决。2022年农业农村局将把领导重视程度、监管任务完成程度、发现问题情况、信息报送等纳入考核。监管人员在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抓总、统筹协调,
强化监管预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种植业、植保防疫、疫控中心、畜牧业等业务主管机构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
(三)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信息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1、2022年2月上旬,农安股印发全县专项整治总方案,农业股、疫控中心、畜牧股、动监所印发全县专项整治分方案,并送农安股和市局对口科室备案。
2、局内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报送截至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问题发现查处台帐(只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含农资,附件3)、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只报送农产品,不含农资,附件4),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3、各乡镇、局内各单位,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亮点工作等;11月24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成效与亮点、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篇七: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精神,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和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使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日趋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追溯范围,基地准出制度、质量追溯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确保全镇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工作重点(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建设,每村设1-2名村级监管员,确保监管无盲区,建立健全网络监管体系、提升整体监管能力。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全面严格执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和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所有进入到我镇的农药产品一律凭农业局执法大队核准的《农药告知名录通知书》进入市场。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农业投入品生活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三是继续加大对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同时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健全镇检测站和蔬菜生产基地及市场速测室检测网络,按照全年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扩大抽样覆盖面,加大抽检频率。各蔬菜生产基地在生产季节,每月自检样品不低于50份,全年不低于400份。镇农安办每月对每村进行蔬菜抽检5份,全年不低于3600份。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追溯和查处,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结合我镇实际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镇所有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做到生产有标准、农事有记录、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全面提高我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标准建立记录档案、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产地准出、规范包装标识等要求,应用现代二维码信息技术,将农产品的各个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实行可追溯管理。使我镇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实现对农产品从生产源头
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管控。四、保障措施为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
分管书记为副组长,各管区第一书记、派出所、司法所、财所、环保办、食药所、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市场监管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生产和销售旺季,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拉网式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消费领域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禁限农药行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篇八: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三大目标,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方面,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在农产品生产方面,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全县蔬菜、果品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99.4%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推进产品质量认证,2011年全县新增认证产品22个以上,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生产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制度。1、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管。一是对标准化基地的灌溉水和土壤进行动态检测。2011年确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产地环节固定监测点,每个基地每年土壤监测不少于2期次,灌溉水监测不少于5期次,建立专项监测档案,并及时向被监测单位反馈情况。二是继续实施好蔬菜例行检测制度。县质检站除按时完成上级布置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以外,全年要完成5期以上自行监测工作,镇(街道)速测室完成10期以上例行监测。保证全县所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实现产品质量监测全覆盖。凡监测合格的产品发给准出证明,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上市。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托乡镇和村级监督员,加大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
及时处理非法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和追溯处理非法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全年县级统一组织对基地进行化学投入品检查不少于5场次,镇街道办自行组织的检查不少于10场次。
2、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3、水产品养殖基地监管。一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100%具有生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定期开展生产环节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的行为。
(二)实施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宣传、引导、示范等措施,在农产品经营单位以及业户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退市下架或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业户管理档案,配备农产品检测设备,设立公示栏,增强工商机关的巡查监管与市场开办单位的自我管理的有机结合。2011年金溪县日新购物中心和城区农贸市场的果蔬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1、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一是全面实施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制度。所有进入金溪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农药、肥料、助剂)一律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准入书进入,未有准入书的产品,已经发现或责令退回或立案处理。二是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实现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三是提高农药经营店的服务标准。农药经营店全部达到省级一类标准,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分春、夏、秋三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5期产品质量抽检。
2、兽用、渔用药物和饲料管理一是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派驻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兽药、渔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开展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禁用渔用药物为重点,开展渔用药物、饲料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渔用药物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渔药的行为。
(四)加强农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1、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种植业领域以目前计划申报的12产品为主,新扩标准化生产基地473公顷;加强技术服务和工作督促,争取年内12种产品和1个地理标志产品全部通过认证。大力实施林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冬枣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计划今年新建现代林业示范区3000亩,进一步膨胀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养殖业领域按照“有标生产、按标操作、健全档案、推行标识、强化检测、实施准出”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2011年畜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一处;水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处。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选择3-5家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要求,构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通过实施产地编码,完善农产品身份识别,建立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二是通过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三是通过规范追溯标识,推动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四是通过建立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有效传递、识别、追溯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争取3年的时间内全县所有农产品生
产企业、合作社的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
(五)开展农产品经营可追溯监管试点工作针对全县农产品批发经营业户的实际情
况,把面向学校、企业等农产品消费大户的经营业户做为重点,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制度
和食品安全电子票控系统,详细记载批发食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
报告证书号码、批发数量、日期、食品保质期以及送货车辆号码、送货人签名等信息,进
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的即时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深入扎实一是县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加强
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汇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督导;二
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工作考核范围;三是实施农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职责;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责任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和会商,形成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一盘棋。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011年我县将出台《关于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大力推进
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算
外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交流与沟通,
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帮助和支持。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工作措施到位一是监管队伍建设。各责任部门要成立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机构,乡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
监管站,所有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均要有一名单位负责人专职分管质量
安全工作,所有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生产基地村都要设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员。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监督检测网络体系。重点做好县质检站建设工
程的验收。县质检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年内实现扩项认证
1-2
项。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
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着眼于维护农民利益和
保护消费者健康两个基点,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形成全社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农产品安全管理、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九: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17.03.132017.03.13汉区政办发〔2017〕9号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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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汉区政办发〔2017〕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夯实区、镇、村三级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办)要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党政一把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镇、办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
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等制度,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使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区13个镇、街道办事处依托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但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办公无场所、人员不固定、业务不开展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各镇、办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支撑。要按照“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服务有力”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充实工作人员、完善监管手段,研究制定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管理办法、村级监管员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价规范,确保有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必备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有规范的工作机制,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全面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上述任务,务必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落实到位。三、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监管服务职责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是检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的基本标准。按照《汉中市汉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政府(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汉区编发〔2016〕28号)规定,各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切实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应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二是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办)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是指导村级监管员履行好监管职责。指导村级监管员对本村农(畜)产品生产企业(自然人)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业生产企业(基地)建好生产档案。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向上反馈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并落实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生产保障制度、抽检检测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区农业局要强化对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四、强化监督考核6月底前,区上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对不达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内容,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3日
——结束——
篇十: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2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工
作方案3篇
同志们:今天我们代表市人大视察了__区农产品质量工作,可以说收获良多、印象深刻。近年来,__区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夯实监管保障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绿色防控推广等有效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取得了显著成效。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物消费的最低要求,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疫情防控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始终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这里,我再提几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树牢安全理念,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农民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强化监管,把牢安全关口。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加强
农业监管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整合监管力量,切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实现监管工作全参与、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环节全到位。
三是要加大扶持,构建标准化体系。加强对规模化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农产品向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带动周边农民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形成诚实守信、克己守法的良好风尚。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下面我提三点意见:一、认清三大形势,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三品”认证、农业标准化、行政执法等方面成效明显。但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必须清醒地认清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一)认清国内安全事件频发的形势。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生猪“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问题,特别是
今年海南毒豇豆事件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二)认清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抬高的形势。近年来,国内北
京、上海、武汉等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欧盟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对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挑战不小。毛坝乡在茶叶农残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年我市的茶叶出口又受到了农残超标的影响,这一方面说明购货方要求越来越苛刻,另一方明说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和监管还不完全到位。
(三)认清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忧大于喜的形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不强,由于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投入不足,监管盲区和漏洞仍然存在,从而导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四大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实施“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监管的无缝对接。(一)加强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加强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监管,积极开展“三品”认证。三是着重抓好高山蔬菜、茶叶基地以及世博会供沪蔬菜基地监管。特别是对供沪蔬菜基地加强基地和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严格产地准出制度,确保供沪蔬菜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包装有标识、产地有证明。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把原材料进厂关,实行进货验收制度,企业要建立进货台帐。二是严把生产加工关,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农业局要与食品加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三是严把出厂检验关。实行企业自行检验、部门强制检验、抽查检验相结合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安全健康。
(四)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农业局要定期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进行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和专项整顿。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超市和农贸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积极开展自检。
三、确保五个到位,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全面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就必须要确保责任、投入、制度、宣传、督导五到位,才能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一)确保责任到位。一是明确政府责任,市政府与各乡镇
签订责任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各乡镇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事不漏项、项不漏人、人人有责;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明确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管检测和执法力度,增强其责任意识。
(二)确保投入到位。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管检测机构。市政府要以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基础,整合相关资源健全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各乡镇也要以农技、特产服务中心为依托落实专班专人建立监管检测机构。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市乡两级采取组织专业培训、现场指导、进修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执法人员技能素质培训,提高队伍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能力。三是要保障资金投入。市乡两级要将“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定认证、监督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努力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篇十一: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XX镇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21年,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水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保障全镇农产品消费安全。二、工作重点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监管工作责任。2.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测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展板和宣传资料,继续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最新禁限用农药和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康消费知识,营造健康安全消费良好社
会氛围,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例行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全年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例行检查及农产品样品抽检4800批次。重点监管各果蔬专业合作社、农场及种植大户等。
3.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农业投入品源头监控管理
全面实施农业投入品源头监控管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农业部门将继续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宣传和检查,全面禁止甲胺磷、久效磷、磷铵、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百草枯等高剧毒农药的生产销售与使用,控制其他违规违禁农资的超标准、超范围和超剂量使用,健全放心农资销售主渠道,完善农资经销户档案、经营台账、信息公开、跟踪服务、损害赔偿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控管理。继续开展技术下乡、咨询服务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
4.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是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和农产品安全的基础,一是对已制定的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修订和提升,促进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快对地方重点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制定,创建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三是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完善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档案,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加快“三标”体现建
设,系统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标识化流通和规范化交易建设。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能培训学习2021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建设要求,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技能培训和自身学习,参加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测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水平。6.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及体系建设加强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实验室辅助配套仪器设备设施,在新的检验检测平台上综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7.完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工作考核,对农产品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考核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严格实行报酬补贴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送到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我镇农产品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工作职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8.经费保障为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将从财政资金中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监管工作,充分保障工作的正常实施和工作运转。所拨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杜绝浪费。
三、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多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2.加强信息报送,维护信息渠道畅通在日常巡查、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送。3.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测技术水平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学习,严格按方案规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统一的仪器与酶试剂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的可比性,保障监管工作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篇十二: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2019年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据全省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农函〔2019〕X号)、《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农发〔2019〕X号)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查处一批问题,查办公布一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为重点,聚焦芹菜、豇豆、辣椒、韭菜、菜心、柑橘、草莓等重点产品,加强农药使用指导,防控农药残留超标。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审批,把好行业准入关口。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认真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坚决打击违规添加隐形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大力推广统防统治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四是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时令农产品农残抽检力度(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任务见附表)。
牵头单位:植保站;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为重点,对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出栏检测。活畜出栏时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尿液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栏。快速检测不合格的,推迟出栏并对尿样进行确证检测,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二是开展监督抽检。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点)为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三是开展拉网排查。组织对牛羊养殖场和屠宰厂(场)开展“瘦肉精”拉网监测排查。四是完善检打联动。落实好检打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跟踪、追溯和查处,持续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饲料站;
责任单位:动监所。
(三)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菌药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禽蛋中违规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动物、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管兽用抗菌药经营。以兽用抗菌药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菌药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二是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以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养殖者对抗菌药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检查。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监督检查,强化禽蛋中兽药残留检测,督促落实蛋禽用药要求,产蛋期规范使用兽药,对监督检查发现未遵守休药期规定、产蛋期违规用药,或禽蛋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饲料站;
责任单位:动监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在农业投入品购销和使用关键时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主要措施:一是狠抓执法办案。严肃查办制售假劣农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不高、风险隐患大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三是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积极引导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
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责任单位:饲料站、植保站、土肥站、动监所、执法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责任落实。
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各专项行动牵头股室要制作具体的行动计划,将目标、重点、任务、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各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要和乡镇畜牧水产站紧密配合,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
(二)实施网格化监管。
个乡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和畜牧水产站要结合落实《XX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X农业函〔2017〕X号)要求,同步建立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监管名录信息项,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要根据人员的变动,实时更新网格化监管责任人,明确网格监管职责,逐步完善纵向分层监管到底、横向分块监管到边、纵横监管无缝对接的立体型网格化监管新模式。
篇十三: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农产品质量整治方案范文6篇第一篇
根据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有关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以及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2.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农事季节,针对蔬菜、水果、中药材用药质量,集中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生产企业重点抽查和农药执法督导检查。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动高毒(高风险)农
药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积极推进经营许可制度实施,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强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推广统防统治5万亩以上,提高病虫害防治效率。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
此项行动由局农林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育肥用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猪、湖羊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使用含“瘦肉精”饲料和物质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
案件和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下同)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督促活畜收购贩运企业作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互通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参加。
(三)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行动由区畜牧兽医局会同区农林执法大队负责。
(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参加。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和经营龙头企业以及交易集散地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源头监管。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结合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检查。采取集中的突击行动与日常的长效监管相结合,推行“3+某”绿剑行动计划。“3”,即分别在春、夏、秋三季组织三次全区性的集中执法行动;“某”,即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突出专题性、灵活性和经常性。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在做好地面巡查的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网上巡查,实行地面与网络巡查相结合。三是加强质量监督抽检。加强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农业投入品抽检力度。进一步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时查处,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四是加强案件查处。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继续完善大要案通报表彰和案件督办制度,激发、引导基层执法机构办大案、要案的积极性和热情。五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企业信用“红黑榜”机制,深入开展农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加强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六是加强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技术咨询等各
篇十四: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照农资打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一步规范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整治重点(一)农产品“利剑1号”行动。重点产品:地产蔬菜、水果。重点对象: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排查内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三种行为,一是排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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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见附件7),二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三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
(二)畜产品“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水产品“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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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农业农村部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
注的重点参数(附件1),供各地在“利剑”行动中参考。三、采取措施(一)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防控措施(1)落实部门责任。一是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
监管名录深入生产主体,大力宣传农产品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积极落实承诺书制度。二是乡村级网格监管员要做到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
(2)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三是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3)提高防控能力。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和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我县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发挥农兽药经销窗口技术指导作用,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科学选药用药能力。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1)发挥网格员作用,全覆盖排查安全隐患。一是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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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落实和完善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名录,明晰监管人员责任。各单位、科室7月上旬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利用微信等方式建立工作联系群,确保沟通顺畅。二是更新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名录。三是对存在问题的监管对象实现排查全覆盖,对于问题易发、多发生产主体和重点区域要重点排查。四是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专项监督抽查,使风险隐患降低到可防可控程度。
(2)排查“三剂”使用安全隐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前,各监管单位、科室首先要排查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其次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市年度监测计划配合市级监测部门全面落实监测任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掌控危害因子,有力治理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并开展地产蔬菜、水果、食用菌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速测筛查,及时掌握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化解农畜产品生产源头风险隐患。
(三)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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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区域检测资源实际,开展监督抽查。一是配合省、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二是畜牧监管单位、科室要制定全县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对全县备案的猪牛羊养殖场(小区、户)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
(2)不合格产品处理。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问题产品,要移交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相关生产主体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不合格产品通报。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组织开展飞行检查(1)开展随机检查。各监管单位、科室在“利剑行动”整治过程中,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飞行检查方案,随机确定检查区域、检查对象、检查内容。(2)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和畜牧业管理主管部门汇报。(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篇十五: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模板一、总体目标
针对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法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继续在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进行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执法查处,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理一批问题,查处和公布一批案件,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努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规范农产品和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和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区为重点,聚焦芹菜、豇豆、辣椒、韭菜、菜心、柑橘、草莓等重点产品,加强农药使用指导,防控农药残留超标。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批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控制行业准入大门。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认真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收购制度,实施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决打击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成分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三是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大力推广统一防治和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本次行动由种植业、农药和化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局和部门相关单位参加,各市(州)也要参加)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重点:以肉牛、羊养殖场(户)为重点,从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等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出栏检测。活畜出栏时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尿液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栏。快速检测不合格的,推迟出栏并对尿样进行确证检测,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二是开展监督抽检。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点)为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三是开展拉网排查。组织对牛羊养殖场、屠宰厂(场)和活畜交易市场开展“瘦肉精”拉网监测排查。四是完善检打联动。落实好检打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跟踪、追溯和查处,持续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压态势。(此项行动厅内由饲料兽药处牵头负责,有关处室局及厅属相关单位参加,各市(州)参照执行)
(三)兽医抗生素和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禽蛋中违规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动物、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兽用抗生素的生产经营。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检查兽用抗生素原料和质量检验,严格检查批准生产的产品与原料药品种的对应关系,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第二,规范兽医抗生素的使用。以规模化养殖场(社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监督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规范兽医抗生素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农民抗生素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意识,提高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使用原料药、假冒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鸡蛋、禽类药品专项检查。以规模化蛋禽养殖场(社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加强禽蛋中兽药残留检测,督促落实蛋禽用药要求,规范产蛋期兽药的使用,对不遵守停药期规定、产蛋期违规用药的,要严肃查处,或禽蛋中兽药残留检测超标。(本次行动由饲料兽医局牵头,相关部门、局和部门相关单位参与,各市(州)也将跟进)
(四)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重点: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等易发生和易发生非法屠宰的地区,取缔非法屠宰场(户),严厉打击非法屠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注射水和药物或注射其他物质。
主要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活动,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屠宰场点。三是推动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此项行动厅内由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处室局及厅属相关单位参加,各市(州)参照执行)
(五)水产品和非法输入品中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鳜鱼、乌鳢、斑点叉尾t、鲈鱼、鲤鱼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和清塘剂、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等非法投入品为重点药物,针对产地养殖、鱼塘出池及装车环节开展重点整治,打击使用违禁兽药及非法添加物行为,管控违反休药期规定上市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生产者履行主体责任。在鳜鱼、蛇头、斑点叉尾鱼、鲈鱼、鲤鱼等重点品种的主产区,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的质量安全主要责任,指导水产养殖生产、用药记录和产品标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依法用药,不使用国家标准兽药以外的非法投入品,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水产养殖企业(场、户)加强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水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对鳜鱼、蛇头、斑点叉尾鱼、鲈鱼、鲤鱼等重点品种养殖企业(场、户)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农民知道使用违禁药品和非法投入品是违法犯罪,提高质
量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向农村推广水产养殖药品标准化使用活动,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第三,加强监管责任的落实。督促各市(州)农业和农村部门组织水产药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药品和清塘剂、水质改进剂、底质改进剂等非法投入品。加强对生产区域内的鳜鱼、蛇头、斑点叉尾鱼、鲈鱼、鲤鱼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查,增加重点品种孔雀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的抽样数量,掌握养殖环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做好执行衔接工作,及时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本次行动由渔政渔政处牵头,渔政渔政渔政相关部门、局及相关单位参与,市(州)参照执行)
(六)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重点:严格监管奶站和运输车辆,严厉查处生鲜牛奶生产、收购、运输中的违法添加行为,规范收购市场秩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市场秩序,推进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二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生鲜乳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采用市(州)间互查、市(州)内自查、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养殖场、奶站、运输车进行抽查,打击非法收购运输、非法添加及扰乱生鲜乳收购秩序行为。四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核查,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五是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监管,从建设优质奶源基地、保证优质饲草料供应、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开展奶源质量安全监测、培训推广关键技术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全面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建设和安全监管。(此项行动厅内由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有关处室局及厅属相关单位参加,各市(州)参照执行)
(七)打击假冒农资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在农业投入品购销和使用关键时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主要措施:一是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以使用量大、合格率低、潜在风险高的重点农资品种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公布了一批打假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开展安全农资下乡活动,普及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科学种养和依法维权知识。三是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积极引导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提高生产经营经营者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本次行动由农产品质量监督与品牌培育部牵头,相关部门、局及部门相关单位参与,市(州)参照执行)
三、重大活动安排
3月至6月,全省召开打假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2022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对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和部署。春季开展了“克伦特罗”监测调查和打假农资专项行动,举办了“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
3–10月,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整治种子套牌侵权、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公布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核查和现场检查。
3-12月,广泛宣传兽用抗生素安全用药知识,加强蛋禽科学用药宣传,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的兽用抗生素综合治理良好局面。
4–10月,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培训渔民、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技术资料。
6月至11月,对农药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检查生产经营和用户档案,规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11–12月,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迎接农业农村部检查考核。
四、相关要求
(一)突出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各专项行动牵头处室要印发具体的行动方案,将目标、重点、任务、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同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实施电网监管。县级以上农业和农村部门应当结合《关于**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710号)的要求,同时建立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规模以下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目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地应当根据监管的实际需要,确定监管目录的信息项目,实施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推进电网监管,要科学设置电网体系,确定电网负责人,明确电网监管职责,逐步建立垂直分层监管到底、水平分段监管到边缘的立体新型电网监管模式,垂直和水平监督的无缝连接。
(三)强化问题发现查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创新问题发现机制,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监督手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一查到底。2021年,农业农村部实行问题发现查处台账制度,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每月收集报送本辖区内问题发现、查处的进
展情况,坚决做到查不深、查不实、查不到位的不放过,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各市(州)问题发现和销号的数量将纳入绩效考核。
(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坚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不移案,以刑代刑的做法。要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的形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向社会公布一批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典型案件,警告和威慑犯罪分子。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视频图像资料的保存,加强典型案件的总结分析,深入研究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案件查处能力。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不配合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管理。
(五)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系统内执法监管与行业管理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监管工作要强化统筹,行业管理单位要对突出问题,强化指导服务;要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跨市(州)、县(市、区)的协调配合,尤其是产地销地之间要建立共享抽检结果、定期交流风险信息、联合执法办案的工作机制。
(六)加强信息提交。各市(地)农业和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部门,指定专人报送工作信息。工作信息提交的及时性将与各市(州)的绩效考核挂钩。
篇十六: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xx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届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到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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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到xx年,达到“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到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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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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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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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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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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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明白纸”;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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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3、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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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图4、xx年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推进时间表5、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附件1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梁皓(副区长)刘宾(副区长)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樊西民(张村镇镇长)荣传伟(羊亭镇镇长)高军(温泉镇镇长)陈刚(桥头镇镇长)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xx?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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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xx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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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二)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方式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xx、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2、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各社要积极依托所成立的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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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并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对基地进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种植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销售的“四统一”的经营服务模式,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形成质量追溯机制,切实保
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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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4、积极开展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各基层社要以供销社组织体系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队,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农资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各类社会化服务,强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不断扩大服务规模,创新农业生产经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xx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推进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xx副主任xx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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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三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县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县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玛政办发〔xx〕6号”文件精神,在县农委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县农技中心领导的精心策划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立工作于xx年底正式启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贯彻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自xx年开始,我检测中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xx年利用科普集县及时印发资料(material)xx多份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媒体主要通过电视台专题栏目《农事顾问台》专门做了2期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并在《关注》节目中以专题的形式做了一期从抽样到检验结果公示全过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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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目的让全县老百姓都能对认识到蔬菜、瓜果的安全性。尤其今年的3、15日我站检测员在人民市场现场做蔬菜、水果样品,通过《玛纳斯新闻》播报全县蔬菜安全性。另外,我站还通过党办口口群和电台的行风热线节目做大量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取食过程中使用方法。以上工作的开展为了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和农残检测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三、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
我国目前农药残留较为突出的是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问题。蔬菜是一种生长期短,茬口多的作物。在蔬菜生长旺季,也是病虫害发生的旺季。为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农民需要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但一些农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或受金钱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甚至将不允许在蔬菜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拿来使用。由此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蔬菜种植管理和蔬菜现场的监管非常有必要。
1、取样
根据玛政办发《关于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检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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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要抽检两个蔬菜基地:xx湾镇一村蔬菜基地、头工乡北园子蔬菜基地;两个批发市场:人民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西光明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二个超市:富贵超市、家和城市。
蔬菜基地的菜农对我们的工作很支持,其实菜农也非常需要农药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在采样的同时,我们向菜农们介绍宣传了安全用药的一此注意事项,鼓励菜农们使用低毒无公害的农药。在农贸县场和蔬菜批发县场,由于我们工作刚刚开展起来,相关立法还不完善,我们没有抽检工作证,采用农技推广中心的工作证,而少数经营者考虑金钱利益,所以我们有时取样时会被拒绝。
2、检测
检测所用仪器为xx省农残速测仪。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方法,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是否合格。
3、结果
根据玛政办发《关于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检检测的通知》要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时间为每周三,检测结果周四前上报县农业局和州检测中心,并将检测结果在抽样地公示。到目前为止,我们共进行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农残检测13批,抽取蔬菜、水果样本7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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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果菜37个、叶菜23、根茎类8个、瓜果类9个,合格样本77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农残检测38批,抽取蔬菜样本585个,其中蔬菜类519个:疆内436个、疆外83个、果菜213个、叶菜259个、根茎类37个、菌类10个,合格样本
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瓜果类68个:疆内39个、疆外27个,合格样本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本年度共出信息简报35期。计划11月再检测3批样,就结束本年度检测工作。
四、仪器配备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围绕这个主要目标,经县农技中心领导多次开会研究,我们从厦门绿安仪器公司购买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二套。气相、液相色谱仪一套。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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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我们在蔬菜基地和农贸现场取样时,由于没有抽检证,有些菜农还会不配合、不理解,工作不方便。
2、缺乏专业检测人员。目前,检测中心化验检测工作由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兼职,没有专职的检测人员,这远远不能适应一个县级化验室的工作要求,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开展。
3、缺乏经费。今年以来,我站除人员工资外,没有任何业务工作经费,若再不予以经费支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将难以为继。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搞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6、加大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一旦出现因农产品质量引发群体中毒事件,将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各级政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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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县农技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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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照农资打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一步规范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整治重点
(一)农产品“利剑1号”行动。重点产品:地产蔬菜、水果。重点对象: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排查内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三种行为,一是排查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见附件7),二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三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
(二)畜产品“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
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水产品“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
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农业农村部梳理出了风险较高的产品和每个产品需要关注的重点参数(附件1),供各地在“利剑”行动中参考。三、采取措施(一)加强责任落实,强化防控措施
(1)落实部门责任。一是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监管名录深入生产主体,大力宣传农产品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积极落实承诺书制度。二是乡村级网格监管员要做到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
(2)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三是规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3)提高防控能力。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和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我县农兽药残留超标生产主体的指导和培训。发挥农兽药经销窗口技术指导作用,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科学选药用药能力。(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1)发挥网格员作用,全覆盖排查安全隐患。一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名录,明晰监
管人员责任。各单位、科室7月上旬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利用微信等方式建立工作联系群,确保沟通顺畅。二是更新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名录。三是对存在问题的监管对象实现排查全覆盖,对于问题易发、多发生产主体和重点区域要重点排查。四是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专项监督抽查,使风险隐患降低到可防可控程度。
(2)排查“三剂”使用安全隐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前,各监管单位、科室首先要排查保鲜剂、防腐剂,养殖环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等问题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其次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中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处理,要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假兽药行为。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局属各监管单位、科室要根据市年度监测计划配合市级监测部门全面落实监测任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掌控危害因子,有力治理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并开展地产蔬菜、水果、食用菌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速测筛查,及时掌握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面化解农畜产品生产源头风险隐患。(三)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1)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各监管单位、科室要结合本区域检测资源实际,开展监督抽查。一是配合省、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二是畜牧监管单位、科室要制定全县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完成对全县备案的猪牛羊养殖场(小区、户)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
(2)不合格产品处理。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问题产品,要移交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相关生产主体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不合格产品通报。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组织开展飞行检查(1)开展随机检查。各监管单位、科室在“利剑行动”整治过程中,
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飞行检查方案,随机确定检查区域、检查对象、检查内容。
(2)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各监管单位、科室要及时向检查对象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加强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农业农村和畜牧业管理主管部门汇报。(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篇十八:陕西省汉中市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P>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围绕种植养殖屠宰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不规范、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堵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二)主要目标1、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安全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达到全覆盖。3、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4、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5、告知承诺、定期巡查、问题隐患清单、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用制度管质量的常态化监管方式。二、整治重点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
专项整治行动。(一)果蔬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严厉
打击种植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行为,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农业股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植物保护检疫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
(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开展兽用抗菌药、兽用生物制品和兽药二维码追溯专项整治,强化兽药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禁用化合物和出售兽药残留超标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坚决遏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行为。(疫控中心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常年存栏50头(2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常年存栏200只(300只)以上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牛羊、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畜牧股牵头制定分方案,畜牧股负责组织实施养殖环节整治,动监所负责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整治、屠宰办负责组织屠宰环节整治)
(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查未按规定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
以猪、牛、羊、鸡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严查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动监所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屠宰办配合)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和运输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和违反生鲜乳购销合同行为。(畜牧股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要措施(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种植养殖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健全告知承诺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生产主
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与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上市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书一证”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畜禽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牛羊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规定。生猪屠宰厂(点)还要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要求,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
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四是强化科学用药。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分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实现各类生产主体全覆盖,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规范农兽药的使用。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依托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日志,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档案不完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问题;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对规模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检查一次;
村级协管员要对小农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二是明确检查重点。要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附件1)为参照,重点检查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养殖环节使用未经批准杀虫剂等问题。三是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
实行台帐管理,限期销号。各单位每月17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控工作台账报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坚持“双随机”抽样,加大对“三前”环节、小农户、附具合格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集中连片产区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问题产品,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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