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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交流的功能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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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交流的功能15篇非遗交流的功能  brotheryaozhiyingalsoknownyaokuiwholivestownhisfatheropenedchinese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遗交流的功能15篇,供大家参考。

非遗交流的功能15篇

篇一:非遗交流的功能

  brotheryaozhiyingalsoknownyaokuiwholivestownhisfatheropenedchinesemedicineshoptownyaozhiyingfirstbornhisyouthclubtownintroducedwanghuapengpartyyanzhen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申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估组织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性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成果和经验指导各街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

  一、职能简介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1]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2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3职责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办公室: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计划,

  处理来信来访事宜;七、做好党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织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各部门共性工作进展情况;八、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九、开展工会、妇女工作,保障职合法权益,组织好本单位的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性活动。十、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十一、内设档案室管理中心资料的归档。十二、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培训部职能一、组织对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出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成果的书籍、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教材;三、建立专家库,保持与各类专家的联系;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管理;四、组织参与各类展演活动。业务部职责一、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二、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理论研究;三、制定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四、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分级分类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五、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六、负责三级名录体系的建设、指导与管理;七、负责编制保护经费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技术部职能一、编制项目普查、档案保存等工作的电子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三、负责各类图书文献、音像制品的采集和编制工作;四、开发申报、普查等各类软件;五、管理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六、建立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法定职能:(一)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编制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整理、确认、登记、

  立档;建立、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存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与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协调处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收藏民间文化作品实物,展示、传承和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广泛交流并有效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手段与方法;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交流保护工作信息和经验,宣传保护成果;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具体工作。(二)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院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制定研究院发展的中、长期计划;组织召开学术年会,申报研究课题,汇集研究成果;负责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组织各类学术讲座,推荐出版相关学术著作;负责收集哈密东天山古伊州历史文化文献资料;负责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展开学术研究,为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学术支持。负责联络专家学者及研究院日常工作,协调举办学术会议;整理宣传研究成果;负责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组织学刊编纂委员会日常事务。机构职能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机构概况: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隶属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07年9月成立,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文化厅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承担并履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其主要职能为:(一)指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的实施;(二)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三)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四)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活动,承担传承人保护具体工作;(五)负责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指导市、县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七)负责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研究成果、普及读物的编纂、出版、发表;(八)负责对市、县级保护机构的工作指导,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培训;

  (九)组织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摘要: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区文广局局长彭林;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区文广局副局长陈贤明;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员:区文广局社文科科长袁建斌;区文化馆馆长胡建;月浦文化馆馆长郭骥;区文保所所长汤明德;各街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宝山区文化馆副馆长黄涛;办公室副主任:刘杜芳;办公室成员:潘德龙、余汉琴、倪周圆。办公室内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工作组:组长:潘德龙;组员:邵立永、张永德、卫慧。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申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估,组织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性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成果和经验,指导各街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负责保护中心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省、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精神,在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领导下,推动全市的

  “非遗”保护工作2、统筹、协调各区做好普查、建立名录和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级和省级评审原则与标准,该市经过深入普查、规范申报,现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国家级名

  录,23项省级名录,47项市级名录;国家级传承人8人(已去世1人),省级传承人21位,市级传承人6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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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交流活动,积极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推进传承、利用和发展4、注重宣传普及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拍摄专题片、举办展览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现

  建有《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览厅》2工作人员1、研究、普查调研、文本撰写工作人员。2、联络、协调、采访、文字记录、摄影记录、录音、录像以及所有材料的档案工作人员。3、电子制作,包括录像申报专题片制作、图片扫描、文字输入、复印等各种辅助材料制作的工作人员。3今后任务1、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

  护和交流传播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区各级保护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2、完成普查和每两年一次的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作,建立市、区、镇(街)各级保护名录;3、收集、整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资料,建立包括文字、录像、录音、照片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和

  数据库;4、负责对全市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参与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5、成立各类民间艺术培训基地,加强濒危、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6、策划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7、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丛书的编撰和出版工作;8、做好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

篇二:非遗交流的功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知识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和分类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五、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和原则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程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知识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

  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和分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

  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其内容分为十大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

  1.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是作为艺术或文化的表达形式而存在的体

  现了特定民族、国家或地域内的人民的独特的创造力,或表现为物质的成果,或表现为具体的行为方式、礼仪、习俗,这些都具有各自的独特性、唯一“I生和不可再生性。而且,它们间接体现出来的思想情感、意识、价值观也都有其独特性,是难以被模仿和再生的。

  2.活态流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化性,说明它是一种“活态”文化。这种“活态”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口头传说和表述及其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以及传统工艺技能等遗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它们的文化内涵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的,通过人的活动传达给受众(或物体)。这一点与物质文化遗产明显不同。3.传承性所谓传承性,就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被人类以集体、群体或个体方式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

  承性是由遗产的本质所决定的。人类遗产的本质就是人类的前代遗留因被后代认为具有价值而享用或传承的财富,所以传承性是人类所有遗产的共同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也不例外。

  4.综合性综合性表现在: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因素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是各种表现形式的综合;从功能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认识、欣赏、历史、娱乐、消遣、教育、科学等多种作用。5.民族性民族性是指为某一民族独有,深深地打上了该民族的烙印,体现了特定民族的独特的思维方式、智慧、世界观、价值观、审美意识、情感表达等因素。有时,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到了其他地方,但不同民族仍然会为其打上不同民族文化的烙印。特定民族的特性表现在从形式到内容的各个方面。6.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的地域产生的,与该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习俗都从各个方面决定了其特点和传承。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是指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主体,即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可以延续和发展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技术、本领,并且具有最高水准层次的个人或群体。他们为社区、群体、族

  群所公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以超人的才智和灵性,创造着、掌握着、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的技艺。传承主体肩负着传承与创造的双重使命,既要把自己掌握的高超技艺、技能传授给后人,又要在传承中不断发展自己拥有的知识和技艺,使传承的技艺与技能因创新和发展而有所增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是指负有保护责任、从事保护工作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团体和社会有关部门及个人。它包括国际组织、国家政府、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社区与民众。各级各类保护主体负有不同责任、承担着不同的保护工作任务但是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弘扬。五、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

  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

  我们要以正确的方式和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主要有如下几项:第一,建立保护名录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建立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既是抢救保存的前提,也是传承、弘扬的依据第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变为有形的形式。通过搜集、记录、分类建立档案,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予以妥善保存。第三,在它产生、生长的原始氛围中保持其活力。第四,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经济资源,以生产性方式保护。第五,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要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通过传授、培训以及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传承。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篇三:非遗交流的功能

  淄博互联网非遗文化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淄博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第一部分项目总论第第二部分项目建设企业介绍第第三部分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第第四部分项目建设的条件分析第第五部分项目建设方案第11第六部分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及效益预估第14第七部分项目建设的积极意义第15第一部分项目总论项目名称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项目承办单位淄博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淄博市周村区四项目建设目标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建成后将实现区域内互联网非遗文化的有机结合对本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进行宣传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合发展为地区文化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分为三期主要用于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的搭建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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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互联网+非遗文化”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报告

  淄博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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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总论(第3页)第二部分项目建设企业介绍(第4页)第三部分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第5页)第四部分项目建设的条件分析(第9页)第五部分项目建设方案(第11页)第六部分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及效益预估(第14页)第七部分项目建设的积极意义(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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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项目总论

  一、项目名称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

  二、项目承办单位淄博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淄博市周村区

  四、项目建设目标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建成后,将实现区域

  内“互联网+非遗文化”的有机结合,对本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进行宣传,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合发展,为地区文化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分为三期,主要用于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的搭建和推广。六、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期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期:3年七、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基础总投资12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一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筹集解决,一部分寻求主管部门的项目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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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企业介绍

  淄博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专业从事网站建设、网站推广和网络营销的互联网基础运营商。

  公司全心致力于企事业单位建站和电子商务的应用及推广。公司提供从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中文网址、企业邮箱、网站建设、网站推广、网络营销和软件开发的企业上网全程服务。公司依托自身完善的服务体系,强大的技术支持力量以及丰富的经验、信息资源和市场运作实力,建立起一个跨行业的新型的综合性的网络商务和营销平台。

  淄博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奉献网络科技而缩短人类之间沟通的距离,提升政府、企业的形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自身的社会使命,以提供各种上网解决方案为中心开展业务工作。

  我们从市场的角度和客户的需求出发,帮助企业极其产品树立良好的视觉形象,拓展市场空间创造竞争优势,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公司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全力协助客户建立互联网信息平台,为客户打造崭新的业务窗口和形象展示门户,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特性帮助客户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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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承载中华民族精神与情感的重要载体,

  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也是人类智慧的体现。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历史上前所未有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发展和重要基础——农耕(游牧)文明和逐渐消弱乃至在部分地区的消失,民众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嬗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给一向主要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传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使之逐渐地或部分地失却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大批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什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因非法走私而流失境外,以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手段、范围和力度,也已远远有能适应今天和客观现实。因此,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五千年文明历史留下的艺术珍宝,体现着中华民族智慧和文明的结晶。长久以来,如何更好的传承和发展非遗,一直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而我国非遗品类多、体量大、区域分布广等特性,更是让非遗保护难上加难。

  为了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更好的保护非遗,保证民族文化的传承性、可持续性、发展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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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借助“互联网+非遗”的传播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非遗技艺及传承人的关注。把非遗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不仅有利于对非遗进行保护性传承,更要生产性、发展性传播,为非遗文化在当下时代中创造更好的生存及发展环境。正是基于此基础,我们投资建设周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公共服务平台。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我们认为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的建设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一方面,我市拥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由于众多原因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传承的瓶颈,这也是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在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存在的基础日渐狭窄,现代生活方式对它的消解,以及灾害性破坏,传统技艺濒临灭绝,后继乏人,民族记忆淡化,加速了文化遗产的丧失,这种严峻的挑战更需我们下大力气加以关注和保护。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传播媒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文化的传承则是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当前媒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一定程度的关注,但是仍然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作为新兴媒体的网络则具备几种传统媒体的共同的优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当仁不让地成为一股坚实的力量。

  网络媒体当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主要以以下几种方式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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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是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包括国家级的以及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首先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首个国家级门户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于2006年6月9日开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发布的主要窗口,及时地反映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规、政策以及学术机构和保护机构的研究成果、工作经验,为引导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者、志愿者正确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提供一个有效的交流平台。

  第二类是在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时间里,大的门户网站专门应景而设的专题网站。

  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即将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隆重开幕时,国家重点新闻网――中国网便推出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网上展览馆”。网上展览馆详细展示介绍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措施、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资源及分布、我国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昆曲等4项艺术、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等内容,以及优秀传承人在现场演示制瓷、染织、刺绣、泥塑、剪纸、风筝扎制等工艺的过程。

  这些类网站只是起到了最基本的功能——宣传作用。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的商务型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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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最重要的。平台的建立,将标志着淄博非遗民间文化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

  的层面,同时也标志着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又将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运行后,实现的作用不单单是宣传周村的非物质文化项目,更多的我们是借助本平台实现非遗文化产品的展示销售。通过平台的推广作用可以实现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可以达到销售产品,促进各非遗项目的发展。平台对非遗产品的介绍被消费者主动获取、比较、购买和使用的过程是对非遗最好的宣传和介绍,相比和消费者没有直接关系的非遗新闻报道和展览宣传更能达到深入人心的目的,可以说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是一种网络营销方式,更是突破传统的宣传手段。平台不但可以使用户对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而且可以通过用户反馈信息,更好地梳理信息资源,及时反馈给各非遗传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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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项目建设的条件分析

  作为齐文化、鲁商文化、商埠文化、民俗文化、丝绸文化、老字号文化等历史文化所凝练成的精华,淄博传统历史文化在新时期迸发出新的活力。淄博市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程,注重将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结合做出成功的尝试,其中周村为非遗文化项目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工作,周村的非遗文化业态发展强劲,所以平台项目第一期建设以周村为开始。在平台搭建基本完善后,积极吸纳其他区县的非遗文化项目进入平台,增强平台的服务范围和影响力。

  周村烧饼、周村芯子、周村铜响乐器制作技艺、董永传说、王村醋传统手工技艺、周村古商城商贸习俗等一批“非遗”项目获得蓬勃发展。

  将文化注入生产,实行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永葆活力的重要途径。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周村区有17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已发展成为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当地的龙头企业。周村烧饼、王村醋、玉兔酱油、周村铜响乐器等一大批历史文化遗存通过产业和市场的手段,衍化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地域性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价值不断提升。

  不可否认,代表周村文化底蕴的精神内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却面临一定的困境,很多年轻人因为收入的问题并不愿意传承非遗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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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村目前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除了周村烧饼的价值得到了充分挖掘之外,其他的“非遗”项目的价值挖掘做的还不够。将手艺人的产品进行展示,将周村整个“非遗”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周村“非遗”名片,这将成为周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公共服务平台的最重要作用。

  周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将依靠周村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运用互联网科技,把周村的文化特色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喜欢。凭借互联网的商务性功能,推动周村非遗文化在更多年轻人中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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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项目建设方案

  一、平台建设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管理分为前台和后

  台两个部分。前台显示界面功能的具体情况如下:①网站首页:该模块分为用

  户登录、图片新闻、新闻动态、文化动态、友情链接、网站调查模块。其中用户登录实现了登录用户可以对留言板及非遗论坛的操作,管理员用户对于新闻、用户、留言、论坛等的管理。图片新闻、新闻动态、文化动态展示了我国深厚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友情链接提供了国内外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的链接以及其他文化机构的链接。②非遗简介:该模块分为非遗背景和非遗现状,主要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③遗产名录:该模块分为国家级名录,省级名录,市级名录,详细的介绍本区域国家省市的遗产名录情况,实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组织和展示。④传承人:该模块主要介绍了周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以及对于不同类别的传承人信息的展示。⑤文化动态:该模块分为国内动态和科研成果。其中国内动态介绍了国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新闻,科研成果介绍了文化研究人员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成果。⑥法规文件:该模块分为国际法规和国内法规,介绍了国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内对非遗的保护政策。⑦文化展区:该模块分为图片展区和视频展区,生动形象的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丰富了网站,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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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具有更好的观赏性。⑧互动交流:该模块分为留言板和非遗论坛,并且只对于登录用户可见。其中留言板实现了查看、发表留言,以便与网站相关人员的交流。非遗论坛实现了查看、搜索、发表帖子功能,实现了用户间的互动交流。

  网站后台功能结构设计。后台主要实现用户管理,文章管理,图片、视频管理,留言管理(留言处理、管理反馈名单)。功能的具体情况如下:①网站管理:网站管理主要实现页面管理、用户管理、皮肤管理等功能。其中页面管理实现页面的增加、编辑、删除等操作。用户管理实现对网站用户的权限管理,进行添加用户、删除未授权用户以及用户设置,实现对网站用户的管理和授权。皮肤管理实现对网站页面的修饰,达到美化页面的效果。②文章管理:实现对文章的编辑、分类管理、文章搜索。文章编辑可以添加文章、删除文章、修改文章等操作;分类管理可以建立多个分类,如图片新闻、新闻动态、文化动态,方便对文章进行管理;文章搜索可以对已经存在的文章进行检索,快速查找文章以便浏览和编辑。③图片、视频管理:实现对网站图片、视频的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丰富网站内容。④留言管理:方便登录用户实时留言反馈,并实现对留言列表的激活、删除等功能。二、平台推广

  平台建立之后通过测试阶段之后,关键就在于推广了。怎么才能让人们或是其他对我们网站感兴趣的客户找到我们的网站,发现我们的产品呢?如何让潜在顾客顺利找到我们呢?这些都是推广策划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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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解决的问题。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集展示浏览、交易与

  交互功能于一体,用户可以直接完成对平台上所有上传非遗项目的浏览,以及非遗文化产品的在线购买等。(1)网下推广:结合非遗文化展示活动设计一个主题鲜明的新闻发布会,让更多的媒体免费为网站宣传,树立网站的形象。(2)网上推广:在网站的主页上设置一个收藏夹的图标,便于用户收到自己的收藏夹中,也方便用户以后访问。(3)搜索引擎推广,做好搜索引擎的链接,便于用户访问.(4)免费电邮,向商务用户提供免费的电子邮件信箱,争取最大的会员加入量。(5)友情连接,链接所有行业网站,送给他们会员户名与密码,要使网站四通八达,不能成为孤岛。(6)论坛推广,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论坛中进行合作推广,使之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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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部分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及效益预估

  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建设分为三期。项目投资预估60万元。

  第一期,2016年3月—2016年12月,安排人员搜集平台所需要展示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材料,注册域名,租用服务器,安排技术人员制作网站,测试网站。实现平台上线运营,实现平台浏览量200万人次。基础性投资金额20万。

  第二期,2017年1月—2017年6月,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网络推广阶段,实现网站浏览量突破500万人次,实现平台运营收支平衡。需要投资金额50万。

  第三期,2017年7月—2017年12月,继续强化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网络推广,继续补充非遗文化项目,实现平台资源规模的扩大,为打造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做前期准备。在此阶段实现网站浏览量突破1000万人次,实现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线上与线下宣传销售渠道的打通。需要基础投资金额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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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项目建设的积极意义

  互联网是宣传覆盖面最广泛的方式。网络是当今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信息交流平台。未来互联网的宣传效果更会越来越大。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响应淄博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名城的政策,通过对淄博非遗文化图文结合的介绍、相关链接的推荐,让更多的人了解淄博的文化底蕴。平台建设后,会很好的结合淄博的文化旅游的实际需求,不断丰富里面的内容,做好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

  平台的运营对非遗传承人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起到助推作用。由于手工艺的独特个性,很多非遗的传承人依靠家庭作坊生产经营,同时也要兼顾销售,往往势单力薄、顾此失彼,不利于非遗技艺的传承。周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是传承人进行项目宣传和生产经营问题的好帮手。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淄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展示销售服务平台的建成运营,必将为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鲜活城市形象、鲜亮文化品牌的高知名度美誉度文化名城的工作添砖加瓦,是实现“互联网+地域文化”的一个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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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非遗交流的功能

  基层文化馆在保护传承当地非遗的功能作用

  作者:旦知草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2019年第24期

  摘要:在我国浩瀚的五千年历史长河中,民族不停地发展演变着,而证明民族生活不断向前进化的主要特征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传承的最好证明。基层文化馆的存在,是一种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力机构,文章研究基层文化馆在保护传承当地“非遗”工作中的功能与作用,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所在。

  关键词:基层文化馆;保护传承;当地非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秉持“保护第一、抢救为主”的原则,基层文化馆亦起到了全方位保护管理作用。

  1基层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群众在长久的社会基层生活中形成的无形遗产,呈现出极其明显的民族时代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它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更多元的文化。不过就目前来看“非遗”在保护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阻碍,為了改善现状,基层文化馆应运而生,且在我国的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护航下,对维护发展、保障运行、引导舆论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基层文化馆对“非遗”项目的搜集整理、研究探索等各项工作及各类申请保护也加剧了区域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

  2基层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措施

  强化协同管理职能:与相关机构通力合作是基层文化馆保护“非遗”数据资料的有效前提,以现有的“非遗”保护工作系统为前提,制定具有当地特色的“非遗”保护传承方案,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切实需要的地方,切中要点才能有效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从而进一步提升“非遗”意识[1]。除此以外,基层文化馆可与相关机构合作,增强对濒临灭绝的“非遗”进行保护,并且不定期监督,对损害“非遗”的人员要严厉惩处,绝不姑息,从源头保证“非遗”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明确技术传承:技术管理是基层文化馆在“非遗”传承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因此各地的文化馆可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培训,增强基层文化馆上、下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从而进一步达到“非遗”的保护需求。在传承、保护现存技艺的基础上,结合“非遗”保护制度,培养各地群众对非物质文化技艺的学习兴趣,保障传承效果。

  文化保护传播:“非遗”工作的重点是传承保护民族、民间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层文化传承者则是此类工作的主要执行单位。通常“非遗”传承人都拥有灵敏、活跃的思维,他们敢于在传承的同时结合实际展开创新,由此可知,人力在信息承载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亦为“非遗”的传递形成了有效渠道[2]。此外基层文化馆亦可通过专题讲座、形式演出、复原展览、百家论坛等模式为“非遗”展开普及宣传。

  重视传承人才的培养:传承人才的培养亦是将“非遗”发扬光大的一种有效途径,其中以青少年群体为佳,青少年的年龄较小,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强,青少年作为我国未来的新生力量,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是传承“非遗”的最佳选择。

  3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社会与人类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文化馆亦是充分保护非物质遗产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万宁.喧嚣下的务实主义——将文化馆打造为非遗保护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J].中国民族博览,2017(1):66-67.

  [2]徐新荣.浅论文化馆职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应发挥的作用[J].教育现代化,2012(5):201.

篇五:非遗交流的功能

  一、职能简介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1]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2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3职责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办公室: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计划,

  处理来信来访事宜;七、做好党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织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各部门共性工作进展情况;八、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九、开展工会、妇女工作,保障职合法权益,组织好本单位的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性活动。十、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十一、内设档案室管理中心资料的归档。十二、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培训部职能一、组织对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出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成果的书籍、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教材;三、建立专家库,保持与各类专家的联系;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管理;四、组织参与各类展演活动。业务部职责一、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二、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理论研究;三、制定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四、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分级分类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五、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六、负责三级名录体系的建设、指导与管理;七、负责编制保护经费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技术部职能一、编制项目普查、档案保存等工作的电子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三、负责各类图书文献、音像制品的采集和编制工作;四、开发申报、普查等各类软件;五、管理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六、建立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法定职能:(一)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编制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整理、确认、登记、

  立档;建立、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存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与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协调处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收藏民间文化作品实物,展示、传承和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广泛交流并有效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手段与方法;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交流保护工作信息和经验,宣传保护成果;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具体工作。(二)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院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制定研究院发展的中、长期计划;组织召开学术年会,申报研究课题,汇集研究成果;负责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组织各类学术讲座,推荐出版相关学术著作;负责收集哈密东天山古伊州历史文化文献资料;负责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展开学术研究,为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学术支持。负责联络专家学者及研究院日常工作,协调举办学术会议;整理宣传研究成果;负责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组织学刊编纂委员会日常事务。机构职能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机构概况: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隶属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07年9月成立,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文化厅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承担并履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其主要职能为:(一)指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的实施;(二)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三)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四)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活动,承担传承人保护具体工作;(五)负责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指导市、县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七)负责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研究成果、普及读物的编纂、出版、发表;(八)负责对市、县级保护机构的工作指导,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培训;

  (九)组织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摘要: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区文广局局长彭林;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区文广局副局长陈贤明;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员:区文广局社文科科长袁建斌;区文化馆馆长胡建;月浦文化馆馆长郭骥;区文保所所长汤明德;各街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宝山区文化馆副馆长黄涛;办公室副主任:刘杜芳;办公室成员:潘德龙、余汉琴、倪周圆。办公室内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工作组:组长:潘德龙;组员:邵立永、张永德、卫慧。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申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估,组织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性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成果和经验,指导各街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负责保护中心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省、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精神,在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领导下,推动全市的

  “非遗”保护工作2、统筹、协调各区做好普查、建立名录和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级和省级评审原则与标准,该市经过深入普查、规范申报,现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国家级名

  录,23项省级名录,47项市级名录;国家级传承人8人(已去世1人),省级传承人21位,市级传承人6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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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交流活动,积极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推进传承、利用和发展4、注重宣传普及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拍摄专题片、举办展览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现

  建有《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览厅》2工作人员1、研究、普查调研、文本撰写工作人员。2、联络、协调、采访、文字记录、摄影记录、录音、录像以及所有材料的档案工作人员。3、电子制作,包括录像申报专题片制作、图片扫描、文字输入、复印等各种辅助材料制作的工作人员。3今后任务1、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

  护和交流传播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区各级保护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2、完成普查和每两年一次的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作,建立市、区、镇(街)各级保护名录;3、收集、整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资料,建立包括文字、录像、录音、照片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和

  数据库;4、负责对全市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参与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5、成立各类民间艺术培训基地,加强濒危、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6、策划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7、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丛书的编撰和出版工作;8、做好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

篇六:非遗交流的功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传承成为新时代文化兴国、文化强国的有效途径,也是建立民族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传承人是极为重要的,是非遗的载体和传递人,传承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身份差异,在社会上有着多样化的流动,深深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承人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传承人是极为重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载体和传递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身份差异,在社会上有着多样化的流动。这种流动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一种交流碰撞,深深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流动会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各种影响,要对传承人的流动进行适当的指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支持和培养,留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好我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的最大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

  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传承人的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为重要核心的活态传承,只有让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更好地实现保护与传承。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涉及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134个项目。传承人主要现身于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领域,对杰出传承人的调查和认定,传承人的权益和管理是正在进行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文化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守护神,杰出的传承人应是在继承传统中有能力做出文化选择和文化创新的人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延续、发展中,起着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众的尊重与传诵。如古代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中,华佗、孙思邈是传统医药行的始祖,鲁班是木石建筑业的祖师,黄道婆是棉纺的祖师,范蠡被尊为制陶业的祖师,杜康被传为造酒业的祖师,刘三姐是壮族的歌仙等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传承人现状分析

  有专家指出,当前阶段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还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申报轻保护。为了一些原因盲目申报非遗项目,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只看重数量,关注拥有多少项非遗,而对于其内在的文化属性却缺乏认识,有效的保护制度和保障措施更是缺乏。

  2.创新不足,传承人队伍后继乏力。当前非遗文化保护传承人才队伍面临的专业人才缺失、传承类别不均、传承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急需解决,主要包括传承人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代表性项目传承不均衡、管理队伍专业性不强。有数据显示,目前传承人的年龄普遍偏大,某市40岁以上的传承人仅占仅占1%还不

  到,年轻人较少,还有部分年龄较高的传承人虽有较高技艺水平,但受文化水平限制,推进传承和合理利用效果不佳。此外,管理队伍专业性不强,非遗保护工作队伍缺乏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对合理利用、调查挖掘等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缺乏深度指导,如安顺市非遗保护中心仅2名工作人员,各县区非遗工作多由文化馆或文管所一名同志负责,且该同志身兼多职,难以支撑各项工作。

  3.开发热市场冷。非遗项目向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转化的“开发热”不断升温,非遗和各业态融合看似表面红红火火,但市场冷热不均。国家每年为非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还有专项扶植资金,为传承人发放津贴,但这种“输血”模式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非遗要发展需要的是具有“造血”功能,需要依靠非遗传承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解决问题。如在旅游业中,面临经济利益的诱惑,一些非遗旅游开发者不惜损害传承人的利益去获取经济利益,手工艺人和旅游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是经营户和商铺业主的关系,艺人的摊位使用也并非真的免费,市场化要求迫使很多许多传承人离开景区,进行旅游开发的非遗传承人的处境并不乐观。

  四、如何更好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承人保护

  1.推动非遗+旅游+生活深度融合。只有让非遗产品、非遗活动走进景区,融入人们日常生活,才能使其具有真正的“造血“功能。为此,各级政府要将具有地方特色、适宜普及推广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场馆,在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区域用于非遗项目的收藏、展示、传承、传播和研究,积极促进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融合发展。同时利用好财政资金,积极吸纳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资金参与非遗保护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以非遗的地方性、原真性、独特性,结合当地有传统优势的工艺美术等,吸引游人,涵养消费群体,助推非遗传承传播,逐渐形成具有市场活力的非遗专业街镇以及各种特色展示空间,从而拉动消费,促进非遗产业化。

  2.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承人的培养。为了更好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必须要重视后备力量的培养,扩大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扩大年轻、有文化的传承人比例,优化传承人队伍的年龄、

  学历结构,大力扶持社会效益大,但经济效益不高的项目传承,提升群众参与保护传承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设立国家或地方奖项对具有卓越贡献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体)予以奖励,增加保护经费和生活补助,让其安心开展非遗技艺的传帮带。

  3.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不开政策的支持、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传承人也是人,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能保证传承人的生活状况,他们将面临严重的生活困境,就不得不为了基本的生活放弃掉这些传统的文化技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日渐消失的危机。为此,相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对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人生活状况的改善,为这些传承人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政策帮助,并对那些名望大、手艺高的传承人,帮助他们成立一个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为他们在进行文化传承的时候提供充分的支持。通过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机制,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和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动态监视。

  五、结束语

  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重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一个重点,文化的传承需要他们,如果没有传承人一代代把这些非物质的文化传承下去,失去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不可挽回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曹明明.中国民族博览.2019(07):48-49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传承人群体保护工作的创新思考[J].郝永群.大观(论坛).2020(06):81-82

  3.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承人的保护方式[J].郑倩文.神州印象.2019(12):94-96

篇七:非遗交流的功能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事物的功能决定事物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例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

  含有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审美资源、科学资源、伦理资源、教育资源、经济资源,并相应地具有认识历史、传承文化、进行审美体验、增加科学知识、培养和谐观念、扩大教育范围、创造经济收益等功能,这些多种多样的功能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和谐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多方面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具有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它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中。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丰富性与体系性

  1、丰富性:

  作为活态历史、文化活化石和多种学科研究的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多方面重要价值,不是单一、静止的,而是多样、动态、系统的,构成了一个多维、立体的价值体系,其中主要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审美价值、观赏价值、教育价值、认同价值、科学价值、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再生价值、纪念价值、收藏价值等。这些价值既不是完全等值的,也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有深层与表层、历时与共时之分,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与重要时代价值之分。2、体系性:把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和谐价值、审美价值看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是因为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和灵魂,没有这些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就失去了意义。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是该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是科学的而非迷信愚昧的;审美价值是价值取向,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是美好的并且能给人美感的,而不能是丑陋残忍血腥的;和谐价值是价值目标,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通过促进群体价值认同而带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达到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教育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手段,它既认可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容,同时又通过讲授、学习使其传承下去并得以宣扬传播;经济价值则在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潜在经济因素的同时又增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人自我延续、自我生存能力,从而使其更好地存续、发展下去。

  第二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时性基本价值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过去时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财富,我们

  可以从中活态地认识、了解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主要表现在:1、无论是何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条件,总带有特定时代的历史特点,通过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就可以了解到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发展水平、社会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道德习俗及思想禁忌。2、根源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集体或个人的创造,面向该集团并世代流传,它反映了这个团体的期望,是代表这个团体社会文化和社会个性的恰当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反映了民众集体生活,并长期得以流传的文化活动及其成果,因而具有不容忽视的历史价值。(其蕴含着该民族的精神风貌,是广大民众创造和智慧的结晶,是该民族绵延不绝、生生不息所赖以传承独特文化的精神家园,因而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3、就历史价值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民间的、口传的、质朴的、活态的存在形式,可以弥补官方正史之类史志典籍的不足、遗漏,可以揭破其讳饰,有助于人们更真实、更全面、更接近本原地去认识已逝的历史及文化。在此意义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活态历史。

  非物质文化遗产蓄积了不同历史时代的精粹,保留了最浓缩的民族特色,是民族历史的活态传承,是民族灵魂的一部分,是超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民族的世界观及生存状况,折射了民族的群体心态和行为模式,有助于了解当时社会的整体状况。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历史,提供了让人们以直观的、形象生动的活态形式认识历史的条件,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丰富的文化资源,鲜活生动地记录了不同民族、种群的

  聪明才智结晶、天才创造成果,是认识这些民族、种群文化史的活化石,是巨大的文化财富,极其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是文化活化石,是原生态的文化基因,对其进行保护、发展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文化自觉,这样既有利于文化的传承、延续,又有利于文化生态的规划、建设。2、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深含着该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原生态地反映着该民族的文化身份和特色,放射着该民族思维方式、审美方式、发展方式的神韵,体现出该民族独具特色的文化发展踪迹,展现出鲜明的文化价值。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活生动地传承着丰富的历史文化,是民族的生命动力、精神依托,是民族文化复兴、民族文化整体可持续发展

  的源泉,具有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和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特定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维系民族血脉的元素反过来又塑造并延续了该民族一脉相承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形成民族特有的精神传承。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积累而来的发展的经验、生存的智慧,是历史地形成的有凝聚力、号召力的民族意识,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是包含了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2、中国丰富多彩、形态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极富精神传承价值。各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好地保存和体现了民族特有的心理模式、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等民族精神的遗存,通过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可以全面、深入认识精神价值的重要作用,激活丰富的民族精神资源,传承广大民族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厚的民族根基。

  总之: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真实记录了某一民族、地域的人文、自然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对滋养民族精神、提高文化素质极为重要。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无形的,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与许多自然资源一样是一去不复返的、不可再生的。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少用文字或很难用文字记录,常常靠言传身教、耳提面命、口授心传来进行传承,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积累带有很大的经验性、人为性。而经过时间的过滤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带有以往时代的历史印痕,保留着浓缩的民族文化的精华,堪称文化精品。

  “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非常珍贵,又易于中断乃至消亡,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的珍贵活态遗产,同时又是相当脆弱的文化精华。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务必将这些鲜活的、宝贵的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地保存下来,把它们完整地留传给后人,充分发挥这些人类精神家园中极其深厚、非常生动的活态财富的作用,充分发挥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

  第三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时性基本价值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1.生产力状况的真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代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原生态的保留和反映,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后人获取科技资料、掌握科技信息的基本途径之一。

  2.本身具有的科学含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还指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科学含量和内容,有较多的科学成分和因素,例如,民族传统医学药学、民族传统历法以及其他民俗、民间禁忌等。小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本身具有较多的科学内容和因素,而且还为我们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史料和极有学术价值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从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文学、艺术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领域去进行相关的科学研究和认识活动,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因此,我们不能鄙视这些反映并表现、存活了人类创造历史的早期行为的精神文化财富,不应轻易地扔掉这些历经沧桑的活态人类文化,而是要充分认识它们所具有的重大的、不可多得的科学价值,积极地去保护、传承、研究它们,从而更好地丰富人类的历史文化知识,提高人们的科学认知水平。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积累、传承文化并加以创造发展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是规范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一种基本力量;它有利于人与社会的和谐、全面、平衡发展,具有重要的和谐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特别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和谐的价值与作用,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发展,可以促进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群体与群体、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的和谐,调整个体的精神世界,协调人际关系、家庭关系、族群关系、国家关系、地区关系,以及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等,从而达到社会的安定、人类的团结、世界的和谐。(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和谐价值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含有大量的传统伦理道德资源。在保护非遗的过程中,通过撷取、展示、宣扬其中所蕴含的伦理道德资源和内容,就能极大地助益于我们当今的和谐社会建设。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鲜活的、丰富的文化资源,作为社会文化资源中的重要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认同作用、和谐价值。

  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认同作用、社会和谐价值,就有助于不同民族、国家保持自己的文化特性、文化尊严,有助于这些国家、民族中人民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有助于长远地、积极地保护不同民族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有助于长远地、积极地保护不同民族的文化身份、文化象征标志,有助于保持并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第三,每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都会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所保留和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某些传统内容,规范着民族的群体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是维系民族团结、巩固社会和谐的黏合剂,是民族凝聚力、社会价值认同的重要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凝聚力和亲和力、社会和谐

  的重要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大量的民族文化传统,反映和表现了民族共同心理结构、思

  维习惯、风俗习惯等内容,发挥其强大的民族共识、社会认同的价值和作用。因此,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的载体和象征,具有重要的和谐价值,对民族文化认同、社会和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谐价值的主要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和谐价值,不仅能促进人与内心、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还能促进族群与族群、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的和谐。具体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和谐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促进个体的和谐。就个体的人的层面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能促进自我与内心的和谐,也能促进自我与他人的和谐,这是和谐价值中人与内心、人与他人的和谐。第二,促进社会的和谐。就个体的人与集体、社会的层面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和谐价值在促进人与社会和谐方面的表现。第三,促进族群和谐。就人的集体与集体的层面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促进族群与族群、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的和谐。第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人的个体、集体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工艺品、表演艺术等,大部分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审美价值,是进行艺术研究、审美研究的宝贵资源。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审美价值含量极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价值主要表现在民间艺术、文学等方面。1、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大量的艺术作品,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按照当时审美风尚、没得标准创作的艺术产品。它们能流传到今天,说明其审美水平和创造美的能力得到了历史上不同时代人们的认可、接受和赞美、欣赏,因而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也值得今天的人们去认识、欣赏和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天才的艺术创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能深深打动人类心灵、触动人类情感。通过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形象地看到当时的历史事件、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不同人群的生活习俗,以及他们的思想与感情、艺术创作方式、艺术特点和艺术成就。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仅有口头文学、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有审美价值,而且民族民间文化、社会习俗、服饰织染、红白礼仪等也普遍涉及美的内容,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它们是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文化史、艺术史的活化石,是这些民族乃至全人类值得骄傲的宝贵财富。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资源是人

  类艺术之源,是不同民族艺术、文化得以发展的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原型和素材,可以为新的文艺创作提

  供不竭的源泉,当代许多影视、小说、戏剧、舞蹈等优秀文艺作品就是从其中孕育而出的,很好地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再造功能,充分利用了其审美艺术价值。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仅口头文学、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有审美价值,就连其中的民族民间文化、社会习俗、服饰织染、红白礼仪等也普遍涉及美的内容,具有重要的审美艺术价值。

  除了要从纵的方向、沿着历史的时间长河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这些历时性基本价值,还要从横的角度、视野开阔地扫视宽广空间,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和谐价值、审美价值这些共时性基本价值,纵横结合,时空交叉,立体地、全面地认识非遗的基本价值。

  第四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时代价值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一方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除了包含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大量的科学文化知识,还有许多极富审美价值的艺术精品,值得用这些重要的、科学的、美丽的知识和内容去进行个体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另一方面,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教育的一个重要领域和组成部分,使教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条重要途径。这就需要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置相关课程和专业,乃至设置系所、研究院,使广大学生了解非遗的重要性和价值;培养对非遗进行保护、传承、研究、开发、管理的专门人才;在社会上进行有关非遗价值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形成重视、保护、传承非遗的社会氛围,从而通过教育教学的作用更好地使非遗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1.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涵盖了大量的各方面知识内容,是教育的重要知识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又有大量独特技艺技能可用以传授,也构成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许多传人,传授自己独有的宝贵技能的过程,就是教育活动的过程,而学生或受业人接受知识技能的过程,就是学习活动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有众多以之为职业的专家、学者,他们在学校中、在社会上讲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体现的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2.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当今是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迅猛、突飞猛进,传统文化再迅速萎缩和衰亡。要保护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尤其是保有地的教育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对大学而言设置相关课程和专业,乃至设置系所、研究院,使广大学生了解非遗的重要性和价值,培养对非遗进行保护、传承、研究、开发、管理的专门人才;对中小学而言,则要编写非遗教育的乡土教材,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之中,普及宣传本地非遗知识,使中小学生对非遗做到初步认识;有条件的地方还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中小学生感性地接触和认识非遗,推动青少年对它保护、传承的观念和意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1.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厚的经济价值,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具有双重价值首先是遗存价值,即要确保能够存活而不消亡,才可能被传承、开发、研究,这是根本的因素,是前提条件。其次是经济价值,这只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存活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经济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地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后,这些地区就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宣传力

  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新条件,提供更好的生

  活条件,使之更加安心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一些发达国家已

  经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

  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

  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并实现了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循环互动,例如

  日本、韩国积极发掘本国民俗文化资源,保护、恢复传统礼仪节庆仪式,以此吸引

  大批国内外游客,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入。瑞士、芬兰、英国等国极为重视保护本国

  的少数民族文化,给以极好地保护、传承的条件,除了从维护文化生态、保护文

  化多样性的角度考虑外,也是看到了在这些独具风情的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旅游能够

  创造巨额经济收入。

  2.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广泛多样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其中也包括极大的市场开发价

  值,因此可以合理地开发其经济价值,发挥其现实功用

  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

  优势所在。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化、民俗资源就是极为重要的旅游资

  源。

  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科学进行生产性保护,可以大有作为。

  以我国裕固族妇女服饰的经济开发为例,不仅很好地保持、弘扬了裕固族妇女服饰

  文化,而且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首先,组织裕固族服装模特队进行节庆演

  出,中老年妇女、青年少女穿着不同的裕固族传统女装在舞台上大展风采,充分展

  示民族服饰的魅力。其次,将民族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裕固族女用红缨帽子

  制成小巧好看的旅游纪念品出售,销量极大、利润可观。这种做法既利用传统工

  艺、传统文化资源取得了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促

  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这是通过经济手段、经济途径救活一种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一个极好案例。

  3.孕育新的生长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可以把古典与现代、文化与经济结合

  起来,使传统文化在现代语境中焕发新的生机,寻找到新的生长点和发展点。

  在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中完美地传承、发展前工业社会的文化记忆,把有

  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变成文化产品,推向市场,形成文化品牌效应,把丰富的

  文化资源转化、发展成为优势文化产业。(安徽婺源县的歙砚)

  对于具有市场开发潜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具有强大生命力、能转化为现实

  经济效益的民间文化形态,在采取积极保护措施的同时,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既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到更好的保护、继承和发展,又

  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川自贡彩灯业)

  但是,在经济开发的同时又坚决不能忘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会影

  响、削弱它们本身的文化内涵,只有重在保护、合理开发,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为立足点,才能满足现代人对古老文化的欣赏而创造经济效益,进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文化进步。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既不能过度开发、为了开发而开发,更不能纯粹为了经济效益而进行破坏性开发。要防止和扼制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盲目开发、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坚决反对将原生态的民族民间艺术进行商业化的肢解和变异。在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经济开发过程中,必须杜绝这种借开发之名、行毁坏之实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

  总之,在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本真性、原生态保护的同时,也要有适度的经济观念,有以开发促保护的头脑和意识。也就是说,在坚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放在首位的前提下,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在确保精髓要旨、核心技艺、真实流程的前提下,顺应社会发展,满足人民需求,对有条件的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从而在非遗的保护工作中,做到遗产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对那些既能显示民族文化特色又有经济开发价值、市场开发前景的优势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敢于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进行科学的品牌定位、制定合理的营销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优势文化品牌,将文化资源优势传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

篇八:非遗交流的功能

  谈谈传承人在非遗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传承人目前的生存现状和保护情况1.冰火两重天:近年来民间文化传承人的传承状况、遇到的问题及困惑,放一块儿谈,一句话:冰火两重天。火的方面是那些产品有销路,他们办起了公司、招工人、开起了商店,如陶瓷、刺绣、雕塑、制剑业。但这部分人是少数行业的少数艺人。大部分民间文化后继乏人,传承人靠手艺连自己也养不活,更谈不上致富,无人愿跟着学,即使传承人想招外姓人授德传艺,也无人愿学。如郑州“猴加官(冠)”艺人老曹,已80多岁了,通过媒体公开声明愿免费招外姓人为徒,传授制作技艺,却无人愿跟着学。2.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一是后继乏人;二是知识产权纠纷。1956年私合营时留下的历史问题,改革开放允许私营经济后,以及受到保护后,有了名和利之争。家族内部的纷争,兄弟反目。相关利益集体和个人争抢传承人资格。三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盲目拆迁、合村,对古村落和古民居的毁坏。四是自然环境污染,造成人们不愿、不敢品尝地方小吃,不愿、不敢直接接触手工艺品。3.河南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河南前后4批共有84名国家级传承人,分布在民间文学、民俗之外的8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类之中。全国4批非遗传承人共1986名,平均每个非遗项目约1.63人。我省非遗传承人约占全国总数的4.2%,高于各省平均人数(58.4人)。河南非遗居国家级项目平均拥有1.15个代表性传承人,略低于国家级非遗项目平均人数。我曾做了一份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分布表:①民间文学的国家级项目有5项,民俗有8项,而传承人缺位;②戏剧类国家级项目有17项,平均每个项目2.5人;传统音乐平均每个项目1.6人,传统舞蹈平均每个项目0.5人,曲艺平均每个项目1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平均每个项目1.6人,传统美术平均每个项目0.9人,传统技艺平均每个项目1.7人,传统医药平均每个项目1.5人。

  4.河南省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自2008年公布第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来,每两年评定一批,221人入选。2010年评定了第二批231人入选。2012年第三批189人入选,三批共计641人。

  在省文化厅2008年公布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之前的2005年3月,省民间文化抢救工程领导小组按照中国民协的部署开展了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的调查认定、命名工作。2007年7月25日,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联合命名了76名省级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名单。当年11月,在郑州召开了命名大会,冯骥才、孔玉芳等领导亲自向传承人援牌。其中28人于2007年6月被命名为国家级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介绍76名杰出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图书《薪火》,于2010年5月由中原农民出版社出版。

  5.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情况:从2006年起,国家对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了补贴,数额少则二三十万,多则数百万。从2009年起,国家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每人每年8000元,第三年提高到10000元。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年有10000万元补助,而河南省的省级和省以下传承人还没有任何补助。而陕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发文明确表示从2013年元月起,对10名省级传承人每人每月资助传承经费400元,49名市级传承人每人每月资助200元,在72名县级传承人中每年选出10名优秀传承人,每人奖励1200元。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对其生存、生活提供保障,通过资助和奖励,能使其主动开展授徒、传艺、交流和传统节日表演活动,搜集整理、出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在保持原真实性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发展、打造独具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内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

  6.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错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初始阶段,是先确定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然后再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以项目带传承人,项目是一个,而传承人和传承主体可以是多个。这是符合非遗实际情况的。初看起来,这样做没什么问题,但实行几年后,问题出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差别是其“非物质性”,即活态存在和活态传承。这个“活态”就是传承

  人。只要把传承人保护好了,他就可以制作出更多产品(服务、演出、制品),可以传授给更多的徒弟。静态地像保护文物那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适用于那些已经被历史淘汰或即将被淘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果把扶持资金的大头放在项目上,似有见物不见人之嫌。所以应该确立起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首要位置,进而确立起传承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这就像鸡和蛋的关系。保护好了鸡,它就会多下蛋。

  二、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1.确立传承人在民间文化中人的主体地位:民间文化传承的内在规律是“活态”存续。其载体主要是传承人。保护住了传承人,也就保护住了民间文化;扶持了传承人,也就是传承了民间文化。留住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化,是先救项目还是先救艺人?是把主要精力、财力、物力放在项目抢救上,还是放在传承人身上,不仅是个政策和方式方法问题,而且还体现出对民间文化传承规律的认识,有必要深入探讨,抓住关键。说一个现象,有些地方花大钱建仿古一条街,什么什么一条街,建民俗村,搞招商,可就是招不来艺人去开店。朱仙镇搞了木版年画一条街,十分的冷清,只有三家去开门面,也是常常关门,其中一家也撤出来了。造成木版年画一条街不景气的原因有很多,让人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什么?如何抢救和保护?纲举目张,纲在哪儿?这个纲就是传承人。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标准、比例及认定程序研究:河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从2008年至2012年认定了三批共641人,其中84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艺人一旦被认定为省级或国家的代表性传承人,身价倍增,名利双收。所以,现在评选、认定代表性传承人成了一个敏感的事情。但在评选、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时候,缺乏一个分类别标准,缺乏各类别之间以及同类别中不同项目的结构和平衡系数;认定程序也欠完善。有些老艺人不知道评选传承人这回事,也没钱去请人制作申报材料;有些项目一家上了两代人;有些艺人一旦“榜上有名”后就不再操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事情了。

  各级传承人名单的命名应采取倾斜政策:一是在非遗项目上,向濒危项目倾斜,向稀有项目倾斜,向弱势项目倾斜;使每个此类项目都有一个以上的省级或国家级传承人,并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传承人梯队。二是在传承人分布上向民间艺人倾斜,向农民倾斜,向民营企事业传承单位倾斜;既然是倾斜,所占人数比例要超过50%。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人才培养:国家制定的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六字保护方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六字方针,前十二字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后四字。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六字保护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六字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可以移动的或不可以移动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不损害就行;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要活态传承,活态发展。传承发展的第一要素是传承人。

  传承人的培养,传统方式主要有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社会传承,现代方式主要有行业培训和学校培养等方式。

  (1)家族传承:“百年字号,祖传技艺”常常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诩的词语,也是极为吸引人的广告词。至今,家族传承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主要传承方式。按照旧的族规,家族技艺绝活“传男不传女”、“传媳妇不传闺女”、“传长门不传旁门”。这是时代使然。家族传承也有其优势,可以保持祖传技艺的纯正、正宗、地道,不变异、不变质、不变味。但世代单传往往会造成人亡艺绝、技艺失传。

  (2)师徒传承:名师出高徒。社会上谈起艺人的时候,往往会先说起他(她)是某某人的徒弟、高足、关门弟子,说他(她)曾拜某某为师、师从某某人。就像钱币的两面,师徒传承的另外一面,是保守、封闭,仅从行业谚语中就可以窥见一斑:“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徒弟徒弟,三年奴隶”,“能舍钱一斤,不传一招新”,“没得烟与酒,师傅留一手”,“徒弟传徒弟,越传越差气”,等等反映师徒关系的谚语。师徒传承从古至今,是传统技艺、民间演艺、中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主要传承方式。

  (3)社会传承:社会传承又称为集体传承,多发生在民俗以及传统农业生产领域中。其传承特点是集体意识、集体认同、集体行为。在社会性传承中,不排斥家族的、师徒的传承方式。

  节令,是典型的民族性传承模式。例如当春节来临时,亿万民众浩浩荡荡“回家过年”,全家团圆已经成为民族共识,甚至是下意识、无意识。2006年,国家在春节之外,又确定清明、端午、中秋为法定节假日,这是对传统文化的国家继承和延续。

  庙会,是典型的集体传承模式。方圆几十几上百里的民众,认同某位神灵、祖先,认同某项祭拜活动或仪式,他们会世世代代沿袭下来,成为不约而同的习俗、习惯。例如浚县正月庙会,如果谁参加社火队朝顶,必须得连续参加3年。在民众意识里,似乎不去参加对某位共同始祖的祭拜,会产生被族群抛弃的感觉,“数典忘祖”、“数典忘宗”是最耻辱的行为。

  传统农业耕作技艺,包括传统渔牧技艺,及其相关的手工加工技艺,已经成为地域的共同知识。俗话“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着咱咋着”就是反映这种普及现象。例如中原二十四节气耕作技艺,是千百年来民众智慧的结晶,并且用大量的农谚和歌谣形式一代代传承下来,弥足珍贵。现代农业改变了传统耕作技术和方式,但改变不了二十四节气耕作时序。可以用播种机代替耧种麦,用收割机代替镰刀割麦,但再大的动力机械也改变不了小麦秋播夏收的节气规律。

  (4)行业培训:行业培训已经进入了专业领域。同行之间的观摩、交流、切磋、学习,使艺人开阔视野、打开思路、提高技艺、扩大交往。行业培训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面对已经被评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省文化厅从2010年起到2012年,分4批进行了全员免费培训。

  (5)学校培养:学校教育是现代培训形式。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最早开展起来的是公办戏曲和音乐学校,搞得最红火的是民办武术学校和杂技学校。

  ①坚持的戏校。河南那些老的地区大都有戏曲学校,主要为本地剧团培养演员和伴奏员。中央戏剧学院开办有豫剧本科班。但是,不少戏校面临招生难、生源不足的窘困情况。于此对照的是民办戏校兴办了起来。纳入职业教育和中专教育体系的,国家减免学费、发放生活补贴。

  ②刚强的武校。民办武校不但在登封和温县林立,在省内许多地方也遍地开花。省体育局于2000年10月6日颁布了《河南省武术学校、习武场所管理办法》(豫体武字〔2000〕053号),规范武校的管理。

  ③耀眼的杂技明星学校。杂技演员必须从小培养,传统的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杂技院团的需求。成立于1992年的濮阳杂技艺术学校,已经培养出1300多名学员(2010),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杂技团队。2010年,宝丰建立了魔术艺术学校,中专,学制3年。

  ④璀璨的工艺美术院校。这是院校数量较多而且比较正规的一类院校。在工艺美术院校中或多或少都设置有与民间传统工艺美术有关的专业,几十年来培养出大量的专业人材。

  ⑤五味调和的烹饪学校。各种各样的烹饪学校、专业、培训班遍地开花,很受青年人的青睐。

  ⑥为民间艺人评定职称。2007年8月7日,河南省人事厅印发了《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豫人职[2007]16号),为从事文化艺术生产活动或以此为创收对象的民间艺人评定职称。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专业为: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杂技魔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工艺技艺等七大类型。全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分为高级艺术师、中级艺术师、初级艺术师三个级别。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省文化厅具体负责实施,省文化厅人事处负责办理日常事务。省文化厅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连续3批为160多位民间艺人评定了职称。2012年,又开始进行第四批民间艺人职称的评定工作。

  (6)培养传承主体的文化自觉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拥有非遗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政府无可替代,专家委员会不能替代,社会无可替代。

  三、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1.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存在于民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归属于某个群体或个人

  所掌握,也是资源所有者,甚至还是排它的,有“法人”的地位。人们习惯于顺着文物古迹保护的思路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将政府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者和传承主体。实际上各级地方政府以及政府机关都不能作为申报主体和传承主体。而且在相关文件中的“保护单位”应该改为“传承单位”,国家非遗扶持资金应该由保护单位划拨到传承单位。

  2.培养非遗传承主体的自觉意识:即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所有人和传承主体是政府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那么他们就应该承担起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责任。政府应该鼓励和扶持传承主体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首要的是通过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高公民的保护意识,进而在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在政策上予以引导,在经济上予以扶持。

  3.非遗保护应以人文本:在《非遗法》实施后,我国非遗进入依法保护的历史时期。而传承就是最好的保护。

  如何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十年来非遗界在积极探讨的课题。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两项工作相比较,保护传承人应优先于项目的保护;将财力、物力向传承人倾斜,将工作重心向传承人倾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几年,是以制订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带动全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成效和作用。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入发展,越来越显示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是其他力量所无法替代的。政府的保护工作重在政策的制订、法规的建设、资源的调配、资金的投入,具体项目的保护则主要依靠传承人自己去做。

  (说明:此文依据在陕县非遗传承人培训班上的讲课录音整理。时

  在2014年4月)

篇九:非遗交流的功能

  基于虚拟角色的非遗交互式系统构想与分析

  罗方雅【摘要】信息时代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脱离单向授予模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的挑战.针对这一挑战,提出基于虚拟角色的交互式系统,通过非遗元素、虚拟角色和互动元素的有机结合实现文化信息的有效传播.受众及需求层面、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分析表明,该系统适应了当代年轻人的文化需求,关键技术问题均拥有解决方案或研究基础,同时其产品化拥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期刊名称】《成都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2)004【总页数】6页(P119-12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交互式系统;虚拟角色【作者】罗方雅【作者单位】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61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6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我国民族文化和群体文化的灵魂。它包括舞台表演、口头叙述、民间艺术、传统风俗和节日、民间理论知识和活动、传统手工技能等,[1]体现了本民族独特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传承传统文化血脉、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

  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和社会意义。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由于三维信息获取、虚拟现实、图形图像处理、多媒体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成熟,非遗保护的技术手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而随着宽带网络、移动网络的发展和终端设备的普及,传统的信息获取模式正在逐渐被网络传播取代,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也必须适应新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年轻人是未来几十年内文化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是非遗信息传播和普及的核心受众。一方面,他们拥有接受新事物快、乐于传播和交流的特点,例如惯于使用手机、iPad、各种远程操控和智能穿戴设备等移动终端,习惯通过电子设备浏览和分享信息;另一方面,他们对信息的互动性和娱乐性要求更高,形式单一、内容冗长的文化信息很难被他们接受。针对这些特点,非遗的展示和传播也应脱离过去单向授予、被动接收的模式,转变为适应新平台、注重娱乐性与互动性的新方式。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虚拟角色的交互式系统。它以互动式游戏的形式实现,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承载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其中虚拟角色是一类虚构的人物形象,拥有特定的外形特征和情感、性格特征,其在智能教育[2]、电子商务等领域已经得到了应用。而游戏作为一种复合艺术形式,集文字、音乐、美术、程序等元素为一体,能够为玩家提供具有趣味性的交互式体验。在互动式游戏中使用虚拟角色进行文化知识的传播,能极大地提升受众的参与感和沉浸感,从而达到较好的传播效果。同时,本文将对该类交互式系统的设计构想进行调研和分析,考察当代年轻人了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需求,调查和分析相关的研究成果与可行技术,并考察涉及虚拟角色商品化保护的法律法规。本文提出的基于虚拟角色的互动式游戏以当代年轻人为主要目标受众,定位于集教

  育意义和娱乐功能于一体的交互式系统。它包含三大要素:非遗元素、虚拟角色和互动元素。这三大元素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其中非遗知识的传播和普及是最终目标,虚拟角色为相关知识提供有效的传播形式,而互动元素是增强游戏娱乐性和趣味性、提升用户参与感和投入感的重要手段。(1)非遗元素的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述故事、社交习惯、交际礼仪、传统节日、舞台表演和民间艺术等形式,具有无形性、易变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等性质,因而其保存和重现都具有一定难度。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主要通过三种形式体现非遗元素:其一是文字与音频知识库,例如通过与虚拟角色的问答传播非遗相关知识;其二是图形图像元素,例如将蜀锦、蜀绣元素融入图形界面和虚拟角色形象;其三是操作流程和场景设置,例如将传统舞蹈的动作融入虚拟角色的动作,将传统节日的情境融入游戏进程与互动流程之中。这三种形式的有机结合为非遗元素的有效渗透提供了保障。(2)虚拟角色的设置虚拟角色的设置是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的主要特色,它包括造型设计、语音特征设计和性格特征设计三大部分。其中造型设计包括外貌和服装等视觉元素,在设计中将充分考虑与非遗元素的关联性。而语音特征和性格特征的设计将与造型设计保持统一性,并充分考虑目标受众的偏好。(3)互动元素的设计互动元素是增强用户参与感和沉浸感的重要手段。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主要在三个层次上实现虚拟角色和用户的互动:其一是虚拟角色通过文字和语音与用户进行即时交流,例如虚拟角色实时回答用户提问;其二是虚拟角色根据用户近期操作自主产生情绪和行为变化,例如用户的近期行为影响虚拟角色的心理状态和情绪状态,使得虚拟角色自主发生对应该状态的行为;其三是用户长期行为的累积结果影响虚

  拟角色的成长方向,例如用户的长期操作习惯影响虚拟角色的知识储备和性格成长。这三个层次分别在短期、中期和长期体现虚拟角色对用户行为的能动性反馈,它们互相关联、相互影响,使得虚拟角色具有类似于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模式,不仅能极大提升游戏的娱乐性,也有利于增强用户的情感带入,进而可以增强用户参与的主观能动性,延长系统的生命周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尤其是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当代年轻人对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一需求,网络中出现了大量利用数字摄影、多媒体与宽带网络等技术手段的非遗展示平台,例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3]。然而,这些平台以各类网站为主,主要包含图片文字介绍、视频展示、电子地图、数据检索等,互动性较差,参与感和趣味性也较为有限,难以让受众产生深刻的印象和持续的情感投入,也难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代年轻人的文化需求。为考察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是否适应目标受众的需求,课题组开展了一项调查。调查依托网络平台,随机抽取来自全国各省市的143名40岁以下的网络用户为样本,其中男性71名,女性72名,其年龄分布如表1所示。由表可见调查对象中19—30岁的年轻人占总样本的80%以上。这一阶段的年轻人拥有愿意投入的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和金钱,同时具有较为旺盛的精力和学习欲望,是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的主要目标受众。调查表明,约有54.5%的年轻人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不了解”或“略有耳闻”,约有42.7%表示“有一定了解”,表示“十分熟悉”的仅有2.8%。而在被问及是否有兴趣了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时,100%的调查对象作出了肯定回答,其中表示“有一定兴趣”的占50.3%,表示“有较大兴趣”或“十分有兴趣”的占49.7%。同时,有92.3%的调查对象表示当前存在的非遗展示平台难以完全满足这一需求。这一调查结果显示了信息时代年轻人对了解我国非遗的普遍兴趣和需

  求,也显示了开发适和当代年轻人的非遗传播和普及新平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针对本文提出的基于虚拟角色的互动式游戏构想能否成为当代年轻人了解非遗的有效方式这一问题,课题组进行了进一步调研。调查表明,有87.4%的调查对象习惯使用(至少每日一次)个人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学习和娱乐,这一习惯为互动式游戏提供了平台的保证。而90.2%的调查对象表示有兴趣通过互动式游戏了解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表示“有较大兴趣”和“非常有兴趣”的占47.5%。在被问及是否有兴趣在与虚拟角色的互动中了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有90.2%的调查对象做出肯定回答,其中39.9%的调查对象表示“有较大兴趣”或“非常有兴趣”。这些调查结果表明本文提出的非遗主题互动式游戏将在目标群体中拥有较高的接受度,间接表明了这一构想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后,就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的侧重点,调查对象的选择如表2所示。由表可见,游戏的娱乐性、知识性和操作的便利性最受重视,虚拟角色的塑造紧随其后。本文提出的互动式游戏通过三种形式交叉引入非遗元素,在三个层次上进行用户与虚拟角色的互动,同时在虚拟角色的塑造中综合考量外形、声音特点及性格特点的塑造,由调查结果可见,这些构想对用户较为看中的游戏特性(娱乐性、知识性和虚拟角色的塑造)具有较好的针对性。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庞大、形式多样,将之引入互动式游戏将面临非遗的数字化采集、筛选、编辑和转化。同时,基于虚拟角色的互动式游戏的设计和实现涉及人工智能与计算机视觉领域的若干问题。本文将从非遗元素的引入和虚拟角色的互动性两个方面考察现有的技术手段和研究成果,从而考察和分析所提出的互动式游戏构想的技术可行性。(1)非遗元素的引入非遗元素在交互式系统中的引入首先涉及非遗的数字化采集工作。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是传统的数字化采集技术,包括图文扫描、文字识别、录音、录影等。通过这

  些技术获得的文字、二维图像和音频、视频片段可在本文提出的交互式游戏中成为重要的设计素材。近年来,包括三维扫描、全息拍摄、动作捕捉、地理信息技术在内的许多新兴技术逐渐发展成熟。[4]在国内,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保护[5],以及泉州拍胸舞采集[6]应用动作捕捉技术的相关研究已经开展。这些新兴的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突破了传统方式在保真效果上的局限,为真实、全面的展示提供了可能,也为本文提出的交互式系统提供了新的素材来源形式。非遗元素在交互式系统中的引入同时依赖非遗数据的存储和筛选。非遗转化为数字化形式后,以图文信息、音频/视频和三维模型等多种形式储存,数据库技术为这些数据的结构化提供了有效支持,而检索技术的发展为这些数据的筛选提供了方便有效的工具。非遗元素在交互式系统中的引入离不开后期的编辑和转化。在本文提出的交互式系统中,第一、第二种形式的非遗元素主要采用来自传统的数字化技术采集得到的数据加工和再创作。这些数据包括文字、二维图像和视频、音频,主要有两种引入方式:其一是作为文字和音频信息的原始来源,通过筛选和重新编排融入虚拟角色的语音和文字知识库;其二是作为图形图像的设计素材,作为虚拟角色造型设计和交互式系统用户界面设计的重要参考。对于这两种方式,相关的技术已经发展成熟并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本文提出的交互式系统中,第三种形式的非遗元素主要来自三维扫描、动作捕捉、地理信息技术等新兴技术得到的数据。传统舞蹈、民俗仪式等非遗元素可通过动作捕捉技术得到有效的动作序列,这些动作序列具有高度的可编辑性和可重用性,通过一定的编排即可引入虚拟角色的动作库。而传统工艺制品通过三维扫描可建立三维模型,经过编辑和转换即可加入交互式系统的素材库。结合虚拟角色的动作库、交互式系统的素材库和地理信息技术采集得到的地理信息,交互式系统可对非遗场景进行再创作性的重构,从而提升用户的临场感和参与感。对于这种形式,相关的

  研究工作已经展开,技术正逐渐趋于成熟。(2)互动性的实现本文提出的交互式系统中用户与虚拟角色的互动主要在三个层次上达成,包括即时的文字和语音交流、虚拟角色根据用户近期行为产生的情绪和行为变化,以及用户长期行为对虚拟角色成长的影响。在第一层次,用户行为对虚拟角色的影响实时发生。在该层次上,一些智能聊天机器人已经通过建立语料库实现了用户与人工智能的即时问答,应用的主要技术有模糊匹配、机器学习等。这些现有技术是实现用户与虚拟角色即时交流的重要保障。在第二层次,可通过对虚拟角色情感行为和用户对虚拟角色的影响力建立数学模型,使虚拟角色对用户的近期行为产生反馈。国外的先驱研究者已经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早在1977年,Picard[7]就提出了情感计算的相关理论,虚拟角色的情绪建模随之得到了学术界的关注。Eisman等[8]采用一种基于概率的模糊推理规则控制人机交谈中虚拟角色的情绪变化。在国内,部分学者也已开展了虚拟角色情绪行为建模方面的研究。例如刘琼等[9]结合人体生物学原理和环境心理学理论,引入博弈思想,提出一种追逐行为的情绪仿真模型。而刘箴等[10]提出了一种基于心理学理论和OCC理论的方式,用于建立虚拟角色的认知结构,对虚拟角色的动机进行形式化描述。在该方法中,虚拟角色的情绪状态由情绪决策产生规则驱动,情绪强度通过模糊推理进行计算。以上研究工作均为虚拟角色在该层次互动性的实现提供了支持。在第三层次,需要对虚拟角色的性格特征和知识储备进行建模,并建立用户行为倾向与虚拟角色性格特征的关系模型。在这一层次上,尽管相关的研究成果尚存在一定空白,我国在人工心理[11]、模糊知识处理[12]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均能作为互动性实现的研究基础。基于虚拟角色的交互式系统推向市场时,虚拟角色的商品化权保护也将成为题中之

  义。本文提出的系统中,虚拟角色被设计为具有特定外形、声音和性格特征的角色,具有鲜明、直观的形象和较高的商业价值。对其相对独立于作品的商品化权利的保护不仅是维护著作权方合法权益,也是促进该系统产品化和良性推广的重要手段。商品化权利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在国外已有较多判例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商品化权的常见表现形式有“形象权”[13]“公开形象权”[14]“姓名肖像广告权和宣传权”[15]等。随着我国现代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内也出现了大量的商品化权纠纷。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关于虚拟角色的商品化权尚无直接可依的法律法规,仅存在少量判例。例如在“三毛”漫画形象纠纷案中,原告(漫画原作者配偶)主张:“三毛”的漫画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原告作为漫画作者的合法继承人享有著作权保护期内对该形象的使用权和获取报酬的权利;被告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并作为企业形象广泛使用的行为侵犯了这一权利。法院将案件定性为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并认定漫画作者的著作权受到了侵犯,通过判决在事实上维护了商品化权人的权益。尽管我国不实行判例法,但由法院讨论并公布的案例在事实上起着指导审判的作用。这些判例提示我们,在我国现有司法环境下保护虚拟角色的商品化权可从著作权维权的角度进行。引用著作权法对虚拟角色商品化权保护的主要障碍来自“思想表达二分法”这一原则。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著作权不保护思想本身,仅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在这一原则下,仅当虚拟角色能构成独特表达时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仅停留在抽象类型层面的虚拟角色不享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由于本文提出的交互式系统中的虚拟角色具有鲜明独特的外形、声音和性格特征,并通过线条、色彩、声音的表达而成为固化的独立形象,可以认为主张将之作为独立客体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与“思想表达二分法”并不相悖。

  小结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人们的学习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注重娱

  乐性和用户体验的传播时代已经到来。为适应这一变化,为了更有效地传承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虚拟角色的交互式系统。该系统以互动式游

  戏为形式,以用户与虚拟角色的互动为特色,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对非遗的相关知识

  进行传播。

  以上调查研究表明,本文提出的这一系统有针对性地适应了当代年轻人的文化需求。

  同时,该系统设计和实现中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均能利用现有技术手段解决或部分

  解决,部分尚未完全解决的技术问题也拥有坚实的研究基础。最后,虚拟角色商品

  化权保护的法律依据也为该系统的产品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相关文献】

  [1]权玺.大众传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功能与缺失[J].北方传媒研究,2008(1):10-15.[2]RickelJ,MarsellaS,GratchJ,etal.Towardanewgenerationofvirtualhumansforinteractiveexperiences[J].IEEEIntelligentSystems,2002,17(4):32,33.[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o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EB/OL].(2015-05-02)[2015-1029].http://www.ihchina.cn.[4]MassimilianoPieraccini,GabrieleGuidi,CarloAtzeni.3Ddigitizingofculturalheritage[J].JournalofCulturalHeritage,2001,2(1):63-70.[5]邵未,张倩,孙守迁.面向编钟乐舞的动作捕捉技术的研究[J].系统仿真学报,2003,15(3):350-352.[6]庄俊宏,陈思喜,陈莉,林秀敏,曾琪,洪雅斐.基于动作捕捉技术的泉州拍胸舞的数字化采集[J].现代计算机(专业版),2012(17):9-12.[7]PicardRW.AffectiveComputing[M].Cambridge,USA:MITPress,1997:213-230.[8]EismanEM,LópezaV,CastroaJL.Controllingtheemotionalstateofanembodiedconversationalagentwithadynamicprobabi-listicfuzzyrulesbasedsystem[J].ExpertSystemswithApplications,2009,36(6):9698-9708.[9]刘琼,刘箴,卞玉龙.动漫游戏中虚拟角色的一种情绪行为仿真模型[J].系统仿真学报,2011,23(10):2151-2155.[10]刘箴,何少华,柴艳杰.一种虚拟角色的情绪认知评价模型[J].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

  2011,24(2):160-167.[11]王志良.人工心理与人工情感[J].智能系统学报,2006,1(1):38-43.[12]何新贵.模糊知识处理的理论与技术[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1998:355-370.[13]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新世纪初的若干研究重点[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46-165.[14]薛虹.名人的商标权——公开形象权[J].中华商标,1996(3):10-14.[15]凯文·斯·马克斯.姓名和肖像公开权案件中著作权模式评价(续)[J].梅慎实,译,郑成思,校.版权参考资料,1989(4):21-26.

篇十:非遗交流的功能

  非遗手工艺的跨界共融与文化创新

  打开文本图片集随着当下时代文化的发展进步,除了传统方式的文化创意产品推广,我们上下求素,寻求非遗文化保护传承的新方式,而非遗与当代艺术设计的携手是如今非遗传承的新型发展方向。将当代文化发展中所推崇的艺术形式与传统的非遗手工技艺之间跨界融合,从文化领域将古老的手工技艺植入人们的精神世界,使身处钢筋水泥之中的人感受到来自传统文化的熏陶。“白蛇惊变”这部音乐剧正是以此为基础所造就的非遗跨界创新设计的呈现,是传统与当代跨界共融的文化产物。一、再生的白蛇传说《白蛇惊变》音乐剧是由导演徐俊携手上海公共艺术协同创新中心(PACC)共同创作的非遗跨界的产物。音乐剧在道具的设计上与浙江东阳的竹编艺术相互嫁接,在服装设计上将传统的刺绣工艺植入其中,舞台的构造设计中融合击鼓与武术元素,整体效果以传统元素呈现一场完美的视觉盛宴。音乐剧的道具设计将“以非遗融非遗”作为设计思考的初衷,传统非遗通过跨界创新的方式与当代艺术相融合,为观众带来非遗音乐剧的精彩表演。除了视听盛宴外,PACC和徐俊戏剧还同步推出了双方共同主办的《白蛇惊变》非遗手工艺展,让观众能够近距离欣赏音乐剧中唯

  美的非遗手工艺。《白蛇惊变》这部音乐剧在规划之初就立足于针对白蛇故事

  现代性的解构和重建。因此,在其故事整体的发展脉络,人物的思维模式等方面都是以传统审美与当代审美的相融相通为出发点。而正是基于此种出发点,《白蛇惊变》这部音乐剧的道具与服饰才多维度地融合贯穿了多种中国的传统非遗技艺,使其在视觉和文化观感上得以提升,亦成为其区别于传统音乐剧的独特之处和传播亮点。

  二、非遗技艺经久流传以《白蛇惊变》这部音乐剧为立足点来进行思考,为何当代艺术设计会与传统的技艺之间有所交集,而非遗技艺又为何干百年来仍然能够经久流传呢?非遗技艺能够流传千百年而不衰,究其根源在于它所承载的文化与理念。中国这方土地上的各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而这种文化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磨砺出来的,是地方、民族、区域的精神象征。而所谓非遗,我们所追逐或者为它所打动的就是其所蕴含的灵魂与精神。五千年上下的历史造就了中国人从骨子里就存在着对于传统文化的热爱与推崇。正因如此,我们会不断尝试在发展当代艺术的同时将传统文化融入其中,我们所希望的就是能够将传统文化经久流传下去。当代艺术的发展推动离不开历史积淀的文化,如果当代艺术脱离了传统文化支撑,那么它就如同失去灵魂的躯壳,空洞无物。换一种角度来说,将非遗与当代艺术设计结合进

  行跨界交流,其本身就是一种极具当代性的举措。将古老的非遗技艺从云水之间引到城市烟火之中,赋予其时代气息,结合当代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让传统文化在都市之中“活态传承”。

  三、传统走入当代,“活力再现”非遗在文化大融合的全球化趋势下,怎样将传统带入当代,使两者之间相互关联、实现共融是大时代的必然趋势。传统的非遗技艺根植于局部区域文化,而其所面向的群体也较为局限,而当代艺术设计更多地则是以开放的心态包罗万象。怎样使这样两种较为独立的个体性文化交汇融合是非遗跨界要面对的问题。面临这样的抉择,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破传统,以开放的心态来审视当代艺术设计,通过全新的思考方式来诠释传统,努力以新的视觉感官呈现方式来实现非遗技艺与当代艺术设计的跨界共融。《白蛇惊变》这部音乐剧正是对传统与当代艺术设计跨界共融的正面回应。音乐剧制作团队通过与上海公共艺术协同创新中心的跨界携手,与非遗工匠进行深度的交流沟通,以音乐剧的形式探索非遗技艺与古典传统文化之间的创造性传承。徐俊团队将多种非遗元素组织结合,让非遗与音乐剧之间实现跨界共通。龙争虎斗般的武术场面配以鼓乐隆隆,疾风骤雨之中廊柱灯火飘摇,断桥横踞,声声戚戚中肃穆唯美的情景,不禁让人感念万千。这是非遗工匠妙手织就的道具给我们展现的视觉场面。时尚品牌设计师范丛博联手非遗传承人,将来自五湖四海的缂丝、顾绣、苏绣、蜀绣、苗银锻造等非遗技艺融于一起,给剧中人物披以锦绣

  华服。主创团队努力实现将根植于传统艺术土壤中的非遗技艺与现代艺术设计美学相互融合,将传统嫁接现代,造就超越戏剧领域的“古典新美学”综合艺术。

  四、跨界是非遗的“活态传承”我们常说“非遗”,它的全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二字就能说明这种文化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而这少数人就是我们所说的“非遗传承人”。纵观当下,这些非遗传承人有一个大致共通的特性就是他们有纯熟精湛的技艺,但是文化素养不高,缺乏创新能力。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部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则是以组织化、系统化的方式来针对传承人的不足之处进行培养教育,通过基础的文化理论知识课程以及拓展创新课程的学习,教授传承人们怎样用创新的眼光看待传承。传承人们所承袭的技艺文化是他们最为珍贵的财富,而非遗传承的创新则是将他们所拥有的技艺与设计师或者其他的技艺传承人之间相互交流,使他们之间发生良性互动,创造出更符合当代人文化审美体验的创新产品,并使其商品化产出,同时也能改善非遗传承人的生活质量,带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创新传承非遗文化。《白蛇惊变》剧目中所使用的舞美道具工艺精湛,服饰寸丝寸缕精美华贵,场景变幻间便能得见道具的巧妙用心。以其中法海禅师出场时的场景为例,随着音乐的起伏,法海禅师移步之间,气氛庄重严肃,极具仪式感,这样的氛围正是通过廊柱灯火所营

  造出来的。“廊柱灯火”不是简简单单的木头做成的柱子,而是由东阳竹编传承人何红兵老师以竹条为基础,一层层全手工编织而成,多种技法运用于其中,每一层都有所不同。上下两部分更是经过巧妙设计,层次轻薄,光能够于其中透露出来,造就影影倬倬的氛围。中间段层次厚重,能够使灯柱更为稳固,上下的轻薄让灯柱更加美观轻盈,而中间层次的厚重也保障了灯柱的牢固性。灯柱运用了传统非遗编织技法,上下各点一盏明灯,充满了东方的禅意,赋予了舞台灵幻玄妙的东方意境,与《白蛇惊变》这一出古典韵味浓郁的故事相辅相成,也和法海和尚的身份非常相衬。镂空的设计减轻了灯柱的重量,演员们移动道具时也不会觉得辛苦。更值得一提的是,舞台上的断桥和盛黄酒坛的竹篮,也是由东阳竹编传承人亲手編织而成。竹篾在他的手中能够变幻万般形态,小到一只蜻蜒,大到一座横跨舞台的竹桥。非遗技艺并非一门单纯的手艺,在《白蛇惊变》中,我们看到了非遗传承人的智慧,看到了非遗未来更多跨界的可能。

  在去年的上海设计之都活动周中,《白蛇惊变》剧组在表演时用到的服饰、灯柱、鞋履以及部分道具都有展出,许多观众感叹非遗技艺的精彩卓著。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对非遗产生兴趣,对此有所好奇以及对于与非遗技艺之间的交流沟通有所期待。希望在更好的未来,我们能够通过对非遗文化的推广传播,让“非遗”不“非”,让它成为我们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宝藏!

篇十一:非遗交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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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地位

  和作用

  作者:邱乐晶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0期

  摘要:文化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在民族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凝聚力量,促进了民族的繁荣与团结。非遗文化作为一种民间日常文化,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是群众文化活动的核心,其与群众文化活动之间有着极为深刻的联系,在民族发展与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本文主要讲述了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来供相关人士的交流参考。

  关键词:非遗文化;保护传承;群众文化活动

  引言:

  文化是一个民族前进的灵魂,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产生了深刻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是群众文化活动完善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与群众文化活动是相互促进、紧密联系的,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拉动了群众文化活动的進步,同时群众文化活动为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平台。因此,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需要群众文化活动,同样群众文化活动也离不开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一、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地位

  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群众文化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需要群众、需要载体,而群众文化活动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在丰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载体。非遗文化大多存在于民间,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发展也带动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进步,是群众文化活动完善与进步的动力[1]。非遗文化是群众文化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者之间是包含的关系,作为群众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成为了群众文化活动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对象,是促进群众文化活动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在群众文化中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在群众文化活动发展过程中的影响是深刻的也是深远的,对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进步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在群众文化中具有不可小觑的地位,也是群众文化发展与进步的重要表现之一。例如梅溪舞龙舞狮经过百年的传承已逐步融入到群众文化中,成为了人们春节日常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逐步成为了日常群众文化活动[2]。通过这种热闹的文化向人们传达了春节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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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的祝愿,也为文化的发展带来了良性的竞争,通过竞争带动了舞龙舞狮文化的发展与进步,使舞龙舞狮的文化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符合。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了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不可替代性,证明了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在群众文化中的地位是深刻的关键性的。

  二、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作用

  (一)扩大了影响力

  非遗文化大多存在于地方,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极大程度上扩大了当地群众文化活动的影响力,使当地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走出去,加深了当地群众文化活动的影响。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与群众文化活动是不可分割的,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通过宣扬地方的特点,将一定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具有吸引力的群众文化活动,在极大程度上增强了这一部分群众文化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来了解当地情况,从而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力的扩大也会吸引更多的文化爱好者去了解当地的群众文化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将当地的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到更远的地方[3]。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文化和群众文化活动,为当地树立一个鲜明的地方特色,方便人们增强对当地群众文化活动的印象,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的群众文化活动。

  (二)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

  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让群众文化活动变得更加的充实,为群众文化活动注入了更多的内容。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吸引了更多的群众文化进入当地,从而使当地的群众文化活动得到了有效的丰富。为了加强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当地的人们也组织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群众文化活动来对非遗文化进行宣传,传统的群众文化活动也进行了一定形式的创新,使其更加被现代人们所接受,这也在极大程度上增加了群众文化活动的类型,让群众文化活动得到了丰富。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也使得当地引进了更多的群众文化活动,增强了群众文化活动的种类,促进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进步。

  (三)加强了当地的文化氛围

  为了加强对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许多地方建立了文化博物馆、非遗文化展示园区、非遗文化表演基地等地方,这为当地的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业余场所,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让人们的业余活动有更多的选择[4]。这类非遗文化场所的建立,增强了人们对非遗文化的兴趣,使人们的业余生活与非遗文化有效地连接起来,也在极大程度上加强了当地的文化氛围,非遗文化得到了有效的传承,让群众文化活动也有了更好的展示地方。当地文化氛围的加强也促进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进步,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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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束语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具有极为深刻的影响。在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需要重视群众的影响,明白群众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性,以此来加深群众文化活动与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之间的联系,从而促进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与进步。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也是群众文化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单林.双重身份传承人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以江苏"南闸民歌"的保护为例[J].北方音乐,2019,39(18).

  [2]范凯阳,赵文强.空间规划设计中的自然思维与文化传承——以黄山非遗文化园规划为例[J].小城镇建设,2019(5):91-99.

篇十二:非遗交流的功能

P>  一、职能简介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9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9]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2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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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3职责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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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

  计划,处理来信来访事宜;七、做好党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

  织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各部门共性工作进展情况;八、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九、开展工会、妇女工作,保障职合法权益,组织好本单位

  的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性活动。十、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十一、内设档案室管理中心资料的归档。十二、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部职能一、组织对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指导和

  业务培训;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出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成果的书籍、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教材;三、建立专家库,保持与各类专家的联系;对全区非物质文

  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管理;四、组织参与各类展演活动。业务部职责一、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二、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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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制定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四、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分级分类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五、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六、负责三级名录体系的建设、指导与管理;七、负责编制保护经费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技术部职能一、编制项目普查、档案保存等工作的电子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三、负责各类图书文献、音像制品的采集和编制工作;四、开发申报、普查等各类软件;五、管理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六、建立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法定职能:(一)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编制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非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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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整理、确认、登记、立档;建立、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存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与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协调处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收藏民间文化作品实物,展示、传承和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广泛交流并有效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手段与方法;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交流保护工作信息和经验,宣传保护成果;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具体工作。

  (二)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院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制定研究院发展的中、长期计划;组织召开学术年会,申报研究课题,汇集研究成果;负责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组织各类学术讲座,推荐出版相关学术著作;负责收集哈密东天山古伊州历史文化文献资料;负责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展开学术研究,为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学术支持。负责联络专家学者及研究院日常工作,协调举办学术会议;整理宣传研究成果;负责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组织学刊编纂委员会日常事务。

  机构职能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机构概况: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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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9年9月成立,是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文化厅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

  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承担并履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一)指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的实施;(二)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三)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四)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活动,承担传承人保护具体工作;(五)负责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指导市、县级资料库、数据库建设;(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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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负责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研究成果、普及读物的编纂、出版、发表;

  (八)负责对市、县级保护机构的工作指导,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培训;

  (九)组织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摘要: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

  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区文广局局长彭林;

  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区文广局副局长陈贤明;

  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员:区文广局社文科科长袁建斌;区文化馆馆长胡建;月浦文化馆馆长郭骥;区文保所所长汤明德;各街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宝山区文化馆副馆长黄涛;办公室副主任:刘杜芳;办公室成员:潘德龙、余汉琴、倪周圆。

  第7页

  办公室内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工作组:组长:潘德龙;组员:邵立永、张永德、卫慧。

  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

  法规,拟定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申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估,组织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性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成果和经验,指导各街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文化馆,负责保护中心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省、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精神,在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领导下,推动全市的

  “非遗”保护工作2、统筹、协调各区做好普查、建立名录和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级和省级评审原则与标准,该市经过深入普查、规范申报,现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国家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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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23项省级名录,47项市级名录;国家级传承人8人(已去世1人),省级传承人21位,市级传承人61位

  3、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交流活动,积极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推进传承、利用和发展

  4、注重宣传普及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拍摄专题片、举办展览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现

  建有《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展览厅》2工作人员1、研究、普查调研、文本撰写工作人员。2、联络、协调、采访、文字记录、摄影记录、录音、录像以及所有材料的档案工作人员。3、电子制作,包括录像申报专题片制作、图片扫描、文字输入、复印等各种辅助材料制作的工作人员。3今后任务1、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

  护和交流传播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区各级保护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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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完成普查和每两年一次的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作,建立市、区、镇(街)各级保护名录;

  3、收集、整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资料,建立包括文字、录像、录音、照片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和

  数据库;4、负责对全市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参与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5、成立各类民间艺术培训基地,加强濒危、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6、策划举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7、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丛书的编撰和出版工作;8、做好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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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非遗交流的功能

P>  精选

  一、职能简介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1]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2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可编辑

  精选

  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3职责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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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

  处理来信来访事宜;七、做好党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织理

  论学习,督促检查各部门共性工作进展情况;八、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九、开展工会、妇女工作,保障职合法权益,组织好本单位的文

  体活动、社会公益性活动。十、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十一、内设档案室管理中心资料的归档。十二、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部职能一、组织对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指导和业务

  培训;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出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成果

  的书籍、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教材;三、建立专家库,保持与各类专家的联系;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

  产传承人进行管理;四、组织参与各类展演活动。业务部职责一、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二、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理论研究;三、制定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工

  作;

  可编辑

  精选

  四、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分级分类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五、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六、负责三级名录体系的建设、指导与管理;七、负责编制保护经费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技术部职能一、编制项目普查、档案保存等工作的电子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三、负责各类图书文献、音像制品的采集和编制工作;四、开发申报、普查等各类软件;五、管理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六、建立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法定职能:(一)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

  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编制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整理、确认、登记、

  可编辑

  精选

  立档;建立、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存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与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协调处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收藏民间文化作品实物,展示、传承和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广泛交流并有效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手段与方法;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交流保护工作信息和经验,宣传保护成果;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具体工作。

  (二)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院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制定研究院发展的中、长期计划;组织召开学术年会,申报研究课题,汇集研究成果;负责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组织各类学术讲座,推荐出版相关学术著作;负责收集哈密东天山古伊州历史文化文献资料;负责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展开学术研究,为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学术支持。负责联络专家学者及研究院日常工作,协调举办学术会议;整理宣传研究成果;负责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组织学刊编纂委员会日常事务。

  机构职能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机构概况: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隶属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

篇十四:非遗交流的功能

P>  初中语文教学中如何发挥非遗文化的教育功能

  作者:吴永青来源:《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2020年第22期

  摘要:初中语文教材内容丰富,教师可以结合具体内容在教学中融入相关的非遗文化,开阔学生视野,传承优秀文化。本文分析了传统非遗文化的教育功能,并从研究背景、课堂教学的方案设计和有效展开教学实践活动探讨了初中语文课堂中的非遗文化教育,以期提升语文教学质量与学生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初中语文非遗文化教育功能

  DOI:10.12241/j.issn.1009-7252.2020.22.041

  当前,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语文作为一门基础学科,教学内容十分丰富,而且承担着育人的重任。所以教师应当关注传统文化,将初中语文教学与非遗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非遗文化的教育功能,激发学生兴趣,改善教学效果,同时还能提升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让其积极加入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的队伍中。

  一、非遗文化的教育功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经过国家机构与专业人员认定的,是值得传承与弘扬的优秀传统文化,并且具有一定的精神价值,可以对人们的思想感情产生积极影响。

  语文学科的教学内容是语言文化,讲解的过程也要运用语言,非遗文化中同样有许多运用书面文字或口头语言的项目,将其融入初中语文教学中,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其在非遗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下加深对文章的理解和体会,推动语文教学的有序进行,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与语文水平。

  具体而言,非遗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丰富教学资源。语文教材中的一些文章因为年代久远,学生在生活中没有相关的见闻或体验,所以在阅读时感到难以理解。而根据教学内容引入非遗文化,可以让学生对时代感较强的文章有直观和全面的了解,调动学生的求知欲望,增加其历史文化知识积累,让语文教学更加鲜活。其二是开阔学生的视野。融入非遗文化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文化知识,开阔其视野,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人文素养与语文综合素养。

  二、初中语文课堂与非遗文化的融合策略

  1.研究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创作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它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地方非遗指学校所在地区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校地处历史悠久的灌河流域,存在淮海戏、柳琴戏、工鼓锣、淮海琴书等多个非遗项目。研发与建设地方非遗校本课程需要挖掘本土非遗的内容与内涵,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并实施校本课程,让学生关注和肯定非遗文化,并对其进行主动传承与发展。

  2.课堂教学方案的设计

  为了将传统非遗文化更好地融入初中语文教学中,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认真研读教材,挖掘教材中的传统文化元素,然后将有关的非遗文化以课堂导入、文章背景介绍或者知识拓展的形式介绍给学生,让其了解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最好再借助多媒体设备引入一些地方非遗项目,用学生熟悉的事物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教师要以此为入手点,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其在非遗文化深厚人文底蕴的影响下理解课文的含义与作者的思想感情。

  比如,讲解《端午日》时,教师先让学生阅读课文,找出茶峒人在端午这天的风俗习惯,学生将其按时间顺序总结为:穿新衣、画王字、吃鱼肉、赛龙舟和捉鸭子。再用多媒体设备播放一段赛龙舟的视频,将作者描写的激烈比赛场面直观地呈现在学生眼前,调动其听觉和视觉的双重感官。然后再介绍一些其他地区不同的端午节习俗,如包粽子、挂菖蒲、避五毒等,并让学生想一想本地有什么独特的习俗。有的学生提到了老虎鞋绣制和丝带绣,还有的说妈妈会做云片糕。教师告诉学生这些都是灌河流域保存下来的非遗文化。结合课文内容和非遗文化,学生意识到一个民族只有让自己的文明不断进步才是有希望的。

  3.有效展开教学实践活动

  教师在初中语文教学中可以适当组织和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在为教学注入活力的同时,还能让学生了解和接受传统非遗文化,领略其魅力。教师要根据教材内容、学生兴趣和学习特点等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除了教室这个主阵地外,还可以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去看当地的各种非遗文化项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学生亲自尝试。学校也可以举办传统文化展示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爱上非遗文化,享受语文学习。

  比如,讲解《社戏》时,因为学生并没有看戏的经验,所以对作者描写的内容既感到新鮮、好奇,也有觉得和生活没有太大关联。教师可以先在课上播放当地名角演出柳琴戏、淮海戏的视频,让学生了解这种非遗文化,然后在学校的支持下与当地的非遗保护中心联系,带领

  学生走进非遗体验中心、陈列馆和传习所去体验非遗。待回到学校后,让学生结合自己的体验再读课文,品味作者描写的画面,并要求其根据实践活动写下自己印象最深的非遗项目和内心感受。许多学生经过这次活动被传统文化所吸引,加入了传播和推广非遗文化的志愿者队伍。

  总之,传统非遗文化体现了历史发展过程中保留的民间传统,它不仅是经过认证的优秀文化,更是蕴含“隐性精神”的宝贵教育资源。教师通过在初中语文教学中引入非遗文化,可以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文明的博大精深,增强其民族自豪感,在实践活动中了解地方非遗文化,则能丰富学生的个人体验,让其产生归属感,而且熟悉的环境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在弘扬非遗文化的同时,提升其语文水平,达到理想的教学目标。

  (本文系灌云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研究短期课题《地方非遗校本课程研发与建设研究》研究成果,编号:gyiks1x2020048)

篇十五:非遗交流的功能

P>  一、职能简介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1]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2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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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3职责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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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

  计划,处理来信来访事宜;七、做好党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组

  织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各部门共性工作进展情况;八、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九、开展工会、妇女工作,保障职合法权益,组织好本单位

  的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性活动。十、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十一、内设档案室管理中心资料的归档。十二、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部职能一、组织对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指导和

  业务培训;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出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成果的书籍、编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教材;三、建立专家库,保持及各类专家的联系;对全区非物质文

  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管理;四、组织参及各类展演活动。业务部职责一、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二、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及相关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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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制定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四、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分级分类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

  五、加强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跟踪检查项目保护计划实施情况,对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六、负责三级名录体系的建设、指导及管理;七、负责编制保护经费预算及相关管理办法。技术部职能一、编制项目普查、档案保存等工作的电子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三、负责各类图书文献、音像制品的采集和编制工作;四、开发申报、普查等各类软件;五、管理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六、建立和维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法定职能:(一)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编制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非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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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整理、确认、登记、立档;建立、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存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通过对传承人的资助扶持及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弘扬;协调处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收藏民间文化作品实物,展示、传承和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广泛交流并有效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手段及方法;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交流保护工作信息和经验,宣传保护成果;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具体工作。

  (二)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院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哈密东天山古伊州文化研究,制定研究院发展的中、长期计划;组织召开学术年会,申报研究课题,汇集研究成果;负责发表学术研究成果,组织各类学术讲座,推荐出版相关学术著作;负责收集哈密东天山古伊州历史文化文献资料;负责及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展开学术研究,为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学术支持。负责联络专家学者及研究院日常工作,协调举办学术会议;整理宣传研究成果;负责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组织学刊编纂委员会日常事务。

  机构职能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机构概况:哈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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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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