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巡察14篇国有企业巡察 所以现阶段的巡视巡察组应当在更加注重规范自身行为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工作方法避免过于直白强硬地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进行指挥可以参考企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巡察1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国有企业巡察
所以现阶段的巡视巡察组应当在更加注重规范自身行为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工作方法避免过于直白强硬地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进行指挥可以参考企业的营销策略为本职工作加强正向的宣传让人们能够重新了解并审视上级组织开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意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作用最终放下成见敞开心扉积极地与巡视巡察组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当前国有企业巡视巡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国有企业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任务,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实现对所管理党组织的巡视巡察全覆盖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此本文从分析企业巡视巡察遇到的工作问题入手,着重说明了在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國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意义,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希望能帮助各级党组织有序推进巡视巡察,高质量完成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问题仍不容忽视,并在新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本文立足于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对如何开展好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相关问题与对策的探讨。一、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巡察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时代发展和国情变化,党中央多次发布了多项重大决策和指导思想,其中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开展巡视巡察是在此背景下的一项重要举措,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对国有企业而言,巡视巡察不仅是一次政治体检,更是一次全面诊治,根据巡视巡察的问题导向,可以更加有效的发现和揭示企业管理漏洞和突出问题,寻找深层次原因。通过不断健全制度、补全漏洞,有利于改善企业的政治生态,确保企业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企业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企业肌体更加健康。对于企业更有效地进行产业调整和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现实和重要意义。二、现有的企业巡视巡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一)巡视巡察组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将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运用到企业巡视巡察实践中,需要巡视巡察组和被巡视党组织双方都形成正确的思想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才能令各项要求得到落实。但是个别工作人员缺少对自身工作的深刻理解,工作中主观意识较强,偏离了党对企业建设的核心思想,工作逐渐趋于形式化,不能保持危机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巡视巡察工作中。另外企业党务工作对于上级组织的检查指导缺乏正确的判断,个别企业采取了盲目逢迎的态度,不能正确利用巡视巡察的核心作用,也不
利于相互的深入了解。(二)企业经营管理与巡视巡察工作之间存在矛盾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巨大,时刻具有经营不善而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日常工
作受到各方制约的现象比较明显,这就导致企业管理者可能产生过度的风险安全意识,对外界的强制干预比较敏感。另外,如果巡视巡察组不能保证规范有序、科学开展工作,就可能滋生腐败问题,政治监督工作变得空洞,无法真正触及企业管理者的核心需求,使得企业方面认为巡视巡察更多的是检查和限制,进而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不愿意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
(三)巡视巡察工作指导与现实企业运行不相符个别巡视巡察人员进行企业走访前,没有对市场变化的最新信息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导致其思想和方案可能与企业的运行理念存在一定偏差,不符合企业发展的工作预期。同时,巡视巡察流程化现象明显,针对每一个企业进行细致剖析不够,巡视巡察工作难免会受到局限,片面化地进行指导工作,机械化地执行巡视工作理念,对工程招标、材料采购等实践活动促进效果不明显,甚至令企业产生错误的决策。(四)缺少具有权威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巡视巡察组并不能保证专业能力能够面面俱到,对一些企业的指导话语有时候更多的集中在宣传党规政策方面,甚至可能会有个别人员怕得罪人而将巡视巡察当做套路的做法,不能真正对企业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导致自身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另一方面,监督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职能,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工作中的问题,但是也可能有个别企业只是为了应付工作,采取了“特殊时期,特殊手段”的不良工作作风,过一段时间后,还是按照存在问题的体系继续工作,不能发挥出监督管理的持续性和权威性。三、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合理推进企业巡视巡察的工作方法(一)发挥制度和领导者的作用,全面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离不开相关人员的配合与执行。因此开展巡视巡察工作首先要解决各方人员的意识形态问题,只有树立了坚定的政治信念、较高的政治觉悟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同时还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才能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有效展开。其次,需要结合科学的工作模式,激发出制度和领导者的
潜能,在制度落实方面,需要依照文件规定,明确巡视巡察组和被巡视党组织的责任和纪律,以企业党委为主体,认真学习上层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在领导者职能方面,要成立领导小组,所属企业党组织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建立与上级党组织对接的工作小组,并且自上而下地开展企业整体的学习教育。最后,为了保证巡视巡察更具实际意义,实现可持续发展,还需针对有关工作制度进行细化调整,对党务人才进行选拔培育,将中央关于企业科学发展的精神深刻植入到企业党委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识中。
(二)加强理论宣传,弱化冲突矛盾针对企业的巡视巡察具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党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干部建设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传统工作方法存在的不足,在被巡视巡察单位普遍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没有认识到巡视巡察是政治体检,也没有把巡视巡察工作放在一个新的高度,缺乏足够的重视。所以现阶段的巡视巡察组应当在更加注重规范自身行为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工作方法,避免过于直白强硬地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进行指挥,可以参考企业的营销策略,为本职工作加强正向的宣传,让人们能够重新了解并审视上级组织开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意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作用,最终放下成见,敞开心扉,积极地与巡视巡察组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为了加强理论宣传的效力,巡视巡察组可以从收取企业领导及员工的意见入手,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为其创建沟通的平台,比如选择一定的办公场所或会议室,以开办巡视巡察工作交流会议或收取意见表的方式,收集群众的想法和诉求,既可以为工作开展提供下一步思路,也能促进巡视巡察组与干部职工的平等交流;也可以设置线上线下的投稿邮箱,认真听取来自企业干部职工的呼声等。被巡视党组织也应当设计针对性较强的宣传策略,并结合多载体、多途径的方式保证信息沟通的有效性,比如把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等制作图文宣传页,张贴到办公区域等;利用新媒体技术制作创意短视频对巡视巡察进行广泛的宣传。结合多样化的大范围宣传,巡视巡察的方式、过程、目的都能够被企业熟知,并且经过对合理建议的分析,提高了巡视巡察与实际情况的贴合程度,有助于令企业接受巡视巡察组的监督,推动巡视巡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三)利用巡视巡察推动企业管理和经营的创新巡视巡察实践和企业经营管理都需要结合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将工作手法和内容、人才培養和选拔作为改革的主要对象,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工作体系,以令双方满意的方式推动巡视巡察的落实。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角度考虑,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是必须遵循的发展方向,需要以接纳和包容的眼光对待企业党委的日常工作,以这个角度,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并思考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结合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内容对自身行为进行审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且针对矛盾问题也能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探讨,对于纠正企业的不佳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巡视巡察组的工作成果,着眼于未来发展,主动进行内部的调整改革,这是准确抓住改革方向的重要契机。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依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特别是承担企业重要工作职责的党员必须要履行企业的正确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对本职工作和党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力求符合企业的发展创新要求,带领企业顺利完成内部管理的改革,使企业能经过创新发展后,消除结构冗余,避免腐败现象,达成高精尖的管理模式。在生产经营方面,企业本来就比较擅长自身的业务,能够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再加上来自巡视巡察组的指导意见,将会为经营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消除了政治问题的隐患,这样企业就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地进行项目创新,有助于企业形成完善的资源利用、通信建设、营销服务、售后处理等工作系统。(四)从坚定政治方向的角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国有企业的巡视巡察工作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尤其是问题的解决与落实,更是需要较长的时间。被巡视单位要正确对待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着力配合好巡视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巡视巡察的顺利推进。同时自身作为巡察组的工作监督者,也要共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好党的各项工作部署,为开展巡视巡察创造空间、提供条件,推动巡视巡察规范有序开展。首先,国有企业关系国计民生,在谋求企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将每一项工作与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相结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企业
改革发展中的每一个环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避免偏离政策要求,造成后期生产经营活动出现损失。企业如果能够按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整改责任,就能够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保障巡视巡察成果的有效运用。
其次,被巡视党组织和巡视巡察组双方都应当注意监督管理的持续性,针对整改进度和结果保持高度关注,不应当放松督促管理。并且需要结合制度建设强化巡视巡察成果的运用,以持续巩固的工作方式,积极的强力督促,推动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针对处于进度落后的问题需要及时成立方案解决小组,一方面按照责任制度追责,一方面设计改进计划,使被巡视党组织能够按照正确的政治路线有条不紊地完成整改任务。
最后,“打铁还需自身硬”。对自身严格,对工作负责是巡视巡察落实的重要推动力,作为企业主体和巡视巡察人员都需要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依靠团队管理制度约束个别成员的不当行为。巡视巡察工作标准高、节奏快,对巡视巡察人员的要求就更加严格,每一位成员都要牢固树立严明的纪律意识,自觉将自己摆进去,带头接受监督,坚决守住纪律底线。
综上所述,巡视巡察工作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只有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国有企业正风肃纪,创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确保企业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篇二:国有企业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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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桂办发〔2016〕40号)有关“建立健全区直企业巡视巡察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所属企业各级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促进和保障集团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第三条巡察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突出政治巡察的要求,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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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实事、客观公正,发扬、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巡察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被巡察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职工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工作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集团公司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担任。第六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上级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二)研究确定巡察工作安排;(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四)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意见;(五)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六)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设在集团公司纪委,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人员可以采取“平时分散、巡时集中”的方式临时抽调。第八条巡察办的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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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二)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四)汇总巡察工作情况,及时向被巡察企业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导抓落实。(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服务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六)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九条按照巡察工作计划,每次巡察工作前成立若干巡察组,具体承担巡察任务。每个组由3-5名同志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按照巡察需要配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巡察组组长“一次一授权”、巡察组“一次一组合”,组长及成员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第十条建立集团公司巡察工作人才库,参照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工作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选配干部,保持巡察骨干的相对稳定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对违纪的,严肃处理。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回避:(一)巡察组成员的近亲属是被巡察企业班子成员的。(二)巡察组成员曾长期在被巡察企业工作过并担任一定职务的。(三)巡察组成员自己认为需要回避并经批准的。第三章巡察围和容第十二条巡察对象和围是:(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企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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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重要子分公司的党组织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或专兼职纪检委员;(三)集团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
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十三条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
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促进健康发展。巡察的重点容包括: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二)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党组织发挥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集中制原则和项目投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招投标、风险
防控等方面的违纪问题;(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企
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着力发现“两个责任”是否缺位,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
(四)企业选人用人和招聘录用员工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员工招聘暗箱操作等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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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问题;(五)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
合法权益的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经营,损害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六)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审计部门、监事会反映的问题和自治区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掌握的信访举报线索情况,着力发现阶段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针对所属企业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察整改情况,随机安排专项巡察。
第四章工作程序和方式第十五条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规巡察原则上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情况对需要巡察的单位进行巡察;专项巡察主要是围绕企业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问题,随时组织进行巡察。常规巡察工作时间一般掌握在15天—30天左右,专项巡察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十六条巡察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巡察工作前,巡察办应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企业有关情况;(二)巡察办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巡察重点,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报集团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巡察工作方案批准后,巡察办根据巡察工作容,从相关部门或企业抽调人员,组成巡察组,提前向被巡察企
篇三:国有企业巡察
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视巡察的意义和应把握的工作重点摘要:巡视巡察工作的开展是企业落实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的具体体现。开展该工作不仅有助于企业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也有助于企业实现依法治企的战略目标,更是有助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全面的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定的政治基础和良好的政治环境。
关键词:巡视巡察;重要意义;工作重点
深刻认识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标准,同时也是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部分企业对党建工作的开展效果并不太理想,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也一直处于弱化、边缘化的状态,党委也就无法切实的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执纪不严格,有些企业一把手还会因此而被问责。巡视巡察工作是向基层的延伸,是将党内监督深入到了基层,有助于及时的发现基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构存在的一些政治问题,并通过通报、整改来履行好党员的职责,助力党建工作的全面覆盖。有助于实现企业依法治企的战略目标。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战略在经济领域内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涵。在国企中,由于改革影响了企业长期习惯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以及工作内容和方向,企业各级党委、纪委以及其他党组织机构在工作中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们的工作重点仍然是聚集在企业的生产建设中,而对自己本职工作的范围、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都不太清楚,导致工作方向和目标也并不明确,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彻底、监督力度不够、重结果轻过程等现象都在说明依法治企战略始终停留在理论和形式上。而巡视巡察工作的落实可以有效的深入企业,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挖掘深层次的党内问题,从源头防范、杜绝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让这些问题无处可藏,既能展现出党的权威性,又能让企业处于法律范围内,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开展国有企业内部巡视巡察工作应把握的重点
突出政治巡视要求
巡视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巡视巡察,要把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和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认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统一起来,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真实反映出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通过巡视巡察监督,督促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解决企业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防止企业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明确巡视巡察工作重点
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巡视巡察,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紧紧抓住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改革改制、产权交易、资金运作、招投标管理、物资购销、工程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推动企业不断强化内控机制,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巡视巡察重点:一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
帮结派等问题;二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阳奉阴违、自转反转等问题;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定和程序等问题;四是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格等问题;五是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是否
存在违规选拔任免干部、贪污贿赂、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堕落腐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等问题。
注重巡视巡察工作方法
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目标,突出“四个着力”,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中央巡视工作经验,研究适合企业内部巡视巡察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企业内部巡视巡察工作方法。巡视巡察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做到全覆盖本身就是震慑,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国有企业要把内部巡视巡察全覆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任务、硬指标,体现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仅要在形式上覆盖到面,更要在内容上覆盖到“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四个意识”,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情况。在开展巡视巡察时,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和衡量巡视巡察的质量根本标准。要发挥“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对发现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小见大,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从个别现象和特殊情况中查找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既要看大问题也要注意小问题,抽丝剥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推进整改,挽救干部。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但根子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牵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内部巡视巡察要坚持以下看上,重点监督企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盯住基层单位党委不放,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巡视巡察工作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整改和成果运用。巡视巡察组代表上一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反馈的意见就是上一级党委的要求,从形式到内容上都要体现巡视巡察的政治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巡视巡察党组织,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要原原本本指出来,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不能语焉不详、含糊其辞,要起到红脸出汗的作用。被巡视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态度,考验的是“四个意识”和担当精神。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视巡察整改牢牢抓在手里,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反思、追根溯源,强化责任担当,针对症结狠抓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利用问责利器,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追究该单位党委、纪委一把手的责任。对拒不纠正错误或者假整改、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对已经巡视巡察过的单位要经常杀“回马枪”,开展“回头看”,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延伸放大震慑效果。企业内部开展巡视巡察,最终目的在于建立健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体现治本作用。巡视巡察组将共性问题进行提练归纳,供党委决策研究,共性问题及时通报,并进一步查漏洞、挖根源、找对策,剖析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更加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篇四:国有企业巡察
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总公司《关于企事业单位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XX公司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司党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巡察机构,对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有效发挥监督检查、警示预防、决策支持等作用,实现巡察工作常态化、全覆盖。第三条遵循总公司党组关于集中精力真巡视、深入查找真问题、加大力度真整改、确保巡视真见效和摸实底、凭实据、讲实话、报实情、促实改“四真五实”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第四条巡察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政治方向、准确定位;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坚持紧贴基层、务求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巡察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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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的党委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处、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内控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巡察领导小组组长为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巡察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纪委书记负责。
巡察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第六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中央有关决议、决定,总公司党组决策部署和公司党委决定要求;(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五)向公司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六)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七)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巡察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处、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内控管理中心以及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第八条巡察办的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及落实运行工作;(二)向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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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四)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五)对公司党委、巡察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六)督导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七)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公司党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巡
察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条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和其他职位。巡察
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巡察人员为调剂人员组成,工资关系、工作岗位不变。
第十一条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依规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三)遵守巡察纪律,严守巡察秘密;(四)熟悉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五)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建立巡察人才库,组长、副组长从在职优秀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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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中选拔,成员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骨干及处级后备干部中抽调。巡察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巡察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巡察范围和内容第十三条公司党委巡察组的巡察范围是:所属单位、机关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十四条监督内容包括:(一)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1.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3.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二)党的领导方面:1.重点发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总公司党组、公司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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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
4.团结、领导、动员、教育员工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三)党的建设方面:1.重点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领导班子不团结,协调配合不够,违规决策、软弱涣散;2.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3.选人用人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1.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2.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3.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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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2.“雁过拔毛”、“小官巨贪”,特别是利用中石油平台为本人及亲属谋取私利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推诿扯皮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篇五:国有企业巡察
国企内部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强化对策摘要: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本文阐述了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巡察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并就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提出建议和对策。关键词:国有企业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引言:目前我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中,国企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提高。开展国有企业巡察工作,不仅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依法治企的潜在要求。本文基于新时期背景下,浅谈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必要性,同时对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一些实践措施,以此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参考。
一、国企内部开展巡查工作的意义十八大以来,国企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中央纪委巡视通报的情况来看,一些国有企业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依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越到基层表现越明显,如有些基层单位未按要求成立党支部,有些党支部书记不是兼职就是长期空缺,党建工作缺失,监督管控缺位。如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在国有企业尤其是基层一线国企尤为突出。大多国有企业领导仍旧是老思想,把更多精力放在企业经营上,由此造成党的领导弱化。因此,开展国有企业巡察工作,也是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实需要。依法治企,不仅可以健全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机制,而且可以让国企发展更加健康长久。目前在国企的建设发展中,不少企业还存在违反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一言堂”、“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各种问题。因此,中央在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时候,对国有企业在管党治党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国有企业巡察工作,是对企业内部进行系统性、全面性检查,可以发现企业腐败方面的问题,还可发现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通过严格落实整改,寻找一些积极相对应方法,从而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企业获得规范化发展。因此,开展国有企业巡察工作,也是推进依法治企的潜在要求。二、国企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一是对政治巡察的要求把握不准,将政治巡察等同于企业内部日常检查、专项审计,所有一起抓,分不清重点,导致巡察工作目标不聚焦、效果打折扣。二是被巡察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巡察工作存在戒备心理,提供资料拖拖拉拉,反映情况遮遮掩掩,导致巡察工作进展缓慢。三是不少巡察人员还存在“抹不开面子”的情况和担心打击报复的顾虑,导致巡察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四是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巡察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度不高,在谈话过程中绕弯子,讲空话、避重就轻,缺少实际内容。(二)巡察人员综合能力不足国有企业巡察工作专业管理的能力不能充分适应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当前阶段,各国有企业所属单位内部巡察工作仍处在摸索阶段,巡察工作规范、流程不够成熟。由于巡察人员大多从各个单位、各个业务系统抽调而来,有党务工作人员、纪检人员,还有财务人员等。这些人员在本岗位上的工作可能比较出色,但由于受工作阅历等各类因素的限制,并不能真正满足巡察工作需要。比如从事党务工作和纪检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比较丰富,但企业管理知识不足,遇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就无法很好地解决;从事财务工作、审计工作的人员对经济
问题比较敏感,但政治理论不够熟悉,无法从政治定位、政治属性、政治高度等方面对问题进行研判。另外,巡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往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不够系统化、专业化。
(三)巡察成果运用还不够充分一是“回头看”的力度还不够,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往往是通过查验资料的形式来进行,容易导致出现以材料来落实整改的问题。二是横向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沟通不畅,在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可能需要多个业务部门去共同核实,但不少部门主动配合意识不足。三是对巡察结果运用不够,巡察结果未与干部考核提拔和员工绩效考核真正挂钩,导致不少人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三、国企内部巡察问题的解决措施(一)提高巡察队伍道德素养,加强新形势的认识理解水平建好国有企业巡察队伍,首先要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家一起为企业出谋划策,一起发力。在国有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将显现出很多的“焦点”“难点”“疑点”,这些成为国有企业巡察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重点。面对新形势下新的命题,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就必须围绕企业经营发展中心任务的同时,结合改革发展实际,把提高巡察队伍道德素养和对新形势的认识理解水平,切合本企业的实际,开拓创新政治思想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让巡察工作做得更有效更科学。(二)提升工作水平,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向中央巡视工作对标。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巡视工作不断提出新的工作和要求,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中央巡视工作精神的学习领会,按照中央巡察工作规范和标准,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巡察工作标准和质量。二是坚持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国有企业应自上而下、分专业组织召开巡察业务培训,增加巡察业务培训频次和对象,将国有企业所属单位巡察组长及优秀巡察组成员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发挥巡察业务培训作用。三是坚持开展经验交流,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巡察业务交流座谈,增加各单位交流互学、经验借鉴机会。鼓励兄弟单位积极开展巡察业务学习交流,共同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三)严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程序不紊乱巡察工作一般分为前期准备、现场巡察、延伸巡察和巡察总结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严格按照程序来操作。在前期准备阶段要完成集中培训、资料收集、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等工作。现场巡察要设立相关的意见箱收集建议,并且进行单独的谈话。在延伸巡察阶段要完成实地巡察、受理信访、列席会议、发现问题等工作。在巡察总结阶段要完成结果报告、督促整改、成果运用和建档移交等工作。(四)注重对巡察工作的反馈,采取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完善机制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然后找到一些有效的解决措施,因此,就需要注重对巡察工作的反馈,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完善机制。首先,是规范巡察意见反馈机制,确保反馈内容的严谨性和政治性,不能带有任何的主观色彩。其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主动接受各层面的监督,构建巡察机制,使得这项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从相关的实践活动中也可发现,加强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通过举一反三,总结共性问题,突出个性问题,深挖巡察反馈问题背后反映出的制度、机制、作风等问题,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构建现代
篇六:国有企业巡察
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的几点思考收稿日期〕2011-06-30〔作者简介〕佐红菊(1971-),女,黑龙江大庆人,高级主管,从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87企业文化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的几点思考(大庆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黑龙江大庆163411)要〕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国有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必须坚定信心,充分正视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推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关键词〕巡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中图分类号〕F272-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341(2011)04-0087-02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和崭新课题。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研究探讨国有企业在开展巡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对于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和促进国有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一、当前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的对象重点不够突出。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巡视监督的对象是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而对国有企业来说,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地工作,巡视则显得尤为重要,直接影响一个企业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关系企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应紧密联系企业实际,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一中心任务,始终把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对象,把了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问题和企业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重要线索作为巡视工作的重点,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企业中“山高皇帝远”、“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问题。第二,部分领导干部对巡视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深刻。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开展巡视工作是走形式、走过场。甚至有的企业在开展巡视工作过程中,在巡视监督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经营实绩时,部分领导干部不能围绕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而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了事。因此,要想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巡视工作,首先要提高大家对巡视工作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格局,进一步明确建设廉洁企业人人有责,实现领导层、管理层和职工群众层的有效联动。第三,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陆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使党内制约监督机制逐步得到完善。但是,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各级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着“管得着看不见,看不见管不着”的问题,致使监督不到位,效果不理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从20052009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385件,其中大案要案379件;党纪政纪处分1697人,其中局级干部人、处级干部186人,组织处理340人、刑事处理627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为国有大型企业腐败风险处于凸显期,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领域和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呈现出涉及面更广、手段更隐蔽、情节更恶劣、后果更严重等新特点和新趋势。因此,进一步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巡视工作,抓好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切实改变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难等监督滞后和软弱乏力的状况,有利于在企业筑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防线。二、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的巡视工作第一,要围绕中心,确立企业巡视工作的目标。国有企业的巡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注重解决被巡视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一要找准巡视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国有企业必须围绕自身实际,把巡视工作纳入企业改革发展总体工作部署中来考虑,善于分析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情况,发挥巡视组的职能优势,找准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二要抬高企业巡视监督目标。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要一手抓班子巡视监督,解决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手抓班子建设,结合国有企业建设“四好班子”的标准,发现并解决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帮助指导领导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高效。三要完善企业巡视工作制度。要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巡视工作的要求融入到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之中,推动和加快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的完善、改
进与配套建设。要围绕决策权、人事权、财权、物权,不断完善企业巡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第二,要突出重点,明确企业巡视工作的方法途径。要突出巡视监督重点,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避免问题把握不准,效率低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被巡视单位的实际出发,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坚持和把握处理好四个方面的结合。一要坚持巡视培训与全程指导相结合;二要坚持经常性督查与抽查相结合;三要坚持掌握情况与挖掘典型相结合;四要坚持开展巡视与回访工作相结合。巡视成果能否得到有效的运用,是衡量巡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把巡视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中,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三,要完善机制,形成企业巡视工作的内部合力。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是加强和改进企业巡视工作的可靠保证。一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和组织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参与”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巡视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责,明确巡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式方法。二要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与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面的优势资源,不断拓宽获取信息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真实了解情况,才能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三要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有了程序性的制度,巡视工作做起来才有条不紊。第四,要强化意识,提高巡视队伍的整体素质。一要树立学习意识。作为企业巡视人员,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素质;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巡视工作能力。二要强化纪律意识。巡视组要经常到各基层企业进行巡视工作,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被巡视单位上,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巡视人员应严格自律,提高自身工作标准,防止出现以“钦差大臣”自居的现象和在巡视中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等无视纪律要求问题的发生。三要增强责任创新意识。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种新模式,巡视工作与领导人员考察的关系、巡视成果及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巡视责任制的落实等许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去研究。同时,国有企业在现阶段不断进行内外部优化重组,各种新的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巡视工作要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创新和改进工作办法,提高巡视工作水平。〔责任编辑:陈
篇七:国有企业巡察
国有企业巡察心得体会: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深入推进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从**到地方**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提出治巡视的要求后,**设区市、县也都纷纷拿起了党内治巡察的利剑。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巡察工作,一些央企已有尝试,但在省属企业中还没有先例。我们感到,在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应当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ﻭ
一、正确处理好“党建”与“行”的关系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党执的基础。总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以前,受**种因素影响,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行主要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对党的领导认识模糊不清,常常以“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制为由,排斥党的领导;有的把党建工作看成是软指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经常以生产为由,弱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的忽视了党内只有一部《党章》、一把尺子,以企业特殊性为由,自我降低党员标准、党员要求等等。为此,我们在巡察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摆在首位,重点了解所属企业党组织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着力巡察在推进“党建入章”、落实“前置程序”上是否到位,着力巡察党的建设与企业是否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是否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是否同步配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是否同步开展,着力巡察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如何,看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和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不断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绩”的观念,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引领企业推进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治核心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ﻭ
二、正确处理好“巡察”与“检查”的关系ﻭ
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从内涵上看,二者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从外延上看,“视”侧重于面,“察”更侧重于点。这就要求巡察工作相对于巡视工作而言,要更具体、更深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求巡察组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治和业务关系有关论述,充分认识治和业务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善于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把“治体检”和“业务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以紧盯“关键少数”,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为主要任务,又要着力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寄生在企业“雁过拔毛”、“小巨贪"等基层问题,揭露和追究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巡察组工作人员的选配上,由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人员担任巡察组组长,同时配备懂党建、组织人事、工程项目建设和财务审计等业务的工作人员,保证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既能从“治体检”上发现问题,又能从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以及**配置、治理等“业务检查"上查找问题,把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巡察工作“发现问题、震慑,推动、促进”的核心功能。
三、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总指出,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把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企业巡察工作中去,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把“标”找出来,更要看本质,把“规矩”立起来,通过扎牢制度的笼子,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做到标本兼治.巡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瞪大眼睛,伸长耳朵,紧盯“关键人”认真“体检”,盯紧“重点事”全面“扫描”,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又要从上、机制和制度析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分别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
索,综合分析,深入挖掘,分类提出处置建议.对发现的机制问题,要进行抽象和归纳,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了防止“巡察”和“整改”两张皮,出现“巡察了”也就“过去了"的问题,****又进一步明确了问题反馈和线索移交、整改落实和线索处置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对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按要求反馈、整改和处置问题线索的,严肃进行问责,保证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置能到位,整改有实效。要把巡察成果作为执纪问责、任期考核、干部选拔、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注意利用将整改工作等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强化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ﻭ
四、正确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
在党内开展治巡视和巡察工作,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战略性部署,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利剑。如何把这把“剑”用好,我们感到,要让“利剑”高悬,时时能感受到“震慑”;要让“压力”常在,在管党治党上不敢有丝毫的松懈;要着眼长远,从制度上、人才培养上建立巡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依据《党章》和《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了****的巡察工作办法(),为开展企业内部巡察提供了依据;二是选调了懂业务、有担当、会协调的干部充实到巡察办,待时机成熟时将巡察办列为**的工作部门,成为常设机构;三是建立巡察工作人员储备库,平时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营特点,从中抽调人员;四是制定了巡察成果和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办法,实现了巡察工作与**部门工作的无缝对接,为**用好巡察成果提供了依据。
该篇国有企业巡察心得体会: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深入推进企业内部巡察范文,全文共有2184个字。
篇八:国有企业巡察
国有企业政治巡察报告范文1.怎样做好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巡察工作应处理好“六个关系”
巡察工作是巡察工作在基层的延长,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市、县(市、区)在开展巡察中应留意把握好“六个关系”。
要把握好巡与查的关系。巡察的目的是发觉、了解、印证问题线索。巡察组发挥职能作用,不能陷入信息过载的境地,在巡察中,应严格根据巡察制度的法规办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做到“四不”,即不干涉被巡察地方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地区的详细业务问题;对涉及的紧急状况和严重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觉问题线索,根据类别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在此基础上,还要处理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关系。巡察组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要取得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注重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点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即行即改,促进和完善工作。
要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依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中心和省一级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一遍。但市、县两级的巡察,既要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又要突出巡察重点。要依据详细状况,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这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因而,在巡察对象的选择上,要具有肯定的代表性和震慑性。在方法上,还可市、县两级联动,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全
体推动,构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盲目发觉问题、订正问题。巡察中,巡察对象、巡察轮数不宜定得过多,要循序渐进、总结阅历、以利再战。
要把握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巡察重点是发觉问题,但不是发觉全部的问题,因而必需要突出重点。巡察中要把群众反映剧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发觉一起,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以取信于民。巡察中不但要聚焦重点问题,还要精准发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巡察虽然不能用办案的方法进行调查,但必需要根据规定程序,开展核实了解,提高发觉问题的精准度,防止因巡察工作不仔细、不细致,导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失准、失实,让好干部受冤枉,影响巡察工作的全体声誉。
要把握好发觉与整改的关系。发觉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2.怎样做好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巡察工作应处理好“六个关系”巡察工作是巡察工作在
基层的延长,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
市、县(市、区)在开展巡察中应留意把握好“六个关系”。要把握好巡与查的关系。
巡察的目的是发觉、了解、印证问题线索。巡察组发挥职能作用,不能陷入信息过载的境地,在巡察中,应严格根据巡察制度的法规办
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做到“四不”,即不干涉被巡察地方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地区的详细业务问题;对涉及的紧急状况和严重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觉问题线索,根据类别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在此基础上,还要处理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关系。巡察组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要取得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注重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点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即行即改,促进和完善工作。
要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依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中心和省一级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一遍。
但市、县两级的巡察,既要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又要突出巡察重点。要依据详细状况,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这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
因而,在巡察对象的选择上,要具有肯定的代表性和震慑性。在方法上,还可市、县两级联动,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全体推动,构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盲目发觉问题、订正问题。
巡察中,巡察对象、巡察轮数不宜定得过多,要循序渐进、总结阅历、以利再战。要把握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
巡察重点是发觉问题,但不是发觉全部的问题,因而必需要突出重点。巡察中要把群众反映剧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作为
重点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发觉一起,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以取信于民。
巡察中不但要聚焦重点问题,还要精准发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巡察虽然不能用办案的方法进行调查,但必需要根据规定程序,开展核实了解,提高发觉问题的精准度,防止因巡察工作不仔细、不细致,导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失准、失实,让好干部受冤枉,影响巡察工作的全体声誉。
要把握好发觉与整改的关系。发觉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3.政治巡查工作怎样开展政治巡查工作应从一下方面开展:重点促见底。
重点就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
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就能纲举目张,带动严明其他各项纪律。要严格对比总书记讲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需”,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对此前没有发觉的问题“再发觉”,对尚未深化了解的问题“再了解”。
整改促问责。巡察组要敢于较真,既要看到整改成效,更要发觉整改存在的问题。
严格对比巡察报告、反馈看法、整改状况报告和整改公开状况,全面盘点、逐项检查。要把追责作为“回头看”的落脚点,督促有关部门抓住典型问责,既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领导责任,构成
有力“再震慑”。对整改成效好的,也可适当反映,构成鲜亮导向。延长促深化。要了解省区市党委巡察工作状况,重点看省区市党委能否贯彻全
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心巡察工作方针,准时制定巡察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能否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准时处置问题线索,推动省区市巡察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创新方式促实效。
要转变上一轮常规巡察时的模式,可以不搞普遍谈话,进驻后先听取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整改落实状况的汇报,结合上轮巡察发觉的问题和有关部门通报的状况,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奔着什么问题去,直接进入深化了解阶段,体现“回马枪”的威慑力。
篇九:国有企业巡察
雨水又落在一条一条的道路上某大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加强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国资委巡视组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被巡视中央企业配合国资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某大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加强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国资委巡视组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被巡视中央企业配合国资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及上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保证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安排的推动落实,促进企业和员工“两个科学发展”,助推集团公司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集团.第三条巡视工作在“大纪检”工作模式指引下,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全面体检”,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同时,加强与上级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有关部门等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配合,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第四条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被巡视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职工应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视企业应当营造自觉接受监督、职工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巡视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巡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进行。集团公司党组研究、部署和指导巡视工作,审议巡视工作报告并作出处理决定。第六条成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巡视工作,研究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集团公司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党组有关领导同志担任,成员为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第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巡视办设在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巡视工作计划及方案,组建巡视组。(二)承担集团公司巡视工作制度建设、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汇总巡视工作成果,向集团公司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向被巡视企业反馈巡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根据集团公司党组部署成立巡视组。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1名,副组长1—3名,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成员若干名。第九条巡视组负责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巡视,重点就下列情况进行监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二)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情况。重点了解是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反集团公司规定和要求的行为;是否按要求向集团公司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情况。重点了解是否按照要求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是否建立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否按规定和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四)选拔任用干部情况.重点了解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单位是否建立并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领导职责.
(六)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四好班子”建设,是否坚持厂务公开、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班子成员是否恪尽职守、团结协作,是否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领导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七)开展作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作风建设,是否坚持党务公开和群众路线;是否发扬党内民主,正常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慵懒散软等问题。
(八)企业制度运行及加强风险管理等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企业是否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规章制度,是否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化水平。
(九)集团公司党组、党组纪检组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巡视组为集团公司非常设机构,部分巡视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巡视组工作人员在巡视期间由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管理.第十一条巡视组工作人员要求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工作秘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政策法规、纪律条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第三章巡视工作程序与方式第十二条巡视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巡视前,根据集团公司党组要求,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向集团公司总部有关部门了解被巡视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二)巡视办根据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了解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巡视重点,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党组审定.(三)巡视工作方案审定后,巡视办根据巡视工作内容,商集团公司总部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巡视组,确定巡视组组长,并提前10个工作日向被巡视企业下发巡视通知书。
(四)巡视组进驻被巡视企业后,向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目的和任务。
(五)巡视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巡视组对收集到的情况和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巡视工作报告,征求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巡视工作报告应包括巡视基本情况、被巡视企业的经验做法,重点是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建议。巡视组成员应对巡视工作报告进行充分讨论,意见不一致时,按照组长的意见成稿,但必须附有不同意见.
(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组的建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必要时,集团公司党组可以直接听取巡视组巡视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汇报。
(七)巡视报告经集团公司党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八)根据实际情况,巡视组可以通过组织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被巡视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一)听取汇报。巡视组听取被巡视企业的工作汇报,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汇报.(二)列席会议。巡视组根据需要,可以列席被巡视企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三)收集意见、受理信访。巡视组应开通邮政信箱、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信访渠道,认真处理来信、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深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巡视期间,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做好登记、接待和记录,重要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四)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巡视组应科学设计民主测评表、问卷调查表,以适当形式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并对测评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五)开展访谈。巡视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六)调阅、复制资料.巡视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阅、复制被巡视企业有关问卷、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走访调研.巡视组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企业的所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八)请示报告。巡视组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认为应当请示报告的事项,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情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
巡视组对于巡视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经请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党组后,可以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核。
第十四条对集团公司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依据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对于被巡视企业涉及的不同问题移送或转交不同部门处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应当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被巡视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被巡视企业的配合与整改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二级机构要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配合巡视和整改报告制度,明确配合巡视事项及整改方案、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并按照巡视组要求报告有关情况.第十七条被巡视企业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设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视工作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巡视企业应当将巡视工作联络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系方式报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第十八条被巡视企业应当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筹备会议。及时筹备巡视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及其他有关会议。巡视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被巡视企业应向巡视组汇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巡视组要求,组织所属有关单位或部门汇报工作。(二)准备材料。按照巡视组要求,准备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及述职述廉材料,被巡视企业管理的人员和本级近三年退出领导班子岗位的老同志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向巡视组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公布巡视。应当及时通过文件、企业网站、公告等方式,公布巡视时间、监督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方法和巡视组组成人员、信访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公布内容应事先经巡视组组长或其授权的副组长审核。(四)组织配合。根据巡视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所属有关单位或部门配合巡视工作.巡视组进行个别谈话时,被巡视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职工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被巡视企业所属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按照巡视组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文件、档案、财务报告、会议记录等资料,不得出现推诿、拖延、隐匿等情形。(五)报告情况。及时将拟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重要人事调整、重大决策安排、其他重要事项等,向巡视组报告.(六)处理信访.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巡视组。(七)做好巡视组要求的其他配合、协调、联络等工作。第十九条被巡视企业应做好以下整改落实工作:(一)巡视期间,对于职工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在巡视组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后,被巡视企业应当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反馈。(二)巡视工作结束后,被巡视企业应当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视组对本企业巡视情况的反馈。(三)被巡视企业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被巡视企业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按要求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被巡视企业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巡视企业要通过内部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五)被巡视企业收到巡视组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并按照规定时限向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
(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整改落实事项。第二十条被巡视企业对巡视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不同意见,可向巡视组做出说明,也可以直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第五章巡视工作责任与纪律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根据职责对巡视组需要了解的情况,应充分准备、及时提供、详尽通报或报告;对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移送或转办的事项,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第二十二条巡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类。巡视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将巡视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移交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保管和处理。第二十三条巡视组对被巡视企业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属于巡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疏于职守,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第二十四条被巡视企业应当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工作,应当对巡视组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
第二十五条巡视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利用巡视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的。(三)泄露、扩散巡视工作秘密的.(四)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五)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被巡视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五)对反映情况的职工以及巡视组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六)有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X年6月2日颁布的《某大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暂行办法》(某大型党[200X]XX号)同时废止。
篇十:国有企业巡察
国有企业内控、审计和巡察制度国有企业;内控;审计;巡察制度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让相应的风险控制
和企业管理工作进行的更加富有成效,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地对以上三者各自对国有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作用以及其独特的优势进行全面的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起国有企业的管理能力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向前发展。在利用这三者优势促进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首先应该进一步明确企业内控审计和巡察制度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根本作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利用这三者工作的协同进行不断对企业经营领导和成员展开更加有效的监督,从而使得管理体制的作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一、国有企业内控、审计、巡察定位及性质(一)国有企业内控所谓的“内控”,指的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也就是说,企业为了确保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制度规章和行业规范等,从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出发,健全和完善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体制。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在决策执行和评价监督的各个环节,企业内控始终贯穿其中,可以说,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活动都离不开企业的内控管理。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内控管理具有全员性及全面性的特点。
(二)国有企业审计所谓的“审计”,指的是企业内部的稽核部门或由企业总部亲自授权的专业人员或专业审计单位,审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被审计企业的作业流程等,通过专业化的手段,对该企业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监督,通常情况下,审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能起到防范的作用,使得巡视的风险有效降低,有利于企业内部员工职业素养的提升和政治作风的建设。
(二)集团审计和巡视可以促进企业内控建设集团的审计工作和巡视工作能够有效检查出企业内部员工的弄虚作假、权利寻租和滥用职权等行为,所以,集团审计和巡视对企业内控体系的建立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企业员工的违规行为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因企业必须接受集团的审计和巡视,故企业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会加强建设其内控体系,建立出与现实条件相适应的内部管控机制,达到防范违规行为出现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在制定和设计内控体系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洞和缺陷,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徇私舞弊、串通一气的风险,集团审计和巡视对被审企业的内控体系能起到测试和检验的作用,对该企业内控体系存在的问题挖掘出来,并针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措施,为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提供参考,从而确保企业营造健康的内控环境。(三)集团审计是集团公司体制内的业务监督从本质上来讲,集团巡视属于党内监督的一种,不管是党内监督,还是集团巡视,在查处企业员工和领导班子违规行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反贪腐和惩腐败的重要手段。集团审计相较于巡视而言,审计在某些方面具有局限性,并且存在刚性不足的特点。从表面上看,审计发现的是违规问题,但深究下去恐怕存在徇私舞弊和利益输送等行为。对于这些问题,审计只能客观地分析问题并提出意见,但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很难触及到深层次的问题。
三、建立三者有效联动机制,筑牢企业经营监管安防体系(一)建立与现实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想要让国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就要实现内控、审计和巡视的有机融合。在开展这几方面工作的进程中,企业应针对不同部门的现实要求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管理层应该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检讨,从而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为审计工作和巡视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确保内控、审计和巡视工作的协同开展,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企业的正常运作中,如果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审计机关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如此才能保障企业审计工作的权威性,让全体员工引起足够的重视。(二)将企业的创新思路有机地纳入到现行管理体系中在国有企业运行的过程当中,为了防止被时代所淘汰。就需要相关负责人员但结合时代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将国有企业内部体制等一系列内容进行改革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当中保持自己的企业竞争力。而要想使企业的竞争力不断向前发展,就要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措施,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断的完善。在整个企业管理工作日常进行的过程当中,采取积极的措施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一些缺陷不断改进是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在企业管理体系当中,要想使其符合时代的发展,就必须要不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改革创新。
篇十一:国有企业巡察
浅谈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三点思考巡视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企业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XX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对所属市县分公司党委、直属单位党组织分批次开展了六轮巡察,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了一些启示,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强化领导是根本
思想上的真重视,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党委,这是公司党委班子率先达成的共识。公司党委以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配强专业队伍为主线,落实职能职责。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公司党委确定了“一个定位、两个着力、五条验收标准”的巡察工作思路,即定位于政治巡察,着力于企业最核心和员工最关注的经营发展和作风建设两个关键,按照“一看被巡察党委是否更加风清气正;二看企业生态环境是不是更加优化;三看勤于做事、勇于担当得人是否得到了肯定和鼓励;四看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适当处理,违纪违规人员是否受到了震慑;五看是否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等五条标准进行阶段性评估,把政治巡察与企业发
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好顶层设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在首轮巡察启动之初,公司党委组建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具体推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全参与到现在的主管组织人事的党委委员和纪委书记,成员由多部门负责人到聚焦于党委办、纪委办、审计、人力、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更明确,领导小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同时,党委组织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巡察工作年度部署定期研究、听取审议巡察情况报告等制度。
三是配强专业队伍。公司党委在每轮巡察人员配备上,坚持从省公司部门主任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选任巡察组组长,从市县分公司纪委书记或直属单位纪委委员中选任巡察组副组长,从全省三级副后备干部中选任检查组组长。同时,根据每轮巡察人员评估和各单位推荐提名,从各专业优秀人员和后备干部中,遴选出300余人,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做好巡察专员的日常储备。
二、管控过程是核心
一是完善制度强保障。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制定《巡察工作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整改、整改评估等程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促进巡
察工作规范化。每一轮巡察结束后,结合巡察实际对《巡察工作操作手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优化巡察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实现流程指引。
二是强化人员能力提升。巡察前组织巡察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着力解决巡察组专业化和工作水平问题。选派具备巡视巡察工作经验的人员传授巡察重点和技巧;组织专业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对被巡察单位画像;巡察组根据巡察知识和画像情况为被巡察单位制订巡察工作方案,方案在后续的审核和反复修订中不断完善,巡察人员的专业能力也在短时间内得到了逐步提升。
三是程序到位强规范。一是巡察项目清单化。对被巡察单位,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延伸巡察等“规定动作”进行,力求全面了解情况、深入查找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根据掌握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做好分类移交处理。三是规范队伍管理。巡察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树立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四是多方协调齐推进。现场巡察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过程的指导和管控;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班子建立实时的交流沟通机制,聚焦问题,统一思想认识;省公司专业主责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响应巡察工作需求,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指导与支撑,确保问题查找、解决措施的准确到位;党委巡察办明确专人对应到各巡察组,深入巡察一
线,实时关注动向,做好帮扶支撑服务,同时通过易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巡察工作情况,在全公司上下努力营造共关注、齐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整改是关键
一是建立科学系统的整改体系。开展巡察,发现问题是目的,解决问题是根本。巡察整改按照公司党委提出的“点、面、根”相结合的思路齐力推进。“点”是问题发生单位的整改,“面”是指其他单位的自查自纠,“根”是指省公司专业主责部门牵头进行整改。巡察办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区分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向省公司专业部门进行分类移交。对个性问题,省公司专业主责部门“点对点”指导帮扶被巡察单位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共性问题,省公司各职能部门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组织全省性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开展源头治理。
二是抓实集中整改的阶段性评估。为了避免整改验收过关思想,公司党委将之前的整改验收调整为集中整改阶段性评估,促进问题整改的抓长抓实。被巡察单位2个月的集中整改阶段完成后,巡察组负责做好阶段性评估,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实行一事一评估,按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销号。评估中不仅要看整改进度是否及时到位,更要看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整改措施是否落地,重点看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相关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持续跟进。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专业问题,由专业主责部门派专人进行专项评估。巡察组完成阶段性评估后,巡
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公司党委先后审议评估情况,多措并举抓牢抓实巡察“最后一公里”。
三年来,XX公司党委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集中统筹和分步推进,对所属X个二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所涉单位干部员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由此带来的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也进一步显现。同时巡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现场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整改成效不够平衡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深入研究,逐步改进。
篇十二:国有企业巡察
某大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加强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国资委党委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国资委巡视组信访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被巡视中央企业配合国资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及上级机关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保证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安排的推动落实,促进企业和员工“两个科学发展",助推集团公司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集团。第三条巡视工作在“大纪检”工作模式指引下,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全面体检”,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同时,加强与上级机关、集团公司总部有关部门等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配合,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第四条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被巡视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职工应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视企业应当营造自觉接受监督、职工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巡视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巡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进行.集团公司党组研究、部署和指导巡视工作,审议巡视工作报告并作出处理决定。第六条成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巡视工作,研究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集团公司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党组有关领导同志担任,成员为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第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巡视办设在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巡视工作计划及方案,组建巡视组。(二)承担集团公司巡视工作制度建设、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汇总巡视工作成果,向集团公司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向被巡视企业反馈巡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根据集团公司党组部署成立巡视组。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1名,副组长1-3名,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成员若干名。第九条巡视组负责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巡视,重点就下列情况进行监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二)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情况。重点了解是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反集团公司规定和要求的行为;是否按要求向集团公司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情况.重点了解是否按照要求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是否建立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否按规定和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四)选拔任用干部情况.重点了解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单位是否建立并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是否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领导职责。
(六)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四好班子”建设,是否坚持厂务公开、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班子成员是否恪尽职守、团结协作,是否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领导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七)开展作风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作风建设,是否坚持党务公开和群众路线;是否发扬党内民主,正常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慵懒散软等问题。
(八)企业制度运行及加强风险管理等情况。重点了解被巡视企业是否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规章制度,是否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化水平。
(九)集团公司党组、党组纪检组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巡视组为集团公司非常设机构,部分巡视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巡视组工作人员在巡视期间由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管理.第十一条巡视组工作人员要求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工作秘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政策法规、纪律条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第三章巡视工作程序与方式第十二条巡视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巡视前,根据集团公司党组要求,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向集团公司总部有关部门了解被巡视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二)巡视办根据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了解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巡视重点,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党组审定。(三)巡视工作方案审定后,巡视办根据巡视工作内容,商集团公司总部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巡视组,确定巡视组组长,并提前10个工作日向被巡视企业下发巡视通知书.
(四)巡视组进驻被巡视企业后,向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目的和任务。
(五)巡视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巡视组对收集到的情况和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巡视工作报告,征求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巡视工作报告应包括巡视基本情况、被巡视企业的经验做法,重点是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建议。巡视组成员应对巡视工作报告进行充分讨论,意见不一致时,按照组长的意见成稿,但必须附有不同意见。
(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组的建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必要时,集团公司党组可以直接听取巡视组巡视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汇报。
(七)巡视报告经集团公司党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八)根据实际情况,巡视组可以通过组织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被巡视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一)听取汇报。巡视组听取被巡视企业的工作汇报,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方面的汇报。(二)列席会议。巡视组根据需要,可以列席被巡视企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三)收集意见、受理信访.巡视组应开通邮政信箱、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信访渠道,认真处理来信、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深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巡视期间,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做好登记、接待和记录,重要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四)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巡视组应科学设计民主测评表、问卷调查表,以适当形式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并对测评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五)开展访谈.巡视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对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六)调阅、复制资料。巡视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阅、复制被巡视企业有关问卷、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走访调研。巡视组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企业的所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八)请示报告.巡视组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认为应当请示报告的事项,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情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
巡视组对于巡视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经请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党组后,可以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核.
第十四条对集团公司党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依据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对于被巡视企业涉及的不同问题移送或转交不同部门处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应当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被巡视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被巡视企业的配合与整改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二级机构要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配合巡视和整改报告制度,明确配合巡视事项及整改方案、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并按照巡视组要求报告有关情况。第十七条被巡视企业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设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视工作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巡视企业应当将巡视工作联络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系方式报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第十八条被巡视企业应当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筹备会议。及时筹备巡视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及其他有关会议.巡视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被巡视企业应向巡视组汇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巡视组要求,组织所属有关单位或部门汇报工作。(二)准备材料.按照巡视组要求,准备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及述职述廉材料,被巡视企业管理的人员和本级近三年退出领导班子岗位的老同志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向巡视组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三)公布巡视。应当及时通过文件、企业网站、公告等方式,公布巡视时间、监督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方法和巡视组组成人员、信访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公布内容应事先经巡视组组长或其授权的副组长审核.(四)组织配合。根据巡视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所属有关单位或部门配合巡视工作。巡视组进行个别谈话时,被巡视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职工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被巡视企业所属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按照巡视组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文件、档案、财务报告、会议记录等资料,不得出现推诿、拖延、隐匿等情形。(五)报告情况.及时将拟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重要人事调整、重大决策安排、其他重要事项等,向巡视组报告。(六)处理信访。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巡视组.(七)做好巡视组要求的其他配合、协调、联络等工作。第十九条被巡视企业应做好以下整改落实工作:(一)巡视期间,对于职工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在巡视组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后,被巡视企业应当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反馈。(二)巡视工作结束后,被巡视企业应当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视组对本企业巡视情况的反馈。(三)被巡视企业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被巡视企业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按要求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被巡视企业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巡视企业要通过内部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五)被巡视企业收到巡视组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并按照规定时限向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
(六)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整改落实事项.第二十条被巡视企业对巡视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不同意见,可向巡视组做出说明,也可以直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第五章巡视工作责任与纪律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根据职责对巡视组需要了解的情况,应充分准备、及时提供、详尽通报或报告;对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移送或转办的事项,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第二十二条巡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类.巡视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将巡视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移交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保管和处理。第二十三条巡视组对被巡视企业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属于巡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疏于职守,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第二十四条被巡视企业应当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工作,应当对巡视组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
第二十五条巡视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利用巡视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的。(三)泄露、扩散巡视工作秘密的.(四)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五)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被巡视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五)对反映情况的职工以及巡视组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六)有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监察部(纪检组办公室)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X年6月2日颁布的《某大型集团公司巡视工作暂行办法》(某大型党[200X]XX号)同时废止。
篇十三:国有企业巡察
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巡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巡察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度,使得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巡察制度。做好国有内部巡察工作,企业管理人员加强对巡察工作开展的重视,并且结合党组织建设的情况,保证国有企业内部改革能够更好的运转。同时,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制定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国有企业运转时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巡察;思考
1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部分企业领导对内部巡察工作不够重视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比较快,并且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很多,市场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国有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必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重视。但是,国有企业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领导没有认识到内部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不重视内部巡察工作的开展,从而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当前企业发展的环境比较复杂,使得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难度比较大,内部巡察工作的质量不达标。再加上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要求比较低,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内部巡察的质量。
1.2企业内部巡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比较快,国有企业体制在不断地变革中,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不受影响,必须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变化的情况,不
断提高巡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但是,就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内部巡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内部巡察队伍人员的工程比较复杂,大部分巡察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对于专业技术知识的了解程度不足,增加了内部巡察工作的难度。企业内部巡察队伍的人员的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内部巡察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巡察人员不能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巡察方式,导致巡察工作无法顺利的开展。此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并没有根据自身发展的情况组建规范专业的巡察小组,大部分巡察人员都是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巡察工作的人员比较多,工作内容多,兼顾不过来。
1.3企业内部巡察工作方法比较单一
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在加快,市场经济的体制在不断的完善,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内部巡察工作模式比较单一,并且国有企业不重视对内部制度的完善,使得内部巡察工作的开展难度进一步增加。国有企业的经济结构以及组织架构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再加上国有企业你饿不职工群众的需求以及意识不够,内部巡察工作的方式以及方法没有创新,总是一味的沿用传统的巡察方式。过去,巡察工作的主要方式就是谈话或者是查阅资料,这种方式很难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巡察工作有名无实。
2现阶段该如何做好企业内部巡察工作
2.1不断提高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企业领导应该从思想上重视内部巡察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与引导,提高内部职工参与巡察工作的意识。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内部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接受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方式的优化与创新。加大对巡察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做好人员的统筹安排,保证国有企业经济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做好内部巡察工作。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对巡察方式进行优化和更新,并且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内部巡察工作中,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优化
巡察的方式与方法,使群众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内部巡察工作的巡察力度,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持续发展。
2.2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巡察小组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应该结合当前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巡察小组队伍建设。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几次呢过党组织的重要作用。巡察工作开展不能盲目进行,巡察人员应该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遇到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方式予以解决。同时,巡察人员应该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巡察相关知识与内容,确保巡察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此外,不断提高巡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定期对巡察小组的综合实力进行审核,从而逐步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确保定期巡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3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深化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对体制改革的重视,并且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巡察方式的创新与优化,从而保证内部巡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第一、全面分析国有企业发展的具体趋势以及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基础巡察工作方式进行优化和创新,并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完整系统的巡察模式。第二、积极主动引进先进的巡察方式,根据企业组织构架以及经济结构,逐步完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制度,保证企业巡察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在原用的巡察模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与创新,鼓励广大基层群众积极主动向巡察小组反映情况,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巡察小组工作人员应该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巡察过程中巡察模式使用出现的问题,并加大优化和改进的力度,提高巡察方式的适用性。
2.4完善巡察工作管理机制将巡察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工作要想顺利开展巡察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巡察工作制度,加大对巡察管理机制的完善力度,保证巡察工作有据可依。同时,巡察工作开展的过程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明确巡察人员的管理工作职责,划分好各自的工作,规划巡察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巡察工作机制,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国有企业领导层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内部巡察工作的开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内部巡察工作的巡察质量。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开展必须强化监督整改责任,保证巡察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严格独具出现敷衍了事的现象,一旦发现,领导人员必须加大处理力度。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利用监督的力量,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处理问题不及时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只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剔除掉不良因素,才能保障我们的企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3总结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度,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内部巡察工作的重视力度,结合国有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对内部巡察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内部巡察工作的开展要求企业基层工作人员应该加大对党组织的认可,做好党内监督与管理工作,推动巡察工作更好的开展,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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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国有企业巡察
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重要性及对策建议探讨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及对策建议探讨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视,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在国有企业内部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优化企业政治生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
一、在国有企业内部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内部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巡视工作向国有企业延伸的有效方式和助推器,。开展企业巡察与巡视同宗同源、一脉相承,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各项问题,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促进领导干部的忠诚、干净与担当。(二)内部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所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巡察既有利于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有利于查摆被巡察单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提升企业自我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效果。(三)内部巡察是推进依法治企的有效载体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依法治企要求融入到巡察工作内容中,是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保障企业依法经营的高效途径。以巡察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体检”,及时发现并从严查处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有利于堵塞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漏洞和偏差,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防范了有可能逾越法律底线行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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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风险。(四)内部巡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坚持党管干部是我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是保证党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核
心和把关定向作用发挥的重要举措。开展企业内部的巡察工作,就是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日常监督,紧紧盯住资金密集、资产密布、权利集中的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强调关口前移,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精神落实。以持续巡察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产生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在国有企业内部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提前谋划、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好巡察工作一是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开展前,科学合理地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对巡察时间、任务、对象、要求、方法步骤、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二是选优配强人员队伍。从相关责任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参与到巡察组工作。三是统一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可以促使巡察组成员进一步掌握政策法规以及巡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纪律,提高巡察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协调配合步调一致。依据提前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着重制定详尽的工作细则,并向巡察组成员通报被巡察单位情况,形成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的强大合力,保证巡察组成员步调一致。(二)突出重点、紧盯问题,努力实施好巡察工作一是明确政治定位、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政治+业务”巡察模式,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紧扣“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开展监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任务。通过“听、谈、查、访、评、改”六字法,客观全面掌握实情,找准隐性问题和“症结”所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精准度。三是营造舆论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张贴巡察公告,公布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切实丰富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四是应用分类处置、提高工作效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本着“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三)明确责任、狠抓整改,全面落实好巡察工作一是规范巡察组反馈意见。要及时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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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负责人,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间,切实起到政治监督的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整改落实关。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利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挂账销号、逐一整改、不留死角。三是适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已接受巡察过的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打消被巡察单
位的“过关”思想,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采取约谈负责人的方式督促整改到位。三、在国有企业内部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一)促进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巡察过程中,对巡察出的从严治党各类问题扭住不放,系统解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聚焦发力,对突出的共性问题由党建工作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指导所属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整改。有效促进了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二)推动企业作风建设工作持续好转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深入领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充分认清作风建设是场“持久战”。认真核查巡察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对立案审查的人和事,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严肃追责問责。按照案件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持续释放出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确保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三)助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巡察工作中,牢牢树立开展巡察工作是为了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理念。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多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断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助推各单位在企业发展的思路、措施上使出真本事,拿出硬招数,促进企业管理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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