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半城文秘网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意识形态负面清单18篇

意识形态负面清单18篇

时间:2022-11-08 14:54:01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负面清单18篇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甘肃省高校文明校园评选负面清单  项目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扣分办法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2.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负面清单18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负面清单18篇

篇一: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甘肃省高校文明校园评选负面清单

  项目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扣分办法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2.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食物中毒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事件、重大校园环境安全事件。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7.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学生中发生欺凌、暴力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响。

  8.有教职员工赌博、酗酒、打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9.学校有教师私设补习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等行为,被群众举报查实的。每1人次扣2分。

  10.有教职工上访的。

  每1人次扣2分。

  11.学校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每次扣2分。

  12.在文明办调研、暗访中发现严重问题的。

  每次扣3分。

  注:负面清单是指测评届期内从测评总成绩中扣分的项目或一票否决的项目。

  

  

篇二: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平安校园创建负面清单

  1.办学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或违规;2.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3.发生欺凌事件、性侵案件、网络暴力事件;4.发生治安刑事案件;5.发生食品安全、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6.发生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安全事故;7.发生实习实训、集体活动安全事故;8.发生校车事故;9.发生校园火灾;10.发生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校舍设施倒塌事故或电梯等设备安全事故;11.发生校园网络系统重大安全事故;12.发生体罚学生、性骚扰等违反师德行为;13.教职工酒驾或参与黄赌毒、邪教、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14.发生群体性上访或重大舆情事件;15.承担教育考试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16.发生校园非法传教活动;17.发生意识形态问题;18.因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校闹”;19.瞒报、迟报、漏报、错报突发事件信息;20.上级挂牌的重大隐患未整改销号。

  

  

篇三: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XXX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

  某某某某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中办发〔2022〕52号〕、《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厅字〔2022〕4号〕、《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的实施细那么》〔教党〔2022〕号〕,以及《某某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某某教卫党〔2022〕268号〕文件精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如下:

  〔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三〕对管辖范围内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四〕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平安、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网络互动社区、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十〕对本单位举行的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中外联合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对本单位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

  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二〕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上述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当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当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篇四: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职业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行为,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的实施意见》、XX市教育局关于引发《XX市教育系统加强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特制定XX职业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和外聘人员等。二、负面清单范畴以下负面清单均属于禁止和限制行为范畴。(一)思想政治纪律方面1.在公开场合或在网站、微博(群)、微信(群)、贴吧(群)、支付宝群、QQ(群)等各类社交媒体或互联网群组等平台上,散布违反宪、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的言论,或妄议和大政方针的言论。2.危害统一,伤害民族情感和尊严,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

  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破坏民团,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4.违反保密制度,公然泄密。5.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6.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7.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8.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二)教育教学方面1.在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中散布对抗、有损

  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2.在课堂教学和科研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

  擅离职守、逃避职责。3.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4.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从事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6.未经学校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7.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评卷)公平、

  公正的行为。(三)学术道德方面1.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等。2.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3.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或

  教育教学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

  献资料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4.成果发表时署名不当或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自己的教科研成

  果。5.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科

  研活动,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6.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或学术造假。7.在职称评审、考核奖惩等活动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

  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四)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1.造、传,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煽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

  等活动。3.作为互联网群组(群聊)建立者、管理者不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造成群组内的信息发布和言论违反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违规使用办公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其它工作。

  5.违反工作纪律,旷工。6.违反学校规定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兼职兼薪。7.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包括利用网络从事这些活动。(五)廉洁从教从业方面1.在招生、招聘、评审、考试(评卷)、评优评先、入、选拔班干、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2.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等休闲娱乐活动。

  3.利用对学生的影响通过实体店或网络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推介商品或服务活动牟利。

  4.擅自向学生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一)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1.各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委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2.调查核实结束,受理部门将取证事实报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委和校务监督委员会。3.组织人事科对举报案件进行复核,复核时须听取被调查教职工本人的陈述和申辩。4.根据复核结果,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委决定处理意见。5.组织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处理决定。6.处理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7.教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进行申诉。(二)对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进行处理经查实有师德负面清单所列举行为的教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修订)》进行处理。四、实行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制师德建设工作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的原则。我校委、各部门负责人承担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政负责人

  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学校将师德建设列为部门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

  对各部门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懈怠、放任自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教育提醒:

  (一)师德建设工作不到位;(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它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五、本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五: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3篇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表面象的觉察。生理学上,意识脑区指可以获得其它各脑区信息的意识脑区〔在前额叶周边〕。意识脑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辨识真伪,即它可以辨识自己脑区中的表象是来自于外部感官还是来自于想像或回顾。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3篇,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篇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那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起码两次专题讨论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准时过问、亲手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平安要亲手抓。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备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六、主动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学问分子沟通,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常常性走访、建设联系制度、参与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学问分子交流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篇1、思想工作机制(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局部。(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推断机制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状况进行分析和推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殊讨论和推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精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准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3)建设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工程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紧密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报、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言论风险对应策略和打算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主要的负面言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该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推断的状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讨论和部署对策,实行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开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交流和联系,通报状况,协调处置。(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状况;准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立性意见。(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培训机制

  应该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该主动挑选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视考核机制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扬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查究责任。情节较轻的,赋予批判教导、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殊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罢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办法可以独自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2、建设思想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那么,建设健全新闻言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定反驳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1)新闻言论立场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2)网络的位置1.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立管理和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发觉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扬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3篇全面加强党对言论宣扬工作的领导,必需始终保持正确的言论导向,始终确保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始终确保"喉舌'宣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人民心声。为此,必需建设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完备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采取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党委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各媒体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了全台意识形态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相互支持、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台党委印发了《关于建设和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运行机制的通知》,建设了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等八个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到事,做到应对标准严谨、处置有序有效。建设标准管理制度。制订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假设干规定》《播送电视节目"三审'制实施方法》等一系列采编活动和节目管理制度,确保播送电视宣扬工作"进口'环节的良好秩序。制订了节目重播重审制度、节目监听监评制度等一系列关于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制度,确保了播送电视宣扬工作"出口'环节的标准有序。针对"广电郴州'APP、南国郴州网及各媒体公众微信号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制订了《上网信息〔视频节目〕审核制度》等制度,强化监管,确保新媒体平台安康进展。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查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全面自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媒体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状况进行督查考核,促进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通过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及其追责方法的方式,强化纪律威慑,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

  

  

篇六: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规范全镇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城关镇中心学校决定从2019年2月开始在全镇学校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一、负面清单涉及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下列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2、歧视、侮辱、驱赶、拒收学生行为;3、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行为;5、不遵守单位考勤纪律和病事假制度行为;6、拒不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不完成教学“六认真”行为;7、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行为;8、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9、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行为。

  二、负面清单的认定情形:1、各级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禁令,或相关规定要求的;2、被举报查实的;3、在重大迎检及活动中被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通报的;4、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三、负面清单问题类型及处理办法:1、较轻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影响不大,后果不很严重的,事态控制在城关镇内的。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全镇通报,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5分,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2、较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由教育局(或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督办的、或监察室调查属实、或处理善后工作不力,负面影响控制在县教育系统内的。中心学校对当事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10分,不得参加任何层级的评优评先活动;当事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字数在1500字以上);个人要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3、严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媒体曝光(炒作)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做出批示督办事项、或不配合处理善后工作、有重大潜在危害的;或影响范围虽控制在县教育系统以内,但处置极其复杂,涉事金额较大的。除执行较重问题清单的处理外,当事学校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校长、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字数在1000字以上),当事人的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20分,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直接安排到其他乡镇交流;问题特别严重,受到上级纪律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城关镇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此制度自出台之日起实施。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负面清单范畴(一)政治纪律方面

  1.在公开场合或在网站、微博、微信、贴吧、QQ等各类社交媒体或互联网群组等平台上,散布违反宪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的言论,或妄议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发布丑化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形象、煽动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言论。

  2.危害国家统一,伤害民族情感和国家尊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

  3.不守政治纪律,发表、传播不符合人民警察身份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4.不守组织纪律,不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

  5.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机密。6.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7.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8.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和人民警察声誉,违反职业道德言行。(二)教育教学方面9.在课堂教学、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中散布对抗中央、有损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

  论。10.在课堂教学和科研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

  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职责。11.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12.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3.从事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14.未经学校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15.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评卷)公

  平、公正的行为。(三)学术道德方面16.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等。17.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18.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

  果和教育教学成果,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19.成果发表时署名不当或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20.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科学研究活动,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

  21.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或学术造假。22.在职称评审、学位评定、考核奖惩、待遇贡献等活动中无

  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四)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23.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24.作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不履行群组管理责任,造

  成群组内的信息发布和言论违反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违规使用办公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25.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慢作为;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拒不接受分配的其它工作。

  26.违反工作纪律、旷工,违反警容风纪要求。27.违反上级和学院规定,未经批准兼职兼薪。2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包括利用网络从事上述活动。29.不守群众工作纪律,违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尊重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合理要求,不认真对待,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五)廉洁从教从业方面30.在招生、招聘、评审、考试(评卷)、推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31.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等休闲娱乐活动。32.利用对学生的影响通过实体店或网络形式向学生及家长

  推销推介商品或服务活动牟利。33.擅自向学生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一)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举报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学院组织人事处为受理、调查、认定、处理牵头单位,监察

  室为复核、监督单位。1.组织人事处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应牵头成

  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取证,并报监察室。2.调查组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过程中,应听取教师本人

  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的有关内容。3.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认定、处理意见建议,报学院进

  行处理。4.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向监察室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监

  察室联合有关部门对举报案件进行复核,复核时须听取教师本人陈述和申辩。

  5.对高校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机制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院分别做出检讨,由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四、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实施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聘用的所有专兼职教师。二、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一)思想政治方面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组织或者参加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3.在社交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公开场合散布违反国家宪法、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的言论。

  4.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等。5.传播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或不健康思想,对学生成长产生负面影响。6.在校园内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宗教或组织宗教活动等。7.以非法或不正当手段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围观参与非法集会、非法上访等活动。(二)学术道德方面8.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或篡改他人的学术成果。9.伪造科研数据,捏造、篡改、剽窃实验或调研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编造虚假研究成果。10.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定、申请学位、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活动中编造、提供虚假学术信息。11.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12.在未参加研究或创作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13.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

  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14.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科研成果。15.虚假标注获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助,故意夸大成

  果的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或隐瞒技术风险。16.有其他违背学术道德要求的行为。(三)教育教学方面1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抛弃学生、

  撤离职守。18.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19.消极对待教学工作。20.要求学生从事对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21.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行为。(四)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22.以吃喝的方式建立庸俗的师生关系,影响校园风气。23.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传销活动。24.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25.违反校规校纪,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或违背社会公

  序良俗。26.有搬弄是非、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侮辱、

  诽谤和人身攻击等行为。27.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

  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28.利用公务之便将学校仪器设备等公共财物占为已有。29.利用个人影响或职务之便,对他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压制。(五)廉洁从教方面30.在招生、考试、推优、评先、入党、选拔班干、奖(助、

  贷、补)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31.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等财物。3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利用学生家长资源谋取私利。33.以不当理由占有学生应得津补贴,违规收取费用或获得

  不当利益。(六)其他方面34.有损害高校教师职业形象、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的其他行为。三、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一)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各教学单位为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单位和调查取证单位,

  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为复核单位。(二)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流程1.受理单位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

  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同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受理单位将取证事实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2.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复核。3.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复核结果上报学校。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提出处置建议;应给予纪律处分的根据权限移交纪检人事部门等。4.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处理决定,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兼职教师通报本人单位。5.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自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提供新证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再次组织复查。(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教研及教改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2.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行政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4.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一)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二)各教学单位承担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三)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教学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首要内容。对教学单位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1.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到位的;2.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3.对已发现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的;4.已作出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

  为整改不彻底的;5.多次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引起

  不良社会影响的;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五、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七: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医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XX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师德考评,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师风素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防控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三)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四)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1—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职医护员工,包括事业编制、编外聘用和各类特聘、外聘人员等。四、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权威、违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诚信契约精神,不履行社会服务责任和义务,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四)背离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低级庸俗文化、非法出版物,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五)通过课堂、论坛、讲座、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六)在学校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等。(七)违反教育教学纪律,敷衍教育教学,或从事未经批准的兼职兼薪,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八)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无关的事宜。(九)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

  —2—

  (十)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

  (十一)在组织或参与国际交流、合作过程中,违反外事纪律或要求,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十二)以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方式获取教科研项目,或抄袭、伪造科研数据、资料,编造、剽窃、侵吞、非法买卖学术研究成果,或学术研究成果重复发表。

  (十三)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或妨碍他人科研活动,压制打击不同学术流派和学术观点,恶意诋毁他人。

  (十四)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学生资助及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伪造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十五)违规使用教学科研经费,利用教学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六)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学生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七)利用教师身份或岗位权力,或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校名(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八)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行为。

  五、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方式(一)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3—

  1.批评教育。以谈话方式指出问题,并责令整改。2.责令检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3.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4.组织处理。对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采取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兼任有关职务的,还可以采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5.纪律处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6.撤销、丧失教师资格。上述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处理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根据具体情节及危害程度,综合确定处理方式。对情节严重,应当追究责任的,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给予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应先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应当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依照《教师资格条例》,报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撤销、丧失其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情节轻微,依照有关规定免予处分;或者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免予处分、减轻处分,以及具有本办法五(三)1项

  —4—

  规定情形的,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等方式。

  发现教师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教师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2.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师德失范问题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轻情节。(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1.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2.串供或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或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3.包庇同案人员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五)师德失范行为被查实的,除情节轻微免予处理,或被处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的外,在受处理当年及影响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以及人才计划、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限制招生、停止招生的期限不得低于24个月。六、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权限及流程

  —5—

  (一)各二级党组织为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单位和调查取证单位。受理单位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纪委办,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受理单位经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纪委办。

  (二)涉及意识形态的,由宣传部协查。涉及教育教学方面的,由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协查。涉及学术道德的,由科研处协查。涉及处级领导干部的,由组织部、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委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涉及辅导员、班主任的,由学工部、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委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三)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调查情况,按照处理决定作出的权限规定,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处理: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给予诫勉的,由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委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给予组织处理的,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

  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权限、程序作出。

  给予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依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作出。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师德失范行为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或

  —6—

  纪委办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提供新证据,由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纪委办牵头组织复核和答复。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五)处理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受处理教师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宣布。涉及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变更的,相应手续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受处理教师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成员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将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是处级领导干部的,还将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六)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监督与责任(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及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党建考核和事业考核、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对各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1.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2.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7—

  3.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4.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5.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出现上述问题,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所在二级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三)被问责的二级单位、被问责的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二级单位应当深刻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到位。作出问责决定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整改。八、其他(一)正确对待受处理的教师和被问责的领导人员,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教师和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使用。(二)未经允许,当事各方均不得公开调查核实的相关内容。(三)直属附院参照本办法执行。(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8—

  

  

篇八: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北京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全体教职员工。以学校名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兼职教师、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等人员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负面清单范畴(禁止和限制行为)。(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悔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六)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网上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

  (九)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十)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第四条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

  第五条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单位,学校纪委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监督单位,师德建设分委员会为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和调查取证单位。

  (一)发现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或收到相关举报线索、材料的,所在师德建设分委员会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汇总材料,并及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被调查人是否违反师德的情况进行核查。涉及意识形态的由党委宣传部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教学工作的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学术道德的由科研处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违纪违法的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其他方面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及相关机构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由组织部参与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共同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将调查情况及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作出处理,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处理结果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落实。

  (四)党委教师工作部将认定结果和处理决定书面送达教师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送达教师本人签收。党委教师工作部将相关处理材料完整归档。

  (五)未经允许,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相关内容。第六条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3

  第七条学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理教师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教师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学校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应当充分听取教师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对教师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教师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第八条被处理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师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二)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中共党员教师,同时给予党纪处分。(五)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第十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

  各二级单位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的职责。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列为二级单位工作考核的核心内容。

  对各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5

  

  

篇九: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欢迎下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事项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牡丹区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我们牡丹街道考核督查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牡丹区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我们牡丹街道考核督查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督查考核内容。

  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主要包括:(一)党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情况;(二)党委(党组)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的情况:(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四)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年两次通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

  作,重大突发时间随时报告的情况;(五)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六)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的情况;(七)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的情况;(八)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学校和基层单位作形式政策报告,党组成员到基层单位讲党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二、考核督查方式步骤。督查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开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随时进行专项督查,特殊时期、特殊节点及时安排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根据形势掌握了解的情况和年度报告,结合听取汇报、座谈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综合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结果。三、考核督查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方向和奖惩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XXX(XXX)、XXXX部门单位,XXXX党工委要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并在约谈结束一周内,由被约谈

  的单位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单位,要以党组织名义作出说明,并书面报告整改措施。附:1.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负面清单

  

  

篇十: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负面清单1历史问题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2社会上的负面敏感新闻和信息3宗教民族和种族问题4任何形式的广告或商业推销包括软广告5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内容或信息6舆情事件及其评论7涉密涉情报类内容或信息8学校明确或建议不报道的新闻或信息9容易产生争议的话题或信息10与发布主体不适格的内容或信息承诺书重要须知

  上海交通大学微博、微信备案登记审批表

  申请单位

  负责人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

  申请人

  (具体管理者)

  微博

  (名称、地址)

  职务

  手机

  职务

  微信号

  (名称、地址)

  手机

  主要内容

  运营规划

  目标受众

  (受众和关注量)

  栏目设置

  更新频率运营团队

  (人数、组成等)

  审核制度审稿人:

  签发人:

  申请单位意见(党组织或行政章)

  负责人签字:日期:

  盖章:

  党委宣传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日期:

  盖章:

  备注:1、申请单位必须为管理指导单位(学院、职能部处、直属单位、附属单位);2、本表格一式两份,

  一份提交党委宣传部(新行政楼A211),一份单位自存。电话: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负面清单

  1、历史问题、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2、社会上的负面、敏感新闻和信息3、宗教、民族和种族问题4、任何形式的广告或商业推销(包括软广告)5、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内容或信息6、舆情事件及其评论7、涉密、涉情报类内容或信息8、学校明确或建议不报道的新闻或信息9、容易产生争议的话题或信息10、与发布主体不适格的内容或信息

  承诺书

  重要须知:

  1、本承诺书适用于以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机关部处、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或以学校民主党派、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等群众组织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

  2、本承诺书视为《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管理及备案的若干规定》、《上海交通大学微博、微信备案登记审批表》及《上海交通大学新媒体负面清单》的补充条款,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指导管理和运营单位的承诺受全部条款的约束。

  郑重承诺:

  1、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微博客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发布内容,运营本单位微博、微信。

  2、发布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形象塑造,传递社会正能量。

  3、明确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微博、微信的内容建设及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对微博、微信信息内容的制作、复

  制、发布、传播进行监管。4、微博、微信的建设与运营均为公益行为,不以任何名义拉赞

  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与任何经营性单位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

  5、除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开通涉及财务管理和支付相关的功能和服务。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承诺单位:

  (盖章处)

  代表签名:

  日期:2015年月日

  

  

篇十一: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XXX学院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

  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规范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一、实施对象全校教职工。二、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一)思想政治方面1.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散布危及意识形态安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编造虚假、不良信息。2.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3.危害国家统一,伤害民族情感,损害国家尊严、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私自携带、寄递反动政治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

  5.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6.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公开泄密。7.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8.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二)学术道德方面1.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侵吞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行为。2.在自己的研究成果中,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或调研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行为。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4.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5.未参加研究或者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6.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7.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8.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9.在研究成果中,未注明出处而引用他人的成果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10.合作研究成果未按照参与者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故意夸大或贬低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12.对于需经过有关学术机构论证和鉴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未完成论证、鉴定及批准的情况下对外公布。13.在职称评审、评奖评优以及其他需要提交有关个人学术材料及情况时,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三)教育教学方面1.未经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影响恶劣。2.违反教学纪律及相关规定。3.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4.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宜。5.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安全工作不负责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6.在命题、审题、考试等过程中泄露、变相泄露试题受到学生投诉并得到核实。

  7.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评卷等管理规定,影响考试、评卷等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1.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2.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校外兼职兼薪,影响学校正常工作。3.违反工作纪律,无故旷工。4.擅自违规侵占或外借学校房屋及仪器设备等公共资产。5.对学生实施猥亵、性暗示、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6.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侮辱和人身攻击。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等活动。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9.未按照工作要求,盲目填报、填写各类统计信息出现严重错误,影响工作效率。10.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千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过程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

  (五)廉洁自律方面1.在招生、考试、推优、评先、入党、选拔班干部、奖(助)学金评定和教职工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2.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4.利用对学生的影响,通过实体店、代购等各类销售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推介商品或服务活动,从中取利益。5.在论文指导、评审、答辩和实习实践等人才培养环节中,违规收取费用、获取利益。6.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六)其他方面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形象和声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三、对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一)处理原则教职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对其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相应处理或处分。1.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职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

  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至少为24个月。

  2.情节较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辽宁省教育厅撤销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师德失范行为的监督与处理。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为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单位和调查取证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为协查与复核单位,纪委为监督单位。1.受理单位(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2.调查核实结束,受理单位(部门)将取证事实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3.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相关部门对举报案件进行协查与复核。

  4.根据复核结果,受理单位(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失范行为人是党员的,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党委;属于学术范畴的,须征求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5.处理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6.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处理决定。7.处理材料存入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8.教职工对处理决定不认同的,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党委教师工作部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提供新证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复查和答复。四、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1.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2.机关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承担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和考核督查。3.对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党政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到位;(2)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3)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4)对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5)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4.教职工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需向学校做出检讨,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津贴等方式进行问责。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十二: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范例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应当怎么写才精炼到位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要求,中共仪陇县日兴镇委员会对照《仪陇县日兴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方面

  日兴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党委日常工作,坚持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此同时,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自觉接受全委会监督和评议。

  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方面

  近年来,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党委每年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发挥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导向作用,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安排有意识形态专题。年初,镇党委中心学习组举行了党管意识形态学习会。会上集体学习了xxxxxx大以来关于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论述及人民日报评论员关于学习xx系列讲话精神的论述。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在当今国际国内环境下,

  1

  抓意识形态工作非常重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能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并据此凝聚镇党委人心,增强镇党委战斗力。建立职工思想信息收集、反馈、分析制度,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副主任、青年职工及部门职工等各层次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

  三、巩固壮大主流文化方面

  加强职工及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深入学习贯彻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座谈交流及征文活动等有效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过程。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和道德教育,促进日兴镇党委和谐健康发展。

  四、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

  镇党委建立了意识形态阵地清单。努力做到清单完整详尽,无遗漏,同时明确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目前中共仪陇县委官方微信微博、仪陇县政府官方微信微博、仪陇县政务门户网站等是宣传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加强选题管控和内容监督,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所刊载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后方报送,强化对镇党委内部刊物的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积极开拓党建对外宣传阵地,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

  五、网络舆论安全管理方面

  坚持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镇党委内联网、微信群、论坛、交流群和QQ群等平台管理,主动设置议题,营造清朗和谐的网上舆论氛围。

  2

  在群里宣传党的政策,传播正能量,灌输心灵鸡汤。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和西部志愿者在网络媒体上发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检测处理。

  六、意识形态问题处理方面

  在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物的排查,及时关注并发现职工思想问题,妥善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转化。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及时有效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通过教育引导,党委政府从未出现职工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及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情况。

  七、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方面

  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镇党委重新划分调整后,通过认真落实党委“三会一课”制度,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职工大讲堂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能力。

  八、意识形态追责问责方面

  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镇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等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镇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错误和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职工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业绩考核及各类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问责。

  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铅办(20xx)1号关于印发《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县委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3

  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体制机制方面

  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和党组织负责同志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安排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在政策措施上给予保障;

  5、加强本单位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把提高领导干部媒体素养及舆论领导能力作为局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6、完善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7、及时向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

  8、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1次党内通报。

  (二)、责任落实方面

  1、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汇报2次以上,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3、分管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

  4、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

  5、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考核;

  6、我局无派驻机构;

  7、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股室、所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阵地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健全中心组学习报送制度、考勤制度、档案制度、考核制度,定期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

  2、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平台阵地的管理;

  3、建立健全学习发布、党务政务信息报送机制,规范单位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宣传标语、宣传品管理。

  4、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

  5、加强机关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机关党员干部普通认同和共同遵循具有机关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作为规范和思维方式;

  6、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队伍建设方面

  1、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

  5

  2、本单位内部刊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配备管理人员;

  3、建立调研信息员(各股室所一名),2名网络宣传员和评论员队伍。

  (五)、特色加分方面

  无负面清单方面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xx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意识形态自查报告

  xx,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深

  6

  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为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抓好责任制落实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初2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在4月4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廉洁家庭责任书,明确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

  2.履行职责,分解任务。制定了《xx文体广电和旅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一岗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推行局长、副局长和中层干部三级负责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广泛参与,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规范机制,制约权力。遵照“职权分解,以权治权”的原则,探索构建“正职主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新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xx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党组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表态,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制度,对每项权力的行使,建立单位内部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尽心尽责,发挥职能。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诉求。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各类问题,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目

  7

  前,查处涉旅违规案件4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33000元,已全结案。受理旅游投诉2起,已办结2起。二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公布了投诉电话;对景区景点、宾馆、网吧和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三是加大文化惠民政策落实力度。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活动器材、农民体育健身器材、“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等项目资金已发放落实。

  2.强化监督,规范权力。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抓好对重点股室的监督。加强廉政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不“吃拿卡要”,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局评定风险等级为:高级8个、中级1个,制定防控措施18个,共制定相关工作制度5个。四是认真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机关行政效能,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作、行政权力、财务开支的监督,提高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廉洁从政,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做到一切从简,我局无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紧要的环节,xx年xx,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1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三公”经费同期相比,增长107%。

  4.强化监管,推进项目。我局涉及重大项目有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设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

  一是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6651.59万元,总建筑面积36xx5.78㎡。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23536.85㎡、游泳馆建筑面积6699.99㎡、广场建筑面积5918.94㎡。累计完成投资10898.55万元,完成主体工程量的88%。其中:体育馆部分:完成地下室、室内垫层浇灌、铝合金门窗外框、屋面钢结构安装等工程,并进入室内装修工程;游泳馆部分:完成地下室、钢梁柱、屋面大型钢结构吊装、砌砖、主体屋面钢结构安装、钢结构粉刷防火涂料、游泳馆油漆检测、屋面底瓦安装等工程;广场部分:完成承台基础、筏板钢筋等工程,地下室、广场外围回填完成工程量的80%。预计今年12月竣工。

  二是民族文化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7801.52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0834.4㎡,总建筑面积xx058.99㎡,其中:县图书馆2978.38㎡、县文化馆2986.81㎡、县民族文化演艺厅3974.45㎡、县广播电视综合楼3010.35㎡、配电房109㎡。该项目于今年3月10日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量16%。文化馆部分:完成桩基工程,进入基础土方开挖、破桩施工。图书馆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完成,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消防水池已完成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负一层板面模板工程。广播电视综合楼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工程,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民族文化演艺厅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工程,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阶段。预计20xx年2月竣工。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加强学习,注重源头防范。一是坚持正面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示范教育和学习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的形式,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两个条例”、“四种形态”等,让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学习贯彻党的xx精神和新修订党章,以及落实xxxx关于遵守和维护党章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三是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报情况为题材,运用反面典型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培育干部职工的敬畏思想意识。

  9

  (二)推进“四进”,强化廉政文化。一是廉政文化进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学习,坚持述廉述职报告;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一年两次的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带头履行监督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廉政文化进阵地。电视台制作专栏解读《党章》、《廉政准则》、《问责条例》等精神贯彻;文工队开展文艺汇演,把党建、廉政、扶贫、禁毒等宣传纳入节目编排,形成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体系。三是廉政文化进岗位。开展适合岗位实际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廉政”为主题的书画摄影绘画比赛,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廉政短信提醒等。四是廉政文化进家庭。以“树清廉家风,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

  (三)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如:办公物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采购;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统一管理使用;在考勤管理上,实行打卡签到制,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与年终考核结合。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述廉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推行办事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四)强化监督,查处纠正并重。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监督意识。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监督可以避免权力被滥用或者被用来谋取私利,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从而自觉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排查对风险岗位、风险环节进行有效权力的监督,从而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严格遵守财经纪

  10

  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经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问题。六是强化重要领域监管力度。xx年我局涉及重大项目,有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勐景来景区、大益庄园提升改造项目;勐巴拉旅游风情小镇建设项目。我局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作风,狠抓八项规定。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一是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思想武装,狠抓意识形态工作

  (一)抓学习,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

  1.加强机构组织领导。我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于6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总结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把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

  11

  自觉性。通过以干部职工学习日、党员学习日等形式,切实抓好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等形式政策教育。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等形式开展学习,对全体干部提要求、敲警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3.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日常工作、党组织生活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使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紧扣中心,传播正能量,营造浓厚积极的宣传氛围

  1.主题宣传舆论强势。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精办栏目,办好栏目,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推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一是新闻宣传工作。半年来,制作播出《xx新闻》62组,339条,其中:记者采写273条,采用通讯员投稿66条;《一周要闻》22组,112条;采写各类新闻专栏77期,扶贫政策解读、问答46期;播出“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专栏xx条;播出“提升人居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11条;播出“决战决胜脱贫摘帽”专栏51条;播出“自强、诚信、感恩”扶贫专栏2条。二是安全播出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电视节目的审查工作,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反复开展播出值班员的再培训,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消防安全的培训,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了安全播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农村广播电视电影快速发展。一是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主要采取有线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及州广播电视发射台、打洛口岸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无线方式覆盖。(其中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偏

  12

  远山区是用“村村通”、“户户通”直播卫星和无线方式覆盖)。截止目前为止,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99.xx%;扎实做好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二是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半年来,完成放映场次178场,观看的群众25860人,得到很好的社会效益。

  3.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一是抓住“嘎汤帕”、“拉祜扩”、“泼水节”等民族节庆日的契机,组织各类文艺演出520场次,观众24.28万人次。其中:县级晚会6场次,观众人数约达5.7万人次;文艺下乡53场次,观众2.38万人次;乡(镇)、村开展461场次,观众16.2万人次。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半年来,组织开展各类运动会220次,参与的运动员1.87万人次。其中:县级举办“园丁杯”篮球赛、美丽中国行xx50公里越野挑战赛和7公里体验跑2次,各体育协会举办各种赛事6次,参与运动员0.18万人次;乡镇(村)举办球类、陀螺等单项和综合运动会212次,参与运动员1.69万人次。

  4.“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扎实。一是县图书馆免费对外开放内容包括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公益性远程讲座、流动服务等。发挥图书流动车的作用,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团千队”红色文艺轻骑兵惠民图书宣传活动9次,展出图书2700册次,读者1860人次。举办“4.23世界读书日”活动、文化共享工程网络培训等活动6次,310人次。二是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内容有舞蹈、音乐、书法、摄影培训等。派出辅导教师举办舞蹈培训共6期,辅导节目52个,派出辅导老师36人次,辅导培训人员1437人次,直接服务社区、乡镇(农场)、村寨。三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包括书报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厅等。目前,乡镇文化站藏书总计24167册,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144台,开展科技、文化、图书业务等各类培训12期,180人次。

  5.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打洛镇、布朗山乡举办布朗族弹唱及布朗族舞蹈2期,培训学员160人;举办哈尼族语言文字提高班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70人;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交流培训班1期,45名传承人参训;非遗文化进校

  13

  园培训班在xx县民族小学正式开班,培训时间为3个月,开设傣族武术,拉祜族舞蹈、葫芦丝、哈尼族刺绣等培训班,260名学生参加培训。二是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重点加强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真八角亭和曼短佛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使用单位,并与使用单位签订了《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

  6.加强行业监管,净化舆论环境。一是文化市场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车辆32车次,检查经营户2xx户次。收缴非法销售的图书36本,对未如实登记消费者入场记录的4户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给予了口头警告。二是旅游市场工作。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共派出检查人员707人次、执法车辆169辆次、检查达到了95个工作日;检查旅游景区(点)82家次,宾馆(酒店)255家次、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414家次、旅行社36家次、旅游团队xx16个、旅游车辆xx16辆次、司机导游人员2632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360份,查处涉旅违规案件4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33000元,已全结案。受理旅游投诉2起,已办结2起。

  7.稳步推进旅游工作。1—xx,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06.41万人次,同比增长6.73%。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95.93万人次,同比增长6.79%;口岸入境一日游人数9.88万人次,同比增长22.27%;接待海外旅游者0.51万人次,同比下降73.08%。旅游总收入25.32亿元,同比增长12.19%。打洛口岸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接待1777个团,同比增长68.28%,游客16880人次,同比增长22.19%;国门游接待450个团,同比下降23.73%,游客12587人次,同比下降41.49%。

  14

  

  

篇十三: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2021年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

  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

  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以及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制定修订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的要求,依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如下。

  一、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应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团重要人事任免、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xxx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xxx对**工作、**工作、国企党建、国企改革、交通强国等的重要指示要求,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重要情况、工作方案及重要措施。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举措。

  3.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和工作报告、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报告、上级党组织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落实情况、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重要事项。

  4.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以及后备干部的确定、调整、培养方案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下列人选的任免、调整、推荐和考核事项

  (1)本级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2)重要权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领导人员和其他参照本级企业中层干部管理的人员;

  (3)向上级党组织推荐的干部人选;

  (4)应由集团推荐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推荐到控股或者参股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

  (5)其他需要党委研究决定的人选及事项。

  2021年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

  5.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集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及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使用、激励中的重大问题。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中重大事项,党群工作机构设置与调整、党务人员配备、重要表彰奖励事项、处分事项,以及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换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研究宣传舆论、统一战线、群团组织等方面重大问题,

  

  

篇十四: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学校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与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察监督,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和生活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负面清单范畴(禁止和限制行为)

  第三条思想政治纪律方面(一)在公开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二)危害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尊严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

  (三)在公开场合或在网站、微博、微信、QQ等各类社交媒体或互联网平台上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歧视、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五)在校园里传播宗教和组织宗教活动,传播低级庸俗文化,传播非法出版物。

  (六)宣传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七)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公开泄密。(八)其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行为。第四条学术道德方面(一)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承担科研项目。(二)在科研项目申报或实施、科研成果发表等抄袭他人科研成果,剽窃、侵吞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故意篡改实验或调研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违反科研规范行为。(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五)未参加研究或者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六)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七)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八)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九)参加项目评审、评奖、职称评定等学术评定活动时,收受参评人礼物或故意对他人进行虚假评价而影响评审结果。(十)其他有学校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第五条教育教学方面(一)在课堂教学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传播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传播淫秽、赌博、暴力等内容;散布有损学校利益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二)未经学校批准,随意调、停课、调整教学计划或擅自请人代课,并产生不良影响。(三)备课不认真,未能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四)上课时间拨打或接听电话,擅自离开课堂,使教学中断或不能正常进行,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五)未按照考试规定命题,出现泄露、变相泄露试题,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六)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七)不积极、主动、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没有尽到导师职责,受到投诉并得到核实。

  (八)试卷批改、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报告评阅等不认真、不严肃,违规让他人代批代阅并产生不良影响。

  (九)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十)其他违反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的行为。第六条工作作风和生活行为方面(一)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拒不接受院(系)分配的其他工作。(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校外兼职兼薪,并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三)违反工作纪律,无故旷教。(四)擅自违规侵占或外借学校房屋及仪器设备。(五)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存在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的行为。

  (六)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

  (七)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参与非法集会、违法上访等活动。

  (八)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传销活动,包括利用网络从事这些活动。

  第七条廉洁从教方面(一)在招生、考试、推优、评先、入党、选拔班干、研究生推免、奖(助、贷、补)学金评定和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二)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三)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四)在论文指导、评审、答辩和实习实践等人才培养环节,违规收取费用或获得不当利益。第八条其他方面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第三章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第九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十条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学校各部门(单位)为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受理单位和调查取证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为处理、复核单位,督查办为监督单位。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的有关内容。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申诉。对教师失范行为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第十一条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流程(一)受理单位或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线索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教师工作部,并开展调查核实取证。(二)调查核实结束,受理单位将取证事实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三)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对举报案件进行复核。(四)根据复核结果,党委教师工作部提出拟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当事人是党员的,由纪检部门提出党纪处分意见;属于学术范畴的,由校学术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属教学事故范畴,由教务处与人事处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六)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处理决定。(七)处理材料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八)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通知书后7日内向党委教师工作部递交书面申诉材料,提供新证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复核,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十二条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触犯刑律与违纪处分:(1)因违法而受到司法机关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处理者。(2)受到党纪、政纪、团纪严重处分者。(3)开除党籍、取消考评资格者。2.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7)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学术不端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

  (9)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二)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2.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三条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制和问责制(一)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二)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对各单位(部门)党政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师德师风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2.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3.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4.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5.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六)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单位和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要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师德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十五: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责任负面清单

  类别

  责任履行方面

  序号1

  2

  主要内容单位责任体系不够完善,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职责不清,相关制度不健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未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部署、专题学习,对分析研判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定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分析研判不精准、不全面。

  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3

  思想建设方面

  队伍建设方面

  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重视不够,在职责范围内因失察引发重大舆情或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群体性事件。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单位领导班子没有站在第一4

  线、没有做到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5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和部署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不注重“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网络平台的学习,学习覆盖率、活跃度低。

  未按要求面向师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导致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不稳定,存在思想不明、认识不清现象。6

  未常态化开展专题研究,未摸排教职工队伍、学生的思想状况,因为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得到及时遏制。7

  校内出现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演说、宣讲等;在校师生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发表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8

  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言论造成负面影响的:在校师生出现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组织、参与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的论坛、群组、直播;传播有害政治出版物的。

  泄露国家秘密或向境外泄露中央对意识形态领域部署的。9

  类别

  序号

  主要内容

  阵地管理方面

  统一战线方面

  10

  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不严,未按要求审查导致会场出现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不当言论的。

  11

  对所管理的网站、新媒体等自媒体以及棚窗宣传栏等阵地建设管理不严,发生了传播不实、错误甚至反动言论信息的情况

  12

  对课堂、社团、学术交流管理松散,出现课堂上有教师发布不当言论或被借以传播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纵容支持参与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歧视、侮辱少数民族,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13

  对校园传教防范不力,对师生员工宗教信仰情况信息掌握不全、管控不严,出现师生参与宗教极端势力、参加邪教活动和非法“精神传销”类活动的;出现校内传教14

  活动的。

  15

  校内内刊、学术论文、学术交流中发现传播不良政治思想、不利于民族统一的不当言论的。

  

  

篇十六: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以下是分享的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二、工作原则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三、组织机构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四、应急程序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第一步:发现舆情。通过网络、群众反映、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正面回复。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有关人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府分管领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导、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一般网络舆情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六、总结评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

  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股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主动履行责任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基石。(三)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机关党组要加强与市委宣传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部沟通联系,如实报送应急管理局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进度,并加强对辖下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全体应急管理职工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研判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齐头并进。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2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为切实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加强我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学院党委领导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处置。组织全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对"负面清单"项目实施问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责。(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宣部综合协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

  形态阵地管理。定期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指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正确引导网上社会舆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并向院党委报告。对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指挥部成员名单指挥长:冯庆山副指挥长:杨静利成员:孙勇阎旭东张虹高福燕桑金歌张国栋吴忠良王志义王奉芝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宣部。(二)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跟踪决策。对处置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三)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搜集、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研判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持。重点加强对研讨会、报告会、论坛、课堂、出版物、广播电视台(站)、网站及新媒体等的管理,防止"杂音""噪音"。组建意识形态工作专家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必要时参与舆情研判及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所属单位涉事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3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控,各负其责。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工作成效纳入年底考核范围。(二)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三)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一)指挥机构。成立了仲山镇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司法所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党政办: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各镇直单位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负责配合协调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派出所: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有害信息,以及具有现实危害性的行动性、煽动性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侮辱诽谤等违法人员。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工商局:协调运营商参与技术反制、案件侦查工作,统筹协调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

  文化站:负责涉及全镇敏感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预警并提出处置方案;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处置相关性敏感舆情;负责联系相关媒体,及时进行舆情引导,积极化解舆论危机。

  司法所:负责收集、研判涉及社会稳定类网络舆情,督促涉事地方和部门及时解决现实问题,妥善应对网上舆情。

  镇直涉事部门:负责具体处置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网络舆情。四、应对方案(一)应对原则。一是黄金24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信息要真实透明,报道要统一开放,沟通要亲民坦诚;二是信息公开原则,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不断引导民众舆论;三是主动沟通原则,突发事件中,要主动组织与积极策划新闻宣传活动,邀请第三方媒体(地方电视台、权威专业纸媒或网站等)及时发布信息,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二)重要措施。一是培养和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影响力。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挖掘,寻找懂业务、新闻素养高的专业媒体人士,作为领域内意见领袖。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由意见领袖在论坛、微博等舆论活跃地带设置话题,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二是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各职能部门应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集上报工作;三是适时利用第三方成员应对舆论震荡。在网络平台设置议题后,可组织网络水军发布价值性评论、回帖,扭转"一边倒"的敌我情势。

  (三)具体方法。一是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镇党政办。同时,涉事各方加强内外部沟通。二是适时跟贴回应。全面监控以"网易、搜狐、新浪、搜狐、凤凰网"为核心的商业门户网站和以天涯论坛为首的全国和地方综合性论坛,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意见领袖、网络信息员、网络水军),统一口径,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三是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快报事实,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政务微博、区政府网站、微信和手机报等渠道,第一时间告知事实。慎报原因,即不仅要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过晚会有"执行不力"之嫌。重报进展,即通过上述"两微一端"或第三方媒体介入,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四是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五是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六是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公共卫生、救灾救助等领域),设置相关议题(着重选择事实澄清、主体问责、权威观点等话题范围),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五、处置流程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危机。(一)全面监测。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二)研判预警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三)分级处置一是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二是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仲山镇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三是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由派出所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四是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在党政办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四)舆论引导

  意识形态问题紧急处置预案三篇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专业、快速、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六、附则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仲山镇政府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七: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范例

  本文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要求,中共仪陇县日兴镇委员会对照《仪陇县日兴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方面日兴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党委日常工作,坚持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此同时,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自觉接受全委会监督和评议。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方面近年来,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党委每年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发挥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导向作用,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安排有意识形态专题。年初,镇党委中心学习组举行了党管意识形态学习会。会上集体学习了xxxxxx大以来关于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论述及人民日报评论员关于学习xx系列讲话精神的论述。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在当今国际国内环境下,抓意识形态工作非常重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能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并据此凝聚镇党委人心,增强镇党委战斗力。建立职工思想信息收集、反馈、分析制度,

  通过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副主任、青年职工及部门职工等各层次的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

  三、巩固壮大主流文化方面加强职工及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深入学习贯彻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座谈交流及征文活动等有效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过程。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和道德教育,促进日兴镇党委和谐健康发展。四、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方面镇党委建立了意识形态阵地清单。努力做到清单完整详尽,无遗漏,同时明确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目前中共仪陇县委官方微信微博、仪陇县政府官方微信微博、仪陇县政务门户网站等是宣传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加强选题管控和内容监督,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所刊载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后方报送,强化对镇党委内部刊物的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积极开拓党建对外宣传阵地,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五、网络舆论安全管理方面坚持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镇党委内联网、微信群、论坛、交流群和QQ群等平台管理,主动设置议题,营造清朗和谐的网上舆论氛围。在群里宣传党的政策,传播正能量,灌输心灵鸡汤。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和西部志愿者在网络媒体上发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检测处理。六、意识形态问题处理方面在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物的排查,及时关注并发现职工思想问题,妥善处理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

  其转化。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及时有效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通过教育引导,党委政府从未出现职工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及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情况。

  七、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方面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镇党委重新划分调整后,通过认真落实党委“三会一课”制度,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职工大讲堂学习、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能力。八、意识形态追责问责方面镇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纳入镇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等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镇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错误和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职工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业绩考核及各类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问责。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根据铅办(20xx)1号关于印发《全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县委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体制机制方面1、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和党组织负责同志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3、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安排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4、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在政策措施上给予保障;

  5、加强本单位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把提高领导干部媒体素养及舆论领导能力作为局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6、完善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7、及时向意识形态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8、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1次党内通报。(二)、责任落实方面1、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2、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汇报2次以上,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分管领导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4、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5、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进行考核;6、我局无派驻机构;7、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股室、所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阵地建设方面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健全中心组学习报送制度、考勤制度、档案制度、考核制度,定期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2、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平台阵地的管理;3、建立健全学习发布、党务政务信息报送机制,规范单位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宣传标语、宣传品管理。4、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本单位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5、加强机关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机关党员干部普通认同和共同遵循具有机关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作为规范和思维方式;6、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四)、队伍建设方面1、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

  导和工作部门;2、本单位内部刊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配备管理人员;3、建立调研信息员(各股室所一名),2名网络宣传员和评论员队伍。(五)、特色加分方面无负面清单方面二、存在的问题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

  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xx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意识形态自查报告xx,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深入推

  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为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抓好责任制落实(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初2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在4月4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廉洁家庭责任书,明确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格局。2.履行职责,分解任务。制定了《xx文体广电和旅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一岗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推行局长、副局长和中层干部三级负责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广泛参与,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3.规范机制,制约权力。遵照“职权分解,以权治权”的原则,探索构建“正职主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新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新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xx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党组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表态,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制度,对每项权力的行使,建立单位内部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1.尽心尽责,发挥职能。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诉求。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各类问题,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目前,查处涉旅违规案件4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33000元,已全结案。受理旅游投诉2起,已办结2起。二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目标,公布了投诉电话;对景区景点、宾馆、网吧和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了专项

  治理。三是加大文化惠民政策落实力度。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活动器材、农民体育健身器材、“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等项目资金已发放落实。

  2.强化监督,规范权力。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抓好对重点股室的监督。加强廉政教育,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不“吃拿卡要”,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局评定风险等级为:高级8个、中级1个,制定防控措施18个,共制定相关工作制度5个。四是认真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机关行政效能,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作、行政权力、财务开支的监督,提高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廉洁从政,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做到一切从简,我局无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紧要的环节,xx年xx,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1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三公”经费同期相比,增长107%。

  4.强化监管,推进项目。我局涉及重大项目有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设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一是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6651.59万元,总建筑面积36xx5.78㎡。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23536.85㎡、游泳馆建筑面积6699.99㎡、广场建筑面积5918.94㎡。累计完成投资10898.55万元,完成主体工程量的88%。其中:体育馆部分:完成地下室、室内垫层浇灌、铝合金门窗外框、屋面钢结构安装等工程,并进入室内装修工程;游泳馆部分:完成地下室、钢梁柱、屋面大型钢结构吊装、砌砖、主体屋面钢结构安装、钢结构粉刷防火涂料、游泳馆油漆检

  测、屋面底瓦安装等工程;广场部分:完成承台基础、筏板钢筋等工程,地下室、广场外围回填完成工程量的80%。预计今年12月竣工。

  二是民族文化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7801.52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0834.4㎡,总建筑面积xx058.99㎡,其中:县图书馆2978.38㎡、县文化馆2986.81㎡、县民族文化演艺厅3974.45㎡、县广播电视综合楼3010.35㎡、配电房109㎡。该项目于今年3月10日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量16%。文化馆部分:完成桩基工程,进入基础土方开挖、破桩施工。图书馆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完成,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消防水池已完成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负一层板面模板工程。广播电视综合楼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工程,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民族文化演艺厅部分:完成基础土方开挖、破桩工程,进入混凝土垫层、承台施工阶段。预计20xx年2月竣工。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一)加强学习,注重源头防范。一是坚持正面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示范教育和学习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的形式,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两个条例”、“四种形态”等,让干部职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学习贯彻党的xx精神和新修订党章,以及落实xxxx关于遵守和维护党章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三是学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报情况为题材,运用反面典型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培育干部职工的敬畏思想意识。(二)推进“四进”,强化廉政文化。一是廉政文化进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学习,坚持述廉述职报告;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一年两次的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带头履行监督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廉政文化进阵地。电视台制作专栏解读《党章》、《廉政准则》、《问责条例》等精神贯彻;文工队开展文艺汇演,把党建、廉政、扶贫、禁毒等宣传纳入节目编排,形成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体系。三是廉政文化进岗位。开展适合岗位实际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廉政”为主题的书画摄影绘画比赛,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廉政短信提醒等。

  四是廉政文化进家庭。以“树清廉家风,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构筑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

  (三)建章立制,规范从政行为。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如:办公物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采购;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统一管理使用;在考勤管理上,实行打卡签到制,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并与年终考核结合。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述廉述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推行办事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四)强化监督,查处纠正并重。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监督意识。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监督可以避免权力被滥用或者被用来谋取私利,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从而自觉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排查对风险岗位、风险环节进行有效权力的监督,从而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经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问题。六是强化重要领域监管力度。xx年我局涉及重大项目,有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勐景来景区、大益庄园提升改造项目;勐巴拉旅游风情小镇建设项目。我局加强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作风,狠抓八项规定。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一是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

  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思想武装,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一)抓学习,确保正确的思想武装,提升好素质1.加强机构组织领导。我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于6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总结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一是把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通过以干部职工学习日、党员学习日等形式,切实抓好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等形式政策教育。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等形式开展学习,对全体干部提要求、敲警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3.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日常工作、党组织生活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使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紧扣中心,传播正能量,营造浓厚积极的宣传氛围1.主题宣传舆论强势。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

  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精办栏目,办好栏目,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推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一是新闻宣传工作。半年来,制作播出《xx新闻》62组,339条,其中:记者采写273条,采用通讯员投稿66条;《一周要闻》22组,112条;采写各类新闻专栏77期,扶贫政策解读、问答46期;播出“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专栏xx条;播出“提升人居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11条;播出“决战决胜脱贫摘帽”专栏51条;播出“自强、诚信、感恩”扶贫专栏2条。二是安全播出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电视节目的审查工作,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反复开展播出值班员的再培训,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消防安全的培训,定期对播出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了安全播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农村广播电视电影快速发展。一是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主要采取有线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及州广播电视发射台、打洛口岸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无线方式覆盖。(其中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偏远山区是用“村村通”、“户户通”直播卫星和无线方式覆盖)。截止目前为止,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99.xx%;扎实做好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二是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半年来,完成放映场次178场,观看的群众25860人,得到很好的社会效益。

  3.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一是抓住“嘎汤帕”、“拉祜扩”、“泼水节”等民族节庆日的契机,组织各类文艺演出520场次,观众24.28万人次。其中:县级晚会6场次,观众人数约达5.7万人次;文艺下乡53场次,观众2.38万人次;乡(镇)、村开展461场次,观众16.2万人次。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半年来,组织开展各类运动会220次,参与的运动员1.87万人次。其中:县级举办“园丁杯”篮球赛、美丽中国行xx50公里越野挑战赛和7公里体验跑2次,各体育协会举办各种赛事6次,参与运动员0.18万人次;乡镇(村)举办球类、陀螺等单项和综合运动会212次,参与运动员1.69万人次。

  4.“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扎实。一是县图书馆免费对外开放内容包括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公益性远程讲座、流动服务等。发挥图书流动车的作用,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团千队”红色文艺轻骑

  兵惠民图书宣传活动9次,展出图书2700册次,读者1860人次。举办“4.23世界读书日”活动、文化共享工程网络培训等活动6次,310人次。二是县文化馆免费开放内容有舞蹈、音乐、书法、摄影培训等。派出辅导教师举办舞蹈培训共6期,辅导节目52个,派出辅导老师36人次,辅导培训人员1437人次,直接服务社区、乡镇(农场)、村寨。三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包括书报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厅等。目前,乡镇文化站藏书总计24167册,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144台,开展科技、文化、图书业务等各类培训12期,180人次。

  5.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打洛镇、布朗山乡举办布朗族弹唱及布朗族舞蹈2期,培训学员160人;举办哈尼族语言文字提高班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70人;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交流培训班1期,45名传承人参训;非遗文化进校园培训班在xx县民族小学正式开班,培训时间为3个月,开设傣族武术,拉祜族舞蹈、葫芦丝、哈尼族刺绣等培训班,260名学生参加培训。二是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重点加强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真八角亭和曼短佛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使用单位,并与使用单位签订了《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

  6.加强行业监管,净化舆论环境。一是文化市场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车辆32车次,检查经营户2xx户次。收缴非法销售的图书36本,对未如实登记消费者入场记录的4户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给予了口头警告。二是旅游市场工作。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共派出检查人员707人次、执法车辆169辆次、检查达到了95个工作日;检查旅游景区(点)82家次,宾馆(酒店)255家次、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414家次、旅行社36家次、旅游团队xx16个、旅游车辆xx16辆次、司机导游人员2632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360份,查处涉旅违规案件4件,立案4件,处罚金额33000元,已全结案。受理旅游投诉2起,已办结2起。

  7.稳步推进旅游工作。1—xx,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06.41万人次,同比增长6.73%。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295.93万人次,同比增长6.79%;口岸入境一日游人数9.88万人次,同比增长22.27%;接待海外旅游者0.51万人次,同比下

  降73.08%。旅游总收入25.32亿元,同比增长12.19%。打洛口岸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接待1777个团,同比增长68.28%,游客16880人次,同比增长22.19%;国门游接待450个团,同比下降23.73%,游客12587人次,同比下降41.49%。

  

  

篇十八: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甘肃省高校文明校园评选负面清单

  项目

  扣分办法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2.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3.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4.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校园环境安全事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5.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6.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7.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学生中发生欺凌、暴力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8.有教职员工赌博、酗酒、打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

  9.学校有教师私设补习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等行为,被群众举报查实的。每1人次扣2分。

  10.有教职工上访的。11.学校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每1人次扣2分。每次扣2分。

  12.在文明办调研、暗访中发现严重问题的。

  每次扣3分。

  注:负面清单是指测评届期内从测评总成绩中扣分的项目或一票否决的项目。

  

  

推荐访问: 意识形态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 负面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