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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思考

时间:2022-10-30 12:12: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阐述了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內容,从完善导向机制、明确保障体系建设的方向性,完善运行机制、增强保障体系建设的动力性,完善监控机制、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的科爭bL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质量;质量保证体系;研究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8-0143-04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以及我国的学术体制、学术风气、大学治理方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如何适应新形势,构建新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变得日益重要。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同时为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发布了《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简称《规范》)。《意见》与《规范》的颁布与实施,使我们明确了我国研究生教育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过程中科学的质量观。但如何与各自单位的特色结合,探索出一条普适性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之路,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角度,对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做初步探讨。

一、完善导向机制,明确保障体系建设的方向性

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应破除“出口”把关的片面性认识,树立全方位管控、全过程管理的观念,应从研究生“选拔”环节人手,贯穿研究生培养、管理、学位等教育全过程;应从学校学位管理部门的孤军奋战,到健全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三位一体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应从学校唱独角戏,到构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参与监督的外部质量监督机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的建立,既要有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作支撑,保证全方位、全过程,覆盖到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又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内涵建设的多样化需求,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监管,分类评价;既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层次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又要有利于各学科优势特色的发挥,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最终要实现激励和约束的协调统一。

二、完善运行机制,增强保障体系建设的动力性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个系统工程,学科建设是龙头,优质生源的选拔是基础,导师队伍建设是核心,科学规范的培养是关键,各环节都要密切配合,才能增强保障体系运转的顺畅。

(一)优化整合规范学位授权学科,完善各层次、各类型学位授予标准

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及学位授予标准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和质量的提升。培养单位应根据国家需求和学校整体建设与发展目标,逐步优化、调整学科结构和规模布局,加强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发展特色和前沿学科,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学科,扶持新兴交叉学科,提高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建设质量。培养单位要加强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诊断式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学位授权点,优化学科结构。实行学科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学科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学科建设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科专业要限期整改,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应及时撤并。同时培养单位应依据国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订并完善各级各类学位授予标准。要根据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特点,编制本单位所属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其相应的学科支撑基础、人才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结构、学位论文要求、学位授予标准、学术成果要求等,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理论依据和质量保证,为导师指导研究生提供参考和准绳,为开展质量监督和自我评估工作提供标准。

(二)动态调整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办法,改革招生选拔方式

优化调整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改革招生选拔方式是在招生选拔机制的改革和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培养单位在制度建设中应以质量和贡献引导招生计划配置,逐步建立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招生选拔方式改革,强化综合评价,建立健全能力与知识并重的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一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注重对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提供生源保障。

(三)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建设方向,打造德学双馨的导师队伍

一流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志,是培养一流人才的重要保障。培养单位要建设一支造诣精深、德学双馨的导师队伍,这是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核心要素。为此,一是要严格做好每年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包括对博士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和对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实现由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根本转变,打破导师终身制。二是改革对导师的评价机制。要改变单一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评价机制,要把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能力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教育等纳入对导师培养工作的评价,并鼓励毕业生、用人单位与行业部门积极参与评价,防止出现导师过于热衷科研,而对教学不积极的倾向。三是进一步加強师德师风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学术浮躁。四是支持导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实践指导能力培养以及做好兼职导师的选聘工作。

(四)以培养目标为导向,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质量高层次的人才。以此目标为导向,在过程管理上要把握四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明确人才目标定位,全面优化培养方案。不同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旧的培养方案应及时修订,同时在修订过程中,应遵循科学性原则、特色原则和质量原则,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培养模式,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形成目标清晰、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二是打造优质课程平台,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课程体系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核心要素,直接关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课程体系建设应按整体性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科现状,未来的学科发展,科学规划,要在优化课程结构、凝练课程内容、强化课程实施、健全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三是管理流程科学规范,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研究生的课程管理主要体现在优化课程计划、提高研究生授课教师的准人标准、严格课业成绩的考核、规范成绩管理、降低课程管理重心,并充分调动院系在研究生课程上提高管理的主动性。由于层次性、前沿性、系统性和特色性是研究生课程的本质要求,研究生的课程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地充实新的课程内容。四是优化学术风气氛围,深化科学道德教育。完善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坚持预防与查处并重的原则,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贯穿于入学教育、课程学习、学术训练、实践教学、论文开题、论文撰写和论文评阅等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保证教育的实效和质量,同时加大对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坚持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方参与、贴近学生、注重效果的原则,将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工作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坚持集中宣讲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举。

三、完善监控机制,加强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规范性

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是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手段,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课程质量监控、导师队伍考核评价、健全学位论文评阅审核制度方面开展建设,并形成有效管控机制,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研究生课程质量监控

研究生课程具有班级多、上课场所多、授课形式灵活、考核方式多样等诸多特点,给研究生上课的教师多是学科领域知名的学术专家,往往身兼数职,参加会议多、出差出国多,使得上课时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加上各学科领域的知识具有专业性和前沿性,在评估课程质量上,评估主体存在天然的局限性。上述诸多因素的复合,对如何开展实施科学规范的研究生课程管理,具有极强的挑战性。加强研究生课程质量监控,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其次应建全学术组织,可根据培养单位特点,筹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或者完善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能;此外,在机构上可增设质量监控的业务科室,在创新管理模式上,可充分利用数据库、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相应的管理系统以及相应的APP客户端,使得课程信息实现全程可视化、迅捷化、数据化等特点,确保反馈信息多维,评价主体多元,确保教学秩序良好,评价客观公正。

(二)完善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中期考核

完善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中期考核制度,制订科学合理全面的考核标准,细化考核要求,规范考核程序,明确导师和培养单位在中期考核中的职责。不断提高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筛选作用和质量约束作用。

(三)健全学位论文评阅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严管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程序,细化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环节及要求,确保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学位论文评审效率,坚持实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促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和学生重视学位论文专家评阅的质量保障作用。

(四)建立完善分流和淘汰制度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分流淘汰制度,通过制订研究生分流与淘汰实施办法,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重要环节引入研究生分流机制。对无法保证培养质量及培养过程中违反学术道德、不遵守学术规范,涉及学术不端的培养对象视情节予以分流和淘汰。对分流淘汰的研究生在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开辟合理的分流渠道,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五)建立导师考核评价制度

改革现有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机制,打破导师终身制。强化导师岗位责任制,强化导师的指导责任,建立导师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改变单独评定导师资格的做法,实行与招生培养相衔接,逐步取消博士生导师评聘制度,改变导师终身制的现状;实行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制度,综合考虑教师的科研教学能力,从人才培养、科研经费、学术成果等多方面考核并确定导师的招生资格。完善和行业、企业的双导师制和导师团队负责制等研究生指导制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有相关职业领域的实践经验。改革研究生导师的选聘和管理办法。提高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改革对导师的评价机制,把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能力培养等纳入对导师培养工作的评价,并鼓励毕业生、用人单位与行业部门积极参与评价。完善和行业、企业的双导师制和导师团队负责制等研究生指导机制。强化导师岗位责任制,建立导师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四、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性

教育评价是对教育价值的形成及价值的评判,研究生教育是在教育的最頂层,极为复杂。研究生教育的评价存在诸多困难,根据教育评价理论,研究生教育的评价可以在评价目标、评价原则、评价标准及评价内容等方面完善。应发挥教育评价的发展性功能,以研究生的发展作为研究生评价的宗旨和目的,保证评价是为了促进研究生的学业进步、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高,保证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使发展性评价成为研究生教育评价的最为本质的特征。发展性评价的本质是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应该使研究生教育评价成为研究生自我目标实现、自我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发展的强有力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研究生在自我能力极限上工作和学习,促进每一个研究生不间断地发展。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内部评价机制

内部评价机制应在评价原则上,应该坚持公平性、激励性原则。评价并不是评优,而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学生的自我超越。研究生教育的评价必须反映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征,激发学生的学习和探究热情,形成互相竞比的优良学风,使学生具有认识自我、发现自我、改变自我、完善自我的能力和勇气,为学生注入不断进取的动力和信心。内部评价标准,应该体现开放性和差异性。各培养单位现行的研究生评价标准有着标准化、统一化、数字化的倾向,无外乎学习成绩优劣、发表论文多寡、论文是否符合制式的统一标准等,而忽视了研究生的精神状况、学习努力程度、对科研课题的参与等方面的不可计量的指标等。在评价内容方面,应该注重对研究生教育的综合评价,既要体现学生的认知能力,还要体现研究生的情感倾向,同时还要对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和行为多方面评价。研究生教育的评价内容,在教师方面应有教师能力、教师品德、培养人才质量等几个方面,而在对研究生评价方面则应该体现研究生的精神面貌、研究生的学养、研究生的基本技能、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评价方法方面,应该多以形成性评价、相对评价、自我评价、定性评价为主要评价方法,适当结合其他评价方法,实现对研究生教育的科学评价。

(二)重视外部质量评价

外部质量评价主要涉及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质量两方面,培养单位应重复重视并积极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授权点评估及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参与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开展的质量评估和教育质量认证工作,利用外部评价结果,建立学位授权点的预警机制。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的评价反馈机制,及时获得研究生教育质量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培养工作。对抽检论文不合格的培养单位和学科,要给予警示和减招处理,对多次出现不合格论文的导师要给予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要逐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的评价反馈机制。

(三)建立质量信息跟踪和反馈制度

建立毕业研究生质量跟踪和社会评价反馈制度,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和就业等职能部门协同,做好评价指标设计,充分利用研究生实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等平台,广泛收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反馈信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学科或专业类别开展质量跟踪调查,通过电话回访、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有效方式,定期听取用人单位和近五年就业的毕业生意见。建立质量跟踪和反馈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人才培养质量和发展质量分析,结合社会评价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和方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责任编辑:周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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