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旅游开发成为保护和开发自然保护区的有效措施。通过对生态旅游和自然保护区特点的分析,提出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现实意义,并对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由此提出了相应的开发策略。
关键词 生态旅游;自然保护区;可持续性发展
1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可行性
1.1生态旅游的内涵
一般说来,自然旅游和建立在可持续基础上的旅游被视为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不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认识生态、保护生态、达到永久的和谐,是一种层次性的渐进行为。生态旅游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促进旅游,准确点说就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了解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它不仅不会破坏自然,还会使当地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生态旅游是绿色旅游,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生态旅游不仅是一种新的旅游形态,更是一种先进的旅游开发、管理思想,是指导旅游业发展的一种新观念。它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①旅游活动的质朴性。生态旅游游客追求的是对天然的生态环境和古朴的民情民风的感受和品味;②旅游管理的生态化。要求生态旅游项目的营造要以生态学思想作为设计、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也要求游客的行为符合生态规范;③旅游内涵的科学性。对生态旅游规划、开发经营和导游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他们能对环境保护以及生态旅游者的学习和探索起引导作用;④资源利用的永续性。生态旅游的发展以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为前提,生态旅游不仅要求旅游业从业人员和游客善待生态资源,还要提供帮助促使旅游地居民以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资源。生态旅游的发展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旅游需求,也要为子孙后代保留足够的旅游空间,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之永续利用。
1.2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及内涵
自然保护区就是国家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贵稀有动物自然栖息地及其他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筹划出界限加以特殊保护的自然地域。
自然保护区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还须把科研、教学、旅游和生产结合起来,统一经营管理,使之成为以自然保护为主的科学实验、生产示范和旅游的基地。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是原始状态保护较好的自然景观地区,是开展生态系统研究的基地。缓冲区设在核心区周围,是半开发地区,由一些演替植被组成,可结合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原有群落环境的前提下,开展一些合理利用和改造的试验。实验区可根据所在地的特点和需要,利用本地资源,生产自己特有的产品,为当地的植被恢复和建立新的人工生态系统起示范推广作用。
美国于1872年首建的世界第1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即为自然保护区。到20世纪20年代,世界各大洲相继建立了自然保护区的国家公园。至1991年全世界已建各类自然保护区8 490个,面积达774 万平方千米,占地球土地面积的5.2%。中国于1956年在广东省肇庆市建立了以保护南亚热带季雨林为主的第1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中国已建70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5 68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4%。中国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分3类:自然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自然遗迹类。根据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意义又分为4级: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市(自治州)级和县(自治县、旗、县级市)级。中国的贵州梵净山、广东鼎湖山、四川卧龙、福建武夷山、吉林长白山、内蒙古锡林格勒草原、新疆博格达峰、湖北神农架等10处自然保护区,还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计划”的自然保护区网。
1.3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可行性和意义
1.3.1开展旅游项目可以为自然保护区筹集资金,增强保护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保护区内保护功能的发挥。缺乏资金是保护区面临的主要困难。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经费主要由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而我国的自然保护区40%位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因此,保护区的发展就面临着很严峻的资金短缺问题。发达国家在自然保护区上的投入1km2平均约为2 058美元/年,发展中国家也达到157美元/年,而我国却仅为52.7美元/年,仅为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3。因此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资金投入迫在眉睫。但我们必须清楚以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还远远不能满足自然保护区发展的资金需求,因而只能在现有的格局下努力改善。因此,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要靠保护区自身积极寻求发展资金,走以区养区的道路。在保护区内利用自身的独特资源开展旅游可以给保护区带来经济利益,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1.3.2开展旅游活动可以带动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大部分都位于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贫困地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他们的主要生活方式。设立保护区、林场等形式的保护机制使当地居民的生活发展进一步受到限制,无形中加大了这些地区同其他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经济差距的压力和外界资源需求的激增,使地方居民在致富热情的驱使下,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合法或不合法手段利用和消耗现有资源,不能考虑生态保护的长远利益。而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绝大多数是以保护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独特的自然资源也正是散发旅游魅力的核心。因此,充分发挥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不但可以给保护区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也为保护区所在地提供了可观的就业机会,从而可以为保护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3.3生态旅游是自然保护区开发利用资源的有效途径。生态旅游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潮流,2001年给全球带来了至少200多亿美元的收入。我国从1956年开始建立第一批自然保护区以来,至2004年底共建立了各类自然保护区2 194处。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人类为了对付生存环境被破坏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业,是强化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措施,使当地的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解决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
1.3.4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能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自然保护区不仅有各类典型的生态系统,而且还有各种珍稀动植物和奇特的自然景观,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可以让人们认识自然、热爱自然,增加人们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环保意识。自然保护区能把宣传教育的内容融入旅游、参观和娱乐活动中,做到寓教于游、寓教于乐,充分发挥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功能。
1.3.5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可以提高保护区的知名度。自然保护区多处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因此虽然保护区资源丰富,景色优美,但是大多不为大众所熟知。通过宣传和开展旅游,吸引大量的游客、国内外的专家和媒体,迅速提高保护区在国内和国际上的社会知名度。
2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尽管以保护为核心,但是如果失去严格的管理,仍然会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带来一系列的影响。近年来由于国内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快,许多地区自然保护区对开展生态旅游的特殊性没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过分关注保护区与生态旅游二者间的互利关系,忽略了开发和管理中的原则及规范,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实质上未能符合生态旅游的标准。据不完全估计,目前国内有超过22%的自然保护区环境因开展“生态旅游”而受到破坏,很多保护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1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自然保护区的专门法律法规仅有1994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经难以满足我国当前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要求,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没有统一的严格标准,而使得景区的开发缺乏必要的依据和原则,不利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2.2无规划或规划不合理,管理混乱
目前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并未制定详细的生态旅游规则,绝大多数建设项目均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保护区内在区内大量营造过多的人造设施和人工景观,违背了生态旅游的初衷,直接造成自然景观破坏严重。同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通常未与生态旅游经营相分离,由保护区直接管理区内的生态旅游,导致管理混乱,缺乏监督控制。
2.3 环境污染严重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中产生的污染物一旦超过了自然保护区的自净能力,必然会对保护区内的水体、土壤、大气等各种环境因子及生物物种的繁衍生存造成严重的影响。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中由于受游客综合素质偏低、环境保护意识较弱等问题影响,过多的游客产生的大量垃圾和生活废水,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2.4缺乏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才和导游人员
自然保护区的开发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于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特殊性没有正确的认识,因而导致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旅游项目建设不合理,导致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遭到人为破坏。导游人员素质不高,在游客出游前没有强调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没有向游客提出在旅游中应该注意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或要求,客观上纵容了游客对环境的破坏。
3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的对策
3.1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保护区旅游开发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制定健全的法规制度,对自然保护区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洁净的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对林区内的各种经营活动加强管理,限制采挖药材的范围、种类和数量;规定严格的放牧区域和旅游边界;对林区管护人员进行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管理知识的培训。目前,我国对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所立的法规有《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各级地方应根据法规的有关精神,制订更详细的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条例或政策,使开发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生态旅游开发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理顺关系,集中领导,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旅游行政主管牵头进行,其他部门不得插手,避免多头管理,出现混乱局面。
3.2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区旅游规划
应根据保护区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规划,尤为重要的是要做好功能分区工作,一般自
然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核心区是整个保护区的绝对保护地段,除进行巡护和定期资源普查外,不准进行任何其他活动,以保持自然状态和储存物种;缓冲区是核心区与试验区的过渡带,主要作用是保护核心区,使其免遭破坏;试验区是保护区内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地段,试验区内可以开展科学考察、研究和试验以及教学实习,亦可结合自然风景划定区域,开展不影响自然保护的参观旅游活动。借鉴国内外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的经验及教训,组织考察学习或聘请咨询专家,科学合理地制订各个保护区旅游规划。
3.3合理确定环境容量,适度控制旅游规模
众所周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平衡主要取决于人类对保护区环境和资源影响的方式和强度,以及大自然对这种影响的消除能力。当游客数量超载、旅游污染靠自然力本身不能恢复时,就会造成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平衡失调。因此,为了使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保护区环境容量的研究。旅游环境容量是旅游资源容量、生态环境容量、设施容量、游客心理感知容量和社会容量等几方面的综合。自然保护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旅游饱和与超载对保护区的影响及其后果的严重性。在旅游旺季,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旅游容量加以控制:①分散景点,疏散游客;②对于景观优美,但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景点、景区,采用限额售票或提高门票价格,减少游览人数;③划定范围,实行临时封闭;④选择若干同类区域轮流开放,间歇式开发。
3.4重视培养人才和吸引人才
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业对人才的需要是全方位的,需要从事生态旅游专业的科技人员、从事环境教育的科普人员,兼具生态学知识和旅游及市场知识的保护区管理人员、具有生态科学知识的经营人员、具有旅游专业和自然科学知识的导游人员等等。因此,必须在人才队伍的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制订激励办法,鼓励优秀人才参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3.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旅游意识
生态旅游开发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它要求人们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并要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应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提高公众的生态旅游意识。首先,对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开发商、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认清当前旅游发展趋势,在旅游开发经营中自觉地运用生态学原理,推出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开展生态旅游;其次,提高游客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用生态学原则指导旅游活动;再次,对当地居民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标本、图片、影视、录像及宣传资料普及生态旅游知识,使生态旅游真正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桥梁,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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