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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高职院校资源分配模式研究

时间:2022-10-26 08:54: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在加强财政性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下,高职院校获得的教育资源越来越多,如何更有效的分配教育资源,提升使用效率,是各高职院校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现有的资源分配模式分析,提出了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资源分配模式,并对模式的应用提出了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生均培养成本;资源分配;模式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由2009年的1280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1390万人;同时提出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政策利好,但高等职业院校同样面临着生源大幅减少,高职学生报到率下降,教育财政拨款向义务教育和重点大学倾斜等现实制约,甚至很多高职院校面临着较高的财务风险和生存风险。在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生源大幅减少、行业捐赠文化尚未形成的前提下,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是各高职院校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图从以生均培养成本的视角来优化财务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益方面对此予以解读。

一、研究背景

21世纪初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批的中专院校及成人院校升级改制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也成倍增长,多数高职院校的拨款机制改按普通高校的拨款方式,收入大幅增加。但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方式出现了不同步的变革。一部分学校因自身规模较大、基础较好,较早实行了财务二级预算;另一部分院校因自身规模较小,且财务状况一般,仍然在实行集中财务管理模式。实施财务二级预算的院校,基本考虑了集中财务管理的局限性和各二级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提升工作效率为目标,但因实行收入分成制,大部分收入分流到了二级单位,很难集中财力做大项目,致使许多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难以正常开展,在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中遇到了瓶颈。集中财务管理的学校随着近几年学生规模的增长,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急剧扩展,难度加大,管理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也限制了许多二级单位的工作创新。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好像陷入了“两难”境地。如何在有限的财力条件下,既保持或激发各二级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又能筹措资金保证关系学校发展大局的大项目的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二、研究现状

财务管理的二级预算是学校进行资源再分配的一种方式,直接影响到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甚至是学校发展大局,因此二级预算分配既是理论界也是学校实务管理较为关注的问题。目前,各所学校执行的大致有财务部门分配模式、职能部门分配模式、分管领导分配模式和二级院系分配模式等四种模式。

通过对30所省内公办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发现,基本都采用了财务部门分配模式。在这种分配模式下,学校财务处代表学校一级统管校内所有财务事务,包括经费分配和使用、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以及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的集中管理。90%以上的高职院校采用了以收入分成为基础的财务二级预算,大致以“集中管理、分级预算、以收定支” 作为其总体原则。从理论上,这种模式明确了学校财务职能部门作为唯一的财务行政主体,享有财务管理权;明确了财务分级管理的层次,在校内按部门、院系实行二级预算,各二级单位仅在预算额度和收支项目内按财务制度享有资金支配权;避免了超支现象,在预算总体安排上,按照收入额度安排支出预算。适应了学院办学层次提高、规模扩大的形势,激发了各二级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增强了其责任感,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财务理论专家的认可,这也是目前相关讨论文章较少的原因。

但这种模式以收定支,预算设定和分配的基础都是收入,往往按比例分配,收入多了就多分点,收入少了就少分点,特别是在我省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前提下,不是从教学工作的内在需求出发,忽视了教学的基本需求和财务为教学一线服务的原则,失去了二级预算的合理基础——成本,导致各系部之间实际分配的不均匀,具备一定的盲目性。

三、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资源分配模式

在目前的办学经费供给体制下,学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学费收入、科研收入及其他收入。这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主要依赖于各地的财政政策,非学校能左右,一般采取基数加增长的方法确定;学费因明确的收费标准,基本同类别全省统一,学校没有权限修改;科研收入对于高职院校来说,甚微;在捐赠等社会投入文化尚未形成之前,高职院校的其他收入少得可怜。在整个投入机制中,高职院校伴随着生源的急剧下降、财政投入向义务教育和重点大学的倾斜,收入能力有限。由此可见,成本高低是学校办学能力、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学院教学改革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学校进行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下面以某高职院校为例来说明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二级预算模式构建。

(一)成本测算依据

由于目前尚未有新的成本监审办法出台,仍以国家发展改革委《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2005]1008号)文件作为测算的依据,并根据学校的实际加以说明。

(二)成本测算内容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监审办法》规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其中前三项数据来源于统一的年度决算报表;由于固定资产在高职院校等事业单位中并没有计提折旧,按照《办法》精神,对房屋建筑物按50年计提折旧、专用设备按8年计提、一般设备按5年计提、其他固定资产按10年计提,并对已投入使用尚未审核、结算完毕的房屋建筑物按审计公司提供的估计价值暂提折旧。

高职院校的学生折算标准权数为1,按年初学生总数与年末学生总数平均计算。

按某学院2010年度决算报表测算如下:

学生人数=(6040*8+6064*4)/12=6047

人员支出=15429460.47/6047=2551.5元/人

公用支出=11328307.69/6047=1873.4元/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5014.37/6047=407.6元/人

固定资产折旧=1508.52+220.85+368.95+227.84=2326.16元/人,其中:

(1)房屋建筑物折旧

456100000/50/6047=1508.52元/人

(2)专用设备折旧

10683753.48/8/6047=220.85元/人

(3)一般设备折旧

11155260.62/5/6047=368.95元/人

(4)其他设备折旧

13777323.46/10/6047=227.84元/人

年生均培养成本=2551.5+1873.4+407.6+2326.16=7158.66元

(三)成本测算的补充说明

鉴于成本监审办法的不健全之处,在实际测算过程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测算的时间跨度。为避免意外大额支出对生均成本测算造成不合理的影响,应在测算时剔除这些意外因素,并选择三年期的跨度,测算移动平均值来作为生均培养成本。

第二,测算的数据基础。在测算过程中,账面数据比较容易获取和确认,但也有像未审计结束的竣工固定资产,工程竣工决算的报审值与实际的审定值之间差距甚大,不便于估算,可取同期同类工程审定的单位造价作为参考。另外,在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没有规定计提折旧,同时在实际的资产管理过程中,各学校间的做法和力度也不尽相同,导致有些学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测算的数据基础也就存在偏差。最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了高等学校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从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实务操作来看,各高职院校在对原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上也不尽一致,导致基础不实。

(四)高职院校的财务背景

从调研的高职院校财务情况看,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两者合计占总收入的90%以上,整体收入水平较低,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具体来讲,可分作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国家骨干或示范学校。这是高职院校的第一层次,省、市财政有相应的拨款标准,约相当于当地普通本科生均拨款标准的60%,专项收入也明显高出普通高职院校一筹。此类学校数量较少,生源保障较好,事业收入有保障;二是各地政府办高职院校。因各地财政收入状况及支持的高职院校数量不同,财政支持力度也有较大差异,有些地市的财政支持力度甚至大于第一类学校;生源压力不均衡,事业收入差距较大;三是非国家示范或骨干类行业办高职院校,此类学校一般隶属于某个厅局,人财物皆受主管厅局管辖,业务归教育部门领导,财政拨款标准既有基数+增长模式也有生均定额标准模式,主管部门支持力度因所处行业不同而差异较大,专业设置大多面向行业,生源压力极不均衡,总体收入水平较低。

(五)模式构建

在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资源分配模式中,生均培养成本的测算尤为关键。首先,学校从学校年度整体支出考虑,测算学校层面的生均培养成本,并据此安排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其次,各院系在本院系范围内根据学校财务处公布的基础数据,测算本院系学生的生均培养成本,按学生人数汇总,据以确定本年度日常公用支出和教学支出、专项支出。

对于高职院校来讲,此模式仍实行“集中管理、分级预算”的管理体制。集中管理是指财务管理权限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受理,统一核算和监督。分级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整体情况,做出学校的整体收支预算,并进行一次分配;各院系根据学校确定的预算,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二级分配。鉴于高职院校收入能力较低、收入渠道受限,在这里侧重于支出预算的说明。

1.校内预算编制。校内预算编制由学校财务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共同参与。院系根据总体生均培养成本和项目发展计划编制教学业务预算和专项预算,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公务收支预算。学校在此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编制校级预算。院系的教学业务支出预算包括课时经费、院系办公经费、福利费、接待费、就业经费、学生活动经费、技术服务及咨询费、培训费、会议费、租赁费、其他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单独预算,实行项目竞争制,学校建立项目库、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对专项申请进行评估,按照优先级别确定项目预算和项目执行顺序。

学校按照各部门的岗位数来确定其编制数,综合考虑公务经费;按照各院系的生均培养成本以及学生数和专业折算系数为基数,以岗位数定编制数、以编制数定教师人员经费来综合考虑教学业务经费。

2.校内经费管理。在学校下达的预算指标额度内,各部门、各院系有权在国家颁布的制度、规定范围内统筹安排和自主使用预算经费,学校财务对支出的合法性进行核算、监督。一方面,各院系可在除“三公”经费和人员基本工资以外的范畴内自主决定本院系范围内人员的奖金、补贴、劳务费、福利费等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教学工作经费、学生工作经费等各项支出的比例、结构;另一方面,在不突破学校核定的人员经费总额的前提下,各院系有权自主聘任和引进或调配专兼任人员。院系不设财务,但可在学校核定的各项预算的额度内制定院系内部的管理制度和分配政策。

四、改进资源分配模式须注意的问题

改进资源分配模式旨在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分配模式实施过程中须注意几个问题:

(一)财务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分配模式前提在于培养成本的测算,学校整体平均成本的测算较为直接,院系生均培养成本的测算就需要财务数据的支持,有些还涉及到固定成本的分摊,所以建立一个高效、开放的财务信息系统,对于生均培养成本的测算、院系间办学成本效益的比较等都有重要意义。

(二)绩效评估系统。集中管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控各部门、各院系的经费支出行为,但对支出的效益比却无法判定,也就无从论定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基于过程控制与效益配比的激励机制、责任制度才可以从根本上保障达成目标。

(三)折算系数。在各院系之间,学生数量、资产规模、资产新旧程度等因素都可导致生均培养成本的不同;另外,以根据上年度财务数据测算的生均培养成本忽视了物价波动的影响,也会对下年度预算产生影响;这些直接会决定各院系预算收入的水平,也会影响到教职工个人的收入水平,在“突出效率、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如何合理的确定专业间、院系间不同的折算系数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四)内部管理。随着财权的下放,各院系有充分的自主权,院系领导的财务理念对资金的使用规范性和效率就至关重要。要求各院系要在学校总体财务管理规则的前提下,建立因地制宜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借以规范财务活动,理顺财务关系,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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