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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中“半私”\“半公”的互相缠结及其必然走向

时间:2022-10-23 10:36: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同西方人一贯提倡个人本位的文化思想相反,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倡导社会本位;这是一个“文化黑洞”,其中的“半私”、“半公”的缠结,时常表现为一种民族性的巨大心理定势,以万应之力,承受各种改革、革命的冲击,而安之若素,守旧依故,使历史的发展不是停滞,就是在原地兜圈子。

关键词:传统文化;社会本位;“半私”;“半公”;贱俗;兜圈子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3—0190—02

收稿日期:2010-05-09

作者简介:卞纲成(1955-),男,江苏滨海人,主任,高级教师,从事教育研究。

不少东、西方的文化思想研究者现在都已看到,和西方人一贯提倡个人本位的文化思想相反,中国人至迟也在春秋时期便一直倡导社会本位的思想。这一思想经过两千年封建社会的若干朝代更迭,表面上仍主盛不衰,然而在实质上却有精微的变化,从而造育了不少半公半私的精致圆滑的伦理思想,并以此为内质、核心,构筑了全部旧的文化思想体系。在当代,这种具有特殊性的旧文化思想,一方面,使一些人积极拥护真正以社会本位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文化思想;另一方面,在实际上,它“半利己”的成分又时时抵触社会主义文化的实质性改造。对这种有别于西方个人本位的特殊文化思想的形成,从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尤其是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的社会存在方面去寻索形成原因,既有助于我们去揭示我们民族文化思想中真正的伟大,也有助于寻觅实际的糟粕。

一、人类精神文化发展的辩证过程

马克思主义文化学在研究人类精神文化时,这里主要讲伦理发展方面,内在地贯彻了个人和社会的对立统一,以及对立双方在取长运动中,向对方转化的否定之否定情形。它认为,人类的起点是原始社会。在这个起点上,人类的每个成员,并不知私有观念为何物(人的生存欲望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在自然的菲薄的物质条件胁迫下,在原始人群中,人们只看到个人离不开群体,个人的存在同群体存在的直接同一。因此,粗朴的但亦是真确的群体观念、集体观念,是原始社会的根本的文化思想。人们以集体、社会为自己的伦理本位。无疑,这种简单粗朴的个人、群体直接统一的“公有观念”,是不自觉的。它是以生产力极其低下为条件,并反过来又维护这种低下的生产条件。历史随着生产力的不可扼抑的发展,必然出现了私有制、私有观念。而当私有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之后,私有观念的激发力量飞扬到极大值。此时,社会又如梦魇般地失控了。至此,社会又要求在更高层次上的扬弃,以保留几千年来的积极文化成果,摈弃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社会在自己伦理旗帜上赫然标明:在利他主义的前提下发展个人。

历史文化研究表明,在人类的原始公社解体,进入私有制社会以后,在这一总的否定阶段,它又大体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迄今为止,理论界较多注意的是这三个社会阶段的同质同一性,即都是私有制和伦理文化中的利己主义。而没有深入细致地分析,见其差异。其实,在这一总的属于否定阶段的三个社会时期里,人类的精神、伦理文化,并不是绝对同一的,甚至不是统一的。实际上,这个离开原始群体本位的否定阶段并不是一条单向顺直的折线,而是又经过两次向对立面转化的过程。就是说,在这一总的否定阶段里,也表现为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具体过程。这个过程的否定阶段仿佛是一个向人类起点——原始社会——返回的鼓凸线。人们一般都认为,奴隶社会——作为原始社会的对立面,它的伦理导向是十分明确的个人本位:直接宣扬利己主义,由此来开辟道路;而封建社会则又有点回折:提倡社会本位,尽管这不过是在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下的对新的剥削制度的维护,但社会本位的“以天下公”的伦理思想,却不但见诸于官方训导,也见诸市井舆论之中;随封建社会之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则又赤裸裸地把个人利益、个人主义原则拴系于宙斯的宝剑上,从而成为堂皇的伦理原则。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奉公、利己的互相缠结

以上所揭示的具体过程表明,在人类历史总的否定阶段,还有一个封建社会的以政治或宗教制导的──倡扬社会本位的──伦理“驼峰点”。认识以上过程,懂得这个“驼峰点”,对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有极大的重要性。因为,这一“驼峰点”的特殊发展,既是原始粗朴公有观念的回光,又是人类社会走出“涤罪所”的喻示。

举世公认,中国的封建文化,为世界之冠,无论其物态文化还是文学艺术、道德伦理、政治学术,均是当时其他民族无法比拟的。特别是伦理道德,得到最为完备、成熟的发展。也正是这一原因,中国历史上的精神文化在此基础上而具有超强生命力和巨大凝聚力。在近、现代,它一次又一次地成功拒斥或同化外来文化,──正好似宇宙中巨质恒星最终演变成至实至密、吸引力超常(在其引力场范围内、高速运动的光也逃不出来)的黑洞一样,中国传统文化也好似一个“文化黑洞”。它的强力拒斥或同化他异的功能,可比喻为“黑洞效应”。对这一“文化黑洞”产生原因的认识,当然不能只循守哲学的思辨,而主要应从中国特殊的经济发展环境中探求。

古代中国地域的相对封闭,使炎黄子孙在相对封闭稳定的境况下生活,因而人们在生存争斗中没有象欧美居民那样发生高频率的分散聚合,迁徙流动,从而较早地看到了个人对群体、集体和社会的依赖性,也较早地从社会总视角下找到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故在春秋时期,就产生了以儒家的“仁”和墨家的“义”为中心的伦理思想。要人们跳出一己之私,而爱他人、利国家。在后来的长期发展中,这种社会、群体本位的仁义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逐步出现了一整套十分完备的文化体系。实事求是地说,这一文化体系至今仍有可发掘的精华。因此,它产生出无比坚固的稳定性和保守自己的功能。这里最具魅力的就是“克己、利人、奉公”的伦理观念。这种伦理观念,表明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和优秀思想家在伦理发展中,一下子抓住了个人与社会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本质,看到了公对私的总体制约,从而引动社会总体观念的归趋。然而由于这一伦理观念及其相应的全部精神文化最终要求的物质条件是生产的社会化和产品的极大丰富,而这一物质条件在封建时代又不可能具备,故它通常只能作为纯观念形态的东西存在,悬浮在思想的太空,或仅在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和下层群体里才能部分地得到遵循。

三、传统文化部分地走向渺小和贱俗

历史发展是有趣的:越是被人崇奉的东西,在其缺乏坚实的物质性基础时,就越容易被怀有各种不同目的的人曲解和误导。事实正是这样,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克己、利人、奉公”的伦理观念便在实际的社会矛盾中发生扭曲,被架空,甚至被实用主义地发展、发挥。不过,这里重复地说:无论是扭曲、架空,无论是实用主义的发挥,由于这一观念有其合理内核,其先生早熟,对民众终有着恒久的魅力。所以,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人无论朝野,无论官民,尽管同床异梦,却都始终守护着“克己、利人、奉公”的原则,把这作为一种起码的做人之德。这一文化在后来的社会发展中,十分自然地被统治者用来保护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使之免遭灭亡。也因此,人民群众在长时间内,也未曾自觉地想动摇、改变这一基础。甚至,当西方资本主义——其动力是个人利已主义——在冲破中世纪的禁锢蓬勃发展起来之后,中国却仍以特有的“利他、奉公”的清傲,鄙视西方人在利己主义冲动下的奇技淫巧和奸取诈夺;同时也将资本主义拒绝于国门之外。

毫无疑问,传统文化因本质上属于封建文化,它的伦理文化部分,我们认为,仅是原始公有的回光,和对未来公有制的向往性追求。它是由原始社会不自觉的无私观念,发展向共产主义自觉的大公无私观念的中道式的“驼峰点”;也可以理解为历史思想的螺旋式发展中,和起点的第一次演示性重合。但不是真正的更高层次上的自觉自由的重合。它的荏弱性,以及这种荏弱性在长期屈压中,扭曲为伪巧性和两面性是有其必然性的。

因为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社会本位的伦理观念,作为人类理性的开拓性要求,当时确是大大超越了时代所赋予的物态文化的前提,这就注定了它必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部分地走向自己的反面。这一伦理观念在封建社会相对稳定后,尤其是中后期,却在两个方向上发生嬗变。在官方,统治者依据这一思想,编织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繁芜的重社会轻个人、重君轻臣、重官轻民、重义轻利、重道轻术的统治思想。自秦汉以来,统治者利用人们对社会本位伦理观念的认同,创造了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至今也达不到的那样丰富的全套修身齐家平天下的思想,完成其空前绝后的发展。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等立世恒言;有友朋悌弟爱幼孝父敬老尊师忠君怜弱从善憎恶的人际协调论;有教人“守天命,听圣人之言,遵祖宗之法”的麻醉术等等。此时的公、义、仁、德,究其实质,不过是一种麻痹、麻醉和奴化理论。在民间,去私、利人、奉公的观念因不断在现实生活中同封建主义碰撞,承受“如磐夜气”的重压,于是也有变化,并重塑国民心性。产生出既丰富、精巧得令所有外民族叹服,又卑俗得使人害羞的“整打整盒整箱”人际处世“经”。而这全部“丰富”和“精巧”,大多是叫国人在公的名义下把私粉饰起来;叫人无原则谦和、去欲忍让、从众适世、苟且随俗。它或让人逃离避世孑孤飘然和洁身自好;或让人在公、德、仁、义下屈曲养晦,以巧取个人私利……其中有“识事务者为俊杰”之说;叫人圆滑,有“见人只说三分话,事在为时留分寸”(后半句尚有理)“多栽花,少栽刺”“势不可使尽,才不可尽发”,“见人说年少,见娃夸俊俏”……之训;有教人掌握“敲门砖”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吃小亏方占大便宜”,“十年勤把媳妇做,熬出头来也做婆”……之论,如此等等,多如牛毛。

在这深大难测的做人秘诀中,浸透着浅俗,到处有“亚细亚型利己主义”的狡黠。这里,公、德、仁、义成了一种空大的信仰,一种无望的期待,一种可供装扮的外在“面具”,人们却在信仰、期待下溜之大吉,或拿来作为一个体裁,发一点牢骚,发泄一种低能的不满,作一些诅咒和凶险的预言,至多搞一些近于破坏的“造反”,或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不改变制度”的革命。

结论非常清楚:千百年来,中国虽然有不少人有进步愿望,但真正出于公心、有自我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不惜牺牲个人而长期坚韧不拔努力、充满理性和原则性的奋斗精神的人,却又不十分多。“半利己主义”、“半奉公主义”的互相缠结及其必然的贱俗,时常表现为一种民族性的巨大心理定势,以万应之力,承受各种改革、革命的冲击,而安之若素,守旧依故,使历史的发展不是停滞,就是在原地兜圈子。(责任编辑/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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