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风气监督党支部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基层风气监督党支部责任清单4篇
基层风气监督党支部责任清单篇1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机关党组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欢迎阅读参考!!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篇一:
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年终一起考核。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3.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5.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讲1-2次党课,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送党课到基层联系点。
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7.严格按省委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年内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
8.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9.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心至少一次。
10.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廉政谈话,按要求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机关党委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理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完成研讨课题项目。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督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
2.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召开支部书记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办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
3.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抓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4.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建和合并,理顺基层党支部人员编配,建立办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图,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提高创新开展工作能力。
5.深入开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建强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帮扶贫困户脱贫、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建一流平台、创优质示范岗”活动。
6.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季度工作总结制度,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组织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积极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制度化。
7.按照全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的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8.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风廉洁工作水平。组织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
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提标提速,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制定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或计划,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和审查工作;
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党员干部公开党建重大事宜;
定期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半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书面报告;
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9.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党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机关党委按规定比例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党费。
10.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和机关图书室,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11.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家风故事展现、志愿服务展示、创建无烟机关,创建“效能型”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平安大院等创建活动。
12.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积极推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民阅读98书香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工程,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开展省直机关首届优秀“妇女之家”评选活动。
13.认真组织党建课题研究,联合有关市州办(局)开展深度调研,力争推出1-2篇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14.切实加大机关党建工作推荐宣传力度,全年力争在《湖北日报》《湖北机关党建》等报刊杂志上发表2-3篇文章。
三、基层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根据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年度工作、学习计划和“红旗党支部”创建计划,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支部实际探索“支部工作法”。
2.按规定做好支部换届工作,配强纪律检查委员。
3.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学习讨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完成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长江讲坛、湖北机关党建网等平台的学习活动。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布置工作,处理党务;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全年至少有1次挂钩联系领导的授课)。
5.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作为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6.按规定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1日前召开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7.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做好支部和党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8.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支部书记、委员每半年与支部党员至少谈心1次。
9.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到支部工作“五个一口清”,即“党员情况一口清、党建职责一口清、解决问题一口清、活动开展一口清、工作业绩一口清”。
10.加强队伍建设。支部书记和委员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建方面的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到湖北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听、看、讲、读、写、想”学习交流活动。
11.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突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善于培养和发现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2.按计划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3.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开展党员党费收缴和登记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
14.落实好帮扶困难党员和“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每半年深入贫困户一次,力所能及办实事、解难事。
15.按照《湖北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台账样本”, 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指定专人妥善管理。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篇二: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职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新常态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局领导班子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职责
局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情况;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分解,建立健全以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议为载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年度有计划、过程有督查、年终有总结情况。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坚决守住干净干事的底线;
坚持抓常抓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落实述职述德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政策规定和开展“一报告两评议”,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认真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做好服务党员工作。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落实谈心谈话、专项约谈、提醒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情。
(五)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坚持把党建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与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一业一网”、“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抓党建促发展活动,建立重点统计调查单位联系点制度,加强对经济运行预警预判能力。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提升统计制度方法实施和统计优质服务能力,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党建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突出主责主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支持市纪委派驻机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各处室(中心)的廉政监督,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护网。深化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的情况。严守统计“四条红线”和“六个不得”,严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立足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主动发现和核查问题线索,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对发现问题实行整改责任制度和责任人谈话制度,对情节严重的,严格实行执纪、问责。
二、局党组书记沈月飞同志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与层级落实。
3.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实际问题,做出工作安排。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示范表率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学习工作。
2.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功能。
3.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
2.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1.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2.加强以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3.优化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健全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管理。
(五)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1.带领班子成员自觉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遵守各项党纪党规,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起好表率作用。
2.带头开展好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坚持常态化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积极畅通各类民情渠道,做好信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牵头协调解决工作。
3.深化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的指导帮扶,着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4.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同步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重视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保证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学习并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规范自身行为,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规定。
2.支持市纪委派驻机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廉政监督,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护网,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
3.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强化专项整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三、其他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学习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
2.强化自身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上级统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
3.全年分党组、支部、分管科室等不同层次为党员群众上党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
4.认真参与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
5.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6.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积极参与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的指导帮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8.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树良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的组织、纪检、宣传等工作;
落实办公室(法制科)党建工作责任制。
2.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恒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的群团等工作;
落实综合科、三产科、城调队党建工作责任制。
3.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柏泉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的统战等工作;
落实工投科党建工作责任制。
四、局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一)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人责任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责任制的层级落实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例会、党建专题研讨会议相关工作。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
3.强化党建工作和统计任务的具体结合,全年牵头1个重点课题,强化成效落实。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自觉履行党建职责,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看齐意识,协助局党组书记确保政令畅通。
2.督促局党支部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常态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建章立制的具体工作,强化问题导向,主抓过程监控,防止“四风”反弹。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认真指导和参与支委、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2.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工作,丰富党内生活内容、创新党内生活方式。
3.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1.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2.落实党建工作考核机制,落实党建“述职评议”制度,优化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的过程管理。
(五)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1.遵守各项党纪党规,主动接受监督,起好表率作用。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强化辐射效应。
2.深化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的指导帮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3.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同步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
4.落实好各项党建保障的具体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规范自身行为,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管好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2.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
基层风气监督党支部责任清单篇2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机关党组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欢迎阅读参考!!
党支部2017年党建责任义务清单篇一:
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年终一起考核。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3.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5.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讲1-2次党课,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送党课到基层联系点。
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7.严格按省委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年内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
8.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9.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心至少一次。
10.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廉政谈话,按要求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机关党委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2017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理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完成研讨课题项目。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督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
2.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召开支部书记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办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
3.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抓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4.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建和合并,理顺基层党支部人员编配,建立办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图,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提高创新开展工作能力。
5.深入开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建强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帮扶贫困户脱贫、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建一流平台、创优质示范岗”活动。
6.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季度工作总结制度,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组织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积极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制度化。
7.按照全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的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8.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风廉洁工作水平。组织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
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提标提速,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制定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或计划,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和审查工作;
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党员干部公开党建重大事宜;
定期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半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书面报告;
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9.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党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机关党委按规定比例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党费。
10.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和机关图书室,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11.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家风故事展现、志愿服务展示、创建无烟机关,创建“效能型”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平安大院等创建活动。
12.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积极推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民阅读98书香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工程,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开展省直机关首届优秀“妇女之家”评选活动。
基层风气监督党支部责任清单篇3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责任清单
项目编号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标准内容
备注
1
组织建设
组织设置
1、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支部。对于新成立单位或机构要同步成立党的组织。新单位筹备期间,或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参加短期学习、会议等,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2、党支部应合理设置(若干)党小组,同步设置党小组长。党小组的设置要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情况来划分,特别是对于党员工作地点分散、业务领域不同、不利于集中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应设立
料由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归档保存,归档材料包括:召开大会的请示、上级党组织的批复、选票及计票单、选举结果报告、选举党员大会记录等。
3
组织建设
委员配备
1、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2、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员人员超过30人或服务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党支部,要逐步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4、支委会要对委员进行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可兼任),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生产委员、青年委员等。支委按分工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5、对于设有党建联络员的支部,要严格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使用,明确其协助工作的定位,不能以党建联络员代替书记或委员履行职责。
4
组织建设
党建部署/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计划在支部内公开并听取党员意见,计划落实要闭环管控。
2、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四同步”(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部署工作或重要工作方案、工作汇报、工作总结等要有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3、每年定期(一般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工作总结(含党风廉政、群团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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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
1、有党小组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无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与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等结合开展,其中主题党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组织生活会、研究发展党员和支部成立、换届的党员大会等含有讨论、表决、研究表决之类内容的党员大会,要完整记录会议整个过程,重点为到会领导讲话、支委和党员的发言要点、相互批评意见、表决过程、投票情况、会议决议等。
3、领导党员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党支部要在活动前及时通知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
4、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本月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可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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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支委会
1、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2、需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相关记录要素齐全、规范,通过记录能体现会议的完整过程。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3、支委会内容不仅要包含传达学习文件、研究发展党员、评先选优、支部总结计划、支部换届、研究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党内工作,本支部所辖单位的重大事项也需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到会委员要过半数,必要时可开扩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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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党课
1、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2、党支部书记的党课必须有相应的党课教案(纸质或电子资料)。
3、讲党课应规范记录党课主题和内容概要等。
8
组织建设
主题党日
1、党支部要在每个季度的末月最后一周制定下一季度的主题党日计划并报上一级党委审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在一天开展,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报备。
2、主题党日活动主要围绕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进行政治学习、组织交纳党费、联系服务群众、开展党务公开等内容开展活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可结合到主题党日活动中来一并开展。
3、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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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常态化组织生活会
1、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组织生活会,可同步开展季度党员先进性评价。
2、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支部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或支部党员思想、作风上的问题来开展,也可结合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因及思想根源。会上,与会同志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相互批评发言记录等。
10
组织建设
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度党员先进性测评)。
2、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程序规范,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主持人、会议议题、支部对照检查情况、支部书记及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发言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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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亮身份亮承诺
1、每个党员要在工作台面上摆放统一设计的党员承诺牌,承诺牌内容每年进行更新,承诺内容应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的具体可行目标或行动方向。窗口党员工作时间建议佩戴党员徽章。
2、党支部要在党员活动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支部承诺,或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承诺。承诺每年更新,内容应为结合支部实际制定的的具体目标或行动方向。
3、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形式,每年回顾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践诺情况(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先进性测评的一个重要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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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党务公开
1、对照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做好相关事项的公开工作。
2、通过支部的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或其他渠道及时做好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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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教育党员增强身份意识,要求党员在离开本党组织(辞职、工作调动、交流、挂职、学习锻炼等)或外出一段时间前,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以便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或登记。
2、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离职,3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调动(含借用、借调),要半个月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支部要为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做好党员基本情况登记。
4、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后,一周内应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第一联)、回执联(第三联)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组织关系落实证明);
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6、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出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存根(第一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对临时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党支部需留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第二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7.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8.转移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时,转出党组织要将预备党员全套考察材料整理后交至接收党组织,接收党组织要对材料进行审核。
9.每年进行一次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空挂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等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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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党费缴纳和使用
1、教育党员按月、主动、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并在党员手册(党费证)上如实登记。
3、当月及时将党费上缴至上级党组织指定账户,有关凭证上交党委并留存复印件。
4、每年公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5、如有党员自愿缴纳一千元及以上党费的,及时将党费上交并汇报相关情况。
6.党费的使用按照财政部标准执行,在规定项目内开支,预算审批后使用,使用后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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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1、应用和维护好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WEB版,确保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系统内“组织管理”、“党员管理”、“申请人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人员变动”、“组织换届”、“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费管理”等模块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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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1、每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和培养措施,发展党员向一线倾斜,有意识逐步解决无党员班组问题。
2、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需经过团组织“推优”程序。
3、入党申请人阶段:
(1)指导入党申请人撰写、修改申请书,要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不得抄袭,可亲笔手写或打印后签名;
(2)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支部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后,填写《入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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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发展党员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1)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需经团组织推荐;
非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由党员、党小组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均需有记录;
(2)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3)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需有会议记录;
(4)支部提交《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上级党委备案;
(5)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支委会确定培养联系人的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
(6)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指导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7)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书面汇报不少于1次,培养联系人应及时、负责地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同时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8)督促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支委会每半年考察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并将情况记录在考察登记表。
5、发展对象考察阶段:(1)确定发展对象前,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留存相关记录;
(2)支委会讨论拟确定发展对象后,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会议需有记录;
(3)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提交上级党委,上级党委确认备案后,正式确定发展对象;
(5)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需有支委会记录(可与上一个支委会合并);
(6)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材料及情况报告;
(7)发展对象需参加上级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需有培训证书。
6、接收预备党员阶段:(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需有审查记录;
(2)支部汇总整理拟吸收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全套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
(3)预审通过后,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4)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5)支部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并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6)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
(7)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讨论两个及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支部大会进行宣布。
7、预备党员考察及转正阶段:(1)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入党宣誓。(3)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人)应及时审阅思想汇报并签字,并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加强培养教育考察。(4)支部每季度组织对预备党员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填入考察登记表中。(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提出书面转正申请。(6)组织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设党小组的,党小组应提出意见;
支委会审查,需有相关记录。(7)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8)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需有党员大会记录。(9)表决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需有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讨论两个及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10)上级党委审批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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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处置不合格党员
1、对党员先进性测评(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中组发〔2014〕21号文中的标准,以及地方党委制定的标准,客观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
2、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有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三种。
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除名应慎重,在除名前党支部应已负责任地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4、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程序:
(1)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会议应通知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参加,听取其申辩,如其拒不参加会议,应做好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
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将处置决定和相关材料送达不合格党员本人并要求签收,拒不签收的要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处置决定以适当方式宣布。
5、对收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评议,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6、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谨慎细致、把握好政策,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咨询,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记录和材料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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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统战侨务管理
对本党支部所辖范围内的民主党派、归侨、侨胞、侨眷的人员信息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准确。支委要加强与统战对象的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并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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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阵地建设
1、有条件的党支部应设置“六有”活动阵地(有一间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套电教设备、一个支部信息栏、一个党务公开栏、一个荣誉展示平台)。没有条件的党支部可联合其它支部设置“六有”活动阵地。
2、有条件的党支部可将活动阵地升级为“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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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员工思想状况分析,每半年定期向上级党委(总支)书面汇报一次员工思想状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支委会。通过日常观察、个别谈话、收集汇报、侧面调查、座谈讨论、问卷测评、家庭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
2、常态化开展“走、传、谈”活动,党支部书记每月至少与支部的党员或群众谈心一次,全年必须与每一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深入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年团员的思想教育,协调组织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3、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群众做到“六必谈”: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退休时必谈。特别是对先进性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以及违纪党员,党组织要安排专人,经常与其谈心交流,帮助其整改提高。
4、组织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党员无信仰宗教,不存在员工加入邪教组织等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时,要对相关人员关心重视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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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党员学习教育
1、组织党员每年制定和实施自学计划。强化交流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学习交流活动,每年开展一次述学评学。
2、引导有微信账号的党员订阅“共产党员”微信。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推荐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引导党员在工作中强化理论和知识技能的学习锻炼,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22
思想建设
营造党建文化氛围
1、积极主动宣传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制度标准,宣传主流思想、弘扬正能量,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展示本支部党建成果。
2、主动挖掘身边好人好事,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员工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及时总结支部好的经验做法。
23
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纪检工作
1、每年至少召开2次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解决具体问题。
2、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3、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单位党员、重要岗位人员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早提醒、早教育,针对普遍性或突出问题应随时开展,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可结合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项目20)一并开展。
4、加强纪律教育,根据不同形势、任务、教育对象,开展常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支委带头严明纪律,并确保支部范围内不发生违反六大纪律的现象。
24
作风建设
强化作风建设
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等管理制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杜绝支部所辖范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2、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避免出现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以及妄议中央的言行的现象;
避免出现党员违反法规党纪或社会主义道德行为、非法上访或对单位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现象;
避免出现员工违反法规(包括在业务领域的违纪违规)的现象。
3、对支部范围内存在的作风、行风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有相关的整改措施并得到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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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工作
联系群众及激励关怀帮扶
1、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有听取党员、群众合理化建议情况记录。
2、对党员反映的以及在谈心谈话或其他渠道中了解到的党员、群众个人问题和困难,有回应、有跟踪、有落实。
3、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相关通知、新闻报道、照片等及时收集归档。
26
群团工作
支持关心群团工作
1、支持和指导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会分会(小组)各项工作开展,积极配合职工之家建设和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定期听取工会分会(小组)汇报。
2、支持和指导党支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团支部(小组)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听取团支部(小组)汇报。
基层风气监督党支部责任清单篇4
关于下发《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站各科室:
现将《中共支部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下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中共支部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中共支部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第一部分 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党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切实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召开全市系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推进责任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安排。
3.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人。
4.年底向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以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形成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3、对各县(市、区)和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强化宣传教育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站内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3.经常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133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行业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浮拖”,提升工作效能。
(五)严格监督考核。
1.采取日常督查、年终考核、查看工作纪实等方式,推进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全面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责任。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六)维护群众利益
1.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切实解决群众最为关注、期盼的问题。
2.健全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纠风治乱工作,抓好惠民政策落实,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加强制度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传导压力,抓好落实。
2.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重要情况报告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注重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发挥示范作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总结。
(二)强化组织推动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注重日常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健全长效机制。
3.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加强教育监管
1.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3.注重日常督查监管,及时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四)保持清正廉洁
1.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表率。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依法行使权力,不搞“一言堂”、以权谋私和特殊化。
3.严格教育管理亲属,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4.年底亲自撰写、及时提交述廉报告,并向市卫计委述责述廉。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落实。
(一)落实分管职责
1.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向党支部报告1次分管范围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2.年初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督促检查落实。
4.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对重要信访问题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二)强化工作指导
1.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推进措施、制度落实。
2.加强分管科室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巡查审视,推进限期整改落实,依法规范履职,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每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2.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3.对分管科室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四)自觉接受监督
1.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规范行使职权,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年底亲自撰写、及时提交述廉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述责述廉。
第二部分 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2.监督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
3.落实科室负责人向纪检监察述责述廉制度。
4.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结合实际健全反腐败工作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
5.传达落实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初及时制定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年底向市卫计委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二、严格纪律监督
1.监督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内法规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3.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督促限期办理。
三、深化作风督查
1.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等情况。
2.加强本系统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注重收集服务对象和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落实行业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浮拖”,提升工作效能。
四、强化纪律审查
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要求,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针对案发原因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强化警示教育
1.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
2.通过学习党纪条规、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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