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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3篇

时间:2022-07-19 12:48:02 来源:网友投稿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3篇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工作原则

  统筹推进,内外并举

  校内减作业负担和校外减培训负担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在“双减”重点和难点领域循序渐进,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统筹推进“双减”工作稳慎落实。

  堵疏结合,标本兼治

  做好“堵”的工作,严格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和培训价格,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对校外培训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主动稳慎推进。强化“疏”的工作,通过小学“整体优化”、初中“提质强校”、高中“高地构筑”、随迁子女“蓝天教育”等系列行动,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重点研究探索提高学校作业质量、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进一步减轻校内作业负担。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全市域开展“弹性作业”课题研究,让学生既吃得饱,又吃得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强化作业等“五项管理”。出台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落实意见,“五项管理”列入20xx年教育督导的重点工程和责任督学首要任务,推进所有中小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全覆盖。以“五项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以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生晚自习服务、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学校课后服务。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在全市全面开展,实现课后服务在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4.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省“之江汇”、台州市“括苍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建设未来社区幸福学堂,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探索成立公益属性的实体化互联网学校,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服务。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2025年前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比率98%以上,随迁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率达95%以上,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6.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强校际教育共享机制,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深化集团化办学路径,完善“互联网+义务教育”机制,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发挥乡村教育研究联盟作用,全力推进乡村名校建设。加大义务教育共同体校际间、城乡间教师交流力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7.实施初中学校提质强校行动。强化推进“初级中学课程改革达标计划”“初级中学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与改进计划”“初中校长专业提升计划,到2025年初中学校标准化率达100%,省现代化学校占比达35%,构建一批优质学校联盟,打造一批幸福学校。

  8.深化高中“阳光招生”改革。20xx年开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学校,缓减升学竞争压力。2022年起,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指标达到80%。

  9.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晚托班和暑期托管班的师生比配备,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按一定标准予以发放。用于在职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二)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10.精准摸清底数。充分依靠相关部门、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

  11.实施分类管理。教育、文化与旅游、体育、人社、科技、卫健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托育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12.严格审批工作。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某某”。支持鼓励学科类培训机构向素质类和成人类培训转型。

  13.如期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将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

  14.严格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时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15.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开展“一对一”或“一对x”等无证无照培训辅导行为,严禁以托管名义开展变相辅导或者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低下、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16.强化资金监管。依靠“浙里培训”监管平台,重点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制度,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预防和事后防范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开设预收费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签署协议,按照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对大额资金异动的管控、最低存款余额的监督等措施;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一经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必须严肃查处,直至进入“黑名单”。

  17.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落实资本管理“四个不得”,即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19.加强营销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学生作业本、教辅材料等学习用品上严禁印刷任何形式的广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垄断行为,规范***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黑白某某”制度。

  20.协同建设“浙里培训”数字化监管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教育大脑”工程,按照“省级统建、地方创新”的思路,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智慧监管平台,提升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切实加强家校社协同

  21.支持和规范学校引进非学科培训机构。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将研究制订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准入条件、遴选程序和监管措施等。

  22.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来源。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全面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建立健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罚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23.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按要求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24.“双减”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各镇(街道)“幸福教育”评价体系,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水平、校外培训整治成效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25.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博物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馆、乡村文化礼堂、儿童之家等校外活动场所或研学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协同

  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席工作制度,组建“双减”工作专班,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建立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依法依规处置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市镇校三级联动机制,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加大“双减”政策配套,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执法检查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风险防控

  加强舆论宣传,争取各方支持,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质量办学。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评估风险,制定好防范预案。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关注舆情,做好形势预判和应急处突准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问责

  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每半月对“双减”进展情况通报一次,加大“曝光”力度,加大违规查处和失责问责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双减”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全省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暨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积极推动新时代育人方式变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遵循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努力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切实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转变育人观念,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手机管理

  1.相关要求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出台加强手机管理相关举措或办法;制定手机管理以及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设立手机统一管理场所、保管装置和安排手机保管责任人;原则上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二)作业管理

  1.相关要求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性的基础性作业。要不断创新作业类型,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工作能力,禁止布置超纲作业,禁止把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三)睡眠管理

  1.相关要求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睡眠管理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严格执行上午上课时间,禁止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家长反映意见的渠道;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四)课外读物管理

  1.相关要求

  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五)体质健康管理

  1.有关要求

  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2项运动技能;按照国家要求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一次学生体质测试。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配齐体育专任教师;制订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方案,并有效落实;制订针对雨雪天气的室内体育活动计划;学校开展全员运动会、体育竞赛等活动;做好学生近视防控,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学期开展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对近视防控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推进举措;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三、工作举措

  1.组织一次“五项管理”教师学习。教师是“五项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各校要尽快召开“五项管理”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国家、省、市印发的关于“五项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开展“五项管理”的意义、目的、要求及做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2.印发一封“五项管理”致家长信。“五项管理”要落地见效,离不开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样式)见附件1〕和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五项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家长转变育人观念,明白开展“五项管理”是为了让学生更加健康地成长,使家长配合学校的做法,形成家校育人强大合力。

  3.召开一堂“五项管理”主题班会课。各学校在教师全面熟悉并掌握“五项管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各班级召开一堂“五项管理”主题班会课。班主任要向学生讲清楚学校关于“五项管理”的具体要求:让学生知道在校使用手机的规定,科学合理睡眠的重要性,合理的作业量和做作业的时间,阅读正版的正能量课外读物,加强身体锻炼的重要性等,让学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监督学校和教师对“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

  4.开展一批“五项管理”课题研究。各校要将优秀教学成果推广与实施“五项管理”紧密结合,迅速开展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方面的研讨和研究,互相学习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好的经验,并将优秀的研究成果加以推广应用,起到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效果。

  5.举办一场“五项管理”成效展示活动。推进落实“五项管理”,目的是为了让学生的作业更少、锻炼的时间更多、睡眠的时间更充足,成长更加健康,教师的工作量更轻,家长社会更加满意。各校可以通过演讲、讲故事、写心得体会、体质健康活动等形式来充分展示实施“五项管理”带来的变化,推动学校和教师更加坚定地落实“五项管理”,学生更加拥护“五项管理”,家长更加支持“五项管理”,社会为“五项管理”点赞。

  6.开展一次“五项管理”专项督查。“五项管理”工作启动不久,各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而“五项管理”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责任督学每月要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实地督查要点见附件2)。为全面推进我县各校“五项管理”的进展,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近期,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地各校“五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对标对表,逐一检查,确保“五项管理”全面落实落地。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情况对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四、相关要求

  1.充分认清“五项管理”工作重要意义。“五项管理”是教育改革的“小切口”,是家长关切、社会关注的大事,要求在本学期内全面落地,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与我县中小学校正在开展的“阅读提升工程”“明亮工程”等有机融合,提升工作实效。

  2.积极营造“五项管理”工作良好氛围。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对“五项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具体要求进行集中宣传。要加强典型经验和有效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队会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全面形成“五项管理”工作协同机制。学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社联络制度,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社沟通机制,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要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体育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4.常态督导“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见效。将“五项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和改进相关工作,将“五项管理”作为常态化监管重点。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动“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见效。

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X组通〔X〕X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双重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协作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证两表”“三明一评”制度

  1、《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审验制度。各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返回时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不再外出的,及时将证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审验、收回情况和活动证上记载信息要及时记录存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2、流动党员“两表”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台账,由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每季度会同流动党员联系人对台帐信息补充更新一次,并将更新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各党(工)委。

  3、流动党员“三个明确”制度。一是明确流动党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出地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可以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有责任心的正式党员。联系人应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系一次,并记录每次联络的时间、方式(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及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组织生活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和联系人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了解掌握其外出目的、流向、单位及大致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审验方法,明确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服务帮扶措施。各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心、家访、电话、短信、通信等形式,经常联系和关怀、慰问流动党员,一般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春节、“七一”必须联系、慰问;通过结对帮扶、组织互助、申请党内救济或社会救济等途径,努力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4、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应将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向支部书面汇报,由其联系人在党员大会上代为汇报情况,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民主评议。能够自觉做到学习好、组织生活好、服务群众好、遵纪守法好、弘扬正气好的,可以评为优秀格次;能够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以评定为合格党员;不能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二)建立“双重管理”制度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掌握其流出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建立与流动党员联系沟通渠道,跟踪掌握流动党员工作变更情况;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定期联络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微信等途径,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相关信息,搞好工作对接;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检查督促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通报、反馈并提出对流动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提供依据。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对外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在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情况。

  (三)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抓住流动党员春节等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年度表彰,对工作开展好、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党(工)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党内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需要。

  (三)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党(工)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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