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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4篇)

时间:2024-08-23 13:54: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XX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将政治,清正廉洁知敬畏,全面提升我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要求;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科学认定和处理问题,防止简单化;坚持积极稳妥、标本兼治,既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问题和贯彻执行报告制度不力等问题,又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各级党组织和人事部门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和廉洁从政。

  二、整治任务及整改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检视和整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随机抽查、重点查核、查核验证、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与做好今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结合起来,重点针对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

  (一)整治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不力,重视不够,把关不严,所在地方、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与查核结果不一致的比例较高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将两项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篇目,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相结合方式,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填报工作;二是剖析典型案例,做到警示到位。及时通报中央和我省查处的违反“两项法规”典型案例,结合我单位近年来重点和随机抽查核实处理情况,深入分析归类,全面梳理汇总,通报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说纪,以案明规;三是加强指导审核,保证填报质量。结合近年来我单位查核发现的漏报瞒报情况,梳理归纳高频易错易漏点,形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指南》,提醒领导干部精准填报。

  (二)整治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严肃、不认真,甚至故意漏报瞒报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凡填必学,打好填报基础。年度集中填报前,结合实际组织集体学习,将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易错点提醒到每名

  填报对象。重点针对首次填报的干部和多次出现填报不一致情形的干部,一对一讲清楚有关要求,避免出现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出现的漏填漏报情况;二是做好攻略清单,确保如实填报。向填报对象逐一署名印送《填报提示》和报告表,提醒领导干部认真对待、如实填报,把政策和纪律讲清楚,特别是两项法规有关内容,以及出现故意漏报或瞒报的严重后果,做到有言在先;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报告人自审、主要负责人再审、人事部门专审的“三审机制”,人事部门安排专人对报告表的完整性进行整体审核,对填报不规范、漏项、缺项的报告表一律退回补报或重报。

  (三)整治执行政策规定不认真不严格,对漏报瞒报相关情形的认定不准确、简单化,处理宽严不一、畸轻畸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依规依纪。人事部门定期对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干部工作领导充分审核把关,确保每个环节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精细精准;二是全面梳理问题,综合分析研判。重新梳理2019年以来我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情况,建立问题台帐,形成一人一档,确保处理到位一个销号一个;三是规范查核流程,强化结果运用。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制定查核工作流程图,确保查核有方案、对比有结果、验证有依据、认定有尺度、处理有原则。定期分析研判查核结果,并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备案。

  (四)整治领导干部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未依规依纪处理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掌握信息,事前加强管控。采取谈心谈话的方式,确保领导干部全面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开展干部监督过程中时刻掌握个人有关事项变动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突出三个严格,事中完善监控。严格要求每名领导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报告表填写,严格把关上报过程,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予以退回,对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对不符合录入要求的予以退回,严格抽查核实,根据要求做好年度随机抽查,坚持“凡提必核”做好重点查核,常态化做好查核验证;三是实现三个结合,事后处置到位。与干部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年度考核和处室评优中,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纳入其中,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工作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陈述,扩大监督范围。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根据重点查核结果结合年度个人有关事项信息资料,对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对隐瞒不报的一律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与干部处理问责相结合,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零容忍”,对报告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行为的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若涉嫌违纪违法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整治组织人事部门对填报工作组织指导不力,执行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规定不认真,监督检查缺位,不敢较真碰硬,敷衍塞责甚至徇私舞弊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政策指导,强化监督问责。针对领导干部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人事部门及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实时为填报对象释疑解惑,同时做好有关信息查询等服务工作。强化保密意识,执行各项查核工作时邀请1名纪检干部同时参与,全程做好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追责制度,对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履行有关职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其他责任人员履职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徇私舞弊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清理,排查风险隐患。针对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经商办企业、兼职和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清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各项风险隐患,实时掌握各项信息,建立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是完善信息维护,实行数字管理。不断完善“全覆盖、零遗漏”的信息维护管理机制,把“梳理名册、建档编号、专人验收、精准录入、汇总分析”作为基本要求,定期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做好电子信息录入,实现数字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我省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扛起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查找问题。6月底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查核验证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整治重点,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帐,提出整治措施。

  (三)认定处理。对发现的填报不一致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区分客观原因、不认真填报或故意漏报瞒报等情节,实事求是认定。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等处理。问题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8月中旬前,要对2019年以来我单位所有填报不一致的领导干部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要对今年报告情况进行查核验证,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要求本人说明来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检查指导。9月中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我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治走过场、处理不精准、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对查核验证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较多的处室(单位)重点督查,对经认定需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的领导干部,建立台帐,督促落实到位,迎接9月底省委组织部督查检查。

  (五)评估验收。10月底前,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出持续深化整治意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对

  整治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整改。同时,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审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六)总结完善。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细化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规范集中填报、严格执行查核规定和精准科学认定处理、统一查核验证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使报告制度落实责任更加明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认定处理更加精准科学。11月中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11月底之前形成工作总结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落实重点整治任务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以专项整治成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如实规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专项整治工作将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专项整治中的支撑作用,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推动整改五项突出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强化监督执纪。人事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的日常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审核把关、查核处理等工作,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涵养干部的纪律自觉,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深化日常管理监督。

篇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篇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

  

  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要求,我特编写了关于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实施方案,请您审阅。

  一、目标和背景

  个人有关事项是指涉及个人隐私、特殊需求或个人行为的工作,这些事项需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保持工作的高效顺畅。本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对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理公正、透明、合规,并且有效支持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范围和责任

  1.收集和保护个人信息:确保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存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

  2.处理个人需求:根据个人特殊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持措施,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个人合理的需求。

  3.处理个人行为:对个人行为中可能涉及的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三、工作流程和措施

  1.收集和保护个人信息:

  a.收集个人信息前,需将信息收集目的、范围、方式、期限等明确告知个人,并征得其同意。

  b.在信息存储过程中,采取物理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c.仅在相关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共享个人信息,并在获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2.处理个人需求:

  a.与个人密切沟通,了解其特殊需求,并提供满足其需求的相应支持措施。

  b.针对有特殊需求的个人,建立个性化支持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处理个人行为:

  a.对于涉及个人行为的投诉或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并确保调查过程公正、透明。

  b.对于调查确认的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确保处分公正合规。

  四、监督和评估

  1.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监督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和反馈。

  2.进行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

  以上是我针对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实施方案的初步设计,请您审阅并提出意见和指导。如有需要,我将进一步完善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谢谢!

  您真诚的【您的名字】

篇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方案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能够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____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资料,一般应保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资料。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状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

  为进一步严肃__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约束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报告对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干部职务)。

  二、报告内容

  l、本人购房、建房、住房变动,或出售、出租住房,装修住房的;

  2、本人和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子女建私房的资金、土地资源的取得;

  3、本人结(离)婚的;

  4、本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收受重要礼物、礼金(含有价证券)的;

  6、本人因私向集体借款金额在____元以上,或借用公物价值在____元以上的,借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7、家庭成员安排调动工作的;

  8、家庭发生重大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

  9、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因私出国(境)、留学、劳务输出、定居的;

  10、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的;

  11、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的;

  12、在本人工作生活上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13、本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问题。

  三、报告程序

  领导干部涉及上述报告事项的,无特殊理由须在____天内,主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请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监督,报告人要如实提供有关票据资料和办理情况。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时,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报告严重失实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成检查,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校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1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教育局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教育局党委、纪检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教育局党委及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教育局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职责,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资料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状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状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状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____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六)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状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状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状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状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状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群众工商企业的状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状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能够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能够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____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资料,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资料。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状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七)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状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理解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职责人应当立即将状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状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职责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职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状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职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状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

  为了进一步对加强各协会开展活动的协调和服务,结合文联实际工作,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定义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是由各协会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会或群众性活动,比如:跨县市区、跨协会、有上级协会参加的活动;同市外、省外、国外的联办联展活动;有市级及以上领导出席的或参加人数____人以上的广场文艺、大型展览、展演活动等。

  二、活动申报要求

  1、各协会举办活动前,应向文联提交活动方案并提出申请,若有要求文联协助解决具体问题的,需提前两周申报。

  2、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方式、人数、时间、地点、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等,特邀参加的,应注明特邀人员的基本状况。

  3、文联在接到举办活动的申请后,应尽快作出回复。

  4、活动的主办协会取消活动的,应及时告知文联,并及时通知预定的参加者。

  三、举办活动的组织原则

  1、各协会组织重大活动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文联或他人的利益。

  2、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凡重大活动各协会应制定活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活动的主办协会及其负责人对活动全过程及人员安全负全面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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