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调研3篇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调研篇1
调查对象: xx大学在校本科生(主要为大一、大二学生)
调查背景: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食品安全问题变得非常严峻,例如最近“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牛肉膏”、“染色馒头”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所以关注食品安全,了解食品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食品安全日益成为人民关注的热门话题。近几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随着食品加工过程中化学品与新技术的广泛使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尽管现代科技已经发展到了相当水平,但食源性疾病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仍然严重的危害着人民的健康,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最为关注的卫生问题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产品数量供给充足有余,在满足食品需求供给平衡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假冒伪劣食品频频曝光,各色食品添加剂层出不穷,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群发性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国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调查目的: 当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风险源不断增加,人们对食品不安全的风险的认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对化学投入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污染物不断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风险上升。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多数为小作坊,小企业。他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比较漠视,往往又在政府监督之外。因此,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通过对食品安全的调查,关注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的只是宣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食品质量监督体系,逐步改善食品安全严峻的现状。另一方面,了解当代大学生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并提醒他们更多去关心食品安全,有益健康,另外提供的一些建议,对他们也是不小的帮助。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是在xx大学大一及大二学生宿舍当场发卷填写,并当场回收的形式。
调查时间:XX年10月24日
调查内容:主要调查了当代大学生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以及对食品安全问题中添加剂等化学方面知识的看法与意见。问卷共向大学生们投放了12个选择题,1个主观问答题。
调查结果(调查中大学生们反馈的问题汇总):
一:同学们普遍比较关注食品安全
调查结果显示,59%的同学反映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比较高,他们把食品安全放在了首位。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过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当代大学生们,发达的网络使他们能第一时间获取食品安全问题方面的最新消息,也让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大学生的重视。同时更多的大学生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事件层出不穷,受访者成千上万。例如,XX年的那一起严重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曾在国内外造成严重的影响,但那似乎有死灰复燃的问题。而最近引起大学生关注的就是大学城周边的地下黑快餐店问题,那些店主在肮脏的工作环境下制造食品提供给附近的大学生,他们大都采用地沟油,劣质肉类做成外卖,从中牟取暴利,还有果粒橙瓶中塑化剂等等问题让大学生们胆战心惊。多年以来,政府对生产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整顿治理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就治理哪里,事情过后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因此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难怪同学们都比较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二:在食品安全方面,同学们第一关注的问题是食品中的添加剂
调查结果表明,有23.3%的同学讲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放在担心的问题首位。从结果来看,同学们对食品添加剂比较反感,即使是食品添加剂,食品中也应该少加。由于最近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关于添加剂方面的,同学们对防腐剂,色素,塑化剂等添加剂比较熟悉,认为食品添加剂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尤其是化院的学生们,更是知道这些化学试剂对身体的危害之大。所以,食品添加剂就从食品安全问题中凸显出来了。
三:同学们分析总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泛滥的原因
调查结果中,可归纳出4个方面:第一,有26.3%的同学认为是因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金钱至上,甚至道德沦丧,也就是行业的诚信危机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第二,26.8%的同学说应该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所致,标准滞后,没有跟国际接轨,尤其是食品安全方面。还有25%的同学认为是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很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没有长远的眼光。通常买到问题食品,大多数人只是自认倒霉,没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15.8%的认为是公民的检举力度不够。对违法制作销售食品的工厂视而不见,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泛滥。
结论与建议:
经过本次调查问卷,我得出以下结论:食品安全不是说政府还是企业的责任就可以了事的,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也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好比就我们而言,已经知道我们周边的地下作坊是不达标的,一些小吃店铺是不合规格的,我们就应该去抵制,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打电话叫外卖就一直宅在宿舍,与此同时,同学们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本次活动,深入了解了同学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以及了解,强化了他们对自身健康关注的意识,以及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大大有益于他们的身体健康。此次活动,总结如上,望各位吸取教训,在社会实践、动手能力方面更上一层楼,谢谢!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调研篇2
仅将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作为宣传学习的重点,对职业卫生方面宣传学习不够;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了解近年**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落实情况,**省总工会对**省安全生产法规的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本次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函询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省近年出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文本、立法说明及相关法律文件解读等资料,掌握了**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情况,并从中有针对性地选取了部分有代表性的、职工普遍关切的重点内容设计了问卷,通过问卷调查,初步掌握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及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
一、调研基本情况
**省安全生产所依据的法律体系主要分为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两大部分,国家法律法规主要依据的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劳动法》等。**省先后出台了《**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共计**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19**修正)》《**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19**修正)》*部法规已经失效,现行地方性法规**部;先后出台了《**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修正)》《**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共计*部地方政府规章,其中《**省尘肺病防治条例实施办法》《**省工业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19**修正)》*部规章已经失效,现行地方政府规章*部。
调研问卷重点从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知晓情况、落实情况、宣传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设计,调查对象涉及生产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涵盖了电力、通信、交通、石油、服务等多个行业,收回有效问卷*万****份,问卷的样本规模及答题质量对调研项目具有较强的参考性。
二、存在的问题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参与本次调查的职工共计*万****人,其中生产型事业单位职工*万****人、国有企业职工*万****人、民营企业****
人。总体来看,对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职工仅有*万****人,占总数的**.**%;只了解个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职工有*万****人,占总数的**.**%;另外还有*万****名职工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甚至完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占总数比例高达**.**%。
从人员岗位结构来看,对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负责人或领导岗位职工为***人,占总数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为****人,占总数的**.**%;一线职工*万****人,占总数的**.**%。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全不了解的负责人或领导岗位人员**人,占总数*.**%;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人,占总数*.**%;一线职工****人,占总数*.**%。另外在各个岗位,均有占比将近一半甚至多半的人员只了解个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不清楚具体内容。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职工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还不够,能够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职工占比相对较低,绝大部分职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不够全面或者处于一知半解状态,甚至还有部分职工完全不了解。需要注意的是,有小比例的负责人或领导、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全不了解,这两个层级的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政策的制定和生产技术指导的重要职责,如果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极易出现盲目指导、违章指挥现象,从而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
在此次调研中,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重点选取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体检、工伤保险办理*项具有代表性、职工感受直观和职工利益密切的方面进行了考量。结果如下:
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的职工所在单位仅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所在单位仅制定了职业卫生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所在单位同时制定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职工所在单位重点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的职工所在单位重点开展了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仅有**.**%的职工所在单位开展了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另有*.**%的职工所在单位虽然
开展了隐患排查,但治理效果一般,还有*.**%的职工所在单位未开展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
职业健康体检情况:**.**%的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时能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所在单位能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但没按规定时间进行,*.**%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开展过职业健康体检。
工伤保险办理情况:**.**%的职工所在单位为所有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在单位仅为正式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临时性或劳务派遣性质的职工未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从调查情况来看,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不够到位,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选择性执行现象,着重表现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单位利益,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对单位损失较大,因此单位较为重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较高。而职业健康由于其危害性在短时间内难以显现,和企业经济利益关联度小,导致部分单位不够重视,在制定职业健康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相关隐患排查方面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甚至有的企业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部分企业虽然开展了隐患排查,但治理效果一般;职业健康体检方面,所在单位未曾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仅占*.**%,考虑调研样本中存在不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因此职业健康体检率较高,但仍然存在体检不按时、不规范的情况;工伤保险选择性办理甚至不办理现象较大面积存在,临时性或劳务派遣用工社会保障力量薄弱。同时,调研中发现有个别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不及时、打折扣,用品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以其他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
宣传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情况,重点从组织宣传学习的频次、宣传学习的侧重点和学习宣传的效果*方面进行了考量。结果如下:宣传学习频次方面:**.**%的职工所在单位能够经常性、定期地组织宣传学习,**.**%的职工所在单位仅在重要或特殊时段组织宣传学习,*.**%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组织过宣传学习。
宣传学习的侧重点方面:
**.**%的职工所在单位只侧重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学习,*.**%的职工所在单位只侧重于职业卫生方面的宣传学习,有**.**%的职工所在单位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两方面进行了宣传学习。
学习宣传效果方面:**.**%的职工认为学习宣传很有效果,能够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职工认为学习宣传的效果一般,实效性不强;另有*.**%的职工认为学习宣传基本没有效果,仅仅是走形式。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大部分单位都会经常性、定期组织宣传学习活动,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次数要求落实较好,但在宣传学习中,一是内容不够全面,仅将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作为宣传学习的重点,对职业卫生方面宣传学习不够;二是宣传学习效果不是很好,针对性不强,甚至部分宣传学习流于形式,没有达到普及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素质的目的。
对策与建议
多方联动,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和新的发展格局也必然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更高标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部门需探索出一条系统性的监管新路子,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社会保障工作协调统一。
各地工会要充分发挥最广泛、最全面的群众监督作用,组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加大工会监督反馈力度,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管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拓宽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以坚决有力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其相关资格资质证照进行管控,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职业禁入。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纳入失信名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度
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培训计划,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学习本单位有关制度规定,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为职工学习创造条件,提高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利用新媒体、新平台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趣味性和互动性。通过“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和专项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建立责任制,明确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后果。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调研篇3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生的安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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